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纸币流通规律是金币流通规律的颠倒.doc
论纸币流通规律是金币流通规律的颠倒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第1卷第1篇研究的对象是相同的。关于这两者的关系,他除了指出“前书的内容已经概述在这一卷的第一章”外,还指出“前书已经详细阐述的内容,这里只略略提到。”正是后一提示,使我不时研读在资本论中只略为提到、或不曾提到,而在批判中不仅详细阐述、而且在我看来十分精辟的论点。现在提出来的就是马克思关于纸币流通规律是金币(包括银币,即以贵金属为材料的货币)流通规律的颠倒的论点。他特别指出,由于这种颠倒,那些片面地根据强制通用的纸币流通来研究货币流通现象的观察家,就必然对货币流通的一切内在规律发生误解。他将这种颠倒分为6个方面。我研读之后深深感到,不仅现在流传极广的货币数量说与这种颠倒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而且货币名目论和货币金属论也与此有关。本文就从这一角度进行论述。当然,只以“颠倒”为中心,此外也兼论马克思某些重要的有关论点。 一金币有价值才流通,纸币流通才有价值 第一个颠倒是:金币的流通是因为金有价值,与此相反,纸票的有价值是因为纸币的流通。要了解这个命题,就要了解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的精髓。就这个问题而言就是:货币是由于要解决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而从商品界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商品;贵金属的自然性质使其最适合于执行货币直接是社会劳动这一社会职能;纸币是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这一职能中产生出来的货币符号或价值符号。 认为货币是商品中的一种,这固然正确,但这并不是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的精髓。马克思指出,还在17世纪最后几十年,人们已经知道货币是商品。古典派在这基础上,还认为货币和商品一样,其价值由生产所耗费的劳动决定(李嘉图的理论有些不同,留待下述)。但他们并不了解货币是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要实现为社会劳动这一矛盾的产物。由于要解决这一矛盾,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首先,其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对他人就必须是有用的,即私人劳动的质为社会所承认,然后才有可能实现为社会劳动,亦即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担当者;其次,在上述基础上,私人劳动耗费的劳动时间,就要转化为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这是从生产一个使用价值来看的,同时,生产同样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者,其生产总量就要符合在社会分工条件下各种使用价值所结成的比例,就是说,个别劳动时间的总和要等于符合比例的必要劳动时间,这同样是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担当者,它指的是有用性的基础上的适量性。很显然,这两层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从发展观点看是一致的。直接代表社会劳动,对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进行质的承认,以此为前提,再对私人劳动按照两层含义必要劳动的要求进行量的计算,这合起来就是执行外在的、社会的或真正的价值尺度的职能;然后最终将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即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执行上述全部职能的社会劳动依以凝结的实体即商品,就是货币。这就是说,货币虽是商品,但它和商品不同,生产它的私人劳动,无需经过交换,直接就是社会劳动。 这里要指出的是,从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角度看的生产一种使用价值总量的必要劳动时间,是马克思提出的决定商品价值的另一层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资本论第1卷对其论述不多。马克思身后才出版的第3卷和剩余价值理论对其论述甚多。我想由于第1卷没有充分论述这问题,才使马克思在该书译成俄文出版时,建议译者将“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改为“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这应引起我们重视。 马克思科学地说明,贵金属尤其是黄金其所以是最理想的货币材料,是因为黄金的质地最纯,这种自然性质最适合于执行代表无差别的、抽象的社会劳动的社会职能。