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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doc

    • 资源ID:3011280       资源大小:155.50KB        全文页数: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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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doc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二一四年五月目 录一、项目概况2(一)项目简介2(二)项目主持单位情况3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4(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要4(二)破解政法类高职教育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深化职业法律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5(三)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全国法律文秘专业群发展的需要6(四)推动信息化教学改革,提高法律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需要7三、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8(一)三大行业协会联手,实现专业与司法行业(产业)岗位的有效衔接8(二)背靠政法行业优势,“校政企行联动”实现司法实践资源优势整合9(三)共建院校优势互补,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奠定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良好基础10(四)专业教学资源库布点广,可最大限度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11(五)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水平领先,具备建设“国内一流”法律类教学资源库的雄厚实力12四、项目建设预期效益13(一)填补国内法律大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空白,促进法律实务类专业综合改革与发展13(二)破解制约法律高职教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质量14(三)汇集法律文秘专业群信息化教学资源,引领法律高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14(四)搭建法律职业人才成长开放学习平台,实现高素质技能法律职业人才可持续发展15(五)打造法律高职教育社会服务品牌,提升法律高职院校服务司法行业(产业)发展能力15五、保障措施16(一)组织保障16(二)资金保障17(三)运行保障17六、基本结论18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2.项目主持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3.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4.项目指导单位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5.项目合作共建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16个区县基层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16个区县司法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16个区县人民检察院6.项目合作共建院校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二)项目主持单位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1982建校,2000年试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2003年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9月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1月以优秀等级通过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项目的验收。学院占地面积45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0万册;校内实训室63个,校外实训基地102个;现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市级示范性专业3个;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市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6个,市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6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22人;中央重点支持实训基地3个,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获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一批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还需要大量的法律辅助性人才、基层法律工作与服务人才,尤其是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法律辅助人才和基层法律工作与服务人才。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设置培养选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法律人才,是调整法律人才教育结构的当务之急。政法类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同属高等教育,但又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是以培养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能够适应基层司法实践需要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法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毕业生将走向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中小企业,在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从事书记员、司法秘书、法官助理、律师助理、基层人民调解等法律辅助工作,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及各类经济组织中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我国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在培养法律职业人才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共建共享全国法律文秘专业各类优质教学资源,建成法律文秘专业群教学资源库,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应用,对于深化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促进法律文秘专业职业能力提升,推广全国文秘速录专业技能竞赛经验,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与培训、特别是高素质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担负起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二)破解政法类高职教育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深化职业法律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1.法律类高职教育普遍面临校内生产性实训的瓶颈性难题法律类高职人才面向基层法律服务一线,面向特殊的社会问题和社会人群,其工作岗位职业群的非生产性、非物质性等特点,对有效解决好在法律类高职教育过程中实施实践育人提出了有别于其它类型高职教育新的挑战与要求,校内生产性实训资源匮乏是文科类、法律类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共性的瓶颈性难题。建设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是深化法律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解决学生校内生产性实训环境及实操性技能培养难题,破解制约法律类高职教育发展瓶颈性问题的突破口。2.法律类高职教育普遍面临毕业生就业门槛高的共同难题根据法官法、律师法等规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准入门槛,一般均要求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法律类高职院校毕业生不具备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学历资格。但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伴随着社会矛盾多元调节体系、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体系、社区乡镇基层组织服务管理体系等一系列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举措相继出台,我国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已深化延伸到社会方方面面,不但亟需大批的中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同时更需要大量高素质高级技能型的基层法律辅助人才、基层法律工作人才。建设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一方面可以为培养大批高技能法律职业人才创造实践育人环境,解决法律职业岗位就业准入门槛高问题,同时还可以为法律类高职教育毕业生提供学历和技能提升平台,为法律职业人才成长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打下根基。(三)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全国法律文秘专业群发展的需要经项目组对50多所全国法律类高职院校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截至目前,还没有面向社会和全国法律类高职院校开放的法律类教学资源库,个别院校虽然也自行探索和建设了一些相关的应用法律实践教学资源库或精品网络课程,但主要适用于所在院校内部使用,不向社会开放,而且整体上缺乏系统设计,资源数量不够丰富,类型不够多样,所以在推广应用效果上存在先天缺陷,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和训练水平的效果。