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郭文良养猪场报告表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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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郭文良养猪场报告表环评报告.doc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 表(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项 目 名 称郭文良养猪场建设单位(盖章)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郭文良养猪场法 人 代 表郭文良(盖章或签字)联 系 人吴建洪联 系 电 话18950790188邮 政 编 码351162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 号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制一、总论1.1 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郭文良养猪场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郭文良养猪场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四方桥建设依据主管部门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建设性质新建(补办)行业代码A-0313(猪的饲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9.7亩,总建筑面积2996m2总 规 模常年存栏种猪200头,菜猪2000头总 投 资160万元环 保 投 资38万元资源类型和开发量畜牧业开发常年存栏种猪200头,菜猪2000头1.2 项目由来郭文良养猪厂养猪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占地面积约9.7亩,总建筑面积2996m2,常年存栏种猪200头,菜猪2000头。根据莆政综2011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及可养区的通知”可知,该项目所在地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四方桥属于可养区部分,该项目现已建成。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需补办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郭文良养猪场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郭文良养猪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莆田市环保局审批。1.3 评价目的本评价的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查清项目现有工程现状和所在区域的环境背景,明确环境保护目标,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提出减少这些影响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项目的建设能取得最大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1.4 编制依据1.4.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年(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9)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 2002年(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 2013年(11)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1989年(1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年(13)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2006年(1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年(15)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2年(16)莆田市畜禽养殖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试行) 2012年1.4.2 技术导则及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 HJ19-2011(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7)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8-1996(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20091.4.3 环境保护规划文件 (1)莆田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方案 1999年 (2)“莆政综(2010)4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禁养区及禁建区划定方案和莆田市畜牧业集约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0年 (3)“莆政综(2011)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及可养区的通知 2011年1.4.4 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1)关于编制郭文良养猪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委托书 (2)合同书 (3)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郭文良养猪场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自然环境概况2.1.1地理位置郭文良养猪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四方桥,位于北纬25°1735.08,东经119°0042.65,项目所在地东侧为四方亭海沟,距离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约为50m;南侧为下尾海(即湄洲湾),距离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为700m;西侧有养鸭场,距离本项目5m。(详细地理位置见附图1、附图2)2.1.2气象气候城厢区气候常年温和湿润,属于典型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其特点为冬季盛行偏北风、气温低、雨量少,春季雨量大、降雨强度弱,夏季天气多晴、午后常有雷雨、时有台风影响,秋季风速大、以北风为主、降水显著减少、空气干燥、气温适中。a) 气温:境内年平均气温20.2。最热月7月份;月平均气温为28.5。最冷月1月份,月平均气温为11.4。b) 霜期。平均霜期仅 17天,最多达 54天;有些年份全年无霜。c) 积温:区境累年平均0的积温达7300以上,保证率达80%规或80%以上的10活动积温为6500左右,持续天数达292天。d) 地温:全年平均地面温度为2324,约比年平均气温高34。年中各月地面平均温度以7月份最高为35,比同期气温高6.5。以1月份最低为13,比同期气温高1.5。e) 降水:城厢区年平均降水量为1289毫米。降水的季节分配很不均匀;春夏多雨,秋冬少雨。降水季节一般可分为春雨季、梅雨季、台风雷阵雨季和少雨季四个季节。f) 日照:全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43小时,其中7月份最长,平均为257小时。