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教师学生权利和义务课件.ppt

    • 资源ID:3051359       资源大小:339.50KB        全文页数:98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教师学生权利和义务课件.ppt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教师 的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展开教学改革和实验教育教学权,(1)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堂计划、教堂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3)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根据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如下权利。,案例:,李某从某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中学教数学。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学校调换教师。学校经过调查发现,李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并且没有做好课前准备,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教学效果不佳。教研组多次找他谈话,还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李某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而认为是教研组长有意抓他的“辫子”,不接受对他的教学工作的检查。更有甚者,在成绩评定时,把一些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低,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不及格,这种行为很快被学校发现。于是学校根据这样的情况,经研究,认为李某不再适宜担任该科的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给他担任,决定调他到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老师,理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是侵犯他教育教学权利的行为,于是,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诉。,案例:,某中学一名女老师怀孕期间,学校为了照顾她,将其在一线的教学工作改为在政教处工作。这名女教师生产并休满三个月产假后来校上班时,校长找其谈话说:“你现在的工作已安排了人,你看你想做什么工作?”这位教师说:“我想教课”。校长说:“好,我们研究研究”。最后学校研究的结果是:由于该教师过去的工作岗位已经安排了人,又因学校不缺物理教师,故无法安排工作,学校决定将其解聘,让该教师自己找单位。该教师不得已向教育局提出申诉。经教育局有关部门与学校多次协调后,学校勉强留下了这名老师。这名老师的工作经过教育局干预虽然被安排了,但这名老师觉得这件事已经得罪了学校,怕学校给小鞋穿,因此最后调到了另一个单位工作。,教师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校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科学研究权,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领域中撰写成学术论文或专著。教师有在学术研究中发表个人观点、开展学术争鸣的权利。有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的权利。,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绩管理学生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给予指导,有权根据学生的性格和特长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学业成绩作出公正的评价。,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及寒暑假带薪休假获取报酬待遇权,教师的工资报酬一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资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权,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的发展、改革等重大事项,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进修培训权,教师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还享有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六项民主自由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请、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和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义文化活动的自由;老人、妇女、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二)教师的基本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一是作为公民 二是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这是老师基本义务的具体化。,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案例:,陈某住学校附近,家中盖有两层楼房,并利用底层开了一间杂货店。1996年9月,学校分别与全校教师签订了任期三年的聘任合同。明确了学校与教师双方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合同签订后,陈某经常因进货或载客而15次迟到半小时以上,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对此意见很大。期末考试中,陈某所教的四年级语文课平均分比同年级语文课平均分低14分。1996年底,学校给陈某的年度考核评定不合格。1997年春节后,学校对陈某改为试聘,时间为半年。在试聘期间,陈某继续经常早晚骑车载客,中午进货,迟到27次均达半小时以上。学校领导听陈某的课,发现其多次没备课就去上课,对学生作业批发马虎。期末考试,陈某所教班的语文课平均成绩比同年级语文课平均成绩低15分。学期结束,学校对陈某的考核结果仍为不,决定解聘陈某,在教师大会上宣布,并将陈某在试聘期间的表现写成书面材料,向镇教办报告。