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文锦路贯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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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文锦路贯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海口市文锦路贯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时间:二一四年三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海口市文锦路贯通工程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秀片区,北起海盛路,南至秀华路(规划路次干路)。图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1.2 工程概况1.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全长约593米,红线宽30米,按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建设,车道为双向4车道,沥青砼路面,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总占地面积为19286m2。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给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其它市政管线工程本项目仅预留管位,不考虑具体设计。1.2.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2-1。表1.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项 目单 位文锦路贯通工程项目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交通等级中等计算行车速度Km/h40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最小净高机动车道m4.5非机动车道m2.5人行道m2.5平曲线不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m300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一般值150极限值m70不设缓和曲线最小圆曲线半径m500圆曲线最小长度m35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35竖曲线 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一般值%6极限值%7非机动车道最大纵坡%3.5最小纵坡%0.3最小坡长m130停车视距m40凸形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600凹形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700竖曲线最小长度(极限值)m35抗震设防度8沥青砼路面结构设计基准期年151.2.3 工程方案1.2.3.1 道路工程1.2.3.1.1横断面设计(1)横断面设计横断面方案采用方案,即3.5m(人行道)+ 23m(车行道)+3.5m (人行道)30m;道路采用一块板形式,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采用同样结构。行车道坡度为1.5%,坡向道路中心线两侧;人行道坡度为-1.5%,坡向车行道。1.2.3.1.2纵断面设计 本道路起点与现状道路海盛路相交,桩号K0+380处与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海商路相交,终点与规划路秀华路相交。道路纵断设计时起点高程应与现状海盛路接顺(现状高程在13.098m左右),沿线与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海商路衔接(海商路设计高程19.3m),终点以规划控制标高21.925m控制。沿线纵断高程还应根据现状地面标高以及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高程进行拉坡,满足行车排水等的要求。1.2.3.1.3路面工程路面结构是根据交通量和道路等级对路面强度的要求,结合沿线气象、水文、地质及材料等的实际情况拟定,同时也充分考虑了路面的防滑、防水、防裂、防高温等性能,本着经济、实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及城市发展的趋势等多项综合性指标进行设计考虑的。根据项目建议书,本项目拟采用沥青砼路面。根据各条道路的性质及所承担的功能,结合海口的气象、工程地质及近年来的工程建设经验,结合其周边道路等因素,拟定路面结构:表1.2-2 路面结构设计表名 称单 位文锦路(向荣安置小区东侧规划道路)备 注道路等级次干路车行道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掺加SBS改性剂)cm5AC-20中粒式沥青砼cm7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参考含量5.5%)cm36级配碎石cm20厚度合计cm681.2.3.1.4路基工程(1)清表道路位于居民点处,必须清除建筑垃圾。(2)边坡及防护路基边坡防护设计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在保证道路边坡稳定前提下,结合道路周边土地与道路建设同时开发的情况。桥梁两侧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片石护坡,其余路段采用草皮护坡。填方路段路堤边坡按1:1.5自然放坡,挖方路段路堤边坡按1:1自然放坡。(3)路基填料要求路基必须密实、均匀、稳定,在荷载作用和水浸等自然因素不利影响下,均能保证其设计强度。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大于或等于30Mpa。路基填料采用砂性土为填筑材料。为了使填料能达到规定要求、应严格控制最大粒径。路基压实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008)相应标准进行,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不低于表列数值。表1.2-3 路基填料最小CBR值和最大粒径要求项目分类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压实度(重型)(%)填料最小强度(CBR)(%)填料最大粒径(cm)填方路基上路床03094610下路床308094410上路堤8015092315下路堤150以下91215零填及挖方路堑路肩03094610308094410注:粗粒土(填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度2/3。路床填料CBR值达不到规定时,可掺石灰或其他稳定材料处理。1.2.3.2 给排水工程(1)给水现状依据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2020),该片区的生活及生产用水由米铺水厂和永庄水厂同时供水,管线从海秀西路、丘海大道、南海大道DN800管和货运大道规划DN600城市市政管引入,文锦路的给水管将连接海胜路DN600的给水管,目前,海胜路的给水管道已敷设到位。(2)给水规划依据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2020),该片区的生活及生产用水由米铺水厂和永庄水厂同时供水,管线从海秀西路、丘海大道、南海大道DN800管和货运大道规划DN600城市市政管引入,文锦路的给水管将连接海胜路DN600的给水管,目前,海胜路的给水管道已敷设到位。(3)排水现状文锦路现状无雨、污水排水管道,雨、污水均为任意排入现状沟渠、低洼草地,对水体的污染较为严重。现状道路两侧为居民区或厂房。(4)雨水、污水设计原则1雨水系统根据地形,道路坡向,雨水干管的位置进行雨水管布置,使雨水就近水体排放。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散就近排放,避免径流过分集中,以减少工程投资。