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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法律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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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法律知识.doc

    青少年法律知识第一篇 青少年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1、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 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3、什么是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在我国,哪些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 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5、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 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6、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什么?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维护祖国统一和 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7、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涵义是什么?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的涵义是:(一)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三)任何公民在遵守法律和适用法律上一律 平等。8、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 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 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 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9、为什么公民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是首要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要求的首要义务,因为国家统一和 各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10、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维护国家统一是指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国家统 一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前提;没有国家的统一,任何 权利和自由的实现都是没有基础的。因此,每一个公民都负有 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义务。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割 让或交由外国支配我国国家主权,任何人不得分裂、破坏或者 危害国家政权的统一管辖。 11、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 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 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 民族分裂的行为。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 国家。因此,我们必须珍惜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履行每一个公民应承担的责任。 12、爱护公共财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制财产和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公民各项权利 和自由的物质保障,与每一个公民的利益都息息相关。因此,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 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13、遵守公共秩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育科研秩序。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和人民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每个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积极地同一切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斗争,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14、尊重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公德是指在一定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是评定人 民行为的是非标准之一。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 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道德标准,其核心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每一个公民都应 当履行宪法规定的“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自觉履行社会公 德和职业道德,不做有损社会公德的事情。 15、未成年人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 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自己决定、使用和改变姓名。未成 年人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未成年人可以自己 决定更改姓名。但是,更改姓名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6、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18 周岁 的公民。 17、刚上初一年级的小明因家庭困难被父母留在家中不让 他继续上学,其父母这样做对吗?其父母这样做不对。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 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8、中学生王某上初二时,父母就给他订了亲,其父母这 种做法合法吗?不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19、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为什么?不合法,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因追查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 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0、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被招用。为什么? 不能被招用,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1、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 成年人进行哪些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 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 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22、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四有”的具体内容是: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道德。 2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 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24、展览馆、美术馆、公园等场所,对未成年人按成年人 标准收取门票的做法对吗? 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 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 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25、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 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对吗?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 年人的个人隐私。因此,王某的做法不对, 26、哪些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 27、哪些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8、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9、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如何进行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 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 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 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 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同意的。 31、两名中学生在居民区踢足球,不慎将邻居阳台玻璃踢 碎,使阳台上的儿童被玻璃划伤。邻居财产损失和儿童人身伤 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 32、一名 13 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 500 元 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 手表吗? 可以,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 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 事行为无效。 33、什么行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向谁去求助?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 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去 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如实反映 情况,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受害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4、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往往是其父母不负责任的结果,但是孩子本身并没有任何错误。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 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仍然是由亲生父母尽抚养义务。孩子跟随 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后来和他人结婚的,如果他人愿意承担 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绝不能不尽抚养义务,仍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5、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吗? 由于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因此法律 不强制要求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 子女,但是绝不能虐待或者歧视继子女。如果继父母或者继子 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完全等同于亲生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 36、父母再婚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道理,子女对父母 也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 变化而终止。 37、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就能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 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8、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产,父母需要赔偿吗?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应该 随时照顾管理其生活,并防止其作为可能损坏他人财产或者危 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如果因为未成年人的过错造成了他人 的损害,父母有责任进行赔偿。 39、夫妻离婚后,谁为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 应由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赔偿。如果与未成年子女一起 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另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赔 偿。 40、子女分散在各地的,到哪个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 对于民事诉讼来说,虽然通常都是要求原告必须到被告所 在地的法院去起诉,但是,考虑到追索赡养费官司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因此,原告既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子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直 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当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时,相 当于同时向所有子女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41、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 推卸。父母必须抚养子女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对于已满 16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 未成年人,则父母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而对于虽然已经年满 18 周岁但还在上学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的义务。 42、父母双亡,孩子由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虽然没有死亡,但是因为经济困 难、身体有病等原因,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那么,未成年人已经满 18 周岁的哥哥、姐姐如果有扶养能力,就有义务扶养自己的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身体健康,并且也有经济能力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 外孙子女,则他们也有抚养的义务,未成年人可以要求他们支 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43、父母遗弃、虐待未成年子女,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甚 至虐待子女的,应当依情节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1)父母只是一般的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必要时可以到法院去和父母打官司。(2)父母遗弃、 虐待未成年子女,但情节不是很恶劣,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公 安机关对父母进行处罚。但公安机关不能主动介入,必须是受 虐待的未成年子女提出请求。(3)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 恶劣,如未成年人因为被父母遗弃而自杀,父母多次遗弃未成 年人、情节恶劣的,并屡教不改的构成虐待罪。父母虐待未成 年子女,应注意的是,虐待罪必须是未成年子女告发父母时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能主动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 如果父母虐待子女导致未成年子女重伤或者死亡的,其刑事责 任将会加重。 44、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子女的权利、不因为子女年龄小、智力 低下、精神不正常、行为能力欠缺等原因而被剥夺。未成年子 女与成年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 承人。 45、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 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子 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 响,同样,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或者子女没 有与父或母一起生活,或者子女与父母虽有抚养关系但没有血 缘关系而被剥夺。 46、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什么情形下依法不执行行 政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 理的。 47、哪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 轻处罚。 48、哪些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什么范围 内开设网吧?对网吧营业时间有何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未成年人禁 止进入网吧。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 200 米范围内开设网吧。网吧营业时间是 8 点到 24 点。 49、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 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50、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2) 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51、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 有:(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 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一)罚金;(二)剥 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52、什么是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53、什么是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 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54、对于自首和立功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 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5、金某(15周岁)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 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金某应当 负刑事责任吗?对其如何处罚?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 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金某应负刑事责任,对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6、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5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 3 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 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 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十 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 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 理的理由。 58、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怎么办?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59、证据是什么?