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文件.doc

    • 资源ID:3009632       资源大小:192KB        全文页数:52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文件.doc

    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 牌 文 件P(2010)128号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年十一月本挂牌文件包括下列资料一、挂牌公告二、竞买须知三、竞买规则四、规划设计条件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六、竞买申请书(样本)七、竞买报价单(样本)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样本)九、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样本)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十一、有关附图武汉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0年)14号经武汉市人民政府、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和黄陂区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地块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24日在数字武汉网站(http:/ )下载挂牌文件电子文本或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进化村1号)一楼咨询窗口领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4日17时整,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进化村1号)五楼507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17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挂牌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进化村1号)二楼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9时至2010年11月25日10时整。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出让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5日10时整,在武汉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在挂牌地点举行揭牌仪式,并宣布竞得结果;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进化村1号) 联系电话:02782739037查询网址: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地块编号土地位置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P(2010)128号武昌区车辆厂(A01)片8705872005 商业金融业、影剧院、广场、公共绿地8.75 控制在50%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文体娱乐50年130000储备地武昌区车辆厂(A02)片6859263414 居住、公共设施与居住混合、市政设施(供电)4.73 商业金融业与居住不超过35%,居住不超过20%武昌区车辆厂(A03)片72144 居住4.16 控制在20%以内武昌区车辆厂(A04)片8128967929 居住、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公共绿地4.71 商业与居住混合不超过35%,居住不超过20%P(2010)129号汉钢中路西南侧42166居住3.0控制在25%以内住宅70年18000储备地P(2010)130号汉钢中路以西(C地块)21358居住、商服3.3控制在25%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24000储备地汉钢中路以西(D地块)30953居住3.25控制在25%以内P(2010)131号洪山区珞狮北路3号2140.00商业金融业4.0 控制在35%以内商服40年450交易地P(2010)132号江汉区姑嫂树路与后湖路交叉路口8450商业金融业4.5 控制在30%以内商服40年1700交易地P(2010)133号硚口区长青村K147154居住与公共设施混合4.9控制在40%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11840城中村改造项目硚口区长青村K224793居住与公共设施混合2.61控制在25%以内P(2010)134号蔡甸区大集街张家渡村186677170302居住(养老社区)1.0控制在30%以内住宅70年3920储备地P(2010)135号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邬树村24999.8915269.46 商业1.0控制在48%以内商服40年1040储备地P(2010)136号江夏区纸坊街大桥村8918.317760.49 商业3.5控制在28%以内商服40年480储备地P(2010)137号江夏区纸坊街大花岭村31320.3624525.98 商业、居住2.95控制在30%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1196储备地P(2010)138号东湖技术开发区茅店村16887.5815992.58 居住2.77控制在20%以内住宅70年1200交易地P(2010)139号东西湖区107国道(辅道)以南、高桥五路以西、台南一道以北29763.92 商业4.5控制在40%以内商服40年3000储备地P(2010)140号径河街办事处三店易家湾、渡头嘴北32543.16 居住3.0控制在20%以内住宅70年5000储备地P(2010)141号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家园西侧10447.228884.86 居住3.0控制在30%以内住宅70年535交易地P(2010)142号汉南区纱帽街坛山304487.94247196.06 商住开发4.0还建2.0控制在30%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18710旧城改造项目P(2010)143号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30488.528342.6 商住3.5控制在35%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4000储备地P(2010)144号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村156151.33 商住2.8控制在30%以内住宅70年商服40年15000储备地以上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挂牌文件和最终审批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所示内容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 买 须 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定于2010年11月15日9时至2010年11月25日10时的挂牌期限内,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武汉市江岸区进化村1号)二楼交易大厅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P(2010)12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三、P(2010)128号地块由A01 、A02、A03、A04四个地块组成,位于原武昌区车辆厂(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其中:A01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70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含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1505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净用地面积7200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5553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影剧院用地面积988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广场用地面积659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影剧院用地、广场用地、公共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建筑面积控制在63万平方米以内;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8.75);建筑密度不超过5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其中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60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A02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6859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含供电用地面积51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净用地面积634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395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面积2946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与居住混合用地、市政设施(供电)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建筑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以内(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4.73);商业金融业用地与居住混合用地建筑密度不超过35%,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该地块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15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A03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7214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轨道交通影响用地面积5575平方米,轨道交通控制用地面积50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建筑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以内;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4.16);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A04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8128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含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13360平方米(含轨道控制面积215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净用地面积679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8327平方米(含轨道交通影响用地面积30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面积29602平方米(含轨道交通影响用地面积569平方米,轨道控制面积304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公共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建筑面积控制在32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4.71);商业与居住混合用地建筑密度不超过35%,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武汉市研究制定了住房建设规划和相关实施政策,P(2010)128号地块内商品住房套型控制按我市实施政策执行。