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doc

    • 资源ID:3014368       资源大小:209.50KB        全文页数:4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doc

    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 工作手册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二一三年十月前 言根据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关于将规范权力运行的领域向行政监督检查权延伸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于2011年8月15日制定了本部门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规范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权,摸清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主动作为的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使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权“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有效遏制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 在区法制办和区效能办的认真指导下,经过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共对27项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涉及法律5部、行政法规7部、地方性法规3部、地方性政府规章4部、部门规章15部、规范性文件1部。目 录一、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1二、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统计表13三、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14四、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15五、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法律依据和运行流程图19六、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36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涵农综【2011】115号为了贯彻落实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全面完成规范“两权”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涵政办明电201116号),根据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关于将规范权力运行的领域向行政监督检查权延伸的工作部署,确保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高效快捷为原则,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有效作为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为我区农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目标任务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摸清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主动作为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使行政监督检查权“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有效遏制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三、实施范围经区法制办审核确认的区级农业行政权力主体,包括局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农业管理机构和受区农业局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四、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8月1日至8月10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配合局办公室起草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8月10日至11月10日)。围绕行政监督检查权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抓住清理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完善公开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要依照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次工作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职权分类,做好进一步规范工作。1清理行政监督检查权(8月10日至8月25日)。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对应”,即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对应、与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的职责相对应、与机构职能相对应、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相对应。(1)清理的范围:局属各单位所执行的专门职权;以局属各单位为主要执法机构行使的职权;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权。(2)清理的依据: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三定方案”等有关规定为依据。(3)清理的方法: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职权项目,逐项登记造册,填写各单位职权统计表(见附件)。2编制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8月25日至9月15日)。局属各单位对清理出来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要依法科学分解,逐个落实具体的责任人,编制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目录应按照行政监督检查权的类别,逐项列明项目名称、编码、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监督检查频率、承办科室(或单位)等(见附件2),并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区法制办、区效能办统一审核。(1)编码:由“组织机构编码-类别-事项序号”三部分组成。组织机构编码:由“地区编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业务代码”组成。首两位固定用“PT”表示莆田;次两位行政区划代码,用数字组成,根据莆政法200912号文件要求,我区代码“03”;后两位是农业系统的业务代码,用单位拼音缩写组成NY。类别为JD。事项序号:各单位对每个行政监督检查权事项,排列后形成四位数字序号(不足四位补零),作为事项的序号。权力编码范例:“PT03NY-JD-0001”代表“莆田市涵江区农业-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序号”。(2)项目名称:行政监督检查权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的简称。3绘制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9月15日至9月25日)。 对清理后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局属各单位要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主动作为、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以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见附件5)为参考,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绘制覆盖本局所有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要简单明了,便于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流程图应符合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图中应载明。4确认申报(9月25日至10月10日)。初步清理结果经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把关,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10日前向局办公室申报。局属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监督检查权。申报内容包括:局属各单位清理工作情况;行政监督检查权统计表(见附件1);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见附件2);涉密不宜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见附件3);行政监督检查权依据(见附件4)。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每一份材料都要附电子文档,表格统一用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hjqnyj。5审核备案(10月10日至10月25日)。由局办公室对局属各单位申报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法制办审定。6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全过程(10月25日至11月10日)。经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审定后确定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具体实施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局办公室报送需要向社会公布的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运行流程图及相关制度,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行使的全过程。局属各单位要指定或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报送本单位动态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信息。(1)公开的范围与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监督检查权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属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2)公开的重点。要抓住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的主要环节进行公开,向当事人公开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相关标准、执行程序、监督检查频率等行政监督检查权行使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应根据涉及范围,及时告知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3)公开的形式。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创新形式,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在普遍推广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报纸、广播、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莆田农业信息网站建设,将经审定的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和流程图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三)第三阶段:深化提高(11月10日至11月30日)。1完善配套制度。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不断推进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工作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激励和监督等工作机制。2迎接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区法制办、区效能办等相关部门对规范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局属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五、工作要求开展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是有效预防失职渎职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农业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确保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工作有效开展。(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局属各单位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工作的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进行大胆、有益的尝试,不断探索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的方式、方法。同时,要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机制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局法规科要加强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对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局法规科反馈,便于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四)跟踪督查,严肃问责。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合理分工协作,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权工作列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市局纪检监察室要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察访核验,跟踪督查,凡发现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的,要按规定对局属各单位严肃处理,对责任人严格问责,推动工作落实。附件:1.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统计表2.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3.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4.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法律依据5.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6.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附件1: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统计表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序号权力类别项数权力编码范围合 计 项附件2: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序号项目名称权力编码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监督检查频率(至少次/月、季)承办机构和负责人权力依据备注填表说明: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要全部进行清理、登记。1、项目名称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简称。2、权力编码按方案要求填写。3、公开形式指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指南、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4、公开范围主要指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部门内部公开、不公开。5、公开时间主要为长期公开、随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6、权力依据必须填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全称与具体条款和内容,并按位阶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对于授权和委托实施的,同时填写授权或委托的依据。、有其他需要说明的在备注里注明。附件3: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权力编码权力类别承办机构和负责人不公开理由备注附件4: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法律依据行政监督检查权(共 项)(一)项目名称(权力编码)1法律依据(1)法律法第条:(2)行政法规条例第条:(3)地方性法规条例第条:(4)规章办法第条:(5)规范性文件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并按位阶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对于授权和委托实施的,同时填写授权或委托的依据。下同)(二)项目名称(权力编码)附件5: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两名以上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出示执法证受检企业、组织或个人应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等;执法人员应做好监督检查情况记录。经检查发现有轻微问题,不需处罚经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需给予处罚提出改进建议转入行政处罚程序,立案调查记录存档,制作监督检查登记表承办机构负责人批阅意见复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附件6: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行政监督检查项目名称:权力编码:检查地点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检查情况被检查对象或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整改建议年月日承办机构负责人批阅意见年月日复查问题整改情况 年月日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统计表单位:(盖章) 时间:2011年12月30日序号权力类别项数权力编码范围1行政监督检查27PT03NY-JD-0001至PT03NY-JD-0027合 计27项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序号项目名称权力编码权力类别承办机构和负责人不公开理由备注无无无无无无无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目录序号项目名称权力编码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监督检查频率(平均次/月、季)承办机构和负责人权力依据备注1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1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站涵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爱珠涵江区畜牧站 吴舒渊涵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陈涵涵江区种子管理站陈文春涵江区农机监理站林云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2对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PT03NY-JD-0002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畜牧站吴舒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六条局相关站所配合3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检查PT03NY-JD-0003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涵江区畜牧站吴舒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4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4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季涵江区畜牧站吴舒渊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二十一条5对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5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种子管理站陈文春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2.