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政府回避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原因与对策.doc
论日本政府回避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原因与对策 刘昌黎内容提要 对于中国政府主动建议的中日自由贸易区,日本政府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这意味着日本政府不仅在政治上没有真正把中国作为友好的国家,而且在经济上也没有真正把中日经济关系作为推动日本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有利因素。其背后则是日本政府蓄意争夺东亚经济联合的主导权。鉴于中日自由贸易区是打破当前中日关系僵局的重要途径,对发展中日经济关系和促进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共同体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应该一如既往地继续倡导中日自由贸易区。关键词 中日自由贸易区;日本政府;回避;原因与对策 作者简介 刘昌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 邮编:16025)The Avoidance of Sino-Japan Free Trade Zone by the Japanese Government:Causes and TacticsLiu Changli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Dalian, Liaoning, 116025, China Abstract Japanese government took the attitude of avoidance to the suggestion by Chinese government to establish Sino-Japan free trade zone. This implies that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does not treat China as a neighborhood of good relations in political sense and not economically view Sino-Japan economic relations as a favorable factor in boosting Japa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tructure adjustment either, behind which lies the intention of Japanese government to take the dominance of East-Asia economic alliance. In view that Sino-Japan free trade zone is an important path for breaking the stalemate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and matters a great deal to the promotion of Sino-Japa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East-Asia free trade zone and to the development of East Asia Community, China should therefore persist in furthering Sino-Japan free trade zone.Key Words Sino-Japan Free Trade Zone; Japanese Government; Avoidance; Causes and Tactics一 日本政府回避中日自由贸易区新世纪以来,以中国“入世”特别是以2003年中国经济开始新一轮高速增长为契机,中日贸易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都出现了新的发展。与此同时,以日本国内出现“中国经济热”为标志,中日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了。在这种形势下,为进一步推动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中国政府在建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又主动提出了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建议。2005年1月12日和2月3日,中国驻日大使王毅在早稻田大学和“关西财界论坛”发表演讲时,都提议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呼吁开展中日FTA(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行性研究。这是中国政府官员最先提出的非正式建议。同年5月18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访日时在东海日中贸易中心成立50周年纪念会发表演讲,在进一步扩大中日经贸合作六点建议中,正式提出“尽快启动中日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强调“中日同为亚洲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拥有本地区内规模最大的双向贸易。与东亚一体化进程和中日韩合作相协调,推动中日FTA,符合双方利益。中方已提出一系列前瞻性建议,希望日方积极予以响应。新华社:吴仪副总理在日本东海日中贸易中心成立50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讲,载人民日报,2005年5月19日。”2005年7月8日,王毅大使在日本社会经济生产性本部召开的研讨会发表演说,再次呼吁中日两国就FTA开展民间研究,强调打开中日关系的僵局是当务之急,为改善两国关系,应该进一步加深经济关系。