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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业务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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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业务知识.docx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业务知识扶贫资金报账业务知识培训 大家好: 为了让大家了解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及业务知识,充分认识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的重要性,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学习的主要内容有:一、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二、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三、报账资料的收集。 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是依据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结合庄浪实际,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共同制定并实施的。 近几年,咱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农、林、水、交通、残联等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职教中心,还有18个乡镇、部分民营企业等。 根据近几年扶贫报账资料的收集情况看,每个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人员都能尽职尽责地、认真地搞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认真收集、整理各自的项目报账资料,尽1 管在报账资料的收集上,有一定差别,但大家都能认真对待,这对全县的扶贫报账工作也是一个帮助。但是,乡镇业务人员流转快,新面孔多,我们有必要进行一次扶贫报账业务培训,让我们共同搞好财政扶贫报账工作,共同管好扶贫项目资金。 在这里,我要说说什么是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就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这里面的以工代赈资金就是,指*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对象: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对象主要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 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管理、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各个方面,财政扶贫资金只 2 有在这几个方面都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和公正,才能有效地提高其扶贫效率。 一、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工作的意义、基本原则和任务: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工作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是借鉴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是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措施,是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有利于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加快扶贫项目工程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转变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观念,细化支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工作坚持的六项原则:一是资金安排使用与项目计划、预算指标衔接统一的原则;二是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集中支付,专人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三是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报账相统一,项目进度决定报账速度,干多少事,安排多少资金的原则;四是报账资料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符合支出范围的原则;五是职能部门分头组织,项目单位具体实施,县级财政统一核拨资金,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六是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先期到位、同步安排使用的原则。财政扶贫资3 金报账制工作的目标任务:总体目标任务是:扶贫项目资金当年全额到位,项目当年竣工,当年发挥效益。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统一、三对口。三统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相统一;项目工程质量,建设施工与扶贫项目设计规划质量标准相统一;项目投资规模、社会经济效益与上级项目预算指标考核目标相统一。三对口:县财政拨付资金与扶贫项目预算指标对口;项目建设单位到账,用于项目建设资金与财政拨付资金对口;县财政、项目归口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总账、分户账、明细账对口。 (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的方法步骤: 建立县级扶贫资金项目库,分工负责争取扶贫项目 1、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扶贫办根据国家、省、市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全县扶贫开发规划; 2、明确职责,靠实责任,认真实施扶贫项目。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的职责是:筛选、论证、立项争取扶贫项目资金,负责各自归口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的监督、竣工验收,审计、监督协调指导扶贫项目所在地党委、*组织实施扶贫项目,负责对项目支出凭证的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4 和认定。扶贫项目所在地党委、*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辖区内所有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扶贫项目的实施要求和质量标准,具体组织并参与项目实施单位实施扶贫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是实施扶贫项目和扶贫项目工程质量、效益考核目标的直接贵任人,必须在所在地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协议的要求,认真实施扶贫项目。 财政扶贫项目实施及报账程序。 1、项目归口主管单位和县财政局接到扶贫项目资金年度计划后,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计划,采取招标,投标或议标的方式,公开选择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通知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成立扶贫项目实施及报账小组;二是开设“扶贫项目资金报账专户”。乡镇级项目,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所在信用社或营业所开设专户,县级项目在县农行开设专户,并将项目报账小组人员名单和开设的报账专户,报县财政局和项目归口主管部门;三是与项目归口主管单位签定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协议书。责任书和协议书应明确5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工期,工程概算,项目责任人,违约责任及处罚等;四是填写财政扶贫项目预付资金审批表,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县财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收到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后,一次划拨到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并通知项目归口主管单位,项目归口主管单位,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到县财政申请拨付项目启动预付资金。 4、县财政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资金对应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预拨启动资金申请,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协议书等报账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将30%的项目启动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专户”。 5、项目实施单位“报账专户”,收到县财政拨付的30%项目启动资金后,开始实施项目,并在项目归口主管单位的领导下,根据项目设计质量标准,按工程进度和有关要求,准备报账资料,加快项目实施和报账进度。 