,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1)教师应自觉地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之路,特别是在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内容上,要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3)应当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纪律教育。,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案例:,某县一中学,位于某乡政府所在地,该乡居民分散,交通不便,该校沉重主要来源于该乡的各个村寨,离校最远的有二十多公里。为了保证每周一能按时上课,学校规定,学生一律星期天返校。该校初一学生张某、陈某经常违反此规定,每周均不能按时到校。有一周星期一上午9点多,张某、陈某才赶到学校,而此时已上第二节课了。他俩见正在上课,就马上躲到寝室里,正好被政教处谢老师发现,于是谢老师对张某、陈某两学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罚他们提水冲洗厕所,规定厕所冲洗干净之后才能进教室上课。当他俩把厕所冲洗干净后,已是中午12点了。,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一是教师制止的范围是特定的。主要指教师在学校工作和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对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二是教师批评和抵制范围是一般意义上的。,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维护教师的权利,教师维权专题(1),教师的民主管理权不容侵犯,案例:,高老师在某县一中任教长达25年,先后获市先进教师、特级教师等称号。1997年7月,因他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一气之下将其解聘。一天,校长项某突然对他说:“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不用你,这事我跟县教委说过几次了,你去教委吧!”高老师带着材料到有关部门申诉。县委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后来,调查组形成初步意见:高老师仍回一中上班,但必须“对过去有一个认识,对将来的工作有一个态度”。后一个由县纪委、县教委和该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及高老师参加的特殊会议在一中举行。会议结束两天后,高老师回到一中找副校长说:“我来要工作了。”副校长没有给他安排工作,对他说:“项校长说你没有向他做检讨。”,思考?,一、校长侵犯了教师的什么权利?二、校长解聘高老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在当时情况下,教师的权利为什么得不到有效的维护?现在又有什么不同?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通过什么措施和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一、校长的行为侵犯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权的基本含义:1、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这是将宪法规定的“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具体表现。2、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 发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权。,二、校长解聘高老师不符合法律规定。,教师的受聘权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不经过法定程序和事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限制其作为教师的权利。,学校虽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程序,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地、没有理由地解聘教师。,劳动法第25条、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学校规章制度,如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聘的程序:解聘前的书面通知,说明解聘的理由;应被解聘教师要求组织听证,确保其陈述权和申辩权。,三、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是校长负责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校长负责制=校长一人专制,校长负责制:是学校在上级部门领导领导下,以校长全面负责为核心,同党委(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配合,为实现学校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功能的结构体系。校长全面负责是校长负责制的核心。,四、教代会应是实现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各地各校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教育法第30条第2款: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职工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五、高老师可以通过人事仲裁和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教师与学校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可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仲裁。如果教师对人事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学校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教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招待。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教师维权专题(2),教师应如何维护自己的获取报酬待遇权,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获取报酬待遇权,1、教师有权要求与之形成人事关系的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教师的聘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的工资报酬一般应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收入。