此外,黄金的价值较大,可分可合,不会锈烂,也适合充当货币。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货币天然是金银。 纸币是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中产生的。流通中的货币,本来是按重量计算的金银。这必然妨碍商品流通。于是有一定成色、重量和形状的贵金属即铸币取代了它。作为货币单位的铸币是价格标准,例如1金美元、1金英镑、1银元等等,它们分别有相应的含金量和含银量。铸币在流通中必有磨损。重量减轻后,它实质上就变成货币的符号或价值的符号。但在流通中它仍可使用。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它是转手不停的。这就产生一种可能,就是用较贱的铜和镍作为辅币,甚至用纸票作为货币即纸币。纸币是价值符号的完成形态。 很明显,金成为货币之前就是有价值的,并且由于这样才成为货币进入流通。成为货币后,不管是流通、贮藏,在国内、在国外,同样是有价值的。纸币与此不同,它只有在流通中代表金币才有价值;它贮藏起来,或流到国外,就没有价值了。由于这种不同,如果根据纸币只有在流通中才有价值这一点来推论金币,那就必然发生错误。 二金币量取决于其价值,纸币价值取决于其量 第二个颠倒是:已知商品价值总额和商品形态变化的平均速度,流通的金币量取决于金本身的价值,与此相反,纸币的价值取决于流通中的纸币数量。这个命题最初是李嘉图提出来的,但他后来又认为金币的价值也要受流通的金币数量所调节。马克思扬弃了季嘉图的理论。 李嘉图说:谷物和黄金、白银等等东西一样,也是一种商品,其价值只与其生产以及运上市场所必需的劳动量成比例,这里正确地说明,金币流通量取决于金自己的价值。李嘉图也理解纸币的价值取决于纸币的流通量。但是,李嘉图后来又错误地认为金币的价值和纸币的价值一样,都由其流通数量决定。他说:如果发现一个金矿,金币的价值就因其流通量增加而降低;这和设立一个有权发行纸币的银行而多发行纸币,纸币的价值也因其流通量增加而降低一样。这里关于金币价值的说明,同以前的说明完全相反,因而是错误的。 马克思对李嘉图理论中的正确部分加以发展。他首先区分了银行券和纸币。银行券是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中产生的,它能随时兑换金币,和金币同时流通,因此其流通规律和金币的流通规律相同。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中产生的纸币与此不同,它不能兑换金币,是由国家强制流通的。由于纸币是强制流通的,所以谁也不能阻止国家任意把大量纸币硬塞到流通中去,并在它们上面印上任意的铸币名称,如1镑、5镑、20镑。这样,表面看来,国家可以通过印记的魔术,把纸变成金了;国家这种行为,似乎可以改变了经济规律。事卖当然不是这样。马克思指出,纸币的流通规律是:纸币的量决定于它们在流通中所代表的金币的量,因为它们只有在代表金币的限度内才成为价值符号,所以它们的价值简单地决定于它们的量。 马克思对于用算术的方法来说明纸币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流通量的做法,并不满足。他要用理论来说明。他说,价值符号(包括纸币和成色、重量降低的金银铸币)按什么比例代表接造币局价格计算的金银重量,不是决定于这些符号本身的物质,而是取决于它们存在于流通中的数量。这个比例难于理解之点,就在于货币在当作价值尺度和当作流通手段这两个职能上,不仅受相反的规律所支配,而且这些规律似乎是同这两个职能的对立性质相矛盾的。作为价值尺度,货币只当作计算货币来用,金只当作观念上的金来用;对于这个职能,货币的自然物质有决定的意义;对于价格标准来说,其重量是X磅金,还是X磅银,由此表现的商品价格当然是不同的。作为流通手段,货币必须作为当作一件实在的东西而与其他商品并存;对于这个职能,货币的自然物质倒变得无关重要,一切都取决于它的数量;只要它的数量和由它代表的具有一定自然物质的货币的流通量不相等,价格标准就发生变化,由此表现的商品价格也发生变化,而不论它本身的自然物质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强调说:就只是想象中存在的货币而论,一切决定于其物质实体;就感受上存在的货币而论,一切决定于观念上的数的比例,这一点,是与人类的常识相矛盾的。 对于李嘉图原来的正确理论后来发生错误,即最终认为金币的价值也要由金币数量来调节,犹如商品的价格由商品的数量来调节一样,马克思认为这错误的根源那就是由于从纸币流通规律去论述金币流通规律。这是货币数量说者的思想路线。由于这两种规律是颠倒的,因此必然发生错误。李嘉图于19世纪初研究货币理论,当时英国因对法国作战,滥发的银行券不能兑现,即成为纸币。马克思指出,李嘉图完全受因数量过多而贬值的价值符号现象所支配;和其前辈一样,把银行券(等同金币)的流通和单纯的价值符号(纸币)流通混为一谈,这就终于认为金币的价值受其数量调节,堕入货币数量说。 三价格涨跌使金币量增减, 纸币增减使价格涨跌 第三个颠倒是:流通中的金币量随商品价格的涨跌而增减,与此相反,商品价格似乎随流通中的纸币量增减而涨跌。这个命题在我看来,全部是和货币数量说对立的。因为金币既然是有价值的,在商品价值已定时,金币流通量要取决于金本身的价值,那么,在金的价值不变,商品价值增减时,金币流通量就要随之增减;纸币既然要在流通中才有价值,其价值取决于它的流通量,那么,在商品价值不变,纸币流通量增减时,其代表的金量即价格标准就随之减增,由于这样,商品价格就相反地上涨或下跌。但是,货币数量说者却认为,这命题的前半不对,应改为商品价格随金币流通量增减而涨跌,后半应去掉“似乎”,即纸币数量增减,无须经过中介,直接与价格构成正比关系。 