中国政府主动提出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体现了中国一贯重视中日关系的外交政策,表明中国高度重视中日关系、努力改善和发展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的真心诚意和积极姿态。另外,中日FTA与世界经济区域化、一体化的新阶段 按笔者的研究,当前世界经济区域化、一体化进入了以双边自由贸易为主、多层次自由贸易同时发展的新阶段,参见刘昌黎:世界双边自由贸易发展的原因特点与中国的对策,载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第4期,第410页。相适应,符合全球双边自由贸易迅速发展的新潮流,对促进中日两国以及东北亚、东亚的经济合作和经济一体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中日FTA,日本以民间为中心,有关方面也持积极态度。根据日本外务省2003年2月公布的关于WTO和FTA的民意调查,日本国民最关心的FTA是中日FTA,占调查对象的35.4%,超过关心日美FTA的30.8%、日韩FTA的20.7%、日本-东盟FTA的17.3%和日印印度FTA的2.0%。<日>日本外务省:外交(WTOFTA)関意識調査,2003年2月,日本外務省(http:/www.mofa.go.jp/mofaj/)。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2006年3月公布的2005年度日本企业海外事业发展的民意调查,大多数日本企业对中日FTA持积极欢迎的态度,其中认为中日FTA“有必要”和“可说是必要”的企业各占41.0%和23.6%,合计共占64.6%。 <日>:平成17年度日本企業海外事業展開関調査,2006年3月,(http:/www .books.jetero.go.jp/)。因此,面对中国政府的积极姿态,日本政府也有所反应。2005年4月24日,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助理、前外相川口顺子在博鳌亚洲论坛演说中谈及中日FTA时说:“日本正在与许多国家商谈FTA,与中国签署协定也是完全可能的”。 <日>日本外务省:川口順子演説,2005年4月25日,日本外務省(http:/www.mofa.go.jp/mofaj/)。当吴仪副总理提出尽快启动中日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建议后,日本政府官房长官细田博之于2005年5月19日会见记者时当即表示:“与中国谈判FTA的确能够实现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实质性发展,必须认真对待”。<日>共同通信社:官房長官中日FTA語,2005年5月19日,共同通信社(http:/www.kyodo.co.jp)2006年2月20日,日本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秀直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发表演说时,说日中两国正面临着重新构筑政策协调和政策合作框架的课题,并赞成中日缔结FTA,建立经济伙伴关系。 時事通信社:日中経済連携協定交渉中川自民政調会長講演,2006年2月20日,時事通信社()。尽管如此,但直到小泉首相下台之前,日本政府对中日FTA一直没有公开表态,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其实,早在2002年10月16日,日本外务省在其制定的日本FTA战略中,就确定了以东亚为中心,以韩国、东盟和东盟各国为主要对象缔结FTA的政策;至于中国,则放在了中长期考虑的地位。日本外务省在日本FTA战略中强调中国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当前的主要课题是建立与WTO规则相适应的国内经济体制。由此,日本政府采取了密切注视中国履行WTO规则的情况以及中国经济和日中经济关系的动向的态度,并根据WTO谈判和日韩FTA的进展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相应的日中自由贸易方针。 <日>日本外务省:日本戦略,2002年10月16日,日本外務省(http:/www.mofa.go.jp/mofaj/)。由于日本从中长期考虑日中FTA的战略方针已基本确定,因此,在2002年11月4日中日韩领导人会谈中,当朱镕基总理强调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对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意义并建议三国共同研究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时,小泉首相就表示了谨慎的态度,说应该从中长期的视野进行讨论。其后,中日韩FTA虽然进行了共同研究,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2006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在其制定的全球经济战略中制定了今后五年的“EPA EPA是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的缩写,日本外务省在其公布的中文资料中把其译为“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经济伙伴协定)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日本政府不仅继续强调与韩国、东盟和东盟各国缔结FTA/EPA的重要性,而且还把日本-印度EPA也放在了比中日韩FTA优先的地位。与日本FTA战略一样,全球经济战略不仅继续回避中日FTA,而且强调“促使中国构筑健全的市场机制,使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性,说这是“全世界的重要课题”,“日本应该通过各种场合向中国提出这个问题,在促使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日本的经验和智慧,给予必要的援助。” <日>日本経済産業省:経済戦略,2006年4月,日本経済産業省(http:/www.meti.go.jp/)。