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办事指南.doc

    • 资源ID:3013687       资源大小:14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办事指南.doc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办事指南一、行政复议范围    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    4、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7、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8、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以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3、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被撤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6、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受理    1、行政复议申请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法制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虽经受理但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四、行政复议决定    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2、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3、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4、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5、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7、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办事指南.doc)为本站会员(laozhun)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