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族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doc
鄂伦春族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相华/吴占柱【专题名称】民族问题研究【专 题 号】D5【复印期号】2009年08期【原文出处】黑龙江民族丛刊(哈尔滨)2009年2期第4251页【英文标题】A Survey on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ELunchun Minority【作者简介】相华,研究实习员,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吴占柱,特聘研究员,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哈尔滨 150081)【内容提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鄂伦春族农村经济的发展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就,也存在着一些结构性矛盾。在鄂伦春族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自立精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In the building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Elunchun minority has acquired remarkable achievement, while in the mean time, there still exists some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s. I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Elunchun minority, we should carry on a scientific outlook of development, insist on standing on our own feet, and increase our self-development ability.【关 键 词】鄂伦春族/农村/经济发展Elunchun minority/countryside/economic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127.8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4-4922(2009)02-0042-10 鄂伦春族是我国7个人口1万以内的较少民族之一(7个民族为: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也是全国22个经济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之一。其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北边境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目前,鄂伦春族有一个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10个民族乡(镇)(内蒙古自治区族自治旗的古里乡、托扎敏乡、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和扎兰屯市的南木乡;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的新鄂鄂伦春民族乡、新兴鄂伦春民族乡,爱辉区的新生鄂伦春民族乡,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的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呼玛县的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还有14个鄂伦春民族村(内蒙古自治区的古里、朝阳、乌鲁布铁、诺敏、讷尔克气、甘奎、希日特、南木;黑龙江省的新生、新鄂、新兴、十八站、白银纳、胜利),其中鄂伦春自治旗辖属的7个鄂伦春民族村被称为“猎民村”,有832个猎户。 鄂伦春人口,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为8196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3571人,占43.57%,黑龙江省3871人,占47.23%,其他地区754人,占9.20%。 一、经济发展概况 鄂伦春族历史悠久,一直生存在大小兴安岭之中,新中国成立前过着“随草而居,逐兽而走”的原始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开始下山定居,不仅政治地位提高了,经济生活也发生了巨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多种类型的经济有所发展 进入21世纪以后,鄂伦春族聚居地区已经建立起适应当地资源优势和民族特点的基础产业。逐步形成了有利于地区稳定发展的经济支柱,按产业划分,鄂伦春族经济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黑龙江省黑河市的新生、新鄂、新兴三个鄂伦春族村。三村地处半山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坚持实行以粮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历经50多年,这三个村配置和更新了大型农机具,田间作业程度达到90%以上。三个村均建立了农业机耕所,成为合作经济的支柱。生产的大豆、小麦等农产品商品率达到80%,已经形成快速发展的基础产业1。第二种类型是大兴安岭地区的十八站村和白银纳村。这两个村地处高寒地带,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经过反复实践,从20世纪50年代下山时的以猎为主,60年代的以农为主,80年代的以林为主、农林结合,进入本世纪调整为以特色民族经济为主、多种经营的生产经营方式。十八站鄂伦春民族村本着“公司+农户”的原则,2007年建立了一个具有产品研发、规模化生产、市场对接、群体带动等多项能力的鄂伦春族桦树皮工艺厂。该厂有厂房700平方米,配有激光雕刻机、木线机冲床等机械设备13台(套),重点生产桦树皮画、桦树皮手工艺品。现已生产桦树皮画1000余幅,手工艺品10余万件。十八站鄂伦春民族村以“委托生产,政策补贴,分户种养,集中管理”为原则进行木耳栽培。2007年定制栽培木耳30万袋,打造标准化木耳种植小区4公顷,种植户有36户,目前已建成占地10000平方米,年生产能力100万袋的木耳菌场。