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3月30日,小泉首相在“促进经济伙伴关系相关阁僚会议”上,要求日本政府各部门对FTA“要有紧迫感,团结一致,共同采取战略性的积极果敢的对策”。2006年3月8日,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在关于什么是日本的经济外交的演说中,也反复强调了加快FTA/EPA谈判的紧迫感。由上述可见,日本政府一方面以韩国、东盟和东盟各国为中心积极推动FTA/EPA,并不断增加紧迫感;另一方面,却与国内出现的中国经济热背道而驰,对中日FTA一字不提,采取了回避的态度。结果,中日FTA就一直未能提上中日两国的议事日程。二 日本政府回避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原因日本政府一再声称重视中日关系,说中日关系是日本“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并承认发展中日经济关系有利于日本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但是,以日本政府实施“关于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为标志,日本政府不仅在政治上没有真正把中国作为友好的国家,而且在经济上也没有真正把中日经济关系作为推动日本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有利因素。这无疑是日本政府回避中日FTA的重要原因,而其背后,则是日本蓄意争夺东亚经济联合的主导权。一日本政府关于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2002年以来,外务省、经济产业省和内阁会议根据日本国家利益的需要,分别制定了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其主要内容如下:1.日本外务省关于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日本外务省在日本FTA战略中明确提出:从日本对外经济关系、政治外交和安全保障方面考虑,在选择自由贸易对象时既要着眼于经济稳定和未来的经济关系,又要考虑改善和加强政治关系、实现区域稳定的可能性。首先,选择的主要谈判对象必须是与日本关系密切并且是经济上相互依存、有互补性的国家和地区。其次,为使FTA/EPA促进双方的结构调整,建立更为有效的经济体制,必须选择对自由贸易准备充分、具有一定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具体选择标准如下:(1)经济标准。具体包括:谈判对象的经济规模和发展阶段;通过FTA/EPA,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日本经济的发展、扩大双方的贸易关系和经济关系;日本经济界的要求;对方与其他国家自由贸易的状况及其对日本的影响;签署FTA/EPA对国内产业以及对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影响;对落后发展中国家的对策。(2)地理标准。具体包括:加强亚洲区域内经济关系,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对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对策;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关系。(3)政治外交标准。具体包括:通过经济关系加强友好关系;开展战略性的经济外交;谈判对象的政治稳定性、统治能力和民主化程度。(4)现实可能性标准。具体包括:对贸易自由化共识的程度;敏感产品占贸易总额的比重;对方的诚意;日本国内的呼声。(5)时间标准。具体包括:日本的市场开放能力和谈判能力;与WTO谈判的关系;与日本政治、外交和经济的关系;与其他国家、地区间自由贸易的进展情况。2006年3月8日,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在什么是日本的经济外交的演说中,再次强调为确保日本国家的经济利益,在选择EPA谈判对象时必须综合考虑如下七点:第一,是否有助于扩大贸易和投资,改善当地日资企业的经营环境;第二,因为没有缔结EPA而受到了排挤和损失的状况是否必须改变;第三,是否有助于确保资源和粮食的稳定供给;第四是否有助于日本的结构改革;第五是否有助于促进专业和技术性劳动力的流入;第六,是否有利于形成对日本有利的国际环境;第七,根据谈判对象国的情况,缔结EPA是否是发展双边关系的最佳选择。麻生强调:“如果综合考虑上述七点,那么所缔结的EPA对日本来说就是以强力约束的方式建立一个个伙伴关系。”“在建立伙伴关系方面选择合适的理想的方式,其开花结果就是经济伙伴协定。”<日>麻生太郎:日本経済外交何,2006年3月8日,日本外務省(http:/www.mofa.go.jp/mofaj/)(http:/www.mofa.go.jp/mofaj/)2.日本经济产业省关于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日本经济产业省2003年11月公布关于FPA的基本方针,强调必须以“日本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在选择谈判对象国时综合考虑如下方面的因素:1国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综合考虑所缔结EPA的利弊得失,优先考虑与能够给日本带来最大经济利益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为此,首先要考虑日本实际的经济利益,优先与双边贸易量大但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又有许多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其次,要考虑缔结EPA所可能产生的乘数效应,优先与和日本相互投资、有密切相互依存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2防止和消除“赶不上车”的现象。