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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审价审核报告(打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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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审价审核报告(打印版).doc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江西省电力公司基建部:我们接受委托(赣电审指令201246号),对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结算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结算费用进行了复核计算。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一)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150兆伏安主变压器1台;220千伏出线2回;110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8回;主变10千伏侧装设3组8兆乏并联电容器及新建主控室、10kV高压开关室等配套土建工程。(二)抚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1回至南广变电站,新增设备安装于前期预留间隔位置,安装1台断路器及配套土建工程。(三)临川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1回至南广变电站,新增设备安装于前期预留间隔位置,安装1台断路器及配套土建工程。(四)抚州-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本工程起点抚州500千伏出线构架,终点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构架;线路亘长81.829公里,导线采用2*LGJ-30/40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为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OPGW-24芯复合光缆;全线新建229基铁塔,其中直线塔179基,耐张及转角塔50基。(五) 临川-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本工程起点为临川变220千伏构架,终点为在建的南广220千伏变220千伏构架;在临川变出线段与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同塔双回路架设,此段双回路长度为7.76公里,由江西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各占一半投资,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迁改工程项目详见36-S6071S;目前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迁改已架设完成,因此本工程路径实际架设起点为现抚临线36#(双回路分支塔),终点为南广220千伏变,以下均以抚临线36#为本工程起点进行叙述。本工程线路总长度84.49公里,其中1#至235#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其余部分与抚州500千伏至南广220千伏线路同杆双回路架设,双回路铁塔及其基础计入本工程,导、地线、金具串均各自分开单独计列,双回路段长度为1.786公里。本工程导线均采用2×LGJ-300/40钢芯铝绞线,从1#-236#路径段,地线一根采用OPGW-1,另一根采用JLB35-100;双回路部分地线两根均采用OPGW-1。全线新建244基铁塔,其中直线塔190基,耐张及转角塔54基。(六) 抚临线改迁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本工程为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双回路部分,新建线路长度为7.754公里,由江西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各占一半投资,工程导线采用2×LGJ-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两根均为OPGW光缆,共新建杆塔27基,基中双回路转角铁塔6基,占22%,双回路直线塔21基,占78% 。(七)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工程本工程为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部分,主要工程量为南广变省网、地区网各装设一套SDH2.5G光纤通信设备,并敷设相应的普通光缆。(八)抚州500千伏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本工程为随抚州至南广220千伏输电线路同时架设一根OPGW-24芯复合光缆;架设长度约为81.829公里,光缆全部采用张力放线。(九)临川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本工程为临川至南广220千伏线路OPGW光纤通信工程(OPGW架设部分),全线架设一根84.49公里OPGW-24芯,光缆全部采用张力放线。(十)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为抚州南广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之一,线路从220千伏南广变110千伏出线构架起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全长约1.23公里,其中A1A5双回路设计单回路架设亘长0.753公里,A5A7单回路设计亘长0.477公里,。导线采用LGJ-240/30,地线选择JLB20A-80和OPGW。全线新建7基铁塔,其中直线塔3基,耐张及终端塔4基。(十一)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220千伏建昌变线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为抚州南广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之一,线路从220千伏南广变110千伏出线构架起至110千伏建昌变,其中利用南广变盱江变110千伏线路A1A5双回路设计单回路架设空余的线路通道,该段长0.812公里,A5A7单回路设计亘长0.412公里,线路全长1.224公里。导线采用LGJ-240/30,地线选择OPGW-90。全线新建1基转角铁塔。(十二)220千伏南广变至110千伏盱江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为本工程为抚州南广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之一,线路起于220千伏南广变,终于110千伏南圩204#杆,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复合架空地线,线路全长2.47公里,其中0.812公里为双设单架,其它为单设单架。全线新建12基铁塔,其中新建直线塔6基,耐张及转角塔5基,终端塔1基。