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人员管理规定基本法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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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人员管理规定基本法24页.doc
中国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章 后援管理系列人员 第四章 客户经理的职位(级)与职责第五章 客户经理的聘用第六章 客户经理的考核第七章 客户经理的职位(级)变动第八章 客户经理的薪金待遇第九章 客户经理的培训第十章 客户经理的工作管理第十一章 客户经理的品质管理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保险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明确和规范银行保险业务系列的组织架构、人员定位、工作职责、考核和薪酬待遇等事项,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系列人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银行保险业务是指通过与我司建立合作关系的银行(含邮政局,下同)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保险业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直接从事银行保险业务的业务人员以及银行保险部管理和后援支持人员。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第四条 本规定对各分支机构按A、B、C、D、E五类进行管理,不同类别的机构实行不同的考核标准同时享有不同的人员待遇。各分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向总公司报备本级机构及辖内机构的适用类别和实施细则。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第五条 本规定以“标准保费”作为银行保险渠道可销售产品(含本规定实行后推出的新产品)业绩折算、人员考核及薪酬提奖的依据。 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网点合格率”是指考核期内合格网点数占客户经理管辖网点总数的比率。其中,合格网点是指网点每月新保产能达到某一标准保费标准的银行网点(详见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仅有续期保费而无新保产能的网点不算作合格网点。 第七条 网点分配原则客户经理网点经营要体现专业化和精细化,提高网点产能。客户经理的网点配备数量应当与保费规模、渠道开拓与维护相适应。原则上城市地区每一位客户经理管理的网点数量不得超过5个,每位客户经理管理的网点最多跨2个渠道;县郊地区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银行网点实行专人负责制,即同一网点不得出现由两位及以上客户经理同时重复交叉管理的现象。第八条 网点异动原则:原则上不鼓励客户经理之间频繁调换网点,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1、原客户经理离司或转为后援管理系列人员,各机构可将其网点调换给其他客户经理管理;2、因客户经理管理不善,网点业绩连续三个月为零业绩的,或网点合格率持续偏低的,各机构有权调整其所辖网点数;3、因客户经理身体状况原因(如:重病、怀孕或生产等),不宜继续带网点的,各机构有权调整其所辖网点数;第二章 组织架构第九条 总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全司银行保险业务的总体规划;负责与各银行总行(国家邮政储汇局)联络并建立合作关系;负责全司银行保险业务计划的落实;负责全司银行保险业务的推进工作;负责全司银行保险人员的管理和系统性培训工作;负责配合信息技术部进行银行保险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负责配合产品开发部开发银行保险产品;负责协同产品开发部进行产品整体包装和广告宣传的策划;负责全司银行保险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银行保险业务实务流程等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司银行保险人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和系统性培训工作;负责向各分公司提供银行保险合同文本、委托书、资格证书等后勤支援工作;负责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并进行比较分析等。第十条 省级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的组织架构:省级分公司设银行保险分管总经理一人,对上接受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及分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对下负责分公司全辖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与管理;分公司银行保险管理部负责分公司辖内业务管理、业务督导、企划培训和各银行渠道省级分行的维护沟通工作,下设督导室、企划室、培训室和综合内勤室;分公司营业本部及中心支公司设银行保险分管总经理一人,对上接受分公司银行保险管理部及分公司本部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对下负责中心支公司公司全辖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与管理;分公司营业本部及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辖内具体业务拓展和推动及各银行渠道二级分行的维护沟通工作,下设督导培训岗、综合内勤岗、渠道(区域)业务部、综合拓展部;并可根据业务规模和业务发展情况单独设立企划岗。省级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组织架构图总 公 司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分公司分公司银行保险管理部分公司营业本部及中心支公司督导室综合内勤室企划室培训室分公司营业本部及中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企划岗(渠道/区域)业务部综合内勤岗督导培训岗综合拓展部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支公司支公司银保人员第十一条 城市型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的组织架构:城市型分公司设银行保险分管总经理一人,对上接受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及分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对下负责分公司全辖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与管理;分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分公司辖内业务拓展、业务管理、业务督导、企划培训和各银行渠道的维护沟通工作,下设渠道(区域)业务部、综合拓展部和综合管理部,其中综合管理部内设督导室、企划室、培训室和综合内勤室。城市型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系列组织架构图总 公 司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分公司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综合拓展部)业务部综合管理部(渠道/区域)业务部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企划岗督导岗培训岗综合内勤岗第十二条 (渠道/区域)业务部的设立(渠道/区域)业务部原则上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拟增设(渠道/区域)业务部可管理网点的总数不少于40个(含40个);二是拟增设(渠道/区域)业务部可管理银行保险业务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含8人,不含业务部经理)。