如果因为没有缔结EPA,日本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和经营都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那么为消除由此而产生的贸易转换效果和各种贸易壁垒,就要优先与投资和经营所在地的国家和地区缔结经济合作协定。3促进结构改革。与某一国家和地区缔结EPA,如果有推动日本经济社会改革、提高日本经济活力、改善日本投资环境等效果,从而能够增强日本对外国企业的魅力、扩大对日投资、给日本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就要优先与这样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在农林水产业方面,既要有利于促进结构改革,也要充分考虑是否会对日本的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基础造成致命的打击。4对日本国际战略的重要性。与某一国家和地区缔结EPA,如果能够加强日本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伙伴关系,从国际战略上考虑也能够给日本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就要优先与这样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首先,从地缘政治学的角度考虑问题。在世界经济的三极当中,美国和欧盟虽然都率先开展了经济联合,但当前与日本缔结FTA/EPA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当前要优先与东亚各国缔结协定,进一步加强经济伙伴关系,这有助于东亚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能给日本带来更多的利益。其次,加强日本在国际社会的立场。与地域相邻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要有助于日本在WTO谈判等国际谈判中与其结为谈判的伙伴,采取共同行动,从而加强日本在国际谈判、国际规则制定以及其他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立场。对这样的国家和地区,要优先与之缔结EPA。不过,如果与某一国家和地区的共同行动引起反响,对日本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和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和不必要的摩擦,就要采取慎重态度,不与这样的国家和地区缔结EPA。5考虑对象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与日本就EPA的内容进行共同研究并且希望与日本缔结EPA的国家和地区,必须在政治上、经济上稳定,有一定的行政统治能力。另外,还要考虑日本与该对象国家和地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共同性。3.内阁会议关于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2004年12月21日,以小泉首相为议长的“促进经济伙伴关系相关阁僚会议”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决议,提出了关于今后推进EPA的基本方针,其中,关于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如下:1有助于形成对日本有利的国际环境,具体包括:是否有助于形成东亚共同体,确保东亚的稳定和繁荣;是否有助于增强日本经济的实力,解决政治、外交方面的课题;在WTO等国际谈判中,日本是否需要与该当国家和地区合作,是否有助于增强日本的立场。2确保日本的国家利益,涉及八个方面:通过贸易、投资自由化,是否有助于日本工矿业产品、农林水产品的出口以及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实质性扩大;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和各种经济制度的协调以及人员流动的具体措施,是否有助于改善日本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是否有助于改变因未缔结FTA/EPA所造成的被动和不利局面;是否有助于确保日本的经济安全,实现放心的食品进口并实现进口来源的多样化;是否有助于促进日本经济、社会的改革,能否提高日本的经济效率,增强日本的经济活力;在农林水产业方面,是否有助于确保粮食安全;是否会对日本正在进行的农业结构改革产生不利影响;大量接纳专业性、技术性的劳动力,是否有助于提高日本经济的活力,进一步实现日本经济的国际化。3谈判对象的具体情况和EPAFTA的现实可能性,要考虑的问题是:日本与谈判对象在相互关系方面存在什么问题;是否有自由化困难的品目;对于日本的实际困难,对方是否有设身处地的考虑;对于谈判对象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是否会产生贸易、投资方面的影响和摩擦;谈判对象是否具备实施WTO和EPAFTA的约束机制;与谈判对象进行经济联合的方法,是否是以削减和废除关税为中心的FTA最为合适。上述可见,对日本政府来说,对中日FTA表态,这无疑是要求其按照上述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上把中国作为对日本有重要战略意义并且是与日本政治、经济关系密切的国家,真正认识到中日FTA有助于东亚共同体的形成以及东亚的稳定和繁荣,有助于增强日本经济的活力,促进日本经济的发展,有助于解决日本政治外交方面的课题,提高日本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发言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并没有这样看待中国和中日FTA。