8月份次之。2月份最短,平均为111小时。g) 风:季风明显,风向随季节交替而转换;冬季为偏北风,夏季多为偏南风。全年除静风外,以东风和北风居多,其频率分别为12和11。东北偏北风的频率也达9。境内年平均风速为3米/秒左右。年中各月平均风速1012月较大,56月较小。h) 相对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8。一年之中,以56月相对湿度最大,分别为84%和 86%,1012月最小,分别为71、67和72。2.1.3水文湄洲湾(湄洲湾港)位于福建省东海岸的中部,北毗福州港,南邻泉州湾,与台湾隔海相望,湄洲湾是一个深入内陆的半封闭狭长海湾,南北长33公里,东西宽30公里。港湾水域面积516平方公里,其中平均低潮位以下的水域面积超过374多平方公里。纳潮量达24.23亿立方业米,且退潮速度大于涨潮速度,自净能力强。 湄洲湾海区潮差较大,潮汐属于正规半日潮,其中秀屿海域历年最高潮位8.18m,历年最低潮位0.04m,平均潮位4.11m,东吴海域历年最高潮位7.58m,历年最低潮位0.86m,平均潮位4.25m三江口海域历年最高潮位7.42m ,历年最低潮位-0.105m ,平均潮位2.68m。湄洲湾波浪以风浪为主,常浪向NE向,频率26%,实测最大波高1.4m。2.2社会环境现状灵川镇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部,湄洲湾北岸。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常年如春。面积56平方千米,总人口5.8万人。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福厦高速公路、笏枫公路横穿全境。灵川镇域内山、海、田资源俱备,有山地4.8万亩,耕地2.32万亩,海岸线12.03公里,滩涂浅海面积1.23万亩,淡水域面积1365亩。 灵川镇水陆交通发达,福泉高速公路、省道201线及规划中的高速铁路横贯全境,下尾三级渔港已建成使用。灵川镇重点发展菜、果、猪、禽和草食动物,在引进名、特、优品种和项目上下功夫,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规模经济,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源,社会稳定,全面推动灵川镇农业更上新规模、新档次、新台阶。2.3环境功能区划情况2.3.1水环境 区域主要地表水系为湄洲湾,根据福建近海区域功能区划,项目地区水系为湄洲湾秀屿港四类区附近海域,其主导功能为港口、航运,海水水质质量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标准,详见表2-1。 表2-1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项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pH值(无量纲)7.58.5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2pH单位6.88.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溶解氧6543化学需氧量(COD)2345生化需氧量(BOD5)1345无机氮(以N计)0.200.300.400.50石油类0.050.300.50活性磷酸盐(以P计)0.0150.0300.0452.3.2大气环境根据“莆政1999综7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地面水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方案的公告,项目所在地位于农村。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域,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NH3和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详见表2-2。表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评价因子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标准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6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 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0.08日平均0.121小时平均0.24TSP年平均0.20日平均0.3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0.10日平均0.15NH3一次最高允许浓度:0.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H2S一次最高允许浓度:0.012.3.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位于农村,200m范围内无村民集居地其环境噪声区划为1类区,针对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1类区标准,附近的农村居民居住区也执行1类区标准。即昼间区域噪声55dB(A),夜间区域噪声45dB(A)。 表2-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LAeq(dB)类别适用区域昼间(dB)夜间(dB)1类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2.4 污染物排放标准2.4.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处理,建议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的污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处理后进行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即采用莆环保2012328号文件中推荐的模式四。施肥废水水质标准参照“莆环保【2012】328号”文件要求,SS800mg/L、CODcr3000mg/L、BOD51500mg/L。2.4.2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猪舍、堆肥场、厌氧消化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等。恶臭废气主要含有猪粪、猪尿散发出的NH3、H2S,属无组织排放源。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下表2-4。表2-4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摘录)类别标准名称污染物监控点标准值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7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1.5 mg/m3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0.06 mg/m32.4.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昼间55 dB、夜间45dB)2.4.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沼渣、猪粪、病死猪、疫医药废弃品等。沼渣和猪粪等固废执行GB1895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的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即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杆菌群数105个/kg),病死猪只及母猪分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采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中的化尸窖法进行深埋腐化消毒处理,养殖场集中的地方应采取焚烧法,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设置两个或以上的安全填埋井。