城市型分公司增设(渠道/区域)业务部、撤并(渠道/区域)业务部、任命(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更换(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均须由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提出申请,并须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核同意。分公司营业本部及中心支公司增设(渠道/区域)业务部、撤并(渠道/区域)业务部、任命(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更换(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均须征求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意见,并须经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室审核同意。(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不直接管辖网点,不提取个人绩效,但可以根据业务部内客户经理的业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管理津贴。第三章 后援管理系列人员 第十三条 银行保险后援管理系列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后援支持人员,其中管理人员指各级银行保险部的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综合拓展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后援支持人员指从事企划、培训、督导、综合内勤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 1、完成分公司总经理室下达的全年计划任务; 2、落实总公司有关银行保险业务的各项业务政策; 3、拟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完成; 4、组织银行保险业务人员开拓银行保险市场,策划年度业务推进方案,制定激励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业务人员和代理点人员的培训工作; 6、指导、检查、督促下属工作; 7、提出客户经理的晋升、维持、降职、辞退等意见; 8、提出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意见; 9、协调处理各渠道、网点、柜台和非柜台业务之间的关系; 10、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和分公司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 1、完成所辖渠道(区域)业务部的业务指标; 2、负责本渠道(区域)代理网点柜台业务的开拓、维护、培训和协调工作; 3、对下属客户经理进行辅导和日常管理; 4、处理下属客户经理产生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5、策划组织业务推进方案,组织实施激励计划; 6、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政策;7、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其他各项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综合拓展部经理的主要职责: 1、完成所辖综合拓展部的业务指标; 2、负责代理网点非柜台业务的开拓、维护、培训和协调工作; 3、对下属客户经理进行辅导和日常管理; 4、处理下属客户经理产生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5、策划组织业务推进方案,组织实施激励计划; 6、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政策;7、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经理的主要职责1、负责银行保险部整体后援支持工作,包括业务督导、培训企划以及人员管理、系统管理等。 2、对下属进行辅导和日常管理; 3、处理下属产生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4、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政策;5、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督导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推动全辖银行保险业务的开展; 2、负责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活动; 3、负责对总公司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的配合和具体落实; 4、负责银行保险业务的质量分析工作,定期撰写业务质量报告; 第十九条 企划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促成与银行的合作以及与银行签订协议的具体事宜; 2、负责研究市场动态,撰写市场调研报告; 3、负责研究银行销售渠道的开发,销售方式的创新等银行保险合作项目的组织策划。 4、负责编写业务拓展计划、制定竞赛方案; 5、负责银行保险业务的宣传推广活动的策划; 6、负责与银行合作项目的组织策划。 第二十条 培训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全辖培训工作; 3、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 4、负责组织客户经理的晋升培训考试; 5、负责全辖培训讲师队伍的建立、管理、训练和提高; 6、负责管理培训档案。 第二十一条 综合内勤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银行保险业务人员管理; 2、负责对客户经理的考核晋升、维持、降级的初评; 3、负责配合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银行保险人员信息系统的维护; 4、负责管理人员档案; 5、负责银行保险业务的数据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6、负责单证、物品的领用、发放和管理; 7、负责合作机构台帐、保费收入台帐、手续费支出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8、负责合同、协议的管理和归档; 9、负责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客户服务工作;10、负责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第二十二条 银行保险后援管理系列人员的招聘录用、职业规划、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具体环节参照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分公司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 客户经理的职位(级)与职责 第二十三条 客户经理指从事各类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业务人员。客户经理按职位和职级可分为:资深客户经理(一级、二级、三级)、高级客户经理(一级、二级、三级)、客户经理(一级、二级、三级)和见习客户经理,共四级十档。 