2、教师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一、民办学校教师的获取报酬待遇权。,张老师被某市一民办中学聘为德育主任,月工资1300元。但到2001年11月,学校通知张老师其德育主任职务由他人接管了。此后中,学校就没有给张老师安排工作(但并未解聘),也一直没有给张老师支付工资。就工作及工资之事,张老师与校领导有过多次交涉,但校方一直没有答复。要不来钱,张老师就找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说,由于某中学是民办学校,民浓独立的工资和人事处理权,教育主管部门管不了。几个月后张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给付拖欠工资7800元,并支付25%的赔偿金。法院认为,根据教师法第39条规定,张老师与学校之间因拖欠工资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应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因此法院裁定驳回了张老师的诉讼。,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32条规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但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老师的工资待遇,不得随意拖欠老师工资。-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张老师可以-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人事仲裁。如果对人事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张老师的作法-,1、未经人事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违反法律程序,2、不能以学校的举办者为被申请人申请人事仲裁。,二、公办学校教师的获取报酬待遇权。,1、拖欠工资的情形,思考?,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的工资不是由学校自行发放,而是由学校以外的政府或其他工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发放。那么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被拖欠时应该如何处理?,2、克扣工资的情形,湖南某镇中学的余老师因为妹夫欠了上交款,不仅被扣了3个月的工资,而且还“暂不安排工作”,今年1月28日,他到学校领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的工资时,被告知:“你的1417元工资被镇政府扣去了”。随即有关人员递给他一张某镇某村收款,他才在为妹夫欠了上交款,镇里用此办法要求他“协收”。余老师非常生气,到镇教委、镇政府去论理,结果不仅没拿到工资,2月13日学校毕业班开学前一天,校长还送给他一张盖有政府大印的“紧急通知”,称“其行为已造成不良影响,暂不安排教课,等待正式处理”。2月21日,区教育工作站站长又口头向他宣布这一决定。,没有法律依据,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扣除教师工资: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教师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和损害赔偿、欠款等款项时应当保留教师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3、教师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用察看处分者,必要时可以同时降低其一级或者两级工资级别,对于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财物遭受到损失者,或者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金额最多不得超过其工资的20%。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教师工资的其他情况。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克扣教师的工资。,3、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克扣工资的理由,某地区几个学校约定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学校按“联考”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并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的唯一依据。其中某学校的一名教师因“联考”成绩差而被扣罚了浮动工资、奖金。该教师不服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而扣罚其浮动工资、奖金,认为侵犯了其劳动报酬权,遂诉至法院。,教师法第22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师法第24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明确指出:不得片面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甚至惟一标准。,教师维权专题(3),对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侵犯教师聘权的分析,一、越权无效,思考?,教育行政机关有无聘任或解聘教师的权利?,教师法第10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第28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聘任老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第5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舆论依照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第17条: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法律没有赋予教育行政机关聘任或者解聘教师的权利!,案例:,尹某原为某市中学在聘语文高级教师,1996年12月20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他撰写的入学教育课论文中,提出了“读书考大学,是为了自己,不是别人”的观点。尹某在其入世老枪一书中有“世上的一切都必须为我服务,不然,这一切都没有意义”等言论。尹某在教学过程中曾向学生推销该书。一家媒体刊登了批评尹某“读书是为了挣钱娶美女”观点的文章,引起社会上广泛的关注和争论。某市教育局发现尹某在入学教育课论文及入世老枪一书中的一些错误言论及其向学生推销作品的问题后,即组织专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查处,并向市辖各县市区教育局、城我各中学下发了关于查处向学生推销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意某中学对尹某实行解聘,某市(含五县市区)的所有学校不得聘尹某当教师。