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招标文件.doc
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采 购 人: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 七年 十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一、 说明 4二、 招标文件 5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6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8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9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12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3第四章 合 同 1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委托,对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 招标编号: 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7年 月 日)至(2007年 月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至下午3:00-5:00(北京时间)3、资格条件:3.1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2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消防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 月 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五一北路八一服务社四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开标时间、地点: 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八一服务四楼社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07年 月 日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 以传真的形式与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联系。7、以上如有变更,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地 址:福州市五一北路八一服务社四楼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 传 真:0591- 联系人:赵先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1项目名称: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人名称: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 项目内容: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23资格标准: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施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施工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3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消防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八一服务社四楼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接收人:赵先生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 月 日上午 9:005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期前递交到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财务。619.1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推荐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7本工程的工程控制价:8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的标准由招标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一、 说明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消防工程。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本次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施工方。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施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施工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4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消防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3.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消防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传真书面形式通知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招标工程控制价及其编制说明7.3.1 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控制价为:详见前列表7.3.2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2)设计施工图纸;(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 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规定;参考2005年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执行闽建筑20048号文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25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人工费按闽建筑200715号文件进行调整,措施项目按闽建筑20074号文件进行调整。材料价格参考2007年第5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06年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200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4)其他:税金税率按3.445%;劳动保险费用按甲类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不计入招标工程控制价。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材料只能有一个报价。8.3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8.4 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 报价计算书(4) 报价辅助资料(5)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6)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7) 投标保证金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提交,其余方式不予接受。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招标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人如有要求中 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评标委员会 16.1北京方隆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格式进行编制的和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1.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4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2.签订合同22.1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是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第四章 合 同建设单位: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权益,保质按时完成本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同的组成: 1、投标文件;2、设计文件及图纸;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4、中标通知书;5、合同书;6、补充协议。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第1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消防工程。1.2、工程地点:福州市1.3、承包范围: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 工期: 日历天。1.6、 工程质量:合格。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元整(元)。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伍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3条 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征得甲方同意。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承包范围内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4.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从规定的竣工之日起至工程验收之日止,按1000元/天处罚。4.3、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或每周连续停电、停水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4.4、工期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30日历天。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含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工艺要求)与技术资料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本地区及行业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以上有关图纸、技术规范、标准进行。5.2、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或继续施工。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通知乙方延期验收。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通知延期验收、且未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第6条 关于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6.1、合同造价不因劳务、材料、政策性调价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因设计变更或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引起的变化除外)。6.2、该工程的合同造价包含按规定计取的劳保取费,工程竣工后合同价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依据。若因甲方的原因,更改设计图纸从而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作相应的增减处理,计入工程总造价。增减工程量的计价仍按中标价的相应项目单价执行。6.3、应甲方要求的变更或新增项目,按有关定额计取,主材按最近的福建省造价信息中的单价计取,如无信息价按市场价或面议价。6.4、对乙方超过经甲方审定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增加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6.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原工程预算书中材料变更,乙方应当同意并给予配合。工程结算按变更后的材料单价计算及计取相关费用。6.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十五天内报请进行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6.7、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20%的备料款,其余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经甲方确认,完成工程量的50%后5天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决算经审计核定后10天内按该工程总造价的审定数预留5%作为质保金,其余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拟使用的材料原则上均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规定的品牌及质量要求采购,但甲方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力,价格应与投标价格相符,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质保资料,并经甲方认可同意,方能购买,进场后要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撤换,因此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安排施工,进行文明生产。若有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第9条 保修期责任与费用9.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竣工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日光灯等光源保修期为三个月。9.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第二天进场进行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未进场维修,甲方将另请其他队伍进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9.3、预留的5%保修金,在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则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如有质量问题,扣除维修费以及其它损失赔偿费用后剩余的预留款在保修期后七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福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第11条 其它11.1、除甲方另行规定外,乙方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采取下述处置措施(“转包”即:不依靠自身力量和管理完成任务而将全部工程或其中一部分转交其他单位施工):11.1.1、限期废止转包合同,责成乙方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施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11.1.2、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收回该单位的全部工程任务,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11.2、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商进场施工(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乙方应积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本工程。11.3、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合理安排施工,招标范围内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乙方自行负责。1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在午间、夜间加班,所引发的费用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11.5、乙方应自行协调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由于乙方的责任,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11.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和福建省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无条件接受业主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11.7、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运输、装卸、保管工作,若有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均由乙方负责。11.8、本工程质量验收按现行消防有关验收规范执行。11.9、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11.10、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 方:福州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 代 表: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2007年 月 日 乙 方: 代 表: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2007年 月 日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 文 件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1. 投 标 书2. 开标一览表3. 报价计算书4. 报价辅助资料 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投 标 书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1) 开标一览表(2)报价计算书(3)报价辅助资料(4)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5)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6)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项目名称报 价工 期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报价计算书(注:本计算书表格可按报价人计算机自动生成格式报送,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报价汇总表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预算员:(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