第二十四条 各职位(级)客户经理的主要职责: 1、完成考核期内的各项业绩指标; 2、拟订考核期内周、月、季和半年工作计划; 3、与所辖渠道(区域)代理网点其保持良好关系; 4、负责所辖渠道(区域)代理网点的日常服务工作,如定期巡视网点,保证网点单证资料齐备,投保资料的交接和保险费的划转,准确、完整地填写展业日志等等; 5、按照公司银行保险实务流程,确保正式保单和保险费收据送达客户并做好记录; 6、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续期收费、保全等客户服务工作; 7、负责所辖网点的日常培训和业务辅导工作; 8、策划组织所辖渠道(区域)代理网点的现场咨询活动,并辅助网点人员拟定初步保险计划并促成销售; 9、定期就所辖渠道(区域)代理网点业绩情况进行经营分析; 10、向银行保险部反馈银行需求和市场信息等; 11、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章 客户经理的聘用第二十五条 客户经理的聘用应实行公开招聘。招聘由银行保险部门提出需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经符合规定的招聘程序后录用。 (一)应聘客户经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2040周岁;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进取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无违法犯罪处罚记录; 6、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并对公司有一定的认同感; 7、有保险、银行工作或销售经历者优先。 (二)应聘客户经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个人最高学历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5、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招聘程序客户经理招聘必须符合以下程序:1、初选。招聘客户经理的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报名应聘客户经理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不合格的材料由人事部门归档或退回。2、面试。通过初选者由银行保险部门经理和人事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后签署意见,合格者安排体检。3、培训。通过面试并体检合格者参加入司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材料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批。4、录用。经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用人手续后成为银行保险见习客户经理。第六章 客户经理的考核第二十六条 银行保险业务每半年为一个考核期。正式客户经理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下一年度的1月,对应的考核时段分别为每一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十七条 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包括业务指标、工作管理指标和培训考试三个方面。分公司应根据上述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客户经理业务职级的晋升、维持和降级挂钩。各项考核指标说明:1、业务考核指标:标准保费、网点合格率1) 标准保费:以各险种新保实收保费为基础,根据总公司折标政策计算得出的保费收入。2) 网点合格率:合格网点占客户经理管辖网点总数的比率。其中,合格网点是指网点每月新保产能达到某一标准保费标准的银行网点。分公司可按照当地代理网点所属银行(邮政局)、年储蓄余额、储户数量、已有业务基础和网点所处地理位置等因素,对网点进行分类管理,确定具体的合格网点每月标保标准。该标准原则上由总公司每年调整一次,分公司如需提前调整,须经总公司银行保险部批准。综合拓展部的客户经理仅考核标准保费,不考核网点合格率。2、工作管理指标:工作管理指标包括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会议管理、活动管理、单证管理和品质管理等内容,考核权限原则上由分公司掌控,总公司保留对机构人员进行抽查的权利,凡被总公司抽查发现工作管理指标不能达标的客户经理,总公司有权不允许其晋升。3、培训考试指各级客户经理均应参加相应业务职位的职级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晋升,但降级人员再次晋升至原职级以下职级时可免考。 第二十八条 A类机构的业务考核标准:职位职级考核指标A类机构维持晋升资深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500 网点合格率8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420560网点合格率808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360480网点合格率8080高级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300400网点合格率707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250340网点合格率606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200280网点合格率6060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140220网点合格率606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100160网点合格率505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65120网点合格率5050见习客户经理标准保费(万元)65网点合格率50 注:上述标准保费均为半年期考核标准,见习客户经理转正考核指标按上述标准保费折半计算(下同)。 第二十九条 B类机构的业务考核标准:职位职级考核指标B类机构维持晋升资深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410网点合格率8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350470网点合格率808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300400网点合格率8080高级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250330网点合格率707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210280网点合格率606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170240网点合格率6060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120200网点合格率606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85140网点合格率505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55100网点合格率5050见习客户经理标准保费(万元)55网点合格率50 第三十条 C类机构的业务考核标准: 职位职级考核指标C类机构维持晋升资深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370网点合格率8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320420网点合格率808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270360网点合格率8080高级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220300网点合格率707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185250网点合格率606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150210网点合格率6060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110170网点合格率606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75125网点合格率505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4585网点合格率5050见习客户经理标准保费(万元)45网点合格率50%第三十一条 