建设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在全国和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可以夯实法律文秘专业建设基础,增强法律文秘专业发展后劲,对于加快法律文秘专业群建设与改革步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四)推动信息化教学改革,提高法律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需要传统法学教育是一种学科体系教育,以学科知识传授为主线,法律高职教育是一种能力本位教育,以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线,传统的法学教育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代法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教学资源库建设是推动信息技术在法律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实施领域综合应用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法律高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学习方法改革和教学管理模式、学业考评模式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虚拟技术为支持,共建共享法律专业教学资源库,是应用现代教学方法深化法律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三、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一)三大行业协会联手,实现专业与司法行业(产业)岗位的有效衔接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作为法律文秘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的联合申报单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有效整合全国法律类高职院校和文秘速录行业内职业教育资源,全面参与法律文秘专业人才供需、课程体系、评价标准、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师资队伍等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共同组织开展全国文秘速录职业技能竞赛和文秘速录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管理工作,以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基本依据引导专业建设与社会培训有机衔接,实现专业建设与司法行业(产业)、政法单位(企业)岗位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结合的重要力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帮助和指导法律高职院校合作开展教学改革和资源库建设,成为教学资源库建设的指导者、共建院校的协调者、校企合作的推动者、推广应用及相关活动的组织者,确保了法律文秘专业群教学资源库建设的开放性、科学性和实践性。(二)背靠政法行业优势,“校政企行联动”实现司法实践资源优势整合项目建设牵头院校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具有背靠政法行业的先天优势。北京市委政法委对学院发展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学院争创全国一流政法高职院校的建设目标,牵头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的“校政企行”职教联盟,“产教融合、校政企行联动”,统筹指导学院与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就业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根据司法行业(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特别是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对本行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影响,先后与法院、检察院、中国及北京安保协会、社会矫正中心等100多个单位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先后建立有北京市级的法律中高层次人才、书记员培养、安保国际资格证书培训、中高层次安全管理人才培养、社工人员培训和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等7个中心或基地,有社区矫正、技能鉴定、社会工作所等行业、企业批准的20余个培训学院、中心、基地等机构,建有“法院书记员”、“中安保”等多种模式的订单班,与行业企业同制定培养及用人计划、同开发课程制定标准、同考核评价,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用人单位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职业要求)对接,教学过程与司法及法律服务(生产)过程对接,形成了具有政法高职特色的合作办专业、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专业建设新模式新机制,并建有市法律中高层次紧缺人才及司法干警培训中心、市法院系统书记员及市检二分院培训基地、市公安局批准的保安培训机构,形成了良好机制与基础,为法律文秘专业群教学资源库建设提供了大量前沿、真实、鲜活的司法实践资源。(三)共建院校优势互补,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奠定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良好基础以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交流平台,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市政法委、司法厅、公安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的大力下,全国39所法律类高职院校组建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校际联盟,充分汇集了各省市政法、司法、公安单位的优质法律实践资源、优秀教学团队资源、校园网络教学资源以及各院校精品课程资源(其中直接与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相关的司法部精品课程50余门),形成主管部门支持、行指委统筹、示范性高职院校牵头、参与院校优势互补、所有法律高职院校共享共建的良好格局。特别是牵头院校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立足于政法类特色人才培养的实际,引入行业企业资源共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法律仿真实践教学平台共享型应用法律“三元互动”实践教学资源平台,2008年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建设项目,2011年获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12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北京市级示范校验收。目前,该平台已集成各类应用法律教学资源近10T,日访问量近5000次,总访问量达160万次,已成为教学成果展示、资源检索、网上教学、仿真实训、网络学习、检查监督、绩效考评等多个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教学平台,有效支撑了学生法律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为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资源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四)专业教学资源库布点广,可最大限度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法律文秘专业是一个典型的复合型高职专业,是法律大类和文化教育大类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跨界”性特征,核心知识点、技能点涵盖法律和文秘两大方面,建设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可以有效整合行业企业、法律类高职院校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现资源库建设效益最大化,有效推动法律实务类和文秘类专业群建设与改革。根据项目组调研结果,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大类专业28个(含目录外),专业点数583个,法律文秘专业点数94个,占据16%;法律文秘、司法助理、书记官、法律事务四个法律实务类专业主干课程设置具有很大共性,专业点数合计461个,占据80%;在全国37所法律类高职院校中,设置法律文秘专业的院校布点22个,占据法律类高职院校比例约60%;在2013年全国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共1265所)中,设置文秘专业课程的院校布点761个,占高职院校比例约60%;全国328所高职院校开设速录课程(或专业),开设速录的院校中有104个法律相关专业,其中62个专业名称涉及法律文秘、书记官文秘、司法文秘等与法律文秘相同或相似;法律、文秘、速录三项合计可达1672个专业点,受益高职院校覆盖面可达80%以上。(五)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水平领先,具备建设“国内一流”法律类教学资源库的雄厚实力牵头院校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紧密依托政法和速录两大行业办学,以司法一线技能型人才培养基本定位为依据,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学院法院系统速记协会”三方联动育人机制特色鲜明,向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等单位输送了1500多名书记员,现北京市法院系统70%以上的书记员为该院毕业生,在全国同类专业中优势突出。2000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书记员培训基地,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市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7年被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职专业,2008年被确定为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建设专业。