尹某认为这一处理不符合教师法的规定,教育局的行为已超出了其权限,遂以某市教育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市教育局对尹某做出的“限聘”决定,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某市教育局对尹某做出的“某市(含五县市区)的所有学校不得聘尹某当教师”的处理意见。,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尹某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在其老师资格未被撤销之前,应当享有受聘权。聘任教师属于学校的自主权,某市教育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尹某的受聘权进行限制,属越权行为,因此该行政命令是违法的。,法院依法撤销某市教育局违法的行政命令,是形式法治的内在要求。但这并不表明法律认可尹某的“不符合国家教育主流方向的言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某市教育局无权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干预,但可以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建议尹某所在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尹某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也可建议学校与尹某解除聘任合同。,思考?,人事局作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权辞退教师?,案例:,叶某从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被聘任为某市某学区小学教师,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1998年某市某学区考核小组在教师职务考评中,叶某被评为“合格教师”。同年叶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某市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分。某市人事局以叶某被判决免予刑事处分为由,要求某学区将评审结果改为“不合格教师”。1999年4月26日某市人事局以叶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决免予刑事处分,且1998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教师”为由,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暂行规定和某市人事局(1995)39号文件有关规定,做出关于辞退叶某同志的通知。叶某不服某市人事局的辞退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有权解聘教师的应为教师所在学校。人事局对教师做出辞退决定超越了自己的范围,因此判决撤销人事局做出的关于辞退叶某的决定。,注意:1、有一种观点认为解聘与辞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进而认为人事局有权辞退教师,学校有权解聘教师。这是不对的。在实行聘任制的环境下,教师与学校之间传统的作用关系已变为聘任合同法律关系。此时辞退就等同于解聘,即解除聘任合同,是指学校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依约解除与教师的聘任合同。,2、辞退教师的法律依据是。公务员的行政职权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是根本不同的,显然教师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因而辞退教师不能适用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此外,在某市人事局(1995)39号文件中虽然规定,人事局享有辞退教师的行政职权,但因其与上位阶的教师法相冲突,是无效的,因此不能作为人事局有权辞退教师的法律依据是。,二、违反法定程序无效,撤销教师资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1、撤销教师资格的法定机构和条件。教师资格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老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并告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原国家教委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在做出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决定前,除应告知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外,还应当书面告知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案例:,1982年至1988年11月,吴某在某区一个学校任教。1988年11月调到某矿务局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后调到该局幼儿园工作。吴某在该局工作期间,虽不在职任教,但该局仍将其作为教师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1996年6月,吴某在实施教师资格过渡工作中以在职教师的身份参加评定,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1998年12月28日,某区教育局以吴某的教师资格证书属欺骗取得为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吴某的教师资格证书,但做出决定前未告知吴某陈述、申辩等权利。,吴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19条规定,案例中某区教育局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法定职权,但是行使这一行政处罚权时,必须依法行使。案例中被告在做出撤销吴某教师资格的法定职权,但是行使这一行政处罚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三、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一)学生的权利,案例:,1995年下学期开学后,某市一所初级中学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借口初中教室不足,便对初中三年级一些成绩不好、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的办法,要求他们“立即离校回家”。这些学生刚被赶回家,该校就又招收了一部分初中毕业生,编入初中三年级复读。对此家长十分不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该地区或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案例:,某非重点中学学生程某对某重点中学向往已久。