该地块建设应符合武昌滨江商务区规划相关控制要求,A01地块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600米,A02地块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150米。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活动:1、竞买人承诺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600米;2、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以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准);3、竞买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发超高层写字楼、酒店、商业等大型综合体建设经验(以项目所在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4、竞买人承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提交经专家审定的600米超高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5、竞买人承诺不低于600米的超高层建筑应在2010年底之前开工,五年内全部竣工。五、本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亿元整(小写¥13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文件前(不迟于2010年11月24日17时)汇入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本次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抵作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应于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所退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六、有意竞买者可自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24日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下载挂牌文件电子文本,或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进化村1号)一楼咨询窗口领取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包括下列资料:(一)挂牌公告;(二)竞买须知;(三)竞买规则;(四)规划设计条件;(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六)竞买申请书(样本);(七)竞买报价单(样本);(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样本);(九)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样本);(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十一)有关附图(图件中反映的挂牌地块四至范围以武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规划用地红线为准);(十二)按本须知规定所发的补充文件及其它规划要求的文件。七、竞买申请人可在2010年11月24日17时之前的工作日按本挂牌文件规定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进化村1号)五楼507室提交以下书面竞买申请文件: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查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4、关于A01地块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600米,A02地块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150米的承诺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影印件(查验原件);6、公证部门出具的竞买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发超高层写字楼、酒店、商业等大型综合体建设经验的证明文件;7、关于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提交经专家审定的600米超高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承诺书;8、关于需建设的不低于600米的超高层建筑应在2010年底之前开工,五年内全部竣工的承诺书;9、竞买申请人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公司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决议书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设立公司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的企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决议书和执行董事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竞买申请人属于国有企业但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有关证明文件;10、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11、按本须知规定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的票据;12、公司章程;13、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境外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根据其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有效的公证、认证或鉴证或律师见证等证明手续。竞买申请文件须以中文书写(如原始文件不是中文文本的,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因译本错误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八、如竞买申请人按照本挂牌文件确定的期限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书面竞买申请文件,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审查确认后即对其核发竞买回执单。竞买申请人获得竞买回执单后方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凭竞买回执单和竞买报价单办理竞买报价登记手续,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根据竞买人的报价更新挂牌价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竞买申请:(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未在本挂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申请文件的;(二)竞买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七条规定的;(三)竞买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或涂改而未经盖章确认的;(四)在本挂牌文件规定期限内竞买保证金没有到达本次指定账户的;(五)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委托事项不明确或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七条规定的;(六)竞买申请人不具备本挂牌文件要求的主体资格的;(七)竞买人委托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交竞买保证金的;(八)不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形。凡属上述无效竞买申请的,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有权不予核发竞买回执单。对已经提交了竞买保证金但竞买申请无效的,竞买申请人应于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所退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九、挂牌起始价在挂牌起始日公布。第一个竞买人报价须不低于起始价,此后的竞买人报价须高于报价当时的最新挂牌价格,并须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竞买人对同一宗地可多次报价。本挂牌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万元);在现场竞价过程中,挂牌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十、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的,须以书面形式(中文文本)向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竞买报价单报价,报价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报价时间以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收到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报价单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提交的书面竞买报价单,或竞买人按照现场竞价要求以举牌等非书面形式的报价,均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可撤回、撤销的报价。上述报价一旦确定成交,则提出该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本地块竞得人。十一、竞买申请文件及竞买报价单,均应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直接向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按照本挂牌文件中竞买规则规定,挂牌期限截止后不需要进行现场竞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价;需要进行现场竞价的,现场竞价按照本挂牌文件中竞买规则的规定进行报价。