白银纳乡的白银纳鄂伦春民族村,根据本民族文化特色,充分发挥鄂伦春族桦树皮和兽皮加工特长,建成了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的白银纳民族工艺品厂又一基础产业。2008年又建立起320平方米的木耳菌厂,带动鄂伦春族村民种植木耳。现在,这两个村的鄂伦春族从实际出发,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民族特色,开辟本地特征的支柱产业。第三种类型是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的古里、甘奎、诺敏等以政府扶助为主的类型。一直到2007年,7个猎民村的83户猎民收入中,80%以上以出租耕地,转移性收入为主,政府的扶助已是广大猎民的重要生活来源。 (二)特殊扶助成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国家为了使鄂伦春族迅速发展起来,一直采取特殊的扶助政策。20世纪80年代末,在鄂伦春自治旗,猎民凡满18岁者,每月享受30元的护林员津贴,医疗全部免费,无劳动能力的给予补助。自定居以来,国家陆续为鄂伦春族改善居住条件,全部住上宽敞的砖瓦房。自1979年以来,黑龙江省的鄂伦春族补助、投资总计780多万元。从1953年至80年代末,国家仅给呼玛、塔河鄂伦春族的事业补助费就达600万元,人年均300元。直到本世纪初,国家对鄂伦春族的特殊扶助政策仍然没变。据调查,鄂伦春族自治旗的4个猎区乡镇的7个猎民村,共有猎民373户(与其他民族通婚户121户)、1103人,其中鄂伦春族854人,占猎区总人口的77%,单身有21人,待业青年有35人,外出务工有56人。 全鄂伦春旗猎民家庭耕地总面积为58016亩,人均占有土地56亩,出租耕地面积42186亩,播种面积仅为15830亩,播种农作物主要为大豆、杂豆。集体农场经营耕地面积为7220亩,土地出租费用价格不一,最高每亩80元左右,最低每亩60元左右,集体耕地租金归村委会统一安排使用。目前,猎民拥有土地100亩以下的有69户,200-300亩土地的有37户,300-500亩土地的有13户,1000-1500亩土地的有11户,1500-2000亩土地的有5户,2000-5000亩土地的有2户。在7个猎民村中,有181户猎民490人没有土地,大多数猎民只能靠每人每月发放的120元城镇低保和30元的农村低保生活。其他劳务性、经营性的收入很少。2005年猎民人均纯收入2680元,2006年2694元,2007年3000元,从近几年来看,鄂伦春族人均纯收入虽然有所增长,但幅度不大。在猎民人均纯收入中,剔除政府补助低保每人每年1800元,如果剔除出租耕地收入,其收入所剩无几。从调查可以看出,猎民的生产能力较低,据统计,在全年家庭总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19.6%,畜牧业收入占1.44%,工业收入占0.01%,商业收入占1.13%,出租耕地收入占25%,工资性收入占7.7%,转移性收入占41.92%。由此可见,政府的扶助是广大猎民的重要生活来源2。 (三)与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相比,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1.经济总量逐渐增长。衡量经济总量的主要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它体现了地区经济实力的强弱。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的新鄂、新生两个鄂伦春乡和爱辉区新生鄂伦春乡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比较快(见表1)。 3个乡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比2000年增加1426万元,增长速度为42.72%。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200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83771万元,2007年已达200266万元,增加了116495万元,增长速度为196.91%。 自治旗2007年农牧业生产方面,粮食总产量达到207295吨,大牲畜发展到56118头,生产鲜奶17680吨,生产肉食18445吨;工业方面,生产煤149963吨,发电已达5547万度。矿产资源开发、食用菌加工、肉类等特色工业在技术改造后,相继竣工投产;第三产业方面,以噶仙洞景区和鄂伦春风情园景区为主体的旅游区在快速发展,仅2007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4万人次,增长41%,实现营业收入485.3万元。 2.人均收入逐步增加。鄂伦春地区的居民收入呈逐步增加的趋势,据资料记载,黑龙江省的鄂伦春族1953年定居时人均收入只有18元,第二年增至143元,之后逐年增长,到1962年增长到230元,1982年增至282.42元,其中,黑河地区3个村的人均收入为346元,大兴安岭地区2个村的人均收入为215元,伊春市1个村的人均收入为225元。 到1992年,黑龙江省鄂伦春族乡村的人均收入首次突破千元,5个鄂伦春族乡人均收入达1075元,6个鄂伦春族村人均收入达1241元。其中,黑河地区3个乡的人均收入达1295元,大兴安岭地区2个乡的人均收入达1013元,伊春市1个村的人均收入也近千元。 到1996年,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农村的人均收入突破两千元,达到人均2485元。其中,黑河市的3个鄂伦春族乡的人均收入为2629元,3个鄂伦春族村的人均收入为2642元,其中,基础较好的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族民族乡人均收入达2900元,新鄂村人均收入达3200元。 到2002年末,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聚居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达2438万元,比1993年增长2倍,达到鄂伦春族历史最高,年人均收入也达到2558元之多,不仅比定居时的1953年增长140余倍,而且也比10年前的1992年增长2.4倍。其中,黑河市的3个鄂伦春乡仅农业一项年人均收入就达3000元,比1993年增长2.3倍。伊春市胜利鄂伦春族村的人均收入达历史最高的2500元。人均收入一直较低的大兴安岭地区的两个鄂伦春民族乡也达到2205元,比1982年增长10倍,比1993年增长2.1倍3。 进入21世纪以后,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农村人均收入呈稳定上升的态势,我们对黑龙江省5个鄂伦春民族乡(镇)居民收入进行调查(见表2),其中5个乡(镇)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2000年是4206元,2007年是6691元,增加了2485元,增长59.08%。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2000年是2190元,2007年为3511元,增加了1321元,增长60.31%。