(十三) 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工程本工程为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设备部分,主要工程量为安装2套通信高频开关电源(48V/300A)设备。二、建设工程概算批复: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基建2011143号文: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28467万元和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基20112827号文:220千伏南广变配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636.3920万元。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设计单位:江西信能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鹰潭和中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 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 江西赣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中心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江西通能咨询有限公司四、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2011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12年06月30日。五、工程结算审核原则:1. 招标工程: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抚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临川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抚州-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临川-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抚州500千伏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临川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新建工程、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220千伏建昌变线路新建工程、220千伏南广变至110千伏盱江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中标价及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结算费用进行审核,采用06版定额以及补充定额和07版预规取费费率;2. 标外工程: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工程、抚临线改迁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工程按照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加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原则进行结算,采用06版定额以及补充定额和07版预规取费费率;3. 其他工程和费用原则按审定概算或调整概(预)算结算,其中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等按双方合同结算,特殊调试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套2006年版调试定额结算;4. 甲供设备和装材按招标确定的合同价进入结算,施工单位自购设备和装材按中标价或采购发票进入结算,没有发票的装材按2008版预算价格进入结算,地方性材料按实际市场价(签证单)进入结算。六、审核依据:1.关于江西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国家电网基建2011143号);2.关于220千伏南广变配套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复审意见的批复(赣电基20112827号);3. 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竣)工图;4. 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5. 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6. 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七、审核过程与日期:1. 核实设备、装材价格;2. 核实施工图量;3. 核实定额套用及取费;4. 与参建单位交换意见;5. 审核日期:2012年8月27日2011年9月26日。八、审核情况:遵照结算原则,经核对施(竣)工图和招标资料,根据本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意见,造价审核人员认真复核了该工程施工工程量、套用定额子目、取费标准和有关价格及费用金额等。与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预(结)算编制人员充分交换了意见。具体审核情况如下:(一)南广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送审结算费用1663.5057 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650.7587万元,中标合同价1663.5057 万元,核定结算费用比中标合同价减少12.747万元。主要为:核减报价中220千伏调试单位承担变电站微机监控系统调试1站,将整套启动试运费用暂列入建设单位费用等。2. 甲供设备、材料:送审结算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1740.0894万元,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1740.0894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1730.9583万元,进项税抵扣251.5068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1479.4515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240.8689万元。主要为:送审未抵扣进项税及部分合同单价统计错误。送审结算甲供建筑材料中标合同价21.8358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合同价162.8552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23.6627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139.1924万元,比送审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核增117.3566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材料单价统计错误,按施工图统计材料量,核减变电站支架74.124吨。