十二、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一)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二)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三)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四)报价不符合本须知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五)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三、本挂牌地块设有底价。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将密封好的底价交武汉市公证处保管。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公证人员将密封好的底价交挂牌主持人。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保密。十四、成交价款即为本挂牌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储备土地开发补偿费用和政府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土地登记费)。上述土地成交价款在土地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相关条款支付。十五、对本挂牌地块,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不组织地块踏勘,但有意竞买者应持本挂牌文件自行踏勘地块,并须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如对挂牌文件或地块现状有疑异的,有意竞买者可在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文件前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78273902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文件,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和地块现状及其它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十六、根据武汉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规定,竞得人未在武汉市注册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上述地块挂牌竞得后,必须在武汉市注册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经营;竞得人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上述地块挂牌竞得后,也可以在武汉市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经营。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人(竞买人必须为新公司出资人之一)及出资比例等内容(竞买申请中未明确的,不得在地块成交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本地块)。土地成交后,先由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并按照本挂牌文件约定按时履行缴款义务;新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登记后,先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变更成交确认书,再到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国土审批手续,并由新公司按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约定按时履行后续缴款义务。十七、竞得人须按照挂牌成交结果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同时,当场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竞得人须按照武价房200880号文件规定缴纳本地块土地交易服务费,该费用未计入地块成交价款,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十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一)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二)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三)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十九、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如另行组织本挂牌地块出让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且差价金额超过本次竞买保证金金额的,本次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还应对超过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差价部分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未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逾期交纳土地成交价款或逾期、拒绝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4、竞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5、竞得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况的。二十、挂牌不成交的,按规定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出让。二十一、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参与现场竞价过程中遵守竞价现场的规则和秩序,不得在竞价现场喧闹,不得以不当言语及行为阻碍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价。因竞买人不当言语及行为影响竞价现场秩序的,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有权将行为不当的竞买人清退出场,因竞买人不当行为导致现场竞价被迫中止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取消该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并依法享有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该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十二、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本次挂牌交易过程中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本挂牌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因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按照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予以解决,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无关。二十三、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成交前,挂牌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被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出现权属纠纷及其他问题的,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此期间内通过原土地使用权人书面告知,或通过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以法律文书确认而获悉后,将告知竞买人,并有权取消该地块的交易;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因在此期间未以上述方式知悉或查封、冻结、强制执行及权属纠纷等事实发生在挂牌成交之后的,由竞得人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二十四、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本挂牌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挂牌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为准。二十五、2010年11月24日17时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挂牌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挂牌文件作澄清和修改,有意竞买者应查阅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上的挂牌补充文件。补充文件视为挂牌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六、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年十一月八日竞 买 规 则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挂牌程序(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起始价等予以公布;(二)受理竞买申请,审查核发竞买回执单;(三)竞买人填报竞买报价单,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四)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五)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根据挂牌期限内的报价,按照本规则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期限届满,在武汉市公证处的监督下,由挂牌主持人按下列规则确定本挂牌地块的挂牌结果:(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未收到有效报价,挂牌不成交; (二)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只收到一个竞买人提交的有效报价,如报价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如低于底价,挂牌不成交;(三)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提交的有效报价,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0分钟内(即2010年11月25日9时50分至10时整)未收到有效报价的,如挂牌期限内最高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如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如该最高有效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四)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提交的有效报价,且其中至少一个有效报价是在挂牌截止前10分钟内(即2010年11月25日9时50分至10时整)收到的,则应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进入现场竞价程序,按下列现场竞价规则确定挂牌结果:本挂牌地块的所有竞买人均有现场竞价资格。有意参与现场竞价者,应按照主持人的要求领取现场竞价号牌,并须以举牌应价方式进行现场竞价(未按照主持人要求提出异议又未领取号牌者,视同放弃现场竞价资格)。