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居民的收入也显示出逐步增加的形势。鄂伦春自治旗2000年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4147元,到了2007年已达到8448元,增加4331元,增长51.27%,2000年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90元,到了2007年已达2063元,增加473元,增长22.4%。 3.生活质量逐渐改善。居民家庭生活质量是生活富裕程度的衡量标准之一,我们对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民族乡新鄂民族村的消费状况进行了调查,其中食品支出为5475元,交通和通讯消费920元,文化和教育消费1000元,家庭设备用品消费230元,衣着消费300元,居住消费1500元,医疗和保健消费160元,其他消费70元,恩格尔系数为43.41%,其生活质量较好。 二、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 (一)产业发展不平衡,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 衡量地区发展现状的重要指标是产业结构(也称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它的含义是指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劳务的各个行业或部门的关联方式和数量对比关系4。一般而言,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与之相伴的产业结构不断演进。当产业结构处于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又能迅速吸收新技术时,就意味着产业间和产业内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最优的产业结构,而这时产业结构则为总量持续增长和经济发展创造了可能与条件5。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的水平是密切相关的,经济发展不仅依赖于经济规模的绝对扩张,而且还必须依赖于产业结构的改善。 根据表1的3个鄂伦春族乡的数据可以看出,到目前为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产业结构体系。但在整个产业结构中,2007年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新鄂乡为79.66%,新兴乡为75.43%,新生乡为58.62%)均高于全国平均值的11.3%和黑龙江省的13.0%。农业属于鄂伦春族农村经济的传统产业,如果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其经济现代化水平必然较低6255。 第二产业的产业关联较弱,经济带动作用不强。鄂伦春下山定居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间,第二产业从无到有,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工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但是,调查数据显示,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依然很小(新鄂乡为13.04%,新兴乡为16.79%,新生乡为24.14%)。而且在第二产业中,工业企业大都是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如白银纳乡铝镁冶炼厂、林业木材厂,新鄂乡钼、金矿采矿厂等。对于鄂伦春族农村地区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应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但是由于鄂伦春族农村远离大中城市,运输距离远,农副产品增值空间小,销售成本过高,与大中城市附近的农村乡村企业相比没有竞争优势,因而农副产品加工业难以发展。 近年来,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结构不断调整,但受传统农业的影响,以粮为主的单一农业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许多鄂伦春族乡村的农业种植品种仍以传统的大豆、玉米为主,如十八站乡2007年播种面积为17610亩,其中,小麦6050亩,大豆7880亩。新鄂村大豆种植比例在90%以上,而经济作物的比重较小。调查的结果显示,经济作物对于拉动农民增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2005年全乡播种芸豆12000亩,占播种总面积的33%,总产量实现1600吨,销售收入354万元,人均增收1500元。 鄂伦春族的农业基础措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遇到自然灾害的侵袭,农民收入的增长就受到很大限制。白银纳鄂伦春族乡2006年正式转产农业生产,现有90%的鄂伦春族村民从事农业生产,但由于多年受自然灾害的侵袭,已经严重影响了种地的积极性。逊克县是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对防洪堤、抗旱井、排涝渠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无能为力,村集体也没有经济实力解决上述问题,农民只能靠天吃饭。新生乡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不足,存在无节水灌溉设备、排水功能差、农机具陈旧、配套机具不全等问题。 鄂伦春族地区的畜牧业发展较为缓慢,并且发展不平衡。发展较好的有:十八站乡2007年牧业产值920万元;爱辉区新生乡2003年在县扶贫办扶持下,投资70万元的畜牧养殖小区,2007年在乡党委、政府发动职工以集资入股形式发展肉鹅饲养;新鄂乡猪场养殖基地等。有的乡村长期以来一直以种植业为主,养殖观念陈旧,意识淡薄,重农轻畜的现象仍然存在。如逊克县的新鄂乡新鄂村,边疆镇的边疆村都在2004年购进了西门塔尔肉牛,但经营方式仍然以传统的粗放经营方式进行,经济效益差。 (二)收入结构不合理,收入差距有所拉大 非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通过对黑龙江省3个鄂伦春乡人均收入结构进行分析(见表3),我们可以看出,在人均收入中,国家政策性补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新生、新鄂、新兴3个乡的比例分别是35.29%、26.43%、20.71%,新生、新鄂土地流转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4%、9.6%。