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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案例集锦不正当竞争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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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案例集锦不正当竞争案例.doc

    实用案例集锦 不正当竞争案例 篇一:不正当竞争案例(717字)案例1:原告上海某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某设备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顺德某电器公司)均是生产抽油烟机等家用电器的企业,上海某设备公司注册了“多环+DUOHUAN”以及图形的组合商标。2007年8月9月,有人在江西慧聪商情广告发布被告产品广告,并在产品广告右下方发布“郑重声明”称,××系列油烟净化器是专利产品,市场出现的“康家”、“上海多环”等多个产品均是仿冒的。后经查实,该广告严重失实。有资料显示,广告发布者刘某负责顺德某电器公司在江西省各地区的产品推广及产品销售。法院二审后认定刘某发布“郑重声明”的行为是被告的授权行为,刘某与被告均有过错,判令两者连带赔偿15万元的民事责任。案例2:一网站打着“万家灯火”的旗号,专给万家灯火装饰城的商户做广告。为此,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起诉该网站,索赔500万元损失。昨天(31日),海淀法院认定该网站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实际情况判赔2万元。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称,他们旗下有一名为“万家灯火”的网站专为该公司的商户做广告。今年初,北京中商网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也取名“万家灯火”,该网站显示的“公司地址”与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的经营地址相同,而且网站中做广告的商户也都是本公司商户。万家灯火装饰公司认为,被告网站冒充自己,收费为商户做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法院判令注销该网站,并赔偿500万元损失。篇二:不正当竞争案例(573字)2007年12月,由北京水宜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专利产品“水宜生”微电解制水器产品大规模投放市场后,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和荣誉,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知名度。2008年6月起,市场上出现一款名为“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的同类产品,商品名称的读音与水宜生公司的产品完全相同,包装、装潢也极为相似。因此,北京水宜生公司认为“水益生”产品的生产者南京雄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销售者雷虹虹经营的南宁市博爱大药房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影响了北京水宜生公司的商业声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南京雄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雷虹虹告上法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南京雄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水宜生公司的许可,在相同的产品上擅自使用北京水宜生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南京雄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赔偿水宜生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并赔偿水宜生公司因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费用5万元,同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销毁全部与北京水宜生公司生产的微电解制水器包装、装潢相近似的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包装、装潢与北京水宜生公司微电解制水器包装、装潢相近似的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篇三:不正当竞争案例(578字)1996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局根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对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华灯牌北京醇酒是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生产的优质产品,是北京市的著名产品。为了开发、研制“北京醇”,北京市牛栏山酒厂1992年以来共投入研制、广告费用8000万元,使得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但是,自1995年10月份开始,市场上出现了仿冒“北京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仿冒品。其中,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经查,北京卢沟桥酒厂自1995年4月至1996年6月,共生产古德牌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52174瓶,印制带有“北京醇”字样的包装盒68000套,已销售47436瓶。根据以上事实,房山区工商局认定北京卢沟桥酒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关于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之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北京醇酒,消除现存商品上侵权的商品名称和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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