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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消防法培训专题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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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消防法培训专题培训ppt课件.ppt

    新消防法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号主席令颁布的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消防法是对1998年颁布的消防法进行了修订。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消防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为了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同时认真总结1998年消防法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根据消防管理工作的新特点,适时对1998年消防法进行修订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新消防法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具有重大作用。,一、公司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总体上还是处于可控状态,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突出的方面:(一)违章动火:1、不经审批,随意动火;2、操作工未经培训,无证动火;3、动火时无人监护,或者监护人形同虚设(根本不在现场或是动火人本身等);4、不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电缆、木材、油桶等,甚至在木工间、油库旁边);5、不配灭火机等灭火器材;6、输气管保护层开裂、不用规定的夹具;7、氧气、乙炔压力表损坏;8、个别工地还发现乙炔瓶不装回火装置。,(二)气瓶储存 1、氧气乙炔库内存放杂物,甚至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2、氧气乙炔瓶混放;3、氧气乙炔库不上锁;4、保管人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甚至无专人管理;5、氧气乙炔库无禁烟(禁火)警示牌、无灭火器材;6、氧气乙炔库贴近民房或者生活区。(应当周围有20米以上的安全空间),(三)宿舍管理 1、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烧饭菜;2、手机电板随意充电(放在床上等),无人看管(其他电瓶);3、乱接电线,乱拉拖线板,一板多接,接了又接;4、乱扔烟头(在床上吸烟),还有在施工现场吸游烟;5、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新消防法实施 2008年10月28日国家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号主席令,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确定了 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强了公安机关消防检查制度,建立了部门执法合作制度;加强和完善了消防安全法律责任,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减少了处罚的前置条件,而且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具体罚款数额,最高可达30万元等。,(一)责任主体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部门依法监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单位全面负责:体现了“谁主管,谁 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主要消防安全职责有: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志愿消防队以及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案;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二)明确了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主要强调了:1、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2、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必须办理事“报送审核、竣工验收”手续。3、其他建设工程,在验收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当进行抽查。4、应当审核而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不得施工。应当验收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对搭建临时建筑物,上海市消防条例(尚在施行)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三)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强了公安机关消防检查制度;建立了部门执法合作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现火险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四)加强和完善了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减少了处罚的前置条件,而且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具体罚款数额。1、减少了处罚的前置条件。原消防法法律责任中:违反本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使用、停业,可以并处罚款。新消防法法律责任中:违反本法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使用、停业,并处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取消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的前置条件。(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修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可以先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2、原消防法法律责任中的经济处罚数额未作具体规定,由各地方政府的条例中规定,消防条例规定最高罚款为二十万。新消防法明确了各种经济处罚的数额,而且最高可达三十万元。3、这次新消防法在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中在原有的违法行为中又增加了十五种违法行为。,结合公司的施工情况,对容易涉及的问题例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审核的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处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将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竣工后未按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整改,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防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违反以下规定或者有以下违法行为的可以罚款,情节严重可处拘留。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过失引起火灾的。,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单位违反以下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分。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履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向公安机关申报,经同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违反此规定,可处二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处警告和罚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度xxx工程xxx宣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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