从上面的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国家对于鄂伦春族的发展从政策方面给予了充分的帮扶,部分鄂伦春族在增强了自身活力、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内部机制上尚待改进。 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城市经济与乡村经济间相对隔离是二元化发展现象,也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一个矛盾6263。城乡差别是一个普遍的社会规律,鄂伦春地区也不例外。按照国际惯例,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00-1000美元时,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大约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1.7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居民收入大约是1.517。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联合编写的2007年农村经济绿皮书,这一比例2007年将突破13.3。从表4可以看出,黑龙江省5个乡镇2007年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倍数虽然比全国的形势有所好转,但仍然高于国际上公认的1.51的比例标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影响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居民消费倾向下降,最终影响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表5的数据显示的是黑龙江5个鄂伦春族乡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与2000年相比,2007年收入的绝对差距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城镇居民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而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第一产业。导致绝对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乡村产业发展单一,第一产业收入平均占到全部收入的2/3,而且还有一部分表现为农产品实物形式,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很低,这是导致城乡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和根本所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就要从根源上解决,所以缩小城乡差别的根本就是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二、三产业的发展,促使农民增收致富。 贫困化问题突出。贫困化问题逐渐演化为一个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严峻问题。贫困化水平是衡量各少数民族收入水平和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鄂伦春自治旗贫困问题突出: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9%;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9%。全旗猎民人均纯收入剔除禁猎补助、低保收入,实际纯收入仅为724元。从表6中可以看出,鄂伦春自治旗7个猎民村中,鄂伦春族贫困人口比例非常大。白银纳乡2007年人均纯收入4365元,其中,鄂伦春族人均纯收入2496元。白银纳村长期居住的鄂伦春族人口为87户,202人,有特困户8户,12人,低保户25户,39人。 从致贫原因来看,主要体现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很多贫困村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农业生产很难抵御自然风险。无灾年份成为脱贫人口,有灾年份或碰到连续两年的灾害就返贫;家庭成员突然大病也是农户返贫的原因,特别是那些刚刚脱贫的农户,一场大病就可能使其又回到贫困线以下;民族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也是农村贫困发率高、贫困人口难以稳定脱贫的重要原因;农民自身素质不高、知识贫乏较为突出也是鄂伦春族村民贫困的原因。 地区收入差距问题显现。2007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从表7可以看出,除了白银纳乡之外,其他的鄂伦春乡较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各个乡之间的收入也存在差距。同时,村屯发展不平衡,例如,新鄂乡的对面是新鄂村,近年来各级政府只注重新鄂民族村的发展,却忽略了其他村的发展,造成了发展的不平衡,离乡政府较远的村屯发展已远远落后于附近村屯的发展。长期的地区差距势必会引起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满,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共同富裕。 (三)投资盲目性较强,市场经济发展缓慢 林耀华先生在与博克萨罗夫合写的中国的经济文化类型一书中,详细划分了中国乃至东亚的经济文化类型。根据他们以及后来学者的研究,我国鄂伦春族的经济文化类型属于采集渔猎型。1953年下山定居之后,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的农业才开始起步并得以稳步的发展。除了接受新思想快的少部分鄂伦春地区发展较快外,其他大多数处在农业小生产状态,种植粗放、收获歉丰、商品转化率低,只能解决基本的温饱,不少鄂伦春族村还很贫困。在如此落后的小生产经济状态下培育发展与生产社会化相适应的市场经济,这显然是经济形态大跨越。 鄂伦春族大部分村民居住在交通不便、电力短缺、信息闭塞的地区,由于人口居住的分散,交通、通讯落后,使人们的思想交流、信息交流和观念更新都很困难。所有这些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自然使鄂伦春族村居民赶集困难、市场狭小零散、信息闭塞、商品流通不畅,不易把本地区的资源、产品转化为商品。也很难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提高有限的农副土特产品的产量,提升质量,以获得好的效益。