6、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通过阶段性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填报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工程进展汇报书面材料,及银行贷款、自筹6 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的有效证明。项目主管单位,根据汇报材料和检查验收结果,审核原始发票的合规性。审核同意后,批转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财政部门接到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帐单及报账发票,将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直接拨付到报账人银行账户,不再通过其他部门转拨。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凭据及审核拨付 1、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凭据包括:(1)项目立项批准书和采购合同;项目实施计划;()报账申请单;(4)费用支出明细账;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要据实填写,并附上相应的有效原始凭证。 2、报账凭据的具体要求:()农户直接受益的项目,可以通过*采购实物或发放现金的形式,直接向农户发放,如:补助到户的种子、种苗、种畜、三田建设补助等费用,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以及农户签收花名册等详细情况;(2)水利、教育、广播电视、卫生、农电线路等涉及单项设备采购3000元以上的项目,一般实行*采购,由*采购办统一采购,确需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的,要经县财政会商项目归口主管单位同意后,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要有正规的供货合同和符合规定的供货发票,经项目归口主管单位负责人验7 收签名后,方可报帐;(3)项目建设必须的小额货物采购,如校舍、机井、渠道、水窖、农业塑料大棚、养殖业畜舍、加工业厂房、厂址、卫生院所、医疗办公用房建设的建筑材料、用品等设施,项目单位可在项目归口主管单位的指导下自行采购,但须收集相关符合支出范围标准的、有效的供货发票;(4)项目建设人员的误工补贴、工资等费用支出,必须按发放花名册据实报账,(5)劳务输出补助,按补助标准以补助到人的花名册,经受补助人签名后方可申请报账,(6)技术培训项目按参训人数,聘请技术指导人数补助标准,经参训人员,聘请技术人员签收补助后申请报账;(7)为节约资金,建设项目普遍需用的建筑材料,如水泥、木材、钢材等,一般应由*采购办,按单个项目所需以上材料的工程概算限额,将几个项目汇总在一起实行*统一采购。 3,财政扶贫资金,采购各种补助物资发放和钱物发放花名册,须经群众代表、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物资采购或钱物发放经办人三人以上签名,并以主管部门抽查认可后,才能当作有效支出凭证,用以编制财政扶贫项目报账申请单。 4、项目归口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报账凭据,经项目归口主管单位初审,财政部门最后审核无8 误后拨付资金,并对本次报账凭据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已报账”印章后,退还给项目实施单位保存,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只存留副本或复印件。项目单位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报账凭据,由财政部门加盖“财政扶贫项目自筹资金已核消”印章,以免重复核报。项目计划中,项目单位有自筹资金的项目,第一次报账时,除财政拨付的30%启动资金外,自筹资金的到位使用率,也应达到30%,否则,县财政不予报账。 (五)、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报账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理全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的各项具体工作。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分别成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负责各自归口管理项目的调查论证,申请立项,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报账材料准备和初审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成立“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报账组”,具体负责按项目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准备报账材料,项目的核算管理,项目的质量标准,所要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建立健全会计档案资料等。 (六)、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工作的配套措施。 为确保财政扶贫报账制达到预期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建立健全“两个体系”,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切9 实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政扶贫报账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和会计档案资料。建立县财政局,项目归口管理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三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核算管理体系。 l、县财政局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会计核算总帐以及按扶贫资金类别、资金使用性质设置的明细账,用以核算管理全县扶贫项目资金;建立按三个扶贫项目归口主管单位划分的分户账,用以核算管理三个扶贫主管单位的扶贫资金。 2、三个扶贫主管单位,分别建立职能部门扶贫资金会计核算总帐,用以核算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申请立项的扶贫项目资金;建立按具体项目和资金使用性质设置的明细帐,用以核算管理每个扶贫项目资金。 3、项目实施单位在扶贫项目财务监督指导员的指导下,建立扶贫项目总明细帐,核算管理每一个具体项目。 4、县财政局和扶贫主管部门,依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财政扶贫项目预付资金申请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扶贫项目预算表等记帐。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县财政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已报账”的各项原始报账凭证及其他辅助资料记帐。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会计核算监督指导体系。为加强扶贫资金财务核算管理,彻底解决近年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不建帐、不核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 各个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分别指定1名熟悉会计核算管理业务,政策水平高、事业性强的财政扶贫资金财务监督管理员,做好有关乡镇扶贫项目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有关乡镇、项目单位及时报账。三个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扶贫项目建设单位会计帐薄设置,报账凭证整理,报帐、记帐和核算的指导核查工作。乡镇级监督指导员,负责本乡镇辖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帐薄设置、会计核算、报账凭证整理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工作。 11 实行扶贫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涉及的乡*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审计部门出具资金使用审计书、财政部门凭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和审计书按项目财务决算拨付剩余资金。 建立扶贫项目中期抽查、竣工验收制度。扶贫项目实施中,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加强事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乡镇、业务技术、审计、监察、群众代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实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要把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作为村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做到群众参与,群众实施,群众受益。 扶贫资金拨付报账流程: 财政、扶贫主管部门调查论证筛选项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立项后,下达项目计划及预算指标,县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接到计划指标,汇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12 组讨论同意后。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签定项目实施责任书; 签定项目实施协议书;签定预拨资金申请表。 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管单位审核后,签批到县财政局,申请项目启动预付资金。 