在18世纪,休谟是货币数量说的代表。马克思将其理论概括如下:(1)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既可以是纸币,又可以是金币);(2)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着国内存在的一切商品。每一代表者各得被代表物多少,同代表者即货币的数量构成反比例;(3)如果商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降落,或货币的价值就增大。如果货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提高,或货币的价值就降落。 这种理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认为进入流通之前,货币和商品都是没有价值的;它们只是两堆东西,价格就是它们的商数。这从金币看当然是错误的。因为它完全忽视生产金币和商品都是耗费了劳动的,它们进入流通前已有价值和待实现的价值,在一般情况下,商品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不可能以40个小时劳动生产的商品,和80小时劳动生产的货币相交换。当然,这里有一个供求是否均衡的问题,如果不均衡,就不能按等量劳动即按价值交换。但这只适用于商品,而不适用于货币(金币)。这是因为金币的贮藏职能,能调节它的流通量,使其与必需流通量相适应。这恰恰是货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地方。 即使从纸币流通的角度看,货币数量说也同样是错误的。这是因为,商品和纸币不是两堆东西,价格不是它们的商数;商品和流通中的纸币是有价值的,纸币代表的金量就是价格标准,它和纸币流通量成反比,和价格也成反比。换句话说就是,纸币流通量通过价格标准和价格成正比。 16、17世纪欧洲物价上涨和金币流通量之间的关系是:前者为因,后者是果。马克思指出,由于美洲的便宜金银流入欧洲,金币价值下降,物价就上涨;物价上涨了,该货币流通速度不变,所需的金币流通量就增加。这和纸币流通量增加,从而价格标准缩小是原因,导致的物价上涨是结果,两者是不同的。开采丰饶金矿,使金币价值下降;印发更多纸币,使价格标准缩小:两者都使物价上涨,但经济内容完全不同。 四金币过多过少自身调节, 纸币自身无过多过少 第四个颠倒是:商品流通所能吸收的金铸币有一定的数量,因而流通中的货币量交替地发生紧缩与扩张乃是必然的规律,与此相反。似乎纸币不论多少都可以纳入流通。在马克思看来,在流通中的商品总价值可因商品量增减、单位商品价值增减而增减,反映总价值的总价格则因货币的价值减增而增减,在这条件下,如果货币流通速度不变,所需的金币流通量就要相应地增减。这样,如果原来的金币流通量与新的所需流通量不符合,就要有金币进入流通或退出流通,以便和所需流通量相适合。就是说,金币要有个蓄水池,以便调节其流通量使之适合需要量。马克思认为,金币由于进入通流前就有价值,所以能进入贮藏,它的贮藏手段职能,能调节其流通量以适合其需要量。与此相反,纸票没有价值,只有在流通中代表金币时才有价值,因此不能执行贮藏手段职能,不能调节流通量使之适合于所需要的金币流通量。但是,不论其流通量多少,全部都能为流通所容纳,因为它的数量与所需的金币流通量不符合时,它代表的金量即价格标准就发生变化,单位商品价格(不是价值)就发生变化,一个变化了的商品总价格就形成,它与纸币流通量总是相一致的。正是根据这一点,马克思说,该有多少令纸切成纸票当作货币来流通呢?问题的这样提法是不合理的。如果离开金币来考察纸币,由于它永远并只能在流通中,就不会过多或过少,总能被流通所容纳。这样,如果从纸币流通去推论金币流通,就必然发生错误。货币数量说的思路就是这样。 货币数量说的主张者都认为,金币和纸币一样,全部在流通中并被流通容纳。他们认为金币对于商品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下,也不可能部分退出流通,进入贮藏,在相反的情况下,同样不可能从贮藏进入流通,以调节其流量,总之,他们否认金币的贮藏手段职能,将它等同于纸币,这是错误的。在主张货币数量说时,李嘉图的理论的特点仅在于:金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金币流通量的过多或过少,从国内看,可以调节其生产,从国际看,可以调节其流通,这两者都可以使金币流通量适合其需要量。适应时,金币的价值就等于由其生产所需的劳动决定的价值,不适应时,金币会有一个不等于其价值的“价格”。其偏离程度,由它的流通量调节。换言之,金币和商品一样,其价格因供求关系不均衡而环绕着价值波动。这还是把货币等同于商品,因而是错误的。 五贬值的铸币有碍流通,无金的纸币正常流通 第五个颠倒是:国家发行的铸币只要低于名义内容15喱,就已经是贬低了金银铸币和损坏了它当作流通手段的职能,与此相反,国家发行那种除了金币的铸币名称以外,连金属的什么都没有的无价值的纸币,倒是完全正确的措施。前面说过,发行只有铸币名称,且不论金额多少的纸币,都能为流通所容纳,这除了产生一个新的商品价格水平与之相适应外,纸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并不受影响。那么,为什么发行实际重量和成色低于国家的规定的铸币,倒会损坏其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呢?