2污水系统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从实际情况出发,在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2020)的指导下,采取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使工程建设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效益。3工程设计方案按实际情况因地施用,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工程投资。4排水体制根据规划确定按雨污分流制。5管道按管顶平接敷设。6雨水排放满足环保要求。7合理设置雨水口。雨水口间距为25m左右,在道路交叉路口,间距相应调整,设置双箅雨水口。8.污水接入市政管道前宜先经化粪池处理。(5)排水规划根据海口市排水规划(20072020)、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现状的实际情况,对规划的排水流向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通过汇水面积进行核算,对规划的管径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1)雨水:依据道路竖向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文锦路与秀英沟(支流)交叉口以南段设计雨水方沟,方沟大小为WxH=1.4mx1.2m;该交叉口以北段设计的雨水管道d800mm。;两段雨水管均排放到秀英沟(支流)。雨水管道、方沟埋深约3米。2)污水:依据道路竖向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污水排放以秀英沟(支流)为界,秀英沟(支流)以北路段排入海盛路污水系统,最终进入长流污水处理厂。秀英沟(支流)以南路段排入海商路污水系统,最后接入秀英沟东侧污水截污系统,因考虑海商路未建,污水系统尚未建成,因此把文锦路与海商路交叉口以东段的污水管道(约447m)的工程量纳入本工程。污水管径均为di400mm,埋深约3.5米。因考虑下游海商路污水系统近期未能实施的情况下,此段设计道路污水管道近期需要封堵,近期排入海盛路污水管网,待远期下游污水管道建成后,方可接入海商路污水系统,最终排入长流污水处理厂。1.2.3.3 照明工程(1)照明电源考虑到供电半径的影响、供配电系统的经济性及未来道路照明用电的考虑,本工程设置一台箱式变电站,进线电源就近引自城市高压电网。(2)照明系统照明系统单独计量,低压系统采用三相四线制,单灯电源电压为交流220V,灯具配线采用L1、L2、L3顺序换相接线,以达到三相电源负荷平衡。(3)照明布灯方式道路照明灯杆沿两侧人行道对称布置,选用12米单臂路灯,灯具光源为250W高压钠灯,安装间距为35米左右。在道路交叉口处选用光源为400W高压钠灯,杆高为 15米的单臂路灯,以加强道路交叉口处的照明。(4)路灯控制方式采用手动控制与自动控制完成全夜灯与半夜灯的控制。路灯自动控制采用电脑时控仪,并使其设备统一纳入市路灯微机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后半夜关掉道路不超过半路的路灯,但沿道路纵向相邻的二盏路灯不能同时关闭。(5)电线电缆敷设照明干线采用YJV22-0.6/1kV型电力电缆直埋地暗敷,每一回路上采用三相间隔配电,穿越道路及路口处穿热镀锌钢管保护。(6)防雷及接地本工程采用TN-S接地系统。路灯设置重复接地装置(每灯一根接地极),所有灯具、灯杆等金属体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1.2.3.4 交通工程为降低交通事故率,减低事故的严重程度,并为驾驶人员和行人提供及时、准确和合适的信息,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2.3-2009),并参考上海市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本工程沿线设置警告、指示、禁令等标志,路面漆划有关标线,设置护栏、信号灯等相应的交通管理设施,防护设施和公共汽车停靠站。1.2.3.5 绿化工程文锦路道路景观主要由道路两侧的树池构成。沿线人行道布置1.5 m×1.5m树池,行道树间距为中对中6m。以常绿乔木为基调,强调以有韵律的大色块、大曲线的花灌木组合成变化统一,结合色彩变化的灌木球,形成富有韵律感的装饰效果,并以大体量常绿乔木、开花乔木作为依托,形成乔、灌、草有机结合的复层植物结构,营造出特色鲜明的植物景观效果,创建现代化、园林式、生态式的道路绿化环境。1.2.4 项目用地情况根据项目现状调查:本项目规划路现状为沙土老路及建材厂。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286m2,由于项目尚未征地,本项目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因此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相关征地手续,给予居民合理的赔偿。1.2.5 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358.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8万元,占总投资的1.8%。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2013年),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建设,属于“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大类。所以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根据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属于规划内的次干道,土地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与周边路网能够很好地衔接。符合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规划用地为允许建设区,属于规划道路,因此该项目符合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相关征地手续,给予居民合理的赔偿。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海口市2012年环境质量公报。2012年海口市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分别为0.006、0.019和0.034毫克/立方米,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一级天数315天,二级天数51天,API一级率86.06%,API100的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为100%。2.1.2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了解项目区域周边的噪声现状,根据本项目特点,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4年2月12、13日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1)监测点位布设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特征,共布设4个噪声测点,平均分布在项目两侧。表2.1-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编号监测点名称具体位置与道路边界距离性 质备注1道路起点楚欣花园(1#)小区边界15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统计车流量、测量Leq2拟建的向荣拆迁安置房(2#)安置房小区边界30自然噪声生活噪声3金楚小区(3#)小区边界120施工噪声自然噪声4道路终点(4#)厂界25交通噪声生活噪声(2)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3)监测时间、频率监测时间:2014年2月1213日,连续2天监测,每天昼、夜各一次。具体测量时间为8:00-10:00,22:00-23:00。(1) 监测结果:车流量及噪声监测结果见表表2.1-2,表2.1-3。