防疫医药废弃品的处理应该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4一般要求中4.1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2.5环境质量现状2.5.1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莆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年度)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其监测布点如附图5 所示),数据如下:表2-5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L 名称断面pH(无量纲)溶解氧无机氮COD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湄洲湾湄洲湾中段8.067.030.1840660.0200.01一类一类一类一类二类一类由以上监测数据可知区域水环境质量满足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标准。2.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莆田市佳源气体有限公司距项目2.4公里,根据莆田市佳源气体有限公司乙炔生产项目2013年11月份的监测数据(其监测布点如附图5 所示)进行分析,数据如下:表2-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莆田市佳源气体有限公司项目单位样品数浓度范围日均值达标率(%)平均值平均值达标情况SO2mg/m3140.018-0.0251000.022达标NO2mg/m3140.023-0.0321000.0264达标PM10mg/m3140.065-0.0741000.0698达标由以上监测数据可以看出,评价区大气环境中SO2、NO2、PM10均可达标,总体而言,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订单中的二级标准。2.5.3声环境质量现状 据现场勘测可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2.6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对项目周围环境的调查,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 表2-7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保护目标距离(m)方位保护人数保护级别(执行标准)大气下尾村440西侧50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坑头400北侧20高地420东侧20水环境湄洲湾700m南侧-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标准三、养殖场概况、环保措施及工程分析3.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郭文良养猪场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郭文良养猪场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四方桥,根据莆政综2011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及可养区的通知”可知,该项目所在地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四方桥属于可养区部分。建设规模:占地面积9.7亩,总建筑面积2996m2, 常年存栏种猪200头,菜猪2000头。 员工数量:员工定员6人,其中3人住厂总投资:160万元原辅材料:正大饲料1000t/月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设备组成一览表如下表3-1、3-2表3-1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 已有工程内容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主体工程菜猪舍4栋2760m2母猪舍1栋110m2辅助工程饲料储存间1栋56m2办公室1栋70m2公用工程供水项目用水来自城厢区供水管网供电项目用来由城厢区电力局提供环保工程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固废存储垃圾桶安全填埋井1个直径3米,高3米废水集水池30立方米废水沼气池300立方米废水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绿化种植树木、草皮等需要补建内容环保工程沼气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新增容积250m3酸化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30.8m3沼液存储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120m3化尸窑2个密闭砖混结构,有坑盖;坑壁30 cm厚砖砌,坑底为20 cm厚的混凝土 堆肥场需设置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舍外生物发酵舍应配套建设沼液输送管网和底部曝气系统防疫医疗废物储存间要有防渗措施等表3-2 设备组成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1高压冲洗机4台3.2 环保措施3.2.1粪污水处理措施 (1)粪污水处理模式根据莆环保【2012】328号“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养殖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有关要求,采用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的污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处理后进行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工艺流程如图3-1所示:舍外生物发酵舍沼渣粪渣粪便污水畜舍舍沼气净化:贮气罐集水池沼气池沼气利用制作有机肥堆肥固液分离设备沼液储存池酸化池图3-1 本项目粪污水处理模式 (2)粪污水处理设施各池容积本项目沼液产生量根据以下“工程分析”中的项目水平衡图可知项目每天产生沼液40.05t,则年产生沼液12444.02t,沼渣产生量占沼液产生量的0.5%约为62.22t/a。根据“工作意见”,集水池容积不小于0.01立方米/头,酸化池容积不小于0.014立方米/头,沼气池容积不少于0.25立方米/头,沼液储存池容积不小于0.1立方米/头,养殖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采用200头母猪和2000头菜猪进行计算。集水池容积应22m3,酸化池容积应30.8m3,沼气池容积应550m3,沼液储存池容积应220m3。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沼气池容积300m3,集水池30m3(符合要求),沼液储存池100m3。本环评建议增设沼气池容积250m3,沼液储存池应120m3,发酵垫料体积660m3。建议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污水经过经固液分离的污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处理后进行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垫料厚度应为1.5-1.8m,应配套建设沼液输送管网和底部曝气系统。发酵垫料一般使用3年后,每年更换三分之一用于制作有机肥料。 (3)沼液、沼渣、污泥的处理措施沼液排入沼液储存池,用于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沼渣及污泥用于堆肥。