送审结算甲供安装材料中标合同价102.7990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合同价74.3681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10.8056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63.5625万元,比送审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核减39.2365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材料单价统计错误。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816.5515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795.8421万元,核减20.7094万元。主要为:3.1整套启动试运费:暂列入建设单位,共计4.4万元;3.2 监理激励费:送审7.9091万元;审定8.1739万元;核增0.2648万元;3.5 物资供应服务费:送审65.3606万元,按赣电定20119号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7.3959万元,核减57.9647万元;3.6 工程结算审价费:送审费用6万元,按照基本审价费20万元加上审减额乘以6%后的70%系数,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工程审价费为39.3823万元,核增33.3823万元。4. 量差调整:送审费用31.1887万元,核定费用46.1241万元,核增14.9354万元。主要为:建筑工程量差核增7.1044万元,主要原因:站区道路按图算量核减119.56m3;增加施工围堰87.5m3;地基处理浆砌块石换基应套用投标报价定额,不应套分别套用土方开挖和毛石基础;安装工程量差核增7.8310万元,主要原因核增电力电缆量差及站区照明量差等。5. 施工激励费:送审82.0716万元;审定85.5669万元;核增3.4953万元;6. 人工费调整:送审121.1270万元,核定112.5031万元,核减8.6239万元。7. 建设期贷款利息按省公司财务实际发生数计列421.0925万元。本工程送审结算费用5118.5952万元,核定工程结算费用4932.1967万元,核减186.3985万元(其中抵扣甲供设备、材料进项税285.9751万元)。(二)抚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送审结算费用59.2157万元,核定结算费用58.8864万元,中标合同价59.2157 万元,核定结算费用比中标合同价减少0.3293万元。主要为:核减报价中220千伏调试单位承担变电站微机监控系统调试1站等。2. 甲供设备、材料:送审结算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110.4882万元,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110.4882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110.4882万元,进项税抵扣16.0538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94.4344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16.0538万元。主要为:送审未抵扣进项税。送审结算甲供建筑材料中标合同价4.1753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合同价1.6753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0.2434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1.4319万元,比送审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核减2.7434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按施工图统计材料量,核减变电站支架2.922吨。送审结算甲供安装材料中标合同价0.4937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合同价0.4937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0.0717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0.4220万元,比送审甲供安装材料结算费用核减0.0718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材料单价统计错误。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36.2884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36.7004万元,核增0.4120万元。主要为:3.1 监理激励费:送审0.2349万元;审定0.2428万元;核增0.0079万元;3.2 物资供应服务费:按赣电定20119号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0.4041万元,核增0.4041万元;4. 量差调整:送审费用-12.3662万元,核定费用-14.7805万元,核减2.4143万元。主要为:建筑工程量差核增0.0147万元,主要原因:多扣甲供材合计1.2481万元;安装工程量差核减电缆防火、接地扁钢、角钢等材料费。5. 施工激励费:送审2.2979万元;审定2.2240万元;核减0.0739万元;6. 人工费调整:送审2.0122万元,核定1.9211万元,核减0.0911万元;本工程送审结算费用203.5615万元,核定工程结算费用182.1958万元,核减21.3657万元(其中抵扣甲供设备、材料进项税16.3690万元)。(三)临川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送审结算费用114.7487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14.7487万元,中标合同价114.7487万元,与中标合同价一致。2. 甲供设备、材料:送审结算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99.2041万元,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99.2041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99.2040万元,进项税抵扣14.4143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84.7898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14.4143万元。主要为:送审未抵扣进项税。 核定甲供建筑材料合同价1.8130万元,材料进项税抵扣0.2634万元,核定甲供建筑材料结算费用1.5496万元,核增1.5496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将水泥电杆计入安装工程甲供材料,抵扣进项税及核减水泥电杆1根。