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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平真诠 徐伟刚评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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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平真诠 徐伟刚评注.docx

    子平真诠 徐伟刚评注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 清·沈孝瞻 原著 徐伟刚评注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3 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剑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4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5 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己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6 注:长生十二位只是代名词,用来描述形容天干的生死旺衰的变化过程而已。在实际论命中,不必在意也不必教条化去用日干对应月令来定出长生十二位中的具体宫位字眼,因为对于格局而言,月令只是格局的定格所在,只是定出日主在八字全局中的基本发展方向。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 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注:长生十二位不必在意月令,而其实际运用价值只是在年、月、日、时支与日干的对比引用之中。同时,也可以同样运用于年干、月干、时干、运干、流年天干的旺衰判断之中。 论命先要看日主,日主先要定强弱。日主强与弱,只在三支中。 日主强者:长生、禄旺、三合六合处。 日主弱者:死败,空亡,绝地。 日主中和有气者:阴干之长生、阴干阳干之余气、墓库处。 长生十二位,是八字断命中“较量轻重”的一大计算原则 。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注:合化之义,源之河图之数。事实上,按天干自然数去论更为直接有理。 甲为一,乙为二,丙为三,丁为四,戊为五;此是先天生数。 己为六,庚为七,辛为八,壬为九,癸为十;此是后天成数。 先天生数合之后天成数,则天干合化之义自然出矣!甲己合化生土,乙庚合化生金,丙辛合化生水,丁壬合化生木,戊癸合化生火;自是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还生土而生化不已也。 这里要也别指出的是,古来命家,都是讲甲己化合成土,乙庚化合成金。其意就是甲与己相合就有可能甲木化为土来论,也就是说甲会变化本身五行天性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7 去变成土。此一学说传了千百年,其实不然。我的理解是:甲与己,乙与庚,丙与辛,丁与壬,戊与癸此十干合,本质是夫妇阴阳相合。夫妇阴阳相合,自然有生育之道矣;而夫妇本身性质是不会大改变的,所以,夫妇相合,其结果只是生出子孙来而矣,只是继承之道。所以天干合化之本义就是生育之道。 甲与己合,甲为夫,己为妻,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土来。 乙与庚合,乙为妻,庚为夫,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金来。 丙与辛合,丙为夫,辛为妻,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水来。 丁与壬合,丁为妻,壬为夫,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木来。 戊与癸合,戊为夫,癸为妻,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火来。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注:五行十干相合,本是夫妻相合之义,其中自然就有夫妻好合、相近、相亲之性情。命中阳干见其相合之干,其情其意向其妻而去;命中阴干见其相合之干,其情其意也必然向其夫而去。日主所扶身之吉神、喜神、,若逢其妻或其夫,其心必向于夫妻之情而去,则顾日主之心必淡也。 比如甲用辛官来辅日主显贵,若命中出现丙火,丙是辛官之夫,则辛金官星之意必向于其夫也。则辛官扶甲之心必淡也,其力也薄矣,是以辛官“分神”不专心于我日主一身也。则此甲木官星辛金自然不真,情义淡薄无力,官非其官了。 甲用癸印扶我生气、长我精神、培我家业、养我根本,本是大吉之神,只要癸水正印一心一意专注于我日主甲木身上,日主自然得其恩泽。但若命中现出癸之夫星戊土,则癸水之情必向于其夫也,顾子之心自然分去了。则我所有之印福德自然大打折扣了,也就印非其印了。 甲用己财助身致富,若他位出现甲木比肩来夺爱,则此己财、己妻成众人之物矣。其命平生不持财不聚蓄,也主妻有外情也。 甲用丙食来养生享福,若见辛金合去其夫,则我日主福禄大损也。 综上所论,命中扶助日主之吉神总要一心一意助我日主,方才真是用神有情有力处。若用神情意不专,则效命之力自然不足,用神所赐之福也会不全了。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8 注:甲木日主,柱中有大凶神庚金七煞,两阳相敌必有恶战,庚克甲无情之至,极凶之象。此是若有乙木,则庚金必贪恋于乙妻,沉迷于乙干情色之中而胸无大志来克战甲木日主,则甲木自然高枕无忧煞不攻身了。再如甲见丁伤,喜壬来娶丁为妻,则丁为壬妻,再无心志来焚甲木日主而去克害辛官了。再如甲见壬枭,壬枭夺食,正是凶神,若见丁火出干迷壬水之心,则壬枭自然沉迷于与丁妻的“儿女情长”之中了,其害我日主之心就会无意多了。 综上所论,八字中妨害日主的凶神、忌神最喜其妻迷之,其夫制之,则凶神、忌神自然无意伤害日主了。