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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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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债课件.ppt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第一节 不 当 得 利,第二节 无 因 管 理,第一节 不 当 得 利,一、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是指法律上没有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的一种利益。,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它是法律事实。,(一)一方获得利益既可以是积极增加财产,也可以是本应减少而未减少。获利的方法可以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可以是受益人的行为,受害人的行为,可以是第三人的行为;可以是自然事实。如果一方没有获得利益,则不存在不当得利。,(二)他方受到损失(损害),(三)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理论上有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前者认为,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必须基于同一原因事实,才能认定因果关系。若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不同,即使二者有牵连,也无因果关系。后者认为,获得利益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原因事实相同,只要社会观念认为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有牵连关系,可认定因果关系。如甲拾得乙的财物赠予丙,即丙可构成不当得利。通说认为,我国立法采间接因果关系。甲借乙的钱用于修理丙的房屋,甲无力还乙钱时,乙可否向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四)获利无合法根据,一般说来,下列情形不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第三,因不法目的而为给付。一方或双方出于不合法的目的而为的给付,不能按不当得利处理,而只能按违法行为处理。,第二,清偿未到期的债务或者清偿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债务尚未到期,债务人无清偿的义务,但债务人若主动提前清偿,债权人接受该清偿而受益,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受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因为这是债务人主动放弃到期利益。,原告吴某诉称,原、被告素不相识,也无私人业务关系。2004年3月10日,原告在办理汇款至C单位3万元购货款时,因疏忽将该款误存入被告江某在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帐上。原告发现后,即与被告联系,要求其将3万元返还原告,但被告至今不予退还。原告认为,被告明知其建行龙卡上的3万元是他人误存,不属自己的合法财产却予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行为属不当得利,依法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3万元。,原告吴某举证如下:1、建设银行龙卡存款单,证明原告将3万元存入被告的龙卡(卡号为4367421543040019308)帐上的事实。2、原告和C单位签订的订货合同(合同中有C单位R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内容)。被告江某辩称,原告是A单位的财务人员,我是B单位的供销员。我们A、B两个单位有十多年的业务关系,A单位尚欠我单位4万多元货款,原告汇款给我是支付货款的,是履行职务的行为。我已将3万元汇款交到厂财务了,以前A单位也往我的信用卡上多次汇款,都是支付货款的。被告未举证。该案如何解决?,三、不当得利类型,(一)给付产生不当得利的类型1、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的给付产生的不当得利。A、民事行为不成立所产生的不当利益。思考: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时,利益受损的一方当事人是请求返还不当得利还是请求返还原物?B、履行不存在的债务。,2、给付原因嗣后不存在的不当得利。给付时存在给付原因,履行给付后法律上的原因不存在或消灭,构成不当得利。A、因合同解除而产生。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产生不当得利。B、因给付目的嗣后不能实现产生的不当得利。如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后,被保险人从侵权人处取得赔偿而填补损害,其受领的保险金构成不当得利。,(二)非给付不当得利类型,1、基于收益人的行为而产生。如收益人擅自处分他人财产。2、基于受害人的行为产生不当得利。误将他人财产为自己财产而管理获得收益。3、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4、基于事件而产生不当得利。如洪水过后,受害人养殖的鱼被冲到收益人鱼塘等。,四、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受害人有权请求收益人返还不当得利,该项请求权可以继承。收益人有返还义务。返还的范围:1、收益人为善意,返还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不存在,不负返还义务。2、收益人为恶意,返还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已经不存在或减少。3、收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为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请分析:甲所获利1万元是否为不当得利?甲应当向银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当如何处理甲的获利?,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300元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1998年10月3日,某市青年商店从糖烟酒公司进糖果、烟酒一批,总价款21672元,青年商店以转账支票通过工商银行某分理处向糖烟酒公司付款。由于分理处的疏忽,将该笔款项误入A糖果店的帐户。直到年底对账时,糖烟酒公司才发现青年商店 2万多元的一笔货款尚未入帐,便向青年商店追讨,青年商店则称早已付款,后经分理处查明,该款误入A糖果店的帐户。糖烟酒公司要求A糖果店偿还货款21672元,并赔偿资金被占有所造成的损失。A糖果商店答应归还货款,但拒绝赔偿损失,理由是本店无过错。,问:1糖烟酒公司和A糖果商店之间有无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有,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什么法律事实引起的?2糖烟酒公司要求A糖果商店归还货款的根据是什么?3A糖果商店是否有义务赔偿糖烟酒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损失?为什么?,第二节 无 因 管 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雨夜为出门在外的邻居抢修危房等,就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该行为在管理他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是债权人,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是债务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义务。,无因管理与代理的区别,1、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无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代理人有约定或法定义务。