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 2个工作日内完成 拨付30%的项目工程预付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凭项目实施中的各项支出费用票据,经主管部门阶段性检查验收后,编制填写财政扶贫项目申请单,主管部门对支出票据和报账申请单初审后,转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项目资金。 2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竣工后,由扶贫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有关乡村组织、群众代表组成工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审计部门出具资金使用意见书后,财政部门凭两个意见书,拨付核报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剩余项目资金。 二、庄浪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3 第二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是指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证,按规定程序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送财政部门审批,并拨付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 第四条 实行报账制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省上从“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下达的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和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扶贫资金,具体包括、“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扶贫贷款贴息支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 第二章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及管理 第五条 县财政部门要在县农业银行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用以支付扶贫项目报账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14 第六条 县财政在国库设立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只办理上级财政下拨给县财政扶贫资金的结算和向同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拨付资金,不得将资金随意调拨到其他账户。 第七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中心,负责“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资金的管理、审核、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工作。年度终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中心,要和国库股及时核对相关帐务以及资金结余情况。 第八条 年度终了后,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三章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 第九条 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与其签定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同时,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收到下达的扶贫资金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一次划拨到“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及时保证项目建设的报账需要。 第十条 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有关行业部门、乡*和经招标、竞标方式公开选择的实施单位,都可以作为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 15 项目实施责任书和项目实施合同书,应明确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项目总概算,项目责任人、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签定后都应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财政局收到资金后,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告知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申请预付项目启动资金。预付启动资金的限额为:单项工程投资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付扶贫资金计划数的30%。启动资金拨付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按项目实施责任书确定的实施进度,持资金支出的有效票据申请核销报账。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建设进度,及时申请报账。项目实施单位报账前,必须及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现场查勘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和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填报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有效的支出票据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申请单和支出票据,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同意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财政局报账,不符合规定的退项目实施单位补充完善。财政局在接到报账申请单和支出票据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16 毕,符合规定的填制拨款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给报账人,不符合规定的退项目主管部门补充完善。 第十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尸”资金的拨付采取转账支付方式,由县财政局将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直接拨付到报账人银行帐户,不得通过其他部门转拨。 第十四条 对补助到农户的项目资金,可以采取先预拨资金,待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乡、村两级验收确定到具体农户,由*有关行业部门或乡*用验收单和农户签名单到县财政局报账,然后将剩余资金发放到农户,也可以采取*统一采购材料或实物,向农户发放,由采购单位统一到财政部门报账。村委会要将补助费和实物发放的农户名单和金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报账金额,以下达的扶贫资金投资计划数为限,不得超额报账。如有节余,可按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竣工后,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财政、审计、行业部门进行项目的初验和终验,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审计部门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意见书,财政部门凭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和审计书,按项目财务决算,17 拨付除项目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资金。 第十七条 扶贫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财政部门在经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对工程类项目,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后,如果未发现质量问题,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由项目主管部门,责成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责任书的要求限时整改,并由财政部门,将工程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拨付。 第十八条 扶贫项目实施中,需要采购物资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和省*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行*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办法。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项目建设物资领用和物资库存保管制度。 第十九条 在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是: 1、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帐务处理、档案管理、决算编制和监督检查: 2、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资金的使用要求,负责项目计划的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建18 设进度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查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准备报账材料、提供项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工作。 