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注:合化有吉有凶,义有二端:吉神逢其妻其夫,情分不专于日主,逢吉则少吉或不吉,是为逢喜不喜。凶神若有其妻其夫相合,凶心少竭,凶气收敛无意害人,则逢凶不凶或少凶,是谓逢忧不忧也。夫妻为人伦之首,命中夫星妻星合于他人,则其夫其妻必背我而去,是谓无情。总之,吉神向我,宜一心向我,不可背我而从人而去;凶神害我,宜他处分散其意志,背我而去则我平安矣。若柱中无他神迷凶神,凶神一心注意我身,向我而来,则我之灾祸难免了。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注:天干合化,本是取象于夫妇好合之情。论于世间夫妇缘分,总在情投意合上做文章。若夫妇好合之中杂于第三者作梗,则夫妇之合则难也。夫合妇,妇合夫,要夫妇不受克制伤害得自由身方才真正可以相合相配。若甲夫合己妻,中有庚煞制甲夫,甲伏于庚之下,岂得自由做主?自然不能与其妻己土相合哉?是以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9 注:夫妇好合,要有条件才能成合,若天南地北,虽有相合之意,也难有相合之实,只能稍合一点点,是为半合,其力为正合十之一二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注:日主本身作合者,其说有二:阳干日主见柱中有妻星出干与其相合,是谓合财。阴干日主见柱中有夫星出干与其相合,是谓合官。大概而言,阳干合财者易重于情色与财利之中,易无大志,是谓以阳合阴,合小了。阴干合官者易有进取之志,是谓以阴合阳,合大了。所以,日主一般不喜合,一合日主之意就专于此,合财者全在财色上,合官者全在官贵上,局于一偶,格局难大。若日主偏弱,合神力重,则日主一生之意志全伏于合神之下,如何算得好处?好八字上等格局,全在日主之意向、志气之上。日主意向宏大、志气高远,向官要煞,向印或食,格局组织得当,必成大命。 阳干合妻星,不喜比肩出干合去妻星,是谓合去妻星,男命主一生不聚财,妻有外情于兄弟朋友之人。阴干合官,同样不喜官星让比肩合去,女命主姐妹争夫,夫主不忠婚姻也。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0 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 留官,无减福也。 注:争合与妒合,乃是命中天干相合没有严格按“一夫一妻”制方式去进行相合,反而是出现一阳干合多个阴干、一阴干合多阳干的混合形态。但是对于天干相合而言,其情意尚有,只是情不专一。比如甲木日主,时月两干全是己土,则一甲合此二己,就是一男和二女之象,对于甲木而言,对此两己土都有情意,只不过甲之情分了两份,不专一了。对于这两个己土而言,就存在争合妒合的情况了。月上己土必想是一人合甲,时上己土也是想一家合甲,此两己土之间就会存在争斗与嫉妒的关系了。 另外天干化气一说,从来是有化真化假之说。在格局论中,基本不考虑化气的问题。格局论命体系,只以日主的正五行天性去分析命局,不必节外生枝去研究化气成否的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八字中是否出现日干的合干,也无论合干与日主的相合关系状态如何,都不作化气格去研究的。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尝艳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注: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1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注:八字中固然以得时行一月之气的月令为力量最强人者,但是八字当中,行一年之令者的年干支、行一日之令的日干支、行一时之气的时干支,也是个各有其行力当权之时。这些力量积累或叠加,也有可能转弱为强,这就是失时不弱了。比如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同样道理,如果八字中若月令只是“孤家寡人”,其他干支群起而攻之,则这样一个月令干支也可能转强为弱,这就是得时不强了。比如春木当令虽强,命中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2 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开之。此种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3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4 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5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略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6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7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注:月令没有任何主事之神,而是仅有与日主“一母同胞”的比劫或者禄刃,则必去看八字中的“老大”位置的其他主事干支,以其作为日主间接非月令位置的特殊“主事之神”,以此为用神,进行八字全局的讨论。所以,建禄月劫之格,不是在月令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8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19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生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0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注:八字格局中按照月令吉凶采取相应的评判原则,则柱中其他六字就会出现成格之字或败格之字的定性。