2、无因管理的构成,需要管理人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即管理意思,该意思不是效果意思,在一般不表示出来;主观为自己客观上是为他人利益管理的,也可以构成无因管理。代理行为的进行,需代理人有将代理后果归属被代理人的意思,代理意思是效果意思,必须表示出来。3、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无因管理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即为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生活中的大多数事项均可以成立无因管理。但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宗教、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法必须本人办理或授权办理的事项;不作为事项等除外。管理的事务须客观上是他人事务,而不是自己事务,管理人担举证责任。,(二)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主观要件。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的判断标准,应该是本人对其事务的管理要求、事务管理的社会常识和管理人所具有的管理水平三个因素联系起来看。本人曾表示过管理要求的,按照要求管理。没有要求或要求不符合本人利益的,按照常识管理,管理人有高于常识的管理水平,却按照常识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不是为本人利益管理,属于侵权。,(三)须没有法律、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类型,1、真正的无因管理和非真正的无因管理。依据管理人是否有管理意思为标准作的分类。真正的无因管理是管理人具有管理意思,无法律义务而为本人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指本为他人事务却当作自己事务而加以管理的情形。,2、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对真正的无因管理依据管理是否利于本人或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所作的区分。适法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事务利于本人,并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竞合。不适法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事务不利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的无因管理。,不适法无因管理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1)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且违反本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2)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3)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但不违反本人的意思。在通常情况下,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一般均违反本人可得推知的意思,其符合管理人明示意思,而不利于本人的情形实为罕见。,不适法无因管理,管理人以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而管理事务,即使违反本人明示或可以推知的意思或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仍然构成无因管理。但同时也构成侵权。于此场合可允许本人不主张无因管理,而基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请求管理人返还从管理事务中取得之利益或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能使得本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此情形下,则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无因管理请求权以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3、误信管理和不法管理。这是依管理人是否明知管理他人事务所为的区分。误信管理是指误信他人事务为自己的事务,而加以管理。德国民法认为不构成无因管理,构成不当得利。不法管理又称准无因管理,是指明知为他人事务,仍作为自己事务而加以管理。如甲为谋自己之暴利,将乙之汽车以特高价出租于丙,获得租金五千元,而乙实际上所受损害为三千元时,甲的行为显然不合无因管理之要件,而为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问题。,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法律关系,无因管理之债有如下效果:,(一)管理人的义务,2.通知义务;管理人应该及时通知本人,通知后除有紧急情况,应听候本人指示。,1.适当管理义务;,3.移转权益义务。管理人将管理事务现状及时报告本人;因管理取得的权益交付本人;管理人自己使用了本人的钱款,应该支付利息。,(二)本人的义务,管理人管理事务对本人有利并不违反常识时,本人的义务是:,1.偿还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及其利息;,2.清偿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必要的债务;,3.赔偿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直接损失。,某市一中语文教研室赵老师下班回家时,在离校门口不远的路上拾得一只劳力士牌手表。赵老师认得此表是本教研室胡老师的,便告诉传达室工友小刘,自己捡到了胡老师丢失的手表,明天给他带来,叫他不要着急。可是不巧,赵老师回家路上被小偷摸包,手表被摸走了。第二天,胡老师找赵老师要手表,并表示感谢,赵老师说;“实在对不起,昨天我在车上被摸包,您的手表被小偷摸去了。”该手表是胡老师的心爱之物,听说手表被偷走了,心情十分懊丧,以至怨恨赵老师,因此坚决要求赵老师赔偿。赵老师则认为自己好心帮胡拾得并保管手表,路上被小偷摸包,实属意外,自己并无过失,胡老师要自己赔偿损失毫无道理。二人争执不下,找校长解决。1赵老师拾得并保管手表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2赵老师是否应赔偿胡老师损失?为什么?,某甲在山脚下拾得一头走失的黄母牛,便牵回家中喂养,并向村长报告,还在周围村子贴出招领启事。第三天,母牛生一小牛,某甲夫妇精心照料,不幸在喂养时,某甲的老伴被母牛踩伤脚,花去医药费82元。十天以后,失主按招领启事寻上门来,经辨认确属自己走失的每牛。失主向某甲表示感谢后便要将母牛和小牛拉走,某甲要求其偿付老伴的医药费82元和饲养母牛小牛的饲草饲料费100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你认为某甲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秦某和项某是邻居,同住万某出租的私房。1998年3月,秦某夫妻双方出国留学,临走前请项某代为照看,并嘱咐房子不退,回来后还要继续居住。秦某夫妇出国后,与项某无通讯联系。项某经常为其照看房子,倒也平安无事。但后来,房东万某多次问及房租问题,项某都答复说秦某未曾委托,希望等秦某回来后一并交付。同年8月,万某再次找到项某,要求其代秦交付所欠房租,并威胁说,如果欠租6个月不交,就要按照法律收回房屋。项某经了解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又想到秦某出国前曾嘱托房子不退,在与秦某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便于9月份代秦某交付了6个月的欠租900元,并于以后每月代其交租150元。,1999年7月3日,秦某从国外打来电话,委托项某立即将房屋退掉。项某要求其偿还代交的一年零三个月的房租1950元,秦某以未委托代交房租为由拒绝。项某一气之下诉于法院,要求判令秦某偿付代交房租款1950元及利息。项某代秦某交付房租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行为?,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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