最根本的原因是,这时同名的金币,由于重量和成色不伺,就有不同的价值,亦即作为流通手段的金同作为价格标准的金偏离了,因此,金币在实现商品的价格时,不再是该商品的等价物。这一点,只要将其运到国外使用,或当作金块出售,就看出来,因为它的价格低于它的铸币名称表现的价格。由于这样,含金量低于法定价格标准一定程度的铸币就不能按面值流通,而要贴水流通。因此,由于纸币和铸币不同,以为国家可以象印制纸币那样,随意降低铸币的成色和重量。而它又可以象名义规定那样流通,就必然发生错误。货币名目论的错误与此有密切的关系。 货币名目论的产生很早。希腊奴隶社会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货币是应付实际需要的手段,是人人同意的结果。这就是货币名目论。中世纪的法学家都主张货币名目论,都拥护国王的铸币伪造权,认为货币只是符号,贵金属的价值完全是想象的;铸币的制造、制定、供给,货币的处置、流通,都是国王的权力。 马克思根据历史实际,指出货币名目论的错误。强调金币与纸币不同,纸币总是按照名义价值去流通的,而绝不能降低铸币的成色和重量,而又要它按照名义上的价值去流通。从纸币流通规律去考察金铸币流通规律,必然是错误的。 同货币名目论有关的是货币尺度单位论。认为货币符号只是一种尺度单位,用来表示商品之间的价格比例,即只表示相对价格,而不表示绝对价值或价值本身。就是说,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尺度,不具有任何社会劳动依以凝结的一定重量的金属。 马克思指出这种理论的错误是:不了解价值尺度是以金即直接社会劳动或价值的一定量来衡量商品的价值,价格标准是以一定重量的金来衡量金的自身;不了解价值尺度的转化为价格标准:这样,就自然以为用来当作尺度单位的一定金量,不是当作尺度同其他的金量发生关系,而是同价值本身发生关系。因为各种商品在把它们的价值转化为价格之后,表现为同名的量,从而就否定了各种商品成为同名的量的那个尺度的质;又因为在各种不同金量的比较中,当作尺度单位来用的金量的大小是人为的,就连对这个大小总得有个规定都加以否定。按照这种理论,就只能说,甲商品的价格是乙商品的价格的若干倍,至于乙商品的价格为何,就只能说是随意的,即只有价格之间的比例,而没有反映价值的价格。 六金确立为货币才代表价值, 纸币似乎直接代表商品价值 第六个颠倒是:金铸币显然只有在商品价值本身用金计算或表现为价格的时候,才代表商品价值,与此相反,价值符号例如纸币似乎直接代表商品价值。前面说过,纸币代表商品价值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中介,即代表金币的价值,再代表商品的价值,其代表金币的价值,与其数量成反比,即数量与价格标准成反比。因此,如果孤立地看待纸币,切断它和金币的关系,看不到它们之间的中介,那就无法解释若干商品为什么能和若干纸片交换。如果这样,就必然否认纸币即价值符号是货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前面也说过,货币是商品生产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要实现为社会劳动的矛盾的产物,是直接社会劳动依以凝结的实体即商品,这样的货币商品曾经有过许多种,而最后或最理想的是贵金属。由于这样,如果孤立地看待货币商品,只看到它的完成形态,就必然认为金银天然是货币,而不是货币天然是金银。以上两种认识的结合导致货币金属论,即认为只有商品,并且只有贵金属才是货币。 货币金属论产生于16、17世纪,即资本主义产生也就是封建主义崩溃的所谓重商主义时期。重商主义者都是货币金属论者,或者应该正确地说,重商主义不过是货币金属论的变种。重商主义者混淆价值和财富,认为金银即货币是唯一的财富。他们正确地说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使命就是赚钱。因此,从单纯商品流通即不是从剩余价值生产的观点来看,就是积累既不蛀也不生锈的永恒的金银货币。只有金银货币才是唯一的财富,因此,要增加财富,就要开发金银矿,或者发展外贸,取得顺差,从外国取得金银货币。所以,他们实质上认为,是生产金银货币这种具体劳动创造财富(价值),生产其他物品的具体劳动不创造财富(价值),只有后者为前者承认,即后者换到前者时,后者才创造财富。这就是说,将价值的实现看成是价值的生产。 我们将货币名目论、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尺度单位论的错误作一比较。名目论强调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在这一职能上,货币只在感觉上存在就可以了,其物质实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它的数量,于是就认为货币只是符号,是纸币,并不需要有商品的真身;金属论强调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在这一职能上,货币只在观念上存在就可以了,但其物质实体是什么却很重要,而货币天生是金银,于是就认为只有金银才是货币,纸币不是货币;尺度单位论强调在价格规定上,用的只是观念中的金和银,而金和银又只是当作计算货币,即具有一定的价格标准来用,于是就认为镑、先令、便士等名称,指的不是金银或物化的社会劳动的重量部分,而是观念上的价值票子,或空洞的尺度单位。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 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