这也就是讲,对于一个月令而言,柱中六字就会出现成格字与败格字的复杂组合。这种组合就是: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 正官格见财谓之成格之字,而又逢伤官这个败格之字,则就是成中有败;此处的财星无法通关伤官与正官的对抗。也就是讲,正官格中若有伤官出现且无有制服,则此伤官必然会去制克官星破坏格局的。若正官格中官星透出,反见食神合去,则官星贪合忘主,格局便坏了。 财格见官星透干,谓之官星卫财,所以,此时的官星就是成格之字。但是,此时财格中的这个成格之字官星,同样也不可以见伤官来破坏之、食神来合去之。若见之伤食两个字,则此伤食字克破了官星成格字,则此伤食字也就成为财格中财旺生官形式中的败格之字了,从而形成了财格生官先成,再见伤食破官后成的过程:这同样是一种成中有败的格局形态。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财格而言,官星是成格字,这就是财旺生官的财格成格形态之一;同样,财格见伤食,伤食是可以生助财星财格的,这是食伤也就是成格字,这就是财逢食伤相生的财格成格形态之一。这里的情况是,就是财格中同时出现了官星与伤食之星,此官星与伤食星不在同一个命局中出现,各自单独与财格相配,都是财格的成格形态之一。但是,此两者一旦并存于同一个财格中,就会形成财格生官、官受食伤克破的成中有败的格局形式了。显然,对于财格而言,喜官星保护是第一位的,喜财星有源头相生是第二位的。其意也就是,无论财如何,先要保护住才是最要紧的,其次才可以讲财有无源头之事。若财无护卫,仅有源头是不够的。 印格见食神现,形成印生身,、身生食泄秀的成格形态,也就是讲印格见食就是成格了。但是印格中有了食神字,这个时候八字中还同时出现财星之字,则此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1 财星之字就会脱食之气来克月令印格,形成了财星破印的印格破格形态。像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印格中的同时出现财食,就成了印用食神泄秀,不料食神却去生财助财来破印的成中有败的形式,格局总是归于破败。 印格见煞,用煞来生印,本是成格之象;若格中再见财星,则财星破印去印助起煞星来攻身,形成败格之势。这就是印格见财煞同行的情况,印格先见煞,是谓成格,煞再见财,财破印生煞是谓败格,如此形成印格见煞再见财的成中有败形式。 食神格见煞印,可以作弃食就煞印论,此本是成格之象。若煞印同现的情况下,再见财星出来,则财星转食生煞破印,成为大凶的败格之象了。 七煞格见食神制煞,本是成格的大吉格之一。若食神这个煞格中的成格之字受到印星伤害,则此格局也食成中有败的形态。此格要说明的是:煞格用食,食煞格成格的一种形态,煞格用印,用印转煞气生身也是煞格成格的一种形态。但是对于煞格而言,食印不可同存并行于一个八字之中,若食印同行,则印必是护煞制食,则煞星凶神反而从本身有制又回到无制之中的状态之下,格局变得大坏了。要明白的是,印是煞之子,煞逢食制,食成煞之仇敌,字必救母,是以印星必去制食来救其母煞星了;这就是煞格见食、逢印夺食的破格命理所在。 伤官格生财,化伤之气来作财星之根源,本是成格之象;但化出之财星不宜逢合神,若财逢其合神或妻或夫,则财星随其夫其妻而去,就会基本不再注重于伤官所生了,此时伤官格生财,财星贪合变质不化伤官,则此伤官生财、财逢合也同样成为成中有败的格局形态了。 伤官格身弱伤重,最要配印来伏伤官同时生助日主之气,此是成格之路,若此同时出现印星之天敌财星,则财星破印,印星受制束手,难于起到制伤生日之功效,格局到此大坏,同样会形成伤官格配印、印受财破的成中有败的格局组合形态了。 伤官格生财本是成格之吉象,若生财之后再见煞星,就成了煞星盗财气攻身的坏格之象;这种组合就是伤官格见财煞同行的成中有败的格局了。这里的“成” 就是伤官生财,这里的“败”就是格中的财见煞盗气了,使先成的财字变化成无用之字或坏格之神了。 总结上文,所谓的成中有败、必是带忌之意就这样的:格局中的任何成格之字受到了其他字的克制、伤害、合去,这些其他字就是败字、带忌字,就是这些坏字使成格之字的成格功用消失,使格局真正的成中有败,或者说先成后败了。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2 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3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4 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注:论命的主要焦点就在月令提纲之上,所以,对月令提纲的研究就是八字命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月令作为一个地支,对于其人元吉凶神的考虑与研究就是论格局的基本原则。那么,对于月令中所有的地支藏干也就是所谓的“人元”情况,月令地支的三合会局等种种情况也是必须要研究的,这也就是用神变化一章的由来。 十二地支充当月令,由于地支所藏天干人元不一,再加上天干的藏透,这就有了用神不同的变化情况。 寅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甲木、丙火、戊土 卯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乙木 辰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戊土、癸水、乙木 巳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丙火、戊土、庚金 午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丁火、己土 未作月令, 支中所藏人元:己土、丁火、乙木 申作月令, 支中所藏人元:庚金、壬水 酉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辛金 戌作月令, 支中所藏人元:戊土、辛金、丁火 亥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壬水、甲木 子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癸水 丑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己土、癸水、辛金 上述十二地支作月令,支中所有的人元少则仅一位,多的则有三个天干。