1994年5月,程某初中升高中考试时填报的第一志愿就是该重点中学,其在报名表上签了字。而程某的母校为了保证本校高考的升学率,就有意留下优秀生程某,要求他报考本校高中。但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程某拒绝了学校的要求,依然报考了重点高中。按照招生规定,学校填报志愿后,由学校向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区报生办再根据学生的志愿发放准考证。重点准考证号第一位数为1,普通高中准考证号第一位数为5,试卷题目完全相同。但是程某的母校在向区招生办集体报名时,隐匿了程某报考重点高中的实情,程某被编入普遍高中考场。经过程某的努力,他的中考成绩为582分,考重点高中是不成问题的,但因其被编入普通高中考场,无法向重点高中投档,致使重点高中没能录取他。他也“理所应当”被其母校高中部录取了。,1、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教育法第二条、第四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具体表现为侵害就学的平等权、受教育的选择权和上课权等方面。,案例:,1995年夏天,张某等三名四川省某市的小学生,参加了市教委组织的小学毕业考试,在语文考试中,他们的一道加注拼音题被判错:正确的答案自作(zuo)自受被判为错误,而错误的读音(zuo)被判为正确。这个错误,使他们的毕业考试成绩离某重点中学的录取分数差了一分或是不足一分。虽然他们后来都如愿以偿地就读于这所中学,但他们的父母却为此各付出了6000元的“捐资助学金”。当得知自己的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被侵害后,三名小学生的家长代表他们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被告为市教委的行政诉讼,状告市教委侵犯其受教育权,要求被告作出纠正错误的书面答复,补发某重点中学的录取通知书,赔偿原告损失费各一万元。,2、学生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有权要求获得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评价,而且有权要求评价的公正性。,案例:,1995年9月24日,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殴打教师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当天下午,女教师陈某在初二(1)班进行英语考试监考时,发现一女生王某把资料抄在腿上作弊,陈老师立即把王某叫上讲台,当众掀起她的裙子露出大腿让同学们看。事后王某回到家里向家人哭诉,说教师侮辱她。王某的哥哥十分生气,当天晚上在学校学生自修的时候,他纠集了几个社会青年到学校,追打陈老师,对陈某拳打脚踢,造成其头部、面部和身体多处肿伤。后来,王某的哥哥等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并责令其向陈老师赔偿500元的医疗费。,3、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歧视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案例:,某日,上海市某小学二年级某上第三节课时,因音乐教师外出开会请假,音乐课由卫生教师纪某代上课。纪某是从卫生职校毕业分配来校不满一年的青年女教师。在上课时,她看到有的学生用不洁的手擦眼睛,便检查全班沉重的手帕。检查时她发现20名学生未带手帕,便叫他们排成队站在讲台前,然后她挨个打未带手帕的学生的耳光。这些孩子大多年仅八岁,有的脸被打肿,有的被打出鼻血。班长乌某除挨打耳光外,还被纪某揪住头发往讲台上撞,学生姚某脸上留下五条手指印。被打的孩子们个个暗淌眼泪,不敢做声。班主任教师上第四节课时,看见学生们神态异常,经再三查问才知此事。,山东省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张某在期末考试时错了五道数学题。教师在放寒假时规定,考试时错一道数学题,假期中每天罚做100遍。因此他每天都要被罚做500遍,21天的假期,总共要做10500遍,再加上布置的寒假作业,数量惊人。张某没有完成作业,心中害怕,开学第一天就跳山自杀身亡了。,案例:,案例:,1997年5月30日上午,四川益阳市某小学四年级某班班主任蔡某,发现一塑料食品袋扔在教室讲台边,塑料袋里放着一些垃圾,便问班里的同学:“是谁放的?”班里没人回答,蔡某非常生气,认为这是对老师的不尊敬,竟一气之下找来剪刀,将塑料片剪成一堆豆大的碎片,然后令买了零食的22名学生逐个取一份吞下去。由于塑料片嚼不烂,有的学生停下不肯吃。蔡某又强调:“都要吞下去,拿了多少片吞多少片!”有个学生被卡住喉咙,很吃力地向老师求救。蔡某说:“那就喝点咽下去!”那样学生只得在同学的帮助上用水艰难地将塑料片吞下去。做完这一切,蔡某嘱咐学生:“放学后不准对家长说。”事发后,孩子们头痛、喉咙痛、呕吐等种种不适反应接连发生。当日下午,17名因吞食塑料片出现明显不适反应的学生被送往益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6月9日,陕西省某县小学三年级班主任李某,在1989年元月上旬,连续处罚迟到和不遵守课堂纪律的13名学生喝尿水,受到行政处分。元月2日,李某给自己所教的班立下了班规,凡迟到20分钟以上或违犯课堂纪律者,罚喝半墨水瓶盖尿水。李某还不许任何人走漏风声,并威胁学生说,谁要是说出去,还要重罚。李某如何侮辱学生人格,引起学生家长的愤慨,纷纷找校领导反映,要求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案例:,4、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休息权,教育法第十六条:禁止体罚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学生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体罚是侵害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体罚者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在学校里,并不只是体罚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学校事故也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案例:,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体育课上做三级跳远动作时,由于落地运作不当造成大腿骨开放性骨折,伤势严重。调查表明本课教师组织得不好,既不做讲解也不做示范,简单布置后教师就离开场地,辅导专业队训练去了,这说明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体育教师指导不当。学校支付了学生的手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慰问了学生和家长,并对教师予以行政处分。,案例:,四川省某县中学保卫干部10天之间以学生打架、谈恋爱、怀疑偷东西等理由5次用手铐铐人,拘禁学生9人之多,学生年龄多在1317岁之间,拘禁时间最长的约11个小时。该中学的领导对保卫干部的这种行火听之任之,因为他们认为保卫干部是他们管理学校最得力的助手。