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须知.doc

    • 资源ID:3008885       资源大小:84.50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须知.doc

    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须知(客服电话12329)提取业务前置条件:银行卡办理签约流程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申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进行签约,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原有银行卡(仅限附表一中16家银行发放的各类银行卡)到发卡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办理直接签约。已办理银行卡签约但未开通激活的职工可持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柜面开通激活。 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签约手续的职工可到中心下设机构办理提取业务。提取条件和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或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提取额度和申请时限一、属于上述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二、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三、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且无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公积金余额减少而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四、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五、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六、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七、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九、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十、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十一、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证明材料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见附表二)。针对不同的提取原因,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的(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二)购买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二、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需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职工未全额交清房款的,按照西安地区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缴存和支取管理规定,其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售房单位在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其他住房资金专户,用以抵交房款。三、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款凭证;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四、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一)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二)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户主的农业户口簿;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相关费用发票。六、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七、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一)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二)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八、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九、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出境定居证明、国内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或中心指定的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本人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的定居公证书原件和护照、定居证明复印件。十、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须知的要求,前往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十一、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需提供:借款合同及最近一期还款证明(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证明)。十二、租住住房的(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提取时需提供: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时需提供: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十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时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十四、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时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当期医疗费用发票(院外购药发票还须有医院处方);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十五、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遇到突发事件,使家庭发生大额支出费用并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时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大额支出费用发票;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十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时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十七、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提取时需提供:死亡证明(包括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领取。十八、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办理程序一、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见附表三),允许转入第三方账户。二、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三、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专柜申请提取。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提取业务复核岗对已录入业务进行复核。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经办人打印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银行经办人将提取资金转入与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四、 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需转入非本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人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委托银行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五、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相关部门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账户的转移一、以下情况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工作变动;辞职、买断工龄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合并、分立;单位撤销、解散、破产;职工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无工作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暂由调出单位封存管理,或转移至档案托管单位。新单位给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后可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二、在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前,应当先由转出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三、转入单位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由职工或转出单位经办人到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提供以下材料:职工身份证;转入单位接收证明(需注明转入单位全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 ;由单位办理的需提供转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四、转入单位在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由职工或转出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委托银行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转移时提供以下材料:职工身份证;转入单位所属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注明转入公积金中心全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转入单位全称、单位公积金帐号、职工姓名、个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号) ;由单位办理的需提供转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名词解释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建造住房: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需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大修住房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住房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直系亲属:这里仅指直系血亲,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以及西安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疾病。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附表一编号网点名称提取业务经办网点地址办公电话1工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878210712工行西安南关支行营业室西安市友谊东路432号878970903工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营业室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A座2楼872010124工行西安土门支行营业室西安市沣镐东路229号689017025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营业室西安市解放路288号874470666工行西安韩森寨支行营业室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1号881326037工行西安纺织城支行营业室西安市纺织城正街555号835105338工行西安未央支行营业室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7号862354649工行西安高新支行营业室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1号工行高新支行8826664210工行西安东大街支行营业室西安市东大街347号8728057911工行西安南大街支行营业室西安市南大街50号8760935112工行西安阎良支行营业室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15号8620200213工行西安长安支行营业室西安市长安区北长安街8号8565398614工行西安户县支行营业室西安市户县东大街9号8481211415工行西安周至支行营业室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中心东街11号8711197516工行西安蓝田支行营业室西安市蓝田县县门街甲字49号8275067317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营业室西安市太和路123号8937381318工行西安临潼支行营业室西安市临潼区人民西路89号8343908319工行西安电子工业区支行营业室西安市电子二路68号8821810920建行西安长安路支行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0号8788263221建行西安莲湖路支行西安市莲湖路35号8721776222建行西安兴庆路支行西安市兴庆路61号8323327023建行西安洪庆路支行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335号8331157524建行西安劳动路支行西安市劳动南路65号8424230025建行西安旺座现代城支行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中段旺座现代城A座一楼8878543626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8760664927建行西安南大街支行西安市南大街15号8728900328建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5号第五国际一层8619106129建行西安曲江支行西安市雁塔南路12号8551710730建行西安新城支行西安市南新街29号8721348931建行西安和平路支行西安市和平路101号8741664332建行西安高陵县支行西安市高陵县南街43号8691300433建行西安阎良区支行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东路190号8620275534建行西安临潼区支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7号8381820235建行西安长安区支行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2号8529211136建行西安蓝田县支行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96号8272304637建行西安周至县支行西安市周至县城中心街6号8711189938建行西安户县支行西安市户县东街35号8481160239西安银行南大街支行西安市南大街3号博水商务大厦南楼A座8721501140西安银行营业部西安市高新路60号8899206741西安银行高新科技支行西安市科技六路15号汇金国际大厦8834189342西安银行星火路支行西安市朱宏路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大楼8628567743西安银行长乐中路支行西安市长乐中路9号8251145044西安银行雁塔南路支行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6号8553781945农行解放路支行营业室西安市解放路108号8744216746农行西大街支行营业室西安市南广济街96号8727330247农行高陵县鹿苑大道支行西安市高陵县鹿苑大道北段天下荣郡一层8692788248农行高新支行营业室西安市高新路高科大厦1楼8831379449农行纺一路支行营业室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316号8351714350中国银行二环世纪星支行营业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大厦一层8836075351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西安市东新街246号8750921452浦发银行西安高新支行西安市高新路51号8831641953浦发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西安市未央路130号8656225354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城东支行西安市兴庆路98号8322510055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南大街支行西安市南大街12号8721373856交通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85号8539362157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长安北路111号8556363758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碑林区朱雀路中段1号8932096059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60号永安大厦一楼8836280160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西大街311号8576190461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78号民生银行大厦88266088-893562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和平路116号金鼎大厦一层8576695163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A座兴业银行87482988-29811064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45号迈科星苑63360086附表二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中心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事宜,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予以接洽。 委托人: 年 月 日附表三公积金提取授权书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人因 (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签约手续,特授权贵中心将本人公积金账户的提取资金转入以下账户:收款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授权人: 年 月 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服务电话:12329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职工公积金支取办理地点:北方医院对面工行韩森寨支行(电话:88132566)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电话:82162460(内线电话:2651)本办法自2015年3月9日起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须知.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