根据上述标准,日本政府在东亚选择FTA/EPA对象时选择了韩国、东盟和东盟各国,在其他地区则选择了墨西哥、智利、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换言之,上述国家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都符合日本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惟独中国不符合日本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日本政府根据其国家利益的需要,制定主要FTA/EPA对象的选择标准,这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也是中国和其他国家应该学习和参考的。然而问题是,本来是客观、公正的标准,其实施的随意性却为何如此之大?由此,人们不能不怀疑日本政府制定和实施主要FTA/EPA对象选择标准的真实用意。二日本政府蓄意争夺东亚经济联合的主导权多年以来,日本作为东亚惟一的经济大国,以贸易、投资和政府开发援助(ODA)为中心,发展了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各国的经济关系,建立了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对东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这一点,不仅应该给予肯定和评价,而且应该鼓励日本继续对东亚经济发展多做贡献。然而,伴随中国经济的崛起,日本却因经济地位下沉而越来越担心其经济霸主地位的动摇。面临东亚经济联合迅速发展和中国影响力日渐增强的新局面,日本一直考虑如何继续保持对东亚经济的支配地位,使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而继续保持东盟各国和韩国对日本的向心力,则无疑是其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此,自2000年11月中国率先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以来,日本就受到了刺激,感觉“在外交上很难看”,并担心“一旦中国主导下的东亚经济联合取得实质性进展,日本就会被甩在后面”, 刘昌黎:小泉首相东盟五国之行与“小泉构想”,载现代日本经济,2002第4期,第2页。不时摆出了争夺东亚经济联合主导权的架式。由于双边自由贸易是走向区域内多边自由贸易的过渡,因此,日本政府认为只要抢在中国之前与东盟各国、韩国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缔结了EPA,就会加强与上述国家的经济伙伴关系,确保其对东亚经济联合的主导权。很显然,日本政府把中日韩FTA列为“中长期考虑”的对象,对中日FTA只字不提,其目的就是为了在FTA方面孤立中国,给其他国家造成以日本为中心缔结FTA/EPA的印象,从而形成比中国有利的地位。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日本政府近年来加快与印度缔结EPA的意图,日本媒体就认为这“显然是重视印度,牵制中国”。<日> Yahoo japan自由貿易協定(FTA):東亜EPA,2006月5月19日,(http:/news.www.infoseek.co.jp/topics/business/fta)。引人注目的是,日本政府不仅蓄意争夺东亚经济联合的主导权,回避中日FTA,个别政府要员甚至怀疑中国对东亚经济合作的积极作用。例如,在日本经济产业省2006年4月提出东亚EPA构想时,日本农业大臣中川昭一就说中国参加会给东亚EPA的建设“带来困难”。 <日>Yahoo japan自由貿易協定(FTA):東経済連携農相経産相構想異論,2006年4月7日,(http:/news.www.infoseek.co.jp/topics/business/fta)(三)日本政府争夺东亚经济联合主导权的行径不可取应该指出的是,日本一些媒体的部分报道刻意渲染“中日争夺主导权”的气氛,已经给东亚经济合作造成了十分有害的影响。特别是2005年以来,围绕东亚峰会和东亚共同体,尽管中国政府一再表示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无意争夺东亚合作的主动权,对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区域外国家参加东亚峰会也持欢迎和支持的态度,但日本政府由于争当“盟主”心切,冷战思维严重,却处处担心中国的影响扩大。为此,日本政府在积极主张吸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核心成员的同时,就试图借助所谓“发达国家的同质性”,利用澳新两国来削弱中国的影响力。日本时事通讯社2005年12月5日在一篇题为小泉首相演说尊重自由和人权,牵制中国的报道中也承认:小泉首相在东亚峰会发表演说时将强调东亚共同体要坚持“自由、民主、人权等普遍的价值观”,把这作为“亚洲地区的共同课题”,其目的是牵制中国争夺东亚主导权。時事通信社:自由人権尊重、透明性確保東共同体中国制小泉首相演説,200年2月日,時事通信社()。三、中国的对策继续倡导中日FTA中国和日本是东亚的两个经济大国,对东亚区域经济、区域政治和区域安全有着巨大影响力。因此,作为东亚地区的核心大国,中日两国在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中日两国的自由贸易,就没有东亚自由贸易区,也就没有东亚共同体。面临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发展的历史潮流,中日两国应该以双边合作促进区域合作,在相互合作中解决双边矛盾,共同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进程。因此,尽管中国政府主动建议的中日自由贸易区没有得到日本政府回应,但既然主动提出了建议,就不能因为一时的挫折而偃旗息鼓,而是要继续努力,争取建议付诸实施。毫无疑问,与中国现已签署协定或正在谈判、正在进行共同研究的FTA相比,中日FTA无论从政治方面看,还是从经济方面看,其谈判和达成协议的难度都是最大的。但是不要忘记,中日FTA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却是最大的,这也是毫无疑义的。越是政治意义大、经济意义大的自由贸易区越是难于实现,这是完全符合逻辑的事情。中日FTA现在不可行,不等于五年、十年后不可行。首先,中国在2005年中日FTA不可行的时候提出主动的建议,其最大的好处是表示了中国重视中日关系,真正有积极发展中日关系的诚意。