2008年法律文秘“三合一”书记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09 年法律文秘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2009年核心课程书记员工作实务被评为北京市级精品课程,2009年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教材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2010年法律文秘教学团队获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称号,2010年民事纠纷诉讼实务被评为北京市级精品课程,2013年核心课程法律文书情景写作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和司法部精品课程。法律文秘专业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专兼结合“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备了建设全国一流法律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雄厚基础。四、项目建设预期效益(一)填补国内法律大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空白,促进法律实务类专业综合改革与发展法律文秘专业基本知识点和岗位基本技能点横跨法律和文秘两大领域三大知识技能点,复合形成“法律基本知识司法秘书实务庭审速录技能”教学模块,是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法律大类中知识技能覆盖点最广的专业,与法律实务类4/5专业具有直接的密切联系,并可辐射到大多数法律执行类专业,实现最大限度地汇集法律、文秘、速录领域的优质专业素材,填补目前国内法律大类和文秘速录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空白,实现全国法律高职院校和80%以上高职院校优质法律专业资源共享,为法律实务类专业乃至整个法律大类专业10万名在校生提供共性教学资源,带动全国22个法律高职院校、94个法律文秘专业点、583法律大类专业点、761个高职院校文秘以及328个速录课程点建设,在专业布点和学生覆盖面上具有效益优势。(二)破解制约法律高职教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质量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是破解法律高职教育校内生产性实训和就业准入门槛高两大瓶颈性问题的重要突破点。库内拟建资源5000条,资源主要类型以大量虚拟软件、虚拟场景、虚拟实训实习项目、网络课程、数字化教材、教学课件等可视资源和在线交流平台为主,文本、图片等资源为辅,把真实生活中无法呈现的法律职业工作过程、工作情景进行虚拟再现和仿真训练,以强化法律职业岗位技能训练,提高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10万名社会用户和法律职业人才后续发展提供终身学习和提升平台,以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法行业对高素质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当前和未来需要。(三)汇集法律文秘专业群信息化教学资源,引领法律高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传统法学教育以学科知识体系为框架,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渠道,学生知识技能获取渠道比较单一,特别是法律职业技能训练资源比较匮乏,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难以满足当前法律高等职业教育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通过信息手段集结大量多媒体教学资源,搭建在线交流平台,具有十分强大的“辅教辅学”功能,教师可以非常便捷地个性化搭建课程、组织教学,学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自主学习、自我测评,可以极大促进法律高职教育“教学做训评”一体化改革,实现学生法律知识、技能、素质培养的有机结合。(四)搭建法律职业人才成长开放学习平台,实现高素质技能法律职业人才可持续发展法律是社会现实的反应,是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从事法律职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身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才能够跟上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需要,才能够满足不断提高的法律职业岗位要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持续过程,学校教育只是其终身学习的一个阶段。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所具有的全民性、开放性、灵活性特征,可面向社会为10万名社会学习者提供法律技能提升和业务培训资源服务,社会学习者通过网络注册方式实现自主选课、自主学习、自我提升,行业企业借助资源库实现员工继续教育,法律高职院校通过网络平台保持与毕业生、同类院校以及业企业的密切联系与交流合作,以资源库为纽带共同为法律职业人才需提供智能化、开放性学习平台,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五)打造法律高职教育社会服务品牌,提升法律高职院校服务司法行业(产业)发展能力传承和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将高职教育纳入司法行业(产业)之中、纳入社会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之中,打造法律高职教育社会服务品牌,提升法律高职院校服务司法行业(产业)、政法单位(企业)、社会基层组织发展的能力,打造法律高职教育社会服务品牌,开展社会基层法律服务4000人次以上,培训政法系统及基层法律职业人才10000人次以上,组织开发应用法律研究服务100项以上,在服务中求发展、求支持,提高法律高职教育社会影响力。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1、成立项目建设指导小组。由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政府、行业、企业和教育界专家组成项目建设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设组长兼首席顾问1名,专家顾问20名,对项目建设提供宏观政策咨询,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指导,对建设计划具体实施方案适时调整提出建议。2、实行项目建设负责人制度。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建立起以联合参与单位为主体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和子项目承建责任体系。各联合申报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的内容,抽调最精干人员组成项目推进组,把每个子项目落实到相关承建单位,落实到每位责任人,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地实施资源库的各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子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3、建立项目建设评价监督小组。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由主持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教学督导、纪检监察等专职人员组成,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项目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监督方案实施进度和质量,加强防范,堵塞漏洞,提高财产、资金使用效益。(二)资金保障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需总经费为8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投入400万元、地方财政(北京市)投入400万元(从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资金中列支)。资源库建设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北京市配套资金均能及时足额到位,有充分的资金保障,并可通过行业支持及社会培训服务、捐资助学等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金。(三)运行保障1、健全机制。构建与行业企业、同类院校共享共建的合作机制,形成密不可分的办学利益相关体,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持续发展。2、建立制度。以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4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25号)为指导,制定相应的项目建设规定,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保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3、加强监控。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分季度、年度进行检查和中期推动,对方案执行情况和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与考核,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4.大力推广。建立资源库建设持续更新机制,有效调动项目团队持续开发建设资源的积极性,探索以用促建、共建共享、开放建设、动态更新的有效模式,向全国所有法律高职院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推广资源库,实现资源库推广应用效益的最大化。六、基本结论综上,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和政法行业、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的现实需求,也是法律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的迫切需要,具有建设的必要性,而且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行业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地法律高职院校的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团队强大,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成果突出,前期建设基础扎实,具有建设的可行性,能够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项目建设预期效益十分可观。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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