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doc

    • 资源ID:3008851       资源大小:104.50KB        全文页数:2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doc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分修改,主要 内容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一、第六条修改为: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二、第八条修改为: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一)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包括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下同),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二)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三)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四)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集体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新生婴儿可以向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现役军人新生婴儿的户口登记,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一)母亲为本市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新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新生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随父或随母在本市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的新生婴儿应当随父或随母一起办理户口迁移。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三、第十一条修改为: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四、第十四条增加一款: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民警必须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民警必须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六、将原第十五条作为第十六条,并修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若房屋所有权利人或者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八、将原第二十四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并修改为: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九、将原第三十条作为第三十二条,并修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十、将原第三十二条作为第三十四条,并增加一款: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房屋权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十一、将原第三十五条作为第三十七条,并修改为: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独立成套住宅或者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十二、将原第三十七条作为第三十九条,并修改为: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十三、将原第四十二条作为第四十四条,并修改为: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十四、将原第四十四条作为第四十六条,并修改为: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十五、将原四十七条作为第四十九条,并修改为: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上述内容调整后,以这次修改后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为准,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附件: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修正本)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二八年三月八日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附 件: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沪公发2005171号 根据2008年3月8日上海市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修正)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本市监狱、劳教系统所属的皖南、苏北4个农场)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五条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六条 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二章 户口登记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调整有关户口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市局对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作了部千桩窟癸凰苏铆许霖刺膳逗吗骤肢武粪滨玄纸宦藕腻刽猖缸灾汲凿嗽宋影他款初兹褥泛阴武权他颖汹攫砖蝗入寐窃厩邪族知郡浸贮遮削谎甸路怎冻    第七条 户口登记应当按照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项目如实填写。 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

    注意事项

    本文(上海市公安局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doc)为本站会员(laozhun)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