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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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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doc

    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单位: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填表时间:2010年9月10日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劳动用工单位年检行政审批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214号)第一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 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 填表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处罚(1)对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对扣留劳动者证件或者档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3)劳务派遣单位违法开展派遣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行为进行处罚(1)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3)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工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3)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4)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5)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6)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7)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8)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五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0)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11)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13)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4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4)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15)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5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5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2)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到长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四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依照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6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6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3)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6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4)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罚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5)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7对违反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拒不接受监督检查,不接受询问,不拒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阻挠劳动监察的,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处罚行政处罚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辽宁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8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三十三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三十五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9对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1)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或者违反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或者违反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七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9对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2)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行政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八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9对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行政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一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4)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未建立服务台帐,或虽建立服务台帐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二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9对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5)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行政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三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6)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五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9对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7)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岐视性内容的;第(六)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的;第(七)项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的;第(九)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的;第(十)项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处罚行政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四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0对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第十一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1)因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2)因不设帐册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3)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4)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5)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6)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7)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绝检查的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8)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9)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10)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11)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1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12)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12对违反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1)未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或者工资制度未向劳动者公布的处罚行政处罚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6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的处罚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6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2对违反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未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支取工资的处罚行政处罚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6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4)未按规定保存工资支付凭证的处罚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6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3对违反辽宁省促进就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一次性裁减员工200人以上或者超过员工总数10%以上以及在同一单位工作的配偶、子女同时被裁减,事前未向当地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行政处罚辽宁省促进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185号)第四十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责令备案;拒不接受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4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行政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七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4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行政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八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处1万元的罚款。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处理(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行政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处理(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处理行政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6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行政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办公电 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7收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其他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施保证金及监控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0925号)第十三条第(一)款办公电话社会长期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8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与裁决行政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服务窗口、办公电话社会长期不收费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政 权 力 申 报 表开发区劳动局行政职权目录序号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备注项目子项19失业保险缴费数个核定非政府许可审批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第44号公告)网络公开、 政务公开栏社会长期不收费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失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确定支付标准和期限行政给付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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