D类机构的业务考核标准:职位职级考核指标D类机构维持晋升资深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300网点合格率8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250340网点合格率808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210280网点合格率8080高级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170235网点合格率707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135195网点合格率606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110160网点合格率6060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80125网点合格率606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5590网点合格率505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3560网点合格率5050见习客户经理标准保费(万元)35网点合格率50第三十二条 E类机构的业务考核标准:职位职级考核指标E类机构维持晋升资深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210网点合格率8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170240网点合格率808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140200网点合格率8080高级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110160网点合格率707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90130网点合格率606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70105网点合格率6060客户经理一级标准保费(万元)5080网点合格率6060二级标准保费(万元)4055网点合格率5050三级标准保费(万元)3045网点合格率5050见习客户经理标准保费(万元)30网点合格率50%第三十三条 若客户经理在考核期内出现意外情况或特殊情况导致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能履行职责,当事客户经理可向银行保险部门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后可维持原职位(级)不变,停职期间待遇按公司人事劳动制度执行。第七章 客户经理的职位(级)变动第三十四条 客户经理的职位(级)变动包括转正、晋升、维持、降职(级)和离职等。客户经理队伍须保持稳定,原则上在本系列内实现职位(级)的变动,确有特殊情况须转为其他系列人员的,须经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重新按其他系列人员的聘用办法办理。(一)转正考核期末,见习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达到转正条件者,填写转正申请表,提交银行保险部门经理。银行保险部门经理根据其试用期内的表现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人事部门。分公司人事部门经审核后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室,经批准后即可转正。见习客户经理的考核期为自试用之日起3个月,期满未达到转正条件者,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申请,总公司可给予三个月的“见习延长期”。若三个月的“见习延长期”结束,仍未达到转正条件的人员,公司予以辞退。见习客户经理试用期起始日统一为每月1日:入司日期在当月15日之前的,试用期起始日为当月1日;入司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的,试用期起始日为下月1日。见习客户经理,转正日在客户经理半年考核期期间的处理办法:1、若转正日距离客户经理半年考核期结束日不足三个月的,不再参加本半年的考核;2、若转正日距离客户经理半年考核期结束超过三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半年的考核,考核时将其实际业绩折算成半年业绩,即考核业绩实际月均业绩×6. (二)晋升在考核期内,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达到晋升条件者,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审核后,参加由总公司举办或由总公司授权机构举办的晋升考试,合格者经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晋升。在一个考核期内,客户经理只准晋升一个职位,在同一职位内可晋升两个职级。具体晋升条件如下:1、在同一职位内晋升的,只需达成上述规定的业务考核指标,且个人的工作管理考核合格即可;2、跨职位晋升的,除了要达到上述规定的业务考核指标和工作管理考核合格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具体要求如下:晋升类型考核条件业务考核工作管理考核职级培训同职位晋升见第六章分公司标准跨职位晋升从“见习客户经理”晋升到“客户经理”见第六章分公司标准参加新人转正培训班,考试合格;参加代理人资格考试,获得代理人资格证书从“客户经理”晋升到“高级客户经理”参加高级客户经理技能培训班,考试合格从“高级客户经理”晋升到“资深客户经理”参加资深客户经理技能培训班,考试合格 (三)维持在考核期内,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未达到晋升条件,但达到维持条件者,维持原职位(级)不变。在考核期内,客户经理的 “网点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维持指标,而标准保费考核业绩超过维持指标时,可以用标准保费增量补足 “网点合格率”指标的差额进行维持考核(但不得以此法进行晋升考核)。具体方法为:(标准保费实际考核业绩-标准保费维持指标)/(网点合格率维持指标考核时的实际网点合格率)标准保费维持指标/网点合格率维持指标,可以维持;否则,降一个职级。 (四)降职在考核期内,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未达到维持条件者,予以降职。在一个考核期内,客户经理只准降一个职位,但在同一职位内可降两级。客户经理降职由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审核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在考核期内,已转正的客户经理降为“见习客户经理”超过一次的,或降为“见习客户经理”职级后下一个半年考核期仍不能达到转正晋升指标的,公司予以辞退。 (五)离职客户经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予以解聘:1、提出离职申请,并被公司批准;2、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3、按公司有关规定应予以辞退或解聘的;4、按本管理规定应予以辞退或解聘的。客户经理离职,须报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客户经理在离职前需到分公司计财部、契约部等相关部门结清有价单证及其它各项物品,并将原职位(级)工作移交。分公司人事部负责与离职客户经理解除劳动合同。第八章 客户经理的薪金待遇第三十五条 客户经理的薪金包括底薪、绩效提成和续年度津贴。