大概而言,这些天干分别由月内主气、寄宫的长生之气及作墓库余气组成。从上可以看出,子卯酉月令中所藏天干只有一位,那么就表示此月令中的用事人元也就是用神仅一位,则定格就相应以之为准了。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5 至于寅申巳亥与辰戌丑未此八支,支中所藏的人元有二位或三位,所以其情况就相对复杂了。再考虑到这些人元也就是所藏天干的透露的不同组合,也就有了所谓的“用神”变化。 比如以寅月而论,当中天干就有甲木、丙火、戊土此三个人元,此三者当中,甲为本气或者也就是主气,就是“如郡之有府”,其意就是讲寅月中真正的当权做主者、司令者、主人翁、执政者就是此一甲木。那么丙火呢,丙火长生于寅月内,其相当于甲木的下属或同事,其也有一份权力,所以其就“如郡之有同知”,其意就是讲寅月中的丙火可以辅助主人翁甲木来行事做事。至于戊土只是寄长生于寅月内,其较之于甲木与丙火,其职责与权力更是处于第三位,其来佐使甲木或丙火了,所以其在寅月的功效就是“如郡之有通判”,其作用力为最小。 了解到了寅中不同天干的地位与作用外,就要考虑到此三个天干在八字全局中的透露与隐藏的问题。原文讲:“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火,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做主。此变化之由也”,这句话我们要加以重点研究。因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沈氏的意思是:寅月中如果甲木不透,而只是透露了丙火,那么相当于“知府不临郡”,也就是地方上主事官没有,那么只好由其他副职来代表行事。事实上,沈公此个打比方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寅月中当权的主人翁是甲木,寅就是甲木的地盘,不存在寅月中甲木不在或不光临的情况。按沈公这个打比方的说法,寅月中甲木不透露而透丙火,那丙火就可以作寅月令的“主人翁”了,其说就是讲寅月中的甲木不露,那么就相当于寅月中没有甲木这个真正的主人翁,所以丙火就可以取而代之作寅月的主人了。显然,沈公的这个比方是说法是不对的,寅中不可能没有甲木,同样,寅月也不会因为甲木不透而变成其他的月令。换言之,寅月必有寅月的司令气候,也就是寅中的甲木不论其藏或透,它是永远起作用的,寅月在大自然、大天地中永远是起到正月的作用,而这正月的气候变化与万物状态就是由此寅月中的甲木主气来推动表现出来的。 所以,综上所述,月令中的主事人元是不会变化的,所谓的用神变化本质是没有的。 。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注: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6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 月,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 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7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注:沈公正是有了上文的思路之后,就有了这儿文字的矛盾了。我们试用沈公的变格原意去谈,就会发现出这个问题了。 试以丙生寅月而言,当是印格吧。若印格来说,见比劫当是成格之神,为什么?印格最忌财星破印,财是败格之神,则比劫自然就是成格之神了。现在沈公在此处讲,丙生寅月,甲不透干而会午戌,则化为劫星了。若按变格来讲,从印格变为劫格自然不好了,可若按印格来讲,印格见劫是相神,当是成格之神,应当作吉论。这样一来,印格变劫格是不好的观点与印格用劫的成格为好的观点两者之间显然有了矛盾,那其中谁对呢?当然是印格用劫来成格的论点是正确的,所以反过来可知,印格化劫格变成不好的变格理论观点是不成立的。 再以丙生申月,当知是偏财格,偏财格出现煞星,本是败格之象,确实是大忌讳的。此处沈公以为丙生申月会子辰见壬之所以为凶,是因为将财格变成了煞格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8 的原因,事实上,这根本不是的,不要用这种多此一举的用神变化调调,财格见煞本是大忌,2 何必节外生枝多啰嗦呢?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百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注:沈公这一篇的“论用神变化”与下一篇的“论用神纯杂”,其本意就是为了以月令用神为中心来讨论格局的组合问题 ,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29 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十二、 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30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31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32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33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注:格局高低之别,千变成万化:或格局中因一字而成巨富大贵,或一字而致格局大败大坏,如何分别,当随时随地因不同的格局而进行研究分析。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徐伟刚评注 胡海勇抄 34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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