表2.1-2 海盛路车流量统计结果 单位:辆/时序号监测点监测日期电动车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1海盛路2.12昼间12135212425夜间7114742 132.13昼间13134211226夜间751384415表2.1-3 项目监测与统计结果 单位dB(A)序号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结果Leq主要声源执行标准1道路起点楚欣花园第一排(1#)昼2014年2月12日68.6交通噪声4a类2014年2月13日67.1交通噪声夜2014年2月12日51.6交通噪声2014年2月13日50.0交通噪声2拟建的向荣拆迁安置房(2#)昼2014年2月12日58.3交通噪声2类2014年2月13日57.6交通噪声夜2014年2月12日43.8自然噪声2014年2月13日44.1自然噪声3金楚小区(3#)昼2014年2月12日58.8交通噪声2类2014年2月13日55.5交通噪声夜2014年2月12日43.5自然噪声2014年2月13日42.8自然噪声4道路终点仓库(4#)昼2014年2月12日59.1交通噪声2类2014年2月13日59.2交通噪声夜2014年2月12日47.4自然噪声2014年2月13日48.3 自然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4a类: 昼间70dB、夜间55dB 从监测结果可看出,环境监测点的昼间噪声在55.5-68.6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2.8-51.6分贝之间。道路起点的楚欣花园小区监测点位于海盛路交通干线南侧区域20米范围内,昼夜间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它监测点昼夜间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2.2.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环境空气。2.2.2 噪声环境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及其敏感点。2.2.3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生态评价范围为道路沿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2.2.4 水环境评价范围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拟建道路跨越的西支沟,以桥位上游200m至下游秀英沟汇入口2.2.5 社会环境评价范围道路所在的海口秀英区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 污染物类型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非污染生态影响。3.1.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行驶在道路上的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污染等。3.1.1.2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2)运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路面径流时的悬浮物、石油类等。3.1.1.3 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噪声污染排放情况在项目施工建设阶段,主要的噪声源是各类机械的辐射噪声和运输材料车辆的交通噪声,噪声声级为90120dB(A)。(2)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道路建成后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道路行驶的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3.1.1.4 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项目的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等。(2)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沿途会洒落一些物体,如砖块、瓦砾等。行人在行驶时,也会抛弃一些垃圾。3.2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根据项目性质、特点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的功能区划、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环境保护对象与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目标见表3.2-1、3.2-1及图3.2-1。图3.2-1 道路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图表3.2-1 主要敏感对象分布环境要素敏感对象主要影响时段影响因素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施工期开挖、扰动、弃渣声环境施工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金楚小区、楚欣花园小区、向荣拆迁安置房施工期、运营期噪声环境空气施工道路沿线两侧各200m范围施工期、运营期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社会环境道路沿线拆迁户施工期生产安置、拆迁安置表3.2-2 沿线环境敏感区一览表序号对应道路桩号保护目标道路与敏感点关系环境特征影响人口保护等级1K0+030-K0+180金楚小区距道路红线西侧120m居民区450户大气环境一级声环境2类2K0+25-K0+105楚欣花园小区距道路红线西侧15m125户大气环境一级;临街一侧首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外区域执行声环境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3K0+220-K0+340拟建的向荣拆迁安置小区距道路红线西侧30m-4K0+000-K0+220西支沟(秀英沟支流)穿过水体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在路面均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在道路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粉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路基开挖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如运输、装卸等方式不当,可能造成泄漏,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尘土。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扬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避免在路面施工、材料运输等过程中,对路边的敏感点产生影响和污染,特别是基层完工而面层未铺设阶段,施工车辆在路面行驶时,卷起大量扬尘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分布有楚欣花园及金楚小区等等环境敏感点。项目施工粉尘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需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由于项目位于市区,周边较多的居民区,因此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扬尘的污染,如禁止大风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设置的弃渣点、建筑材料堆放点等应当远离楚欣花园及金楚小区。由于本项目采用的是商品混凝土沥青,因此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道路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含油废水,筑路材料堆弃等产生含渣废水,未完工路面水冲刷而产生的污水等。根据拟建道路的设计文件,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全线施工期共需工人为50名,每人每天所需要生活用水按150L/日计,则全线施工期每天可产生的生活污水为7.5m3/d,另外全线施工机械的维修、冲洗也将产生一定量的生产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的粪便污水应当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生产废水应当经过简单沉淀后,回用于工程。