同时,经济发展受民族文化、民族心理影响,而民族心理特别是民族经济心理又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经济活动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它必然受经济活动及经济利益的制约。鄂伦春族从定居至今,国家投入巨资先后发展过工矿企业、种植、养殖项目,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其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考虑到鄂伦春族地区地缘广袤、人口稀少、需求市场狭小、交通不便的市场状况以及鄂伦春族历史上形成的生产经营、风俗习惯等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四)资源冲突问题显现,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 鄂伦春族地区资源争议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1984年,林业部门违权划界,在鄂伦春族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新鄂、新兴两个民族乡的大部分自然资源划入了国家林业部门的森工总局(国企单位)管辖,目前新鄂乡的资源区,已经由最初的6660平方公里,减少到不足原来的1%,造成了鄂伦春族地区资源的极度匮乏,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自然资源开发成本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进入壁垒”。尽管许多鄂伦春族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鄂伦春族聚居区的基础建设不足以及被各种复杂的地形地貌所阻断,由此产生了较高的勘探开发成本。同时,矿产开发是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需拥有雄厚资金的高风险行业,民族村或民族乡在经济实力、人才、管理等方面条件都相差太远,资源优势无法成为现实的经济优势。 三、破解经济发展难题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通过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地方存在着地域偏远、市场狭小、技术落后、观念陈旧等弊病。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过大,种植业体系落后,高品质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的比例极小,导致农民收入水平始终徘徊在较低水平。第二、第三产业基础差且发展极为缓慢。由此可见,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是不合理的,已经不适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应给予及时、适当的调整。 1.合理优化第一产业。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鄂伦春农村地区现阶段不可能放弃农业、牧业,直接走工业化的道路,那么就应该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的原则,在适宜发展农业的地区着重科学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合理安排粮经作物比例,引进适合本地气候条件的科技含量高、产量稳定的优质作物,积极探索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在适宜发展畜牧业的地区应着重引导农民发展多元化养殖,将特色养殖全面推广。而只有科学统筹发展农、牧业,才能使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第一产业的结构趋于合理化,为鄂伦春族农村经济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2.逐步完善第二产业。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工业发展水平极低,主要为资源型企业,且数量少、规模小。对此,应采取相应策略,合理利用地区资源,逐步发展完善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第二产业。第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鄂伦春族地区的矿产资源和生物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不能再走“开采污染治理”的老路。要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到废矿砂、废矿渣综合利用,废气回收使用,废水循环使用。第二,深化资源型产业改革,增加终端产品。资源开发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传统自然资源开发为基础的经济比较优势在下降,在生产链条上,初级产品的附加值远远低于下游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必须科学决策,尽快改变传统的资源开发模式,对一些资源的开发,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第三,培育特色经济,防止低水平重复。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关键是要选择好项目并形成规模,要发展特色经济,必须把立足点放在品牌产品的开创和推广上。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革开放以来,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第三产业有了一定发展,吸纳了不少的劳动力就业,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鄂伦春民族农村地区第三产业发展的水平还较低,应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突出其民族特色,加大发展力度。第一,加大对第三产业基础的建设力度。在未来的开发建设中,除了加强民族地区的公路、铁路、机场等建设之外,还要加强诸如电话、电视、宽带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的同时,使民族地区农产品和工业品有固定的市场进行交易。另外,还要增加对科研、教育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不断改善科研和教学条件。第二,鼓励当地居民、企业投资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吸纳劳动力就业岗位多、机制灵活等优点,因此,政府应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种成分的资本进入第三产业。