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60、证据有哪几种? 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 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 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 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61、对于哪些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 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 正 在 实 行 犯 罪 或 者 在 犯 罪 后 即 时 被 发 觉 的 ;( 二 ) 通 缉 在 案 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62、“法定代理人”的含意?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 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63、“近亲属”的含意?“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64、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什么人到场? 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5、对于哪些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66、在什么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自 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 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67、哪种人不能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 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68、学生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 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 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 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 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69、学生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是:(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70、我国教育法规定,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如何处罚?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 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 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71、什么是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 72、青少年应如何防范毒品? 青少年防范毒品应做到“十个不要”(1)不要吸烟 :(2)不要因好奇而吸毒;(3)不要盲目追星、赶时髦、贪图享受去 吸毒;(4)不要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5)不要为寻刺激、 冒险去吸毒;(6)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胃病、肝病)的谎言;(7)不要为了摆脱烦恼而吸毒;(8)不要听信吸毒者的话;(9)不随便接受他人递送的香烟、水果、药物、饮料等物品;(10)不要在吸毒场所内停留。 73、冬冬今年 15 岁,其父母经常外出经商,让冬冬一个人 在家单独居住,冬冬父母这样做对吗?为什么?不对。因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人脱离监 护单独居住。74、杨某的父母平时对杨某缺少管教,致使杨某染有不良行为,初二期终考试成绩列年级最后一名,其父母认为杨某没 出息,更加不管,不让杨某回家,杨某父母的做法对吗?为什 么? 不对。因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 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75、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 6、7、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 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 会公德的不良行为。76、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是指哪些行为?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 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 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77、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报道了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杨 某、赵某的入室盗窃案,并将二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 同播放。电视台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不正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未成年人 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 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78、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能否继续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 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 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79、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什么方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 80、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遵循什么原则?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 辅的原则。81、小明的爸爸在家招待客人,让小明(初一学生)到超 市买二包香烟、一瓶白酒,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小明。营业员 的做法对吗?营业员的做法是对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 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82、王甲与李乙都是初二年级学生,星期五放学后,王甲 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留宿在李乙家中,对此,李乙的家人 应该怎么做? 李乙的家人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王甲的父母。我国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 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怎么做?发现该团 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怎么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 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84、某私人书店经常向中小学生出售带有淫秽色情内容的 书刊,这种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因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 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 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85、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可以 向哪些部门及组织请求保护? 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 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 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 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86、法律援助指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 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 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 87、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对象有:(一)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 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人民 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应当获得法律援助。(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 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88、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定是律师吗?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 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援助案件;也可根 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可见,提供法律援助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法律工作者。 89、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范围有(一)刑事案件;(二)请求给付赡养 费、扶养费、抚养费;(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付劳动报酬;(四)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 人,追索医疗费和赔偿的;(五)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 妇女请求人身侵权赔偿;(六)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七)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事项;(八)其他确需 法律援助的事项。 90、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形式有:(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 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应当与其从业资格相适应。 91、怎样尊重和爱护国旗? 尊重和爱护国旗应该遵守以下几点:(1)每个公民和组织, 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2)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 降下。(3)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 旗落地。(4)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 日升挂国旗。(5)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6)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 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7)不得升挂破损、 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8)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 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92、在什么情况下要下半旗志哀?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 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93、下半旗时应注意什么?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 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94、某中学一学生将学校的国旗烧毁,是否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为什么?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国旗法规定,在公共场合 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 处罚法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95、怎样尊重和爱护国徽? 尊重和爱护国徽应该遵守以下几点:(1)一切组织和公民, 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2)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 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 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3)不得悬挂破损、污 损或者不合规格的国徽。(4)不得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 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96、对毁损国徽的行为如何处罚?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 拘留。97、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98、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99、遗产包括哪些财产? 遗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 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 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100、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 该如何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 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 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101、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也有继承权。102、遗产按照什么顺序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03、我国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子女。 我国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 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10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何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05、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106、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可以。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 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 办理。107、在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 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 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 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108、交通信号包括哪几种?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 警察的指挥。109、交通信号灯由什么颜色的灯组成?各表示什么?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10、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是指什么?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 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 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111、“车辆”,是指什么?“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112、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 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13、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是怎么划分的?如何 通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 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 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 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114、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应如何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 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 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 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 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 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3)行人不得跨越、 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4)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 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5)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 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6)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 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115、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该怎么办?应该由谁负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 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 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 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 的责任。116、学生擅自离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承担责任吗? 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下列情 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 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 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 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 发生的。 117、学生在危险性体育竞赛活动中意外受伤,学校承担责 任吗? 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 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 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118、学生因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校规的行为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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