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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企业环境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条款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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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企业环境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条款一览表.doc

    建筑施工企业环境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条款一览表序号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条款号1废水:生产、生活污水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15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一款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2.1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2.3 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2.4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2.52废气:有毒有害气体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15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二款3固体废弃物使用密封式的圈卷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15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三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五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十一条4大气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15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四款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3.1.1条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3.1.7条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3.1.11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1.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1.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1.4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JGJ146-2004 3.1.55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15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四款6噪声、震动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防治法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环境噪声防治法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环境噪声防治法三十条对产生噪声、震动的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15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六款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第三章、第二节中3.3.2、条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3.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3.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7大地污染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第三章、第二节中3.2.2、8临设卫生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第四章、第一节中4.1.6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1.1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2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3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5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8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9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10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櫉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13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14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15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1.199卫生与防疫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2.3条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2.1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2.210围挡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2.0.2条11管理活动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环保法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2.0.8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2.0.9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2.0.10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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