3.3.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道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噪声值很高,如不加以控制,会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影响。3.3.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项目的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拆迁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弃土方等。项目占地面积为19286m2, 建筑垃圾产生按50kg/m2,预计建筑垃圾产生量为964.3t。拆迁面积为9801 m2,拆迁垃圾按1t/m2,预计拆迁垃圾为9801t。本项目施工人员为50人,以每天每人1.0kg计,50人每天产生50kg。弃土方为清表时产生的土方,产生量为9386m3。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应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及弃土方应运往海口市环卫局渣土所规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建议运往金鹿工业园后面的弃渣场),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开始,应及时与海口市环卫局渣土所联系,确认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并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倾倒手续。通过向海口市环卫局渣土所了解,目前海口市有两个建筑垃圾弃渣场:海榆中线金鹿工业园附近的弃渣场(N 19°5739.24 E 110°1610.30,位于海榆中线东面,海南省金鹿工业园后面)及丁村弃渣场(N 19°5842.84 E 110°205.7,位于椰海大道南侧)。采取就近原则,建议本项目弃渣场可选择金鹿工业园附近的弃渣场。通过对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置,尽可能减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3.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道路投入使用,产生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成分为CO、NOX和碳氢化合物。CO是汽油燃烧的产物;NOX是汽油爆裂时,进入空气中氮与氧化合而成的产物;碳氢化合物是汽油不完全燃烧的产物。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成比例增加,与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随着交通量的增长,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的影响也增长。由于“国”标准要求汽车尾气中氧化氮排放量降低一半,为3.5克/千瓦小时,环保标准更严。随着国汽油的使用,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有所减轻。道路建成后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汽车尾气排出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且本项目沿线目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很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产生的汽车尾气能较快在大气中扩散,总体而言,营运期汽车尾气对项目区域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3.3.2.2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道路营运后,由于汽车尾气及路面材料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SS、BOD5、油类等)随天然降雨产生的路面雨水径流而进入道路设置的雨水管网,最终接入到市政雨水主管中排走。根据有关研究资料,降雨过程中路面径流中污染物浓度测定值见表5.4-1。由测定结果可知,降雨初期由形成地面径流到降雨历时为30分钟,雨水中的SS和油类物质的浓度比较高,半小时后,其浓度随着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雨水中COD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速度较前者慢,PH值则相对稳定,因此,降雨历时40分钟之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3.3.2.3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对预测点位进行噪声叠加预测,昼夜间,所有居民敏感点噪声值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实际中敏感点到道路均有墙体隔音,其实际噪声值会相应减少。根据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价范围内用地为2类居住用地,中远期评价范围内的建筑主要为居民楼,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建筑临路一侧应做好绿化隔声降噪等措施。中、远期由于车辆增多引起的噪声增大,由市政道路维护运营者负责治理。根据预测结果,本评价建议:项目可再通过在道路两侧加强绿化措施、设置相应的禁鸣标志等措施,再次降低交通噪声对两侧敏感点的影响。敏感点噪声叠加预测值详见下表5.2-8。表5.2-8 敏感点噪声叠加预测值 单位:dB(A)序号敏感点名称首排距路红线距离预测点位置执行标准2015年2021年2029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声级声级声级声级声级声级1金楚小区120首排2类 58.82达标46.52达标59.52达标47.12达标59.73达标47.36达标2楚欣花园小区15首排4a类68.77达标53.36达标68.89达标54.38达标68.95达标54.79达标3向荣拆迁安置房30首排4a类59.68达标49.53达标60.52达标51.47达标60.86达标52.17达标3.4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3.4.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3.4.1.1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在施工时,路基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拆除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拆迁过程应当采取喷淋降尘的方式,减免拆迁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拆迁垃圾由运输车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拆迁垃圾由帆布围起,减轻拆迁垃圾沿途散落污染街道。(3)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石灰、水泥、砂石等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等措施,抑制物料扬尘污染。(4)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5)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7)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8)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彩钢板围护。