送审结算甲供安装材料中标合同价1.8990万元,核定甲供安装材料合同价0万元,核减1.8990万元,主要为:水泥电杆计入甲供建筑材料。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53.3091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51.1879万元,核减2.1212万元。主要为:3.1 监理激励费:送审0.2349万元;审定0.2428万元;核增0.0079万元;3.2 物资供应服务费:按赣电定20119号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0.4041万元,核增0.4041万元;3.3 特殊项目调试费:送审17万元,核定14.5万元,核减2.5万元,主要为:核减220千伏断路器耐压试验1台。4. 量差调整:送审费用-5.7274万元,核定费用-14.0445万元,核减8.3171万元。主要为:扣减钢结构支架1.22T;安装工程量差核减电缆防火、接地扁钢、角钢等材料费。5. 施工激励费:送审5.3472万元;审定5.0402万元;核减0.3070万元;6. 人工费调整:送审4.7911万元,核定4.3210万元,核减0.4701万元; 本工程送审结算费用273.5717万元,核定工程结算费用247.5925万元,核减25.9792万元(其中抵扣甲供设备、材料进项税14.6777万元)。(四)抚州-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中标合同价4145.0395万元,送审结算费用4145.0395万元,与中标合同价一致。2.甲供材料: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3281.8842万元,核减材料进项税抵扣480.4182万元,核增材料费用24.5233(核增塔材28吨,核增玻璃绝缘子 U70BP/146D216片),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2825.9893万元。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901.6456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928.3996万元,核增26.7540万元。主要为:3.1物资供货服务费核增26.4513万元;3.2 监理激励费用:送审费用9.4025万元,核定费用9.7053万元,核增0.3028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4. 施工激励费用:送审费用190.9842万元,核定费用195.4482 万元,核增4.4640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5. 人工费调增:送审费用386.9073万元,核定费用362.9283万元,核减23.9791万元。主要为:送审计算错误。6. 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送审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费用为226.5989万元,核减82.1531万元,核定费用为144.4458万元。主要为按省公司基建部审批签证单,核减110#迁移祖坟0.8万元,核减6#-10#处于橘园及栀子花中药材园4.16万元,核减135#宅基地、135#-136#处拆除猪棚2万元,核减167#-168#处跨越村民宅基地0.5万元,核减20#-21#处跨越高速1万元,核减177#-214#处南丰蜜桔桔园增加青苗赔偿35.24万元,核减215#-222#处南丰蜜桔桔园增加青苗赔偿12.4万元,核减223#-229#处南丰蜜桔桔园增加青苗赔偿14万元,核减129#-134#处影响新农村农网规划0.3万元,核减增加塔材0.7658万元,核减杆号牌、相序牌、警示牌采购费11.7531万元。7. 量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3%时,该项工程量按原报价单价调整。送审量差费用-162.2500万元,核定量差费用-196.3081万元,核减34.0581万元(详见抚州500千伏变至南广220千伏变220千伏线路工程量差计算表)。主要为:7.1 基础工程;核减基础钢筋90.16吨,核减地脚螺栓6.5吨,核增C20砼12.89立方,核增基础C10砼183.29立方,核减基础挖孔桩288米。7.2杆塔工程:核减基础铁塔7.71基,核减塔材运输60.96吨,核减接地钢筋31.04吨,核减接地角钢62.27吨,核增接地模块530块。7.3架线工程:线路亘长减少1.59公里,核减导线、地线运输重量22.251吨,核减OPGW光缆5.09公里7.4附件工程:核减甲供绝缘子12563片,并相应调整工地运输重量及绝缘子串悬挂。核减防震锤2049只,并相应调整工地运输及防震锤安装工程量。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8971.6097万元,核定结算费用8406.7425万元,核减564.8672万元,(其中扣除甲供材材料进项税480.4182万元)。(五)临川-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中标合同价4343.0598万元,送审结算费用4343.0598万元,与中标合同价一致。2.甲供材料: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3466.2533万元,核减材料进项税抵扣505.9631万元,核增材料费用15.9634(核增塔材18.42吨),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2976.2536万元。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934.0151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962.1863万元,核增28.1712万元。主要为:3.1物资供货服务费核增27.8577万元;3.2 监理激励费用:送审费用9.7344万元,核定费用10.0478万元,核增0.3134万元。主要为:送审计算错误;4. 施工激励费用:送审费用202.3407万元,核定费用204.6804万元,核增2.3397万元。主要为:送审计算错误;5. 人工费调增:送审费用394.9531万元,核定费用363.8290万元,核减31.1241万元。主要为:送审计算错误。6. 量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3%时,该项工程量按原报价单价调整。送审量差费用-144.29万元,核定量差费用-228.2373万元,核减83.9473万元(详见临川变至南广变220千伏线路工程量差计算表)。主要为:6.1 核增57.91吨塔材安装运输费用;6.2 跨越架设核减62处;6.3灌注桩核减96米;6.4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安装费按图纸量与招标量进行调整。 7. 设计变更及签证:送审费用373.4150万元,核定结算费用263.0618万元,核减110.3532万元。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9570.5471万元,核定结算费用8885.6335万元,核减684.9136万元(其中:扣除设备材料抵扣税505.9631万元)。(六)抚临线改迁抚州至临川220千伏线路改迁工程1. 施工安装费部分:施工费用按施工图预算方式包工包料结算,由江西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各占一半投资。送审预算费用573.0502万元,核定结算费用566.3514万元,核减6.6988万元。2. 