,5、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学生也享有人身自由权。,教师罚站、放学后禁止学生回家、强行向学生征订刊物。,6、学生的内心自由权,学校使用了未成年人的照片作为解释错误行为的说明,7、未成年人的肖像权,一名胖胖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因为考试成绩过低,被老师嘲笑为蠢猪,结果当晚自杀跳楼。,8、学生的名誉权,9、学生的隐私权,一名胖胖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因为考试成绩过低,被老师嘲笑为蠢猪,结果当晚自杀跳楼。,案例:,初三(2)班学生杨新宇,16岁,1988年10月26日下午第2、3节课,该班主任王斌去教室时,发现杨不在,因见杨书包及钱包在课桌内,在察看钱包里发现杨早恋情书,便将书包、钱包、信件拿到办公室。杨在第3节课期间回来上课,知其书包被班主任拿走,便前去索要。王让杨说清楚早恋情书问题,杨拒谈,并抢夺了部分信件及书包要走。被王抓住不放。而后,学校团队书记陈利民赶到,将杨抱住。杨即将信塞入口中。陈抠杨的嘴,未能抠出信,杨力图争脱,双方撕扯进入三楼阅览室内。当图书馆管理员进入里屋里,发现杨已站在窗台上,便上前阻拦,被杨蹬倒。杨从三楼窗户逃脱摔伤,致右肋骨骨折,第六胸压缩骨折,骨盆骨折,肺挫伤。,学校规定自行车必须放在学校的车棚里,如果放在校园以外,造成丢失或被损,学校不承担责任。,10、生活获得照顾权和财产的管理保护权,学生因为违纪,被老师没收了课外书和游戏机等物品。,11、独立财产权,寄宿学校老师没有及时救助患病的学生。,12、生活获得照顾权,罚差生干学校里的脏活累活。,13、学生的拒绝不合理劳动权,一位小学五年级学生创作的歌词被音乐教师修改后参加评选活动以后获奖,但是学校却以学校的名义领取了证书和奖金。,14、学生的荣誉权,1998年7月,贾某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毕业前他曾获市教委授予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按有关规定,她可享受加分提档奖励。而某市教委有关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把贾某“学生登记表”中优秀学生干部改成了“三好学生”,并加盖了市教委的印章,而“三好学生”是不加分提档的,结果贾某以2分之差失去了他所期望的上一所重点大学的机会。贾某母亲曾多次找到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希望寻求解决,均未得到满意答复。随后他们将某市教委告上法庭。,案例:,学校在办完画展后,将一位小学生的作品投书出版社,不久画册出版,学生本人却没有得到样书和稿酬。,15、未成年人的著作权,16、学生的平等对待权,一些高校在同等分数线上只招收男生不招收女生,有的高校因为沉重相貌丑陋而将其拒之门外。,17、交往的权利,18、创新的权利,田忌赛马,田忌与齐威王赛马,第一次三场比赛田忌都输了,后来田忌采用孙膑的计谋,还是用原来的以,结果二比一获胜,教材肯定了孙膑的高明,说明办事要有创造性,应对客观情况作具体分析。但有学生提出:“老师,书不明白写着,他们把各自的马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马对上等马,中等马对中等马,下等马对下等马,比赛强调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这是赛马规则,只有严格按照规则,比赛结果才是有效的,很明显,田忌第二次赛马赢得不光彩。”,19、姓名权,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姓名权利,不能图省事用错别字代替学生名字中难写的字。,中小学教育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一、以分数排列名次并张榜公布是违法的。,小学管理规程第28条:“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两个认识问题:,1、以分数排列名次并张榜公布有利?有弊?,2、以分数排列名次并张榜公布是否侵犯隐私权?,二、随意挤占体音美劳技等课、不能按规定开足开齐此类课是违法的。,三、随意停学生的课、赶学生出课堂是违法的。,小学管理规程第25条:“小学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天以内三天以上的,应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善意提醒:赶学生出课堂是违法的也是危险的。,四、关于学校的收费和罚款,关于收费:1、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2、获得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财政部门的批准。,关于罚款:,1、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2、有权设定罚款的机构:,*法律可设定任何处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可设定除人身自由外的任何处罚。(国务院),*部门规章可设定除人身自由和吊销营业执照外 的各种处罚。(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法规规章可设定警告、罚款等处罚。(自治县以上的人大和政府),学校无权罚款。,罚款和赔偿是不同性质的处罚。,违法克扣工资问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原劳动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除教师工资:1、个人所得税;2、各项社会保险;3、因违纪受到留用察看处分而降工资级别的;4、法院判决要求扣除的费用;5、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六种情形外扣工资都是违法的。,*依法进行工资改革 实行浮动工资的,不认为是侵犯获取劳动报酬权。,五、侮辱体罚学生行为的法律思考,1、学校教育违法中最为严重的一类。,2、体罚学生: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手段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行为。,3、侮辱学生:教师以语言或行为贬损学生人格的行为。,4、侮辱体罚学生行为的性质,*有悖师德。,*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有教育方法不当的因素。,5、后果:,*师生关系紧张、情绪对立。,*厌学。,*自尊心、自信心的伤害。,*摧残身心健康甚至剥夺生命。,*自毁形象,外表美的形象,为人师表的形象,*有伤身心。,*自毁前程,6、原因分析:,*客观原因:评价、应试教育、班额大等,*主观原因:,认识误区:师生不平等、不打不成才、师德观念、法制观念差。,水平和能力差。,心理健康的问题。,7、如何预防和克服?,*强化三个意识:师德意识、法制意识、师生平等意识。,*必要的制裁。,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与行政处分或解聘(一)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善于自我调节,缓解心理压力。,

    注意事项

    本文(教师学生权利和义务课件.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