项目目前未设置堆肥场,本环评建议增设堆肥场,并设置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 (4)沼气产生情况项目采用沼气池厌氧工艺,并且为密封。每去除1kgCOD,可产生沼气0.35m3(参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则本项目估算CODcr32.88t/a,经沼气池后去除COD的量为19.73t/a,则沼气年均产气量为6903.94m3(22.22m3/d)。项目产生沼气用于生产、生活用热能。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沼气未经净化直接用于供热,建议企业将沼气净化后再用于生活供热。3.2.2死猪及其它废弃物处置措施 (1)死猪处理措施本项目死猪采用无害化处理,建造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理。病死猪只及母猪分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采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中的化尸窖法进行深埋腐化消毒处理,养殖场集中的地方应采取焚烧法,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设置两个或以上的安全填埋井。项目病死猪估算约44头/年,建议项目修建两个化尸窖,位于项目西南侧100m外,化尸窖为密闭砖混结构,有坑盖;坑壁30 cm厚砖砌,坑底为20 cm厚的混凝土,以防渗漏,在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确保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当化尸窖内动物尸体达到容积的四分之三时,停止使用并密封。当封闭化尸窖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残留物进行焚烧或者掩埋处理,化尸窖池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不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处置措施可行。 (2)粪便处理措施对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面积需44m2。恶臭废气排放应执行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集约化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70<无量纲>)。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 对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便的总量。 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要求项目猪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对直接还田的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应符合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蛔虫卵死亡率95 粪大肠菌群数 105个公斤 ),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3)防疫医药废弃物 本项目目前防疫医药废弃物为自行处置,防疫医药废弃物属于HW01,本环评建议业主建立一个危废临时储存仓库,统一收集后委托地方卫生院一同运往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固废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综合处置。3.2.3空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主要是通过加强猪舍四周绿化,猪舍内环境清洁和通风来减少养殖恶臭废气。3.2.4饲养环保管理 (1)采用干清粪模式,减少污水排放,同时节约水资源;(2)采用生态循环模式,养殖污水通过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业施肥,产生的沼气作为日常生活能源;(3)堆肥场粪便及时清理、堆肥外卖; (4)使用生态型养殖饲料,减少有害添加剂的使用; (5)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模式。3.2.5环保日常管理(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检查有关环保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以及生产过程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落实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执行、污染事故防治条例的实施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效果的检查;(3)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和对外环境保护宣传;(4)建立完善包括岗位责任制和环境管理规程在内的环保规章制度及分岗操作规程;(5)协助地方环保局进行生产过程的环境监督和管理;(6)负责环境监控计划的实施。3.3工程分析3.3.1养殖基本工艺流程臭味、猪叫、猪粪便、尿液臭味、猪叫、猪粪便、尿液妊娠母猪12周母猪配种育成待配种猪购入 产仔哺乳5周外售育成15周仔猪保育5周图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生猪生长流程为:种猪购入、育成待配、母猪配种、妊娠期、产仔哺乳、仔猪保育、育成、外售生猪。3.3.2能源消耗及水平衡分析该项目年消耗水量约16399.5t。其中,饲养猪的用水量约5219.5m3/a即14.3m3/d(根据同行业同规模大小的猪场经验数据可知,猪饲养水量约为0.65m3/百头·d);冲洗猪舍和过道用水,约需11000m3/a;员工生活用水,约为144m3/a。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3。项目年耗电量为4万度。14.36.6消耗7.7饲养猪用水产沼气0.029消耗3.673336.6751.5740.0540.08沼气池新鲜水量猪舍、车间冲洗水0.6用于舍外生物发酵消耗0.120.48生活用水图3-3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3.3.3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3.3.3.1废水 养殖废水该项目采用传统模式的猪舍养殖,常年存栏猪2200头,目前该公司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污水经过固液分离-厌氧。参照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内容(表4)规定进行干清粪工艺的集约化养猪场废水排放量限值冬季1.2m3/百头猪·d,夏季1.8m3/百头猪·d。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及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废水排放量取平均值1.5m3/百头猪·d。生猪的排尿量国内一般推荐值3.0kg/头·d。因此该养猪场排出的废水量见表3-3。表3-3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表序号项目数量单位单位用水及排水量合计1冲洗废水2200头1.67t/百头·d(污水系数为0.9)9900t/a2生活污水3人住厂150L/人.d(污水系数为0.8)108t/a3人不住厂50L/人.d(污水系数为0.8)36t/a3猪尿2200头3.0kg/头.d2409t/a共计12453t/a该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污水经过固液分离-厌氧,根据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附录A中表A.1及类似养殖场有关数据,本项目12453t/a的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表3-4所示。