只有这样,有了足够的资金投入第三产业,市场才能够繁荣发达。第三,大力发展旅游业。旅游业是一种朝阳产业,方兴未艾,据有关部门统计,旅游业每增加1名直接从业人员,就会带动餐饮、旅店等产业15人就业。可见旅游业对第三产业的拉动效应是相当明显的。国家已将其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扶持,大力推进。鄂伦春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一年四季风景各异,是旅游、度假、避暑、探寻鄂伦春风俗文化的绝佳胜地。鄂伦春族旅游开发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破坏环境为代价,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民族风情旅游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紧密结合的发展方向,挖掘鄂伦春民族文化中丰富的营养,如民族篝火晚会、赛马、骑射、萨满舞蹈、住鄂伦春农家小院、吃鄂伦春农家面片、“江水炖江鱼”、柳蒿芽菜等,使游客到此能够充分领略鄂伦春族特有的民俗、民风。努力营造出一个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良好生态的旅游环境,为鄂伦春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化解收入差距矛盾 现阶段在鄂伦春族农村地区,鄂伦春族群众的非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仍较大,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我们需要客观地来看待这个问题。诚然,在非生产经营性收入之中,国家的政策性补贴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一部分人的依赖,减少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进取心,但这毕竟是极少的一部分人所表现出来的,而且随着民族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会被矫正过来。鄂伦春族是直接从原始社会形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直接决定了相对应的生产方式、思维观念的落后,那么,就应给这个民族适应的时间,国家对鄂伦春族的帮扶也是必要的。所以,这种政策性的补贴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应继续提供的。然而,最主要的是提高鄂伦春族自身的发展能力,提高其收入水平,调整其不合理的收入结构。 1.吸引外来资金,增加收入渠道。吸引外来投资对于鄂伦春族农村地区来说,是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和缩小收入差距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应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来吸引投资者。例如:投资者到鄂伦春民族地区投资办厂,当地给予投资者人口较少民族村村民的待遇,鼓励投资者落户人口较少民族村,建设产业龙头企业,推动规模产业的发展。通过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带动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发展。取得成效的时候,可以享受国家的扶持政策,这是一个双赢的策略。投资者承担了开拓新市场的投资风险,规避了国家扶持资金的投入风险。当投资者开拓出市场,需要扩大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时候,投资者以人口较少民族村村民的身份,接受国家扶持扩建厂房设备,提高生产能力。同时吸引村民加入到该产业的基地建设生来,成为企业员工,或合作伙伴,建立购销合同,带动招商地的经济发展。 2.引进先进技术,增强创收能力。鄂伦春民族地区的人才资源匮乏,农民也没有专业生产技术,企业管理人才更是空白,虽然政府部门在积极对农民进行专业的培训,但只掌握了某项种植技术或某项养殖技术的农民,无力建设真正的企业,一个项目的发展,即使有政策的扶持,可是没有管理人才,不懂市场运作,这对投资方、对生产者来说都是损失。然而这样的人才短期是培训不出来的。而引进的外来投资企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仅对农民只进行某些产业的生产技能培训,解决不了人口较少民族村最终发展的问题。因为农民自身的认识度是有着极大局限性的。 3.统筹发展,消除收入差距矛盾。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经济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现今,一些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政府只关注鄂伦春族聚居的乡、村,而忽视同在一个区域内的其他民族乡、村,造成了整个鄂伦春族农村经济的不均衡发展。这种情况不利于鄂伦春族农村地区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与此同时,也不利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所以,针对这种情况,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政府部门在制订发展规划时,应从全局着眼,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创造自由公平的发展环境,使整个鄂伦春族农村地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三)突出地域资源优势,强化市场导向作用 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应树立市场导向观念。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鄂伦春族地区的生产很少考虑市场的需要,因而往往采取资源导向型的发展战略。然而,随着民族地区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市场调节的比重愈来愈大,资源导向型的发展战略将受到极大的制约。虽然资源丰富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但是如果不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其资源优势是难以发挥好的。长期以来,鄂伦春族地区往往是“立足资源选项目”、“有什么资源就生产什么产品”,而不是“市场需求什么就生产什么”,其最终无法取得好的发展效益。