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课件.ppt
第一节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一、旅游安全法规制度概述(一)旅游安全法规制度旅游安全法规制度是指为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和颁布,并强制推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旅游安全管理方针旅游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三)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则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二、旅游安全管理机构(一)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部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进行管理,二、旅游安全管理职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国家旅游局,县级以上旅游局,旅游企业,贯彻,贯彻执行,执行,(二)管理机构的职责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游安全管理机构负有下列职责:1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工作;,4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6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7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处理。,三、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一)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及其分类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含1万元)元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含10万元)元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 立即上报2 保护现场3 抢救、侦查4 赶赴现场5 出具证明6 善后7 调查报告,证 明,医院:伤残证明书 尸体防腐证明丧葬部:火化证明书法医:死亡鉴定书防疫部:棺柩出境许可证,四、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一)总论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 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1项所列部门。,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三)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四)特大事故的调查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特大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特大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特大事故调查组织的职责如下: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意见或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对于外国旅游者伤亡的事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事项:(1)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组团单位。(2)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3)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团)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4)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三)外国旅游者伤亡事故,通知工作死亡证明尸体解剖尸体火化清点遗物,死亡证明,正常死亡接待单位善后 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善后 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 尸体解剖结果证明书,尸体解剖、尸体火化,有死者家属或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提出书面要求并签字。,清点遗物,有死者家属或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官员和我方人员在场。对遗物造册,列出清单,清点人都签字。,第二节 旅游保险管理制度,一、旅游保险概述(一)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也即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或者当事人。一般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指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人,1主体旅游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在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与一般的合同不同,旅游保险合同的主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订立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险人;二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即与保险合同有间接关系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1)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旅游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有权经营保险业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2)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4)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交付保险费防止或避免保险事故发生不得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危险增加时必须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保存和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尽力施救,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做好保险管理和防灾防损工作及时支付保险金对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的财产、营业情况保守秘密,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客体又称保险合同标的,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1)财产及其有关利益(2)人的寿命和身体(3)保险合同的内容(二)旅游保险旅游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在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所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旅游者死亡、伤残、疾病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旅行社责任保险(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者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下列情形: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旅行社责任保险主要包含以下特征:1旅行社责任保险是由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行为。2保险事故发生的责任者是旅行社。3旅行社责任赔偿的承担者是承保的保险公司4、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5、旅行社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6、旅行社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旅行社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 1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主体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或者当事人。一般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2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客体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客体,亦即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标的,是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物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2)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于自身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讨论,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老年旅游团赴外地旅游,并告知游客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尽心尽力,对旅游者帮助有加,深得旅游者的赞许。在前往某景点的途中,导游提醒全体旅游者注意道路中的一条坎,但仍有一位旅游者不小心摔倒,导致小腿骨折。行程结束后,该旅游者向保险公司索赔,请问保险公司会支持该游客的索赔要求吗?参考观点:保险公司不会支持该游客的索赔要求。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于自身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旅游者的摔伤是由其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不会支持该游客的索赔要求。,3旅社责任保险合同的内容 旅社责任保险合同的内容,也就是旅社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保险期限(2)保险金额(3)投保和索赔(4)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规定(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期限旅行社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期限为2年,如果旅行社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行使这一权利,则该请求赔偿权消灭。,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1)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2)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组织高风险旅游项目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投保附加保险事宜。,(四)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性质旅行社责任险属于强制保险保险公司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三、旅游意外保险及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一)旅游意外保险的概念是指旅游者参加旅游时,为保护自身利益,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按合同约定由承担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二)旅游保险合同的概念1、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主体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2、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客体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3、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的办法(三)旅游意外保险的性质旅游意外保险属于自愿保险,旅游意外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旅游救助保险(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住宿旅客人身保险,2010年8月24日22时10分许,一架载有96人河南航空客机在黑龙江伊春机场降落时冲出跑道后起火,截止至25日2时,事故共造成43人遇难,53人受伤。