相比之下,日本政府把中日FTA放在次要的地位,对中国政府的主动建议采取回避的态度,恰恰表明了日本政府重视中日关系是假,争夺东亚经济联合的主导权是真。这是当前中日政治关系冷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中国在政治上继续要求日本领导人停止参拜靖国神社的同时,在经济上继续倡导中日FTA,就是打开当前中日关系僵局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值得欢迎的是,2006年11月1日,安倍晋三首相在会见华尔街时报记者时,第一次对中日FTA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说“希望将来也能与中国缔结EPA”。 <日> Yahoo japan自由貿易協定(FTA):安倍首相中国前向姿勢,2006年11月2日,(http:/news.www.infoseek.co.jp/topics/business/fta)。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1月2日在回答记者问时说:“我们注意到了安倍首相关于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的谈话,在继续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日两国自由贸易关系的发展有益于两国经贸关系长期稳定的发展,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我们希望与日本方面进行共同研究。”外交部:自由貿易圏問題日本共同研究希望,2006年11月3日,人民网日文版()。对于安倍政府来说,是否真正改变小泉政府的对华政策,这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其次,继续倡导中日FTA,有助于表明中国重视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态度,真正体现中国努力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最大诚意。东亚“103”机制的形成和发展以及东亚峰会的成功召开,中国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姿态以及中日韩领导人的会谈机制,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要实现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目标,不仅中国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姿态是不可缺少的,而且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也是至关重要的。从当前情况看,在中日韩FTA进展不理想、日韩FTA谈判搁浅、中国和韩国正在积极研究中韩FTA的情况下,中日FTA不仅是适时的,而且是现实的选择。日本政府在口头上对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调门很高,比谁都积极,然而在实际上却有意回避对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至关重要的中日FTA。现在,日本政府在东亚峰会的16个成员中,惟独不与中国谈判和缔结FTA,试图在与其他国家缔结双边协定的基础上孤立中国,迫使中国就范。这说明日本政府把争夺东亚经济联合主导权看得比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更为重要,这对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很可能把东亚峰会以及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共同体引向权利争夺的歧途。因此,继续倡导中日FTA,切实推动中日FTA的进程,敦促日本政府纠正蓄意争夺东亚经济联合主导权的错误行径,就成为中国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和有效途径。双边自由贸易并不是永恒的。就东亚地区来说,包括中国-东盟FTA、日本-东盟FTA、韩国-东盟FTA以及中日FTA、中韩FTA、日韩FTA等在内,现已缔结和今后缔结的FTA都是走向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共同体的发展阶段或过渡形式。一旦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共同体建立起来,上述FTA就将完成其历史使命,自动地退出历史舞台。根据中日FTA的难度以及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中日自由贸易实现之时很可能就是中日FTA自动失效之日。换言之,将要费很多周折谈判和缔结的中日FTA,很有可能是一个最短命的FTA。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煞费苦心呢?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双边自由贸易是走向区域内自由贸易或多边自由贸易的发展阶段或过渡形式。如果没有双边自由贸易这个发展阶段或过渡形式,区域内自由贸易或多边自由贸易也许是不可能的。美加FTA缔结于1989年,1994年就自动失效了。尽管如此,美加FTA的意义仍不可低估。很明显,如果没有美加FTA,就不会有北美自由贸易区。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新世纪初,欧盟与东欧各国分别缔结的FTA在2004年5月东欧各国参加欧盟后,也都自动失效了。尽管这些FTA都已自动失效了,但它们却都完成了各自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加快了欧盟东扩的进程。中日FTA在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方面,也应该完成相同的历史使命。 收稿日期:2006-08-20 修回日期:2006-11-09 责任编辑:谭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