第二十条 对以下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 未列入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 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 扶贫项目中其他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 违反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 其他不符合报账制要求的。 第四章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凭据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有效批复文件和采购台同。各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上的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或工程实施方案;*采购部门与供应部门签定的采购合同协议。 第二十二条 报账申请单。由财政部门统一制订,项目实施单位报账时,要据实填写费用支出明细帐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受益群众人数、项目期限及进度、项目总概算、资金来源或出资人、申请报账支出、项目负责人及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报账有效凭证。项目实施单位报账时要提供各种有效原始凭证,补助到户的种子、种苗、种畜、三田建设补助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等农户直接受益的支出,必须注明提供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及农户签收等详细情况。 第二十四条 报账凭证存档。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各项报账原始凭证,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并拨付资金后,加盖“财政扶贫资金已报账”印章,财政部门保存复印件,项目实施单位会计留存原始凭证。县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妥善保管各自项目报账凭证。 第五章 财政扶贫资金的会计核算 第二十五条 财政扶贫资金的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 20 第二十六条 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七条 报账制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八条 会计核算设置以下会计科目:资产类:银行存款、预付项目资金、在建项目支出、暂付款、拨出扶贫资金、竣工项目支出、项目管理费支出、其他支出。 负债类:拨入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拨入项目管理费、暂存款、其他收入。 我把每个会计科目的解释给大家说一下: 资产类: 1、“银行存款”科目:借方反映增加数,贷方反映减少数。 2、“预付项目资金”科目: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预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尚未报账列为项目支出的款项。借方反映预付项目资金的增加数;贷方反映转列支出减少数,本科目应根据预付单位设置明细账。 3、“在建项目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实际支出,其借方反映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报账申请单”支付的项目价款;贷方反映项目竣工验收、并办妥决算等手续后,结转“竣工项目支出”的数额。期末借方余21 额反映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资金决算的项目实际支出。本科目应按项目名称设置明细账。 4、“暂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预付给同级项目主管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项目管理费、培训经费等,本科目应根据项目实施单位设置明细账。 5、“拨出扶贫资金”科目:这个科目咱们不用。 6、“竣工项目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完工项目的累计支出数额。其借方余额反映已竣工验收、并办妥决算手续的项目实际支出数;贷方反映冲销转入“拨入扶贫资金”的数额。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已完工项目的实际支出数。年终,将其借方余额冲销“拨入扶贫资金”科目后,一般无余额。 7、“项目管理费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国家下达的项目管理费的所有实际支出。其借方反映已报账的项目管理费的支出增加数;贷方反映支出冲销“拨入项目管理费”数。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已报账项目管理费的实际支出数。年终,将其借方余额冲转“拨入项目管理费”科目后,一般无余额。 8、“其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除项目建设支出以外的其它各项支出。这个科目咱们用的少。 负债类: 1、“拨入扶贫资金”科目;本科目核算上级财政部22 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从“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入“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的扶贫资金。其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拨入数;借方反映冲转“竣工项目支出”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收到扶贫资金的结存数,年终贷方如有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其他扶贫资金”科目:本科目核算扶贫资金存款利息转入或社会各界捐赠并纳入专户管理的扶贫资金。其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资金数额;借方反映冲转“竣工项目支出”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资金的结存数,年终贷方如有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拨入项目管理费”科目:本科目核算国家安排的专门用于项目规划编制、资料印刷等费用的资金。其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拨入数;借方反映冲转“项目管理费支出”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项目管理费的结存数。年终贷方如有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暂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应付、暂收的各种款项。其贷方反映应付、暂收款项的增加数;借方反映应付、暂收款项的减少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付、暂收款项的结余数。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款项来源设置明细账。 5、“其他收入”科目:本科目主要核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或其它杂项收入。其贷方反映收入增加数;借方23 反映冲销“其它支出”或转入“其它扶贫资金” 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收入累计数。年终一般无余额。 第六章 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资料档案,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报账制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程序,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不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实行报账的单位,县财政局和扶贫办,在安排下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时,将扣减扶贫资金额度或暂停项目的安排。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报账资料的收集 报账资料的收集,是我们每个项目实施单位业务人员的一项主要工作。我们每个业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要以对扶贫项目负责的精神,认真收集、办理、真实填写报账资料,不弄虚作假,及时报账。在收集报账资料前,首先要看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单位领24 导汇报,对照项目实施责任书,逐项落实。报账资料的主要内容有:一、工程施工合同、责任协议;二、工程预算;三、税务发票;四、有关钱到户花名册、劳务报酬花名册;五、乡、村项目实施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一事一议这个很重要;工程类项目要有工程财务决算或其它相关文字说明。当这些资料收集全以后,就可申请报账,等待县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自此,你的任务就算暂时完成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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