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4.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6对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6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3次/月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方立1.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2.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7对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7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陈爱珠1.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2.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8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农药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8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3次/月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方立1.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2.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9对农药使用单位的农药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09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植保植检站林家汉1.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2.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10对肥料生产、经营单位的肥料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0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方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11对肥料使用单位的肥料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1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蔡秋英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12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PT03NY-JD-0012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季涵江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黄梅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13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PT03NY-JD-0013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涵江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黄梅霞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第三点第(一) 项14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4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涵江区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站林为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15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5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涵江区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站林为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16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6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涵江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黄梅霞涵江区农业环保能源站 李兰勇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局相关站所配合17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监督检查PT03NY-JD-0017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月涵江区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站林为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局相关站所配合18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8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季涵江区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站林为人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19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19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2次/半年涵江区畜牧站吴舒渊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3.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20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20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季涵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1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PT03NY-JD-0021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半年涵江区农业环保能源站李兰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22对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22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农业环保能源站李兰勇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23对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PT03NY-JD-0023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姚勇松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条24对农民负担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24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姚勇松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25对动物防疫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25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涵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2.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26对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PT03NY-JD-0026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1次/季涵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涵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27对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种植、加工、存放、运输、销售等场所实施监督检查PT03NY-JD-0027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2次/月涵江区植保植检站林家汉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四条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行政监督检查权法律依据和运行流程图行政监督检查(共27项)(一)项目名称: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1;承办科室:涵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涵江区畜牧站、涵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涵江区种子管理站、涵江区农机监理站,承办人员:陈爱珠(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6)、吴舒渊(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4)、陈涵(执法证号码35100400140028)、陈文春(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2)、林云峰(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58),分管领导:曾丽萍、陈金堂、朱国庆】1、法律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2、流程图(附后)(二)项目名称:对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2;承办科室:涵江区畜牧站,承办人员:吴舒渊(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4)、姚玉香(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5)、林程(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70),分管领导:曾丽萍】1、法律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2、流程图(附后)(三)项目名称: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3;承办科室:涵江区畜牧站,承办人员:吴舒渊(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4)、姚玉香(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5)、林程(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70),分管领导:曾丽萍】1、法律依据(1)【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监督检查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并记录监督抽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需要对乳品进行抽样检查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2、流程图(附后)(四)项目名称: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4;承办科室:涵江区畜牧站,承办人员:吴舒渊(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4)、姚玉香(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5)、林程(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70),分管领导:曾丽萍】1、法律依据(1)【部门规章】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对违反本办法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五)项目名称:对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5;承办科室:涵江区种子管理站,承办人员:陈文春(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2)、姚玉天(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3),分管领导:陈金堂】1、法律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五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本法,可以进行现场检查。(2)【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对资质条件不再符合发证要求的,应当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公众有权查阅。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不得收取费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配合抽查。抽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通过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和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2)【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处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或)种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负责抽查样品的扦样工作,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负责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2、流程图(附后)(六)项目名称:对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6;承办科室: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人员:方立(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4)、林国胜(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5)、徐碧霞(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6)、吴志强(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7)、邓乘飚(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0),分管领导:陈文添】1、法律依据(1)【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兽药监督管理权。 兽药检验工作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兽药检验机构承担。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认定其他检验机构承担兽药检验工作。 当事人对兽药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检验的机构或者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申请复检。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未经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2)【部门规章】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但不应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现场检查中,发现兽药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向上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一)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没有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三)产品质量存在隐患的;(四)其他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上市兽药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向上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报告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2、流程图(附后)(七)项目名称:对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7;承办科室:涵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人员:陈爱珠(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6)、杨金文(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76)、林新、段君(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68)、傅丹丹(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69)、徐国正(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72),分管领导:曾丽萍】1、法律依据(1)【部门规章】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报告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2、流程图(附后)(八)项目名称: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农药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8;承办科室: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人员:方立(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4)、林国胜(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5)、徐碧霞(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6)、吴志强(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07)、邓乘飚(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20),分管领导:陈文添】1、法律依据(1)【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农药执法人员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保密技术资料,应当承担保密责任。(2)【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做好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抽检。发现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人畜安全构成威胁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流程图(附后)(9)项目名称:对农药使用单位的农药实施监督检查【权力编码:PT03NY-JD-0009;承办科室:涵江区植保植检站,承办人员:林家汉(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56)、林建伟(执法证号码350404140057)、康振华、杨安生,分管领导:陈文添】1、法律依据(1)【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

    注意事项

    本文(规范行政监督检查权.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