其他费用:原送审费用217.9112万元,建设单位调减31.7115万元(因为人工费调增只计一半),送审其他费用调整为186.1997万元,核定其他费用172.7625万元,核减13.4372万元。主要为:2.1项目法人管理费按预算计一半,核增0.7003万元;2.2工程无监理,核减监理费用4.8463万元;2.3整套启动试运费及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按预算计一半,核减1.8241万元;2.4生产准备费核增0.1608万元;2.5辅助施工费按预算计一半,核减7.6152万元,包含人工费调整核减0.1902万元;2.6施工道路修筑按预算计一半,核减0.0127万元。3. 编制期价差及人工材机调整:建设单位调整为50.8564万元(主要为材机调整送审漏报),核定费用50.8564万元。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810.1063万元,核定结算费用789.9703万元,核减20.1359万元。(七)南广220千伏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工程1. 送审施工安装结算费用20.2697万元,核定施工安装结算费用19.1897万元,核减-1.0800万元,主要为:核减跳纤材料费,甲供设备中已包含跳纤材料。2. 甲供设备:送审结算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117.1095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117.1095万元,核减设备进项税抵扣17.0159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100.0936 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17.0159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3. 其他费用:送审其他费用13.2768万元,核定其他费用13.3944万元,核增0.1176万元。主要为:3.1 招标费:审定费用0.3274万元,核减0.2923万元;主要为:中标价结算工程,招标费按审定概算值的20%计列及按赣电定201109号增加招标服务费;3.2 物资供应服务费:按赣电定20119号文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0.4099万元,核增0.4099万元。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152.0014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34.0231万元,核减17.9783万元(其中:扣除设备材料抵扣税17.0159万元)。(八)抚州500千伏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 1. 施工招标部分: 送审结算费用0.3796万元,核减0.3796万元,主要为:抚州至南广220千伏线路工程报价中已含OPGW光缆施工安装费用及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2. 甲供材料: 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209.8928万元,核减进项税抵扣30.4972万元,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179.3955万元。 3.标外其他费用: 送审标外其他费用17.8281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19.5072万元,核增1.6791万元,主要为核增物资供货服务费1.6971万元。 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228.1004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98.9027万元,核减29.1977万元(其中:扣除甲供材料抵扣税30.4972万元)。(九)临川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送审结算费用0.4128万元,核减0.4128万元,主要为:临川变至南广变OPGW光纤通信工程报价中已含OPGW光缆施工安装费用及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2. 甲供材料: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241.0993万元,核减进项税抵扣35.0315万元,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206.0677万元。3.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20.0774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22.0062万元,核增1.9288万元。主要为:核增物资供货服务费1.9288万元。 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261.5894万元,核定结算费用228.0739万元,核减33.5155万元(其中:扣除设备材料抵扣税35.0315万元)。(十)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新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中标合同价107.399万元,送审结算费用107.399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07.399万元,与中标价一致。2.甲供材料: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62.69522万元,核减材料进项税抵扣8.3216万元,核减材料费用5.4232(核减塔材7.548吨,核减钢芯铝绞线0.41吨,核增铝包钢绞线0.35吨,核增悬式绝缘子XWP2-70 150片),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48.9504万元,核减13.7448万元。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24.3831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24.7267万元,核增0.3436万元。主要为:核增物资供货服务费0.3436万元。4. 激励费用:送审费用5.7589万元,核定费用4.8291万元,核减0.9298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5. 人工费调增:送审费用13.0666万元,核定费用9.5181万元,核减3.5485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6. 量差调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3%时,该项工程量按原报价单价调整。送审费用9.6700万元,核定费用-5.7271万元,核减15.3971万元(详见110千伏建南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工程量差计算表)。主要为:6.1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不作调整。