(9)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汽车尾气污染,使得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10)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3.4.1.2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对于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NH3-N,要求施工地建设流动型环保厕所,粪便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车辆冲洗水集中收集,并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3)其它措施及建议在驻点建排水明沟,施工泥浆废水通过专门修建的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或进行重复利用,可用于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工区内的施工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地。堆料场、堆土场等临时用地应设围栏、建有排水沟、消力池等防雨水冲刷设施。应对施工机械加强维修管理、保养,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尽量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对水体的污染。项目施工机械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禁止排入附近环境中,以避免给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总之,驻地的污水和漏油现场应按照以上相应办法进行妥善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泥沙对水环境的影响。3.4.1.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噪声影响属于短期影响,主要是夜间干扰施工沿线居民的休息。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如难以避免,则需上报海口市环保主管部门,通过批准后方可进行低噪声夜间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以保证周围居民的声环境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昼间70dB,夜间限值为55 dB。(2)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3)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这样可以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4)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械,属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5)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鸣笛。(6)由于目前运输路线无法确定,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商的运输路线提出要求,要求承包商必须提供建材运输路线,并请环保专业人员确认施工路线在减缓噪声影响方面的合理性。建设单位根据确定后的运输路线进行监督,并可联合地方环保部门加强监督力度。(7)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8)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到规定限值,特别是发生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10)加强对周边敏感点的防护工作,在楚欣花园小区处设置临时挡板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4.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交由海口市环卫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应运往海口市环卫局渣土所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建议运到海榆中线金鹿工业园附近的弃渣场进行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开始,应及时与海口市环卫局渣土所联系,确认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并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倾倒手续。通过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置,尽可能减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3.4.1.5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工程主要包括路基边坡防护、不良地质路基处理、沿线绿化、临时弃渣场的水土流失处理措施和临时占用土地的恢复等。1、路基防护工程防治责任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确定了“预防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方针。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其中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部分。 项目建设区指建设项目工程占地面积; 直接影响区指道路建设区以外由于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直接影响危害的范围。主要为临时占地产生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根据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综合分析,结合道路工程施工类型和地形特点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区域。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分道路建设区和临时占地区。Ø 道路建设区修建道路引起的水土流失属于线性水土流失,影响范围相对较大,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水土流失侵害。因此,该区同样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前期主要以工程措施为主,配合一定的植物措施。(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工程主要包括路基边坡防护、不良地质路基处理、沿线绿化、临时弃渣场的水土流失处理措施和临时占用土地的恢复等。1、路基防护工程路基防护包括路基两侧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沿线景观,路基两侧可种植灌木、高山榕、草坪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绿化。由于本项目规划为市政道路支路,道路两侧区域规划为城区发展,随着今后周边地区的逐步开发,道路路基的水土流失现象会逐步减少。但在本项目修建完成之前,周边地区尚未开始平整发展,部分地段会存在高填、开挖现象,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对路基采取临时的水土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道路管线要统筹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开挖,影响环境。3、弃渣场、临时堆料场的防护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的开挖土方要及时运走,不能及时回填的要根据地势进行临时防护,对临时的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