第三十六条 客户经理的底薪由总公司统一发放,各机构对应基础底薪标准如下表: 职级基础底薪(元/月)A类地区B类地区C类地区D类地区E类地区资深客户经理一级50004000350030002400资深客户经理二级44003500305026002000资深客户经理三级38003000265023001700高级客户经理一级32002500225020001400高级客户经理二级28002200195017501200高级客户经理三级24001900165015001000客户经理一级2000160013501250800客户经理二级160013001100950700客户经理三级12001000850700600见习客户经理1000850700600500第三十七条 客户经理的底薪1、见习客户经理底薪基础底薪+学历调整值2、正式客户经理底薪基础底薪+长期服务津贴学历学历调整值(元/月)入司时间长期服务津贴(元/月)大专0入司第一年0本科50第二年50研究生10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及以上200学历调整值根据见习客户经理开始从事银行保险工作时的最高学历设定; 长期服务津贴根据客户经理为我司同一机构连续从事银行保险客户经理工作的年限设定,自客户经理转正之日起开始计算。客户经理一旦离职离岗,长期服务津贴立即归零;即使其今后再度从事银行保险客户经理工作,长期服务津贴从零开始,不可连续计算。第三十八条 客户经理绩效提成的计算公式为:绩效提成(当月各险种标准保费×各险种绩效提奖比例),由分公司每月发放,其中各险种绩效提奖比例由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第三十九条 凡期缴业务保单持续有效且投保人按期缴费的,可根据产品的不同精算前提发放续年度津贴,具体发放标准由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年缴业务在保单周年日所在月份发放,月缴业务按月发放。客户经理离职或离开银行保险系列的,不再发放。第四十条 客户经理可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公司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养老金、失业金、医保金等),具体标准参照各机构当地员工的福利待遇水平。第八章 客户经理的培训第四十一条 银行保险人员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总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司年度银行保险人员培训计划,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并落实本辖机构年度及季度银行保险人员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 总公司银行保险部主要负责资深客户经理以上客户经理和银行保险管理人员的系统性培训工作,分层次举办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门经理培训班、(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培训班、资深客户经理培训班,并按计划分地区进行客户经理的巡回培训。 第四十三条 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辖机构客户经理的培训工作。(渠道/区域)业务部经理负责本业务部客户经理的日常培训工作。第四十四条 总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编写全司银行保险人员培训教材,并辅导各分公司实施客户经理的培训工作。各职级客户经理应分别参加公司简介、保险基本知识、保险法律法规、银行保险概述、银行保险产品及实务流程、基本法与职业生涯规划、银行经营管理知识、银行保险网点管理与维护、客户经理管理、个人投资理财、市场营销、经济金融概论等课程的培训。第四十五条 总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各职级客户经理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包括编写教材、组织考试、审阅试卷、确认资格等。客户经理跨职位晋升时必须参加相应考试并获得任职资格,方可晋升。第四十六条 总公司主办或委托分公司举办的客户经理职级培训包括:1)见习客户经理转正培训班,考试合格者授予毕业证书并获得客户经理任职资格;2)高级客户经理技能培训班,考试合格者授予毕业证书并获得高级客户经理任职资格;3)资深客户经理技能培训班,考试合格者授予毕业证书并获得资深客户经理任职资格。第四十七条 总公司主办的专业培训和考试包括:1)针对高级客户经理的理财规划师培训班,考试合格者授予理财师称号;2)针对资深客户经理的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班,考试合格者授予高级理财师称号。第九章 客户经理的工作管理第四十八条 客户经理的工作管理包括日常管理、会议管理、活动管理和单证管理等内容。第四十九条 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等内容。客户经理须每天到公司报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请假按公司规定办理。第五十条 会议管理各分支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会议管理制度,特别是做好晨会、夕会、周例会、月度经营分析会的管理。晨夕会应当以日常管理、经验分享、信息交流、人员激励、展业小结、工作检查等为主要内容。原则上,每周召开晨会和夕会的次数均不得少于两次。周例会应当以业绩通报、差距分析、业务指导、专题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原则上,每周召开周例会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月度经营分析会由各分支机构银行代理业务主要负责人主持,内容主要包括上月工作总结与业绩分析、下月工作计划宣讲及任务指标细分、当地市场动态分析等内容。原则上,每月必须召开月度经营分析会。第五十一条 活动管理银行保险客户经理应当每天坚持填写展业日志,展业日志应当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展业情况、网点状况、业绩分析、差距分析、改进措施、工作心得、会议记录等内容。展业日志应当定期交其直接主管审阅。第五十二条 单证管理客户经理要确保银行(邮政)代理网点的单证齐全,同时要强化单证风险意识,按规定进行业务或财务单证的交接。对因客户经理的疏忽造成单证遗失的,由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门(银行保险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凡遗失正式保单、正式发票(收据)、空白临时收据等重要单证的,须在一周内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将刊登信息交单证管理部门作注销凭证。因单证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章 客户经理的品质管理第五十三条 客户经理的品质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险行业标准及惯例、公司规章制度对客户经理的从业行为进行规范,从而努力提高银行保险业务品质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诚信。第五十四条 客户经理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客户、尊重代理银行; 3、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 4、保持公司同系列人员的团结和互助; 5、禁止向银行和客户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 6、不对其它公司及其产品进行恶意诋毁; 7、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8、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及家庭资料。第五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必须重视客户经理的品质管理,制定品质管理实施细则,并不定期的检查规范展业情况,及时纠正品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解释及修订。各分公司须制定实施细则,并向总公司银行保险部报备。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中国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代理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太保寿发(2004)35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