6.2 基础工程:核减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1.01吨,核减地脚螺栓0.29吨,核减C20混凝土91.56立方,核增C15混凝土15.52立方, 6.3 杆塔工程:核增接地钢材0.07吨,核减塔材运输重量3.02吨。6.4架线工程:核增避雷线架设0.64公里,核增地线运输重量0.64吨。6.5 附件工程:核增附件工程量运输重量。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222.8912万元,审定结算费用为189.6147万元,核减33.2765万元(其中核减设备材料进项抵扣税8.3216万元)。(十一)110千伏建丰线破口至220千伏建昌变线路新建工程 1. 施工招标部分: 中标合同价40.3451万元,送审结算费用38.4173万元,核减1.9278万元,主要为:原报价多计OPGW光缆费用。 2.甲供材料: 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21.5902万元,核减材料进项税抵扣3.1443万元,核减材料费用0.0498万元(核减塔材1.685吨,核增钢芯铝绞线0.053吨,核增铝包钢绞线0.44吨,核增悬式绝缘子XWP2-70 136片),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18.4958万元,核减3.0944 万元。 3. 标外其他费用: 送审标外其他费用17.0008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17.1307万元,核增0.1298万元。主要为:核增物资供货服务费0.1298万元,监理激励费用0.0686万元从人工费调增项目扣除后列入监理激励费。 4. 人工费调增:送审费用3.3073万元,核定费用2.9562万元,核减0.3511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 5. 量差调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3%时,该项工程量按原报价单价调整。 送审费用-0.82万元,核定费用0.9831万元,核增1.8031万元(详见110千伏建南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工程量差计算表)。主要为: 5.1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不作调整。 5.2 基础工程:核增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4.42吨,核减C20混凝土24.13立方,核增C10混凝土6.87立方,核增C15混凝土0.43立方, 5.3 杆塔工程:核减接地钢材0.07吨,核减塔材运输重量1.46吨。 5.4 架线工程:核增导线架设0.26公里,核增导线运输重量0.24吨。 5.5附件工程:核增附件工程量运输重量。 本项目送审结算总费用83.3773万元,审定结算总费用80.0489万元,核减3.3284万元(其中核减材料进项抵扣税3.1443万元)。(十二)220千伏南广变至110千伏盱江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 施工招标部分:中标合同价141.5188万元,送审结算费用141.5188万元,核定结算费用141.5188万元,与中标价一致。2.甲供材料:送审结算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93.9141万元,核减材料进项税抵扣13.5896万元,核减材料费用0.3856万元(核增铝包钢绞线0.278吨),核定甲供材料结算费用79.9389万元,核减13.9752万元。3. 标外其他费用:送审标外其他费用29.5478万元,核定标外其他费用30.1089万元,核增0.5611万元。主要为:核增物资供货服务费0.5611万元。4. 施工激励费用:送审费用7.6236万元,核定费用6.7087万元,核减0.9149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5. 人工费调增:送审费用17.5081万元,核定费用12.9342万元,核减4.5739万元。主要为:送审基数发生变化且送审未计税金。6. 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送审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费用为96.6323万元,核减20.4623万元,核定费用为76.17万元。主要为按省公司基建部审批签证单,核减9# 12# 处翠云村桔树等地表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4.5万元,核减南广变至盱江变1# 8#、至南丰变1# 7#、至建昌变1# 梓和村桔树等地表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9.7123万元,核减建南线破口至110kV南丰变线路工程6#铁塔宅基地迁移补偿费用1万元,核减更换杆号牌5.25万元。7.量差调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3%时,该项工程量按原报价单价调整。送审费用15.9001万元,核定费用-7.3116万元,核减23.2117万元(详见110千伏建南线破口至110千伏南丰变线路工程量差计算表)。主要为:7.1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不作调整。7.2 基础工程:核减基础钢筋 一般钢筋制作及安装4.35吨,核增钢筋笼制作及安装3.59吨,核减地脚螺栓0.11吨,核减C20混凝土32.75立方,核增C10混凝土11.46立方,核增C15混凝土8.87立方, 7.2 杆塔工程:核增接地鼻子(镀锌)0.09吨,核增接地螺栓48只。7.3 架线工程:核减导线运输重量0.22吨。7.4附件工程:核减附件工程量运输重量0.17吨,核减防震锤55只。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402.9047万元,审定费用340.3278万元,核减62.5769万元(其中核减甲供材料进项抵扣税13.5896万元)。(十三)南广变配套110千伏接入通信工程1. 送审结算费用6.5849万元,审定结算费用6.5849万元。2. 甲供材料:送审结算甲供设备结算费用为25.0000万元,核定甲供设备中标合同价为25.0000万元,核减设备进项税抵扣3.6325万元,核定甲供设备结算费用21.3675万元,比送审甲供设备结算费用核减3.6325万元。主要为:送审结算未抵扣进项税。3. 其他费用:送审其他费用4.1069万元,核定其他费用3.9038万元,核减0.2031万元。主要为:3.1 招标费:审定费用0.0828万元,核减0.0740万元;主要为:中标价结算工程,招标费按审定概算值的20%计列及按赣电定201109号增加招标服务费;3.2 物资供应服务费:按赣电定20119号文规定,核定物资供应服务费0.0875万元,核增0.0875万元;3.3 管理车辆购置费:送审费用0.2166万元,核减0.2166万元。本项目送审结算费用35.6918万元,核定结算费用31.8563万元,核减3.8355万元(其中核减甲供材料进项抵扣税3.6325万元)。九、审核结果南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定工程结算总投资24647.1788万元,较批复概算29103.3920万元减少4456.2132万元,较送审结算值26334.5478万元,核减1687.3690万元。具体费用详见附件。江西高能赣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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