现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期限内(截止2010年11月25日10时整)的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为竞得人,若最高报价低于底价,则挂牌不成交。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三次无人应价时,挂牌期限内(截止2010年11月25日10时整)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如该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则挂牌成交,低于底价则挂牌不成交。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规划条件武规条字(2010)第135号经我局研究,同意武昌区车辆厂片A01地块(WC 号)地块,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一、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总用地面积:870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1505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净用地面积:7200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5553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影剧院用地面积:988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广场用地面积:659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影剧院用地、广场用地、公共绿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文体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3、用地位置:武昌区车辆厂(A01)片(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二、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控制在63万平方米以内。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8.75)。3、建筑密度:不超过50%。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其中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600米。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三、建筑设计要求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四、特殊要求1、用地内建设应符合武昌滨江商务区规划相关控制要求。2、净用地范围以北控制的道路及绿化用地中规划道路宽度和位置在规划建筑方案报批前再定。3、沿武车二路以南和临江大道控制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4、街坊内分别控制东西向及南北向公共通道(如附图所示),宽度不少于15米,道路线型可结合具体方案进行优化。5、沿临江大道建设应符合防汛及堤防安全要求。6、用地范围内铁路线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撤销前不得拆除。五、遵守事项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规划设计条件武规条字(2010)第136号经我局研究,同意武昌区车辆厂片A02地块(WC 号)地块,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一、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总用地面积:6859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供电用地面积:51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净用地面积:634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395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面积:2946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公共设施与居住混合用地、市政设施(供电)用地。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公用设施用地;3、用地位置:武昌区车辆厂(A02)片(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二、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以内(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4.73)。3、建筑密度: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不超过35%,居住用地不超过20%。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该地块临江主要公建高度不低于150米)。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三、建筑设计要求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四、特殊要求1、用地内建设应符合武昌滨江商务区规划相关控制要求。2、沿武车路以北、临江大道以东控制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沿武车一路南侧控制宽度不少于25米的绿化带。3、A02地块内控制南北向公共通道,宽度不少于15米,道路线型可结合具体方案进行优化。4、住宅建筑户型结构比例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637号文)和武汉市的相关实施细则执行,用地位于特殊控制区,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建设规模不少于住宅总建筑规模的36%。5、沿临江大道建筑建设应符合防汛及堤防安全要求。6、用地范围内铁路线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撤销前不得拆除。五、遵守事项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规划条件武规条字(2010)第140号经我局研究,同意武昌区车辆厂片A03地块(WC 号)地块,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一、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净用地面积:7214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轨道交通影响用地面积:557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轨道交通控制用地面积:50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住宅用地3、用地位置:武昌区车辆厂(A03)片,(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二、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以内。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4.16)。3、建筑密度:不超过20%。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三、建筑设计要求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四、特殊要求1、用地内建设应符合武昌滨江商务区规划相关控制要求。2、沿武车路以北、和平大道以西一侧控制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沿武车一路南侧控制宽度不少于25米的绿化带。3、住宅建筑户型结构比例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637号文)和武汉市的相关实施细则执行,用地位于特殊控制区,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建设规模不少于住宅总建筑规模的36%。五、遵守事项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规划条件武规条字(2010)第137号经我局研究,同意武昌区车辆厂片A04地块(WC 号)地块,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一、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总用地面积:8128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13360平方米(含轨道控制面积215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净用地面积:679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8327平方米(含轨道交通影响用地面积30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面积:29602平方米(含轨道交通影响用地面积569平方米,轨道控制面积340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与居住混合用地、公共绿地。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与住宅混合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3、用地位置:武昌区车辆厂(A04)片(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二、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控制在32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4.71)。3、建筑密度:商业与居住混合用地不超过35%,居住用地不超过20%。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三、建筑设计要求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四、特殊要求1、用地内建设应符合武昌滨江商务区规划相关控制要求。2、净用地范围以北控制的道路及绿化用地中规划道路宽度和位置在规划建筑方案报批前再定。3、该项目涉及轨道交通用地应严格按我市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并在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时征求地铁集团意见。4、沿武车二路以南、和平大道以西分别控制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5、街坊内分别控制东西向及南北向规划公共通道(如附图所示),宽度不少于15米,道路线型可结合具体方案进行优化。6、住宅建筑户型结构比例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637号文)和武汉市的相关实施细则执行,用地位于特殊控制区,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建设规模不少于住宅总建筑规模的36%。五、遵守事项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一、

    注意事项

    本文(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文件.doc)为本站会员(文库蛋蛋多)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