事故航班:VD8387事故机型:ERJ-190喷气支线客机中国民航最高的安全记录:从2004年11月21日到2010年8月24日,中国民航最高的安全记录保持5.75年,即2102天。这在世界民航史上也是罕见的。,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同时,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 24”飞机坠毁事故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35人投保了人身险,保险公司赔付2543.98万元。,姚女士一家三口遇难。姚女士为民生信用卡金卡客户,并于8月16日使用此卡为一家三口刷卡支付了河南航空公司VD8387次航班机票。据民生信用卡“刷卡购买机票或者支付旅游费用赠送航空意外险”有关规定,该客户自动获得由民生信用卡免费赠送、由新华人寿保险承保的航空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同时与姚女士同行的配偶、子女因其机票款也是用民生信用卡刷卡购买的,故按照民生信用卡航空意外保险服务规定,将分别获赔150万元和10万元的保险偿付,总计人民币460万元整。,北京时间4月28日4时41分,由北京开往青岛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省境内胶济铁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间,发生列车脱线事故,机车后第9至17位车辆脱轨,其中尾部车辆侵入上行线,被上行线由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碰撞,造成5034次列车机车及机车后第1至第5位车辆脱轨。胶济线周村站至王村站区间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但当时却达到131公里。事故共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受伤旅客中有4名法籍旅客。,2008年11月15日,哈市开往宝泉岭农场的一辆金龙牌客车,行驶到依兰县境内同三公路294公里处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亡、伤49人。此次事故车辆实际承载59名乘客,有35名乘客在哈市南岗客运站售票窗口购买了公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但有个别受伤或死亡的投保乘客丢失了车票,还有的乘客乘车时换了座位,这种对号入座的“公意险”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认乘客是否投保,导致理赔陷入困境。,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3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一律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买车票购保险需亲笔签名,施行实名制。,3月31日起,道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旅险)采用实名制与旅客影像识别系统即“4+1”投保模式。乘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在获赔承运人责任险的同时,将按住院实际天数,在180天内每日给予80元住院津贴。死亡将根据保费的多少确定,分为2万元、4万元、5万元。客票金额小于等于50元时,保险费为1元,大于50元小于等于100元,为2元;客票金额大于100元,为4元。,市民潘先生乘坐长途客车去外地看望女儿,在乘车前为了保险起见,他在客运站购买了两份道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为两元。保单上面写明:“保险金额为死亡给付意外身故金 3万元,造成残疾保险金额比利给付残疾金。”,购买车票和保险后,潘先生登上了长途客车。然而,乘坐的客车在行驶了一段时间后在建三江路段发生了车祸。潘先生的脾脏在车祸中受到了严重的损伤,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20多天后脾脏被摘除。出院后,潘先生经黑龙江省公安厅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十级。回到家里,潘先生想起自己在上车前曾经买过的两份道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他立刻找到了出车祸那天所穿的衣服,在衣服的兜里拿出了那两份保单。,潘先生拿着保单找到承保的那家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赔偿金。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保险公司向潘先生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不在出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目前,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7月11日下发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按照该标准执行,其中把伤残等级分为7级34个项目,除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脏器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外,主要针对眼、四肢及手脚等残疾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七级规定,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或小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手指缺失的,可获得10%的赔偿。没有脾脏摘除一项的赔付标准。,1999年12月,成立不久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至今,该标准没有改动。,三 除外责任旅游人身保险中的除外责任:疾病、分娩、晕车;自杀、故意自伤、殴斗、犯罪行为、酗酒、药物中毒、麻醉;爬车跳车;战争或军事行动;擅自自改变规定的旅游路线不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轻微擦伤或医疗费在5元以下的部分。,旅游财产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因战争、军事冲突或敌对行动引起的损失;因没收征用、罢工或暴动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自己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因财物的物质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至的损失;因当局令焚毁而引起的损失等。,2002年5月7日晚20点37分,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MD-82飞机B2138号执行6136次航班任务,从北京起飞,飞往大连。飞机21时24分与空管部门失去联系,在大连机场东侧约20公里海面失事。机上103名乘客中,儿童3人,妇女约30人,外籍旅客8人,机组人员9人全部遇难。中共国务院五 七空难处理领导小组调查证实,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为了保险理陪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乘客张丕林在登机前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七份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为此,张丕林的母亲要求得到140万元的保险赔偿。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依据国务院调查组“空难由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的调查结论,拒绝了张丕林的受益人的赔偿要求。张的母亲不服,告到法院。问:法院如何判决?,保险法67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四 旅游保险合同的形式,合同一般由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旅游保险都是非即时清结的合同,不适用口头的形式,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常见的形式有三种:一是保险协议形式,即双方必须共签保险协议,并在保险协议上签名盖章,保险协议才能生效。二是保险单形式,即由投保人提交投保申请书并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形成保险合同。三是保险票证形式,即运输部门出售的旅客乘坐票证或旅游景点出售的门票即是旅客乘车乘机乘船游览的凭证又是旅客参加旅游保险的凭证。,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保障,主要是游客在旅游期间,因突发疾病、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医疗保险,是游客在保险期间内,因为突发疾病或意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疗补充保险,是游客在旅游期间,因为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保费:国内5日游 5元 国内15日游 10元 入境12日游 20元 出境17日游 30元保险金额意外身故及残疾:150000 疾病身故保险金额:30000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0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额:10000投保规则:每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2份。2至17岁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并与监护人一同投保该险种,且该监护人交纳全部保费。,为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给旅游者带来的损害,旅行社在招徕、接待旅游者时,可以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鼓励旅行社依法取得保险代理资格,并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旅游者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旅游者自行退团后的行为谁来负责?,2004年5月,王某等10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华山2日游,出行前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游览过程中,王某认为旅行社安排的景点不合理,一些好景点没有看上,便主动提出中止与旅行社的合作,随后自行登山游览,不料游程中不慎跌入山谷摔伤。事后,王某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请求。问:王某的摔伤事故旅行社应承担责任吗?,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8条规定:旅游者在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低规定第10条旅行社责任保险最低金额的规定:国内旅游每人责任最低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保险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从第17条到第30条详细解释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标准。,比如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005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45元,18645员/人20年=272900元;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2元/人20年=166840元;黑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73元/人20年=165460元;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1元/人20年=64420元。旅行社责任保险中每人责任赔偿限额明显低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漂流行政管理,各级旅游局对漂流工作属地管理漂流的码头设施、接待设施、漂流工具、救生设备、操作人员的检查管理。,漂流的注意事项,漂流的时期为每年的4月至10月;出发时带一套干净的衣服、一双塑料拖鞋;漂流时不可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上船;上船阅读漂流须知,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 气温不高可在出发地购买雨衣;通过险滩不要随便乱动,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中央倾斜;若遇翻船,不用慌张,因为穿有救生衣;不得随便下船游泳,安全小结,旅游安全管理与旅游保险法规制度,第一节 旅游安全 旅游安全管理概述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其处理程序 第二节 旅游保险 旅游保险概述法规制度 旅游保险合同 旅行社责任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法律关系要素 旅行社违反责任保险规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