表3-4 废水各污染物产生量汇总表序号污染物进水浓度(mg/L)年产生量(t/a)1CODcr264032.88 2NH3-N2613.25 3BOD5130016.19 4SS200024.91 5TN3704.61 6TP43.50.54 生活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其中3人住厂用水定额为150L/人.d(污水系数为0.8),3人不住厂,用水定额为50L/人.d(污水系数为0.8)。则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共计144t/a。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主要是CODCr、BOD5、氨氮等污染物,参照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折算,项目废水生产浓度大体为CODcr:420mg/L、BOD5:177mg/L、SS:220mg/L、NH3-N:40mg/L,其排放量和水质的大体情况为CODCr:0.2kg/d,BOD5:0.085kg/d,SS:0.106kg/d,NH3-N:0.0192kg/d。生活废水与项目养殖废水一起经过固液分离-厌氧处理后用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业主提供,项目现状有一个约300m3沼气池,项目生活废水和养殖废水一同经铺设的管道进入沼气池内净化处理,处理后沼液直接排放,不符合莆田市畜禽养殖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试行)的要求。建议整改方案采用模式四“厌氧处理后进行生物发酵舍消纳模式”处理养殖废水根据莆环保2012328号文中对模式四的要求“集水池容积应22m3,酸化池容积应30.8m3,沼气池容积应550m3,沼液储存池容积应220m3。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污水经过固液分离-厌氧处理后用于舍外生物发酵舍,垫料厚度应为1.5-1.8m,应配套建设沼液输送管网和底部曝气系统”。本项目现有沼气池容积300m3,集水池30m3(符合要求),沼液储存池100m3,未设置酸化池,不符合相关标准。本环评建议本项目增设沼气池容积250m3,酸化池容积应39m3,沼液储存池应120m3,发酵垫料体积660m3。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暂存于封闭的储存池内,再用于舍外生物发酵。储存池和舍外发酵舍必须防渗,储存池必须加盖。3.3.3.2环境空气污染物(1)废气种类及排放情况恶臭是猪场一个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来自于猪舍以及沼气池,堆肥场等,属无组织排放源。由于猪的粪尿排泄量很大,其中含有大量有机物质,排出体外后会迅速腐败发酵,产生硫化氢、氨、胺、硫醇、挥发性有机酸、粪臭素等恶臭物质,污染猪舍和大气环境。除猪舍排出的有害气体外,干湿分离室、猪粪堆放场所是散发恶臭气体的主要场所,以上有害气体及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尘 埃、微生物排入大气,散布于猪场及附近周围环境的上空,刺激人、畜呼吸道,可引起呼吸道疾病,影响人畜健康。本次评价对猪舍的NH3、H2S排放量通过类比2009年5月份福建省华夏建筑设计院编制的福建省柘荣县嘉隆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10000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数据,计算得日平均排放量。具体数据见表3-5、表3-6。表 3-5 猪舍NH3排放量估算常年存栏数/头体重(均值)kg/头排放量(g/AU. Day)排放量kg/d种猪舍200150201.2菜猪栏2000604.8注:AU表示:500kg生猪单位表3-6 猪舍H2S排放量估算常年存栏数/头体重(均值)kg/头排放量(g/AU. Day)排放量kg/d种猪舍20015040.240 菜猪栏2000600.960注:AU表示:500kg生猪单位由上可知,种猪舍臭气NH3和H2S排放量分别为1.20kg/d、0.24kg/d,菜猪栏臭气NH3和H2S排放量分别为4.8kg/d、0.96kg/d。综上所述,本项目NH3和H2S的排放主要来自猪舍,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2)存在的主要问题若猪粪不能及时清运,夏季厂界臭气浓度可能超标。(3)整改措施加强管理,确保猪粪能够及时清运,冬季在堆肥场堆存时间不大于三天,夏季当天清理,当天清运,避免在堆场内长期堆存,同时保证堆粪场清理干净。保持舍内干燥。因氨和硫化氢易溶于水,舍内湿度高时,易被吸附在墙壁、天棚、地面等处,并随水分渗入建筑材料中,舍内温度上升时挥发逸散出来,污染空气。加强环境绿化。加强环境绿化,即可美化环境,又可净化空气。绿色植物进行光合作用,能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放出大量的氧,同时植物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氨和阻隔微粒,减少空气中氨含量和微粒。增设布袋除尘器,减少粉尘的排放,另外在窗户上用布封起来,这样也可以降低粉尘的排放。3.3.3.3噪声该养殖场运行时噪声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等;猪叫声为间歇性噪声,噪声级为7080dB(A)。表3-7 噪声源源强一览表序号噪声源源强dB(A)1高压冲洗机85-902猪叫声70-803.3.3.4固废(1)固体废物种类及排放情况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污泥、病死猪、母猪分娩残物、医药防疫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沼渣和猪粪、有机肥本项目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会产生沼渣,产生的沼渣量约为62.22t/a,沼渣应及时与猪粪堆肥,将有机物分解成无机养分。堆肥后的沼渣不仅能改良土壤,而且能促进植物生长,可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于菜地。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清出来晒干后收集,用于堆肥,在其堆放过程中极易进入到水体,如果不规范收集、处置猪粪,将对水质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猪粪便不经处理直接施用或过量施用于杂地和菜地会导致种植物徒长,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毒害作物。本项目养殖场平均日产脱水干猪粪为:理论粪便产生量1成猪存栏量·粪便排放率2200头×0.75kg/头.天(根据业主提供)1.65t/d(602.25t/a)。病死猪和种猪分娩残物病死猪比例一般不高于2,主要为刚出生和出生不久的小猪,则猪场每年约产生死猪44头,平均头重按5kg计,根据类比可知死猪量约为0.22t/a,加上种猪分娩残物1.0t/a,合计1.22t/a。对照危险废物名录,病死猪和种猪分娩残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但病死猪带有病菌,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可采用建造化尸窑填埋处理。化尸窑的设置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中的化尸窖法中的要求建造,项目病死猪估算约44头/年,尚未设置化尸窑,本评价建议项目修建两个化尸窖,位于项目西南侧100m外(要远离居民区),化尸窖为密闭砖混结构,有坑盖;坑壁30 cm厚砖砌,坑底为20 cm厚的混凝土,以防渗漏,在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确保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当化尸窖内动物尸体达到容积的四分之三时,停止使用并密封。当封闭化尸窖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残留物进行焚烧或者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