所以,鄂伦春族经济实现向市场经济过渡,其发展模式必须从资源导向型转向市场导向型。根据市场的需求,用先进技术将民族地区独具特色的资源开发出来,变成有竞争力的商品从而创造出经济效益。 鄂伦春族农村经济现阶段仍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那么,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适合于鄂伦春族特点的现代经济模式引入到生产实践中,就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特色养殖业与特色种植业的发展有利于把地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在鄂伦春族地区实行全面禁猎之后,猎民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一度被禁止,制作民族手工艺品所需的兽皮来源也一度中断。为保护生态和野生动物资源,今后应充分发挥鄂伦春民族在驯养野生动物方面的特长,通过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把特色养殖发展起来。这就能为下一步丰富猎民生活,开展手工艺品加工提供原料来源。与此同时,在鄂伦春族地区还拥有大量的珍稀山野菜和北药资源,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功能是广大城市居民渴望的健康食品,市场潜力巨大。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把鄂伦春族地区特有的山野菜品种开发出来进行规模化生产,就能够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 鄂伦春族农村地区具有比较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为鄂伦春族经济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一些地区存在着资源矛盾冲突问题。在一些鄂伦春族地区,民族乡条例和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优惠政策在国家林业局管辖的势力范围内无法落实,没有给当地鄂伦春族留下发展空间,断送了鄂伦春民族发展赖以依托的资源优势。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鄂伦春民族所面临的这一问题。应通过协调,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划拨部分自然资源,赋予鄂伦春族一定的支配权,用于鄂伦春民族的经济发展。只有消除这一“症结”,才能真正把鄂伦春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 (四)强化自立精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1.更新观念。改变鄂伦春族地区面貌必须先改造鄂伦春族群众的思想观念。针对鄂伦春族农、猎民思想观念保守、依赖心理较重、商品意识淡薄等问题,各级党、政部门既要加强对鄂伦春族农、猎民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还要积极引导鄂伦春族农、猎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尽快树立起自立、自强、致富达小康的信心,使鄂伦春族农、猎民思想观念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2.普及教育。要想让鄂伦春族真正发展、壮大,就要从根本上提高鄂伦春族的素质,而民族素质的提高绝对依赖于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国家和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对科学文化素质相对低的成年鄂伦春族农、猎民,采取集中办培训班、夜校、民兵组织等形式加强对鄂伦春族农、猎民的文化素质、思想、身体素质的训练。 3.培养干部。每个民族的发展都离不开本民族优秀分子的领导带动。鄂伦春族在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有一大批具备长远眼光、聪慧头脑的民族精英,而这些精英的塑造来源于党和政府对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首先,国家应该提供较为优厚的条件,引导高校毕业生去鄂伦春族地区,尤其是基层就业,形成干部储备资源;其次,应该鼓励鄂伦春族学生回乡就业;第三,积极考察、选拔鄂伦春族地区的干部,将其中的优秀者送入高等院校进行培养,使之素质进一步提高。 4.强化技能。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提高鄂伦春族农、猎民的劳动技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今后对猎民的扶持和帮助,应改变从前那种帮钱、帮物的简单做法,而是通过各种形式,帮助猎民提高劳动技能,变输血为造血。一是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提高鄂伦春族农、猎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有关部门应经常到鄂伦春族农村地区,举办种植、养殖、修理、管理等技术培训班。二是对于有培养前途的年轻鄂伦春族农、猎民,送出去培训,使他们逐渐成为某个行业的技术能手或专家。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为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思想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帮助,以改善鄂伦春族农村地区的学习娱乐环境。 收稿日期:2008-12-21【参考文献】 1舒景祥.黑龙江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调查R.11. 2韩有峰.鄂伦春民族研究M.内蒙古鄂伦春研究学会出版,2007,(2):24. 3韩有峰.黑龙江省鄂伦春下山定居五十年M.哈尔滨:哈尔滨出版社,2004:111. 4施正一.民族经济学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221. 5李亚娟.西藏产业结构优化分析J.西藏发展论坛,2007,(1):40-41. 6龙远蔚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导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7李仙娥,杨勇.国内关于城乡差别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综述J纵横经济,2005,(3):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