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的依据(可编辑) .doc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的依据 阿坝州文化局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公示 2008年11月14日,由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四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也是继热贡地区之后第二个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区。保护区的设立,对抢救保护羌族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中华文化,加快我州羌族地区灾后重建步伐和实现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要求,为切实做好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工作,我们编写完成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7月20日至26日是,若有修改意见,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往我局。(电子邮箱:xie9906126;:0837-2822612) 2010年7月1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编写委员会二一年六月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编写委员会人员名单 顾 问: 屈盛瑞 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 泽 波 四川省文化厅副厅长 编委会主任: 刘文芝 州政府副州长 编委会副主任:冯青龙州文化局局长 宋 宁州政府副秘书长陈顺清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外宣办主任、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编委会成员: 何文涛 州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顺清 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郝士昌 州教育局局长 单木真州财政局局长 马福寿州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福安 州旅游局局长 何世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通荣 汶川县人民政府县长 蔡清礼 理县人民政府县长 高加军 茂县人民政府县长 何 强 松潘县人民政府县长 贺 松 黑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庄春辉 州文化局副局长 巴 桑 州文化局副局长 编写组组长: 杨嘉铭 西南民族大学教授 编写组成员: 汪志斌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博士 黄 文 西南民族大学博士 ?杨 艺 西南民族大学讲师 莫远胜 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 冯 ?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目 录一、羌族文化现状及其实施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阿坝州)羌族聚居分布特点及历史文化状况11.羌族12.阿坝州羌族聚居区13.羌族文化24.羌族文化的危机与保护3(二)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的目的和意义51.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52.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的目的和意义6二、制定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的依据8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9(一)指导思想10(二)基本原则10(三)总体思路10四、主要目标和任务11(一)主要目标11(二)主要任务13五、保护范围15(一)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基本范围15(二)茂县19(三)汶川县21(四)理县22(五)黑水县、松潘县和九寨沟县22六、保护对象及项目支撑24(一)保护对象24(二)实施项目251、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具体实施项目262、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项目33七、保护方式33(一)完善四级名录体系34(二)完善四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体系34(三)确立文化空间34(四)收集资料35(五)建立数据库和数字博物馆35(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所35(七)采取生产性方式保护36八、保护措施36(一)开展调查36(二)编制规划36(三)分步实施371.第一阶段(2008至2010年):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阶段372.第二阶段(2011至2015年):发展、完善、提高阶段38(四)试点先行38(五)重点突出39(六)整体性保护40(七)群众主体41(八)教育培训42(九)学术研究42(十)宣传普及43九、保障机制43(一)组织保障431.工作机制432.监督激励机制443.学术组织444.民间组织45(二)法制与政策保障451、法制保障452、政策保障45(三)资金保障46附录49附录一:阿坝州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传名录及其传承人表,阿坝州国家级、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表6.1?表6.6)49附录二:灾后一年半(2008年5月?2009年12月)阿坝州对羌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恢复重建的调研情况及工作成绩。71附录三: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项目建设的立足点和着眼点81附录四:关于大禹文化、羌语文化、释比传承人、羌族民间演艺项目等实施项目确立的思考85 为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相关规划,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遵照文化部对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要求和黄山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落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指示精神,继续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增进民族认同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积极作用,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可操作性,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羌族文化现状及其实施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阿坝州)羌族聚居区分布特点及历史文化状况1.羌族 羌族,自称“日玛”“日麦”或者“尔玛”“尔麦”,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亦是我国唯一保留远古时期族称的民族。其悠久历史可溯源到三千多年前的古羌族群。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羌人中的一支从甘肃、青海地区先后迁徙到岷江上游河谷地带,与当地居民相融合,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今天的羌族。作为古代羌人直系后裔的羌族及其文化,在当今大融合大发展的背景下尤其值得倍加珍惜。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羌族已有人口306072人,主要分布在四川省阿坝州的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和绵阳市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以及甘孜州的丹巴县,此外在陕西省宁强县、略阳县,贵州省石阡县也有少量分布。2.阿坝州羌族聚居区 阿坝州羌族聚居区,主要分布在茂县、汶川县、理县,在松潘县、黑水县部分地区也有分布。有羌族人口约15.7万人(2007年统计),占全州总人口的18.7%,占全国羌族人口总数的50%以上,是全国最大也是最集中的羌族聚居区。 阿坝州羌族聚居区地处川西北高原东南边缘,岷江上游高山峡谷地带。羌族传统上从事高山农业和牧业,其居住分布在海拔1000米2500米之间,以沿岷江上游及其支流(杂谷脑河、黑水河)河谷分布的高山或半山村寨为基本格局,并逐渐呈现出由高山、半高山逐渐向山谷、河谷平坝迁移和由村寨聚居向城镇聚居演变的特征,特别是在茂县、汶川交通便利的沟谷地带,形成块状的村落和集中的场镇,人口相对密集。2.羌族文化 羌族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 羌族文化就是羌族人民在其生存与生活中创造并历经多次交融和长期积淀而形成的同其所居住的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羌族文化是羌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羌族文化源于西北甘青地带,是中华民族古老而悠久的文化,由于受其有语言无文字局限,其传承和延续尤显脆弱。 这一整体意义上的羌族文化,涵盖了语言、信仰、服饰、饮食、村落布局、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礼仪节庆、民间艺术、手工技艺等诸多方面,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羌族的语言为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分南北两大方言,除茂县赤不苏地区和黑水县的羌区为北部方言外,其余羌区均为南部方言。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长期使用汉文。羌族的信仰是多神崇拜,“释比”(巫师)在羌族人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羌民观念中,白色代表吉利、和善,乳白色的石英石是诸神的化身。羌族民居与碉楼,以片石为材,黄泥为粘合剂,无需绘图、吊线和柱梁支撑,高可达十三四层,技艺精湛,独具魅力,是羌族文化的标志之一,同羌笛、瓦尔俄足节、多声部民歌、羌绣、羌年(2009年10月“羌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一样,都是羌族文化的杰出代表。 和中华文化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羌族文化也是一种多源融合文化,是以来到岷江河谷的古代羌人文化为主体、吸收汉藏文化而融合生成的。由于古代羌人部落本身的差异性和岷江上游河谷复杂的地理环境所导致的区域发展差异,使得羌族文化至今仍保持着“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的多元化区域面貌,在语言上表现为若干不同的羌族土语区,在村寨的布局类型和建筑形态上,除了较为普遍的山地自然村落型和平坝(台地)自然村落型而外,还有多种适应不同生存环境而各具特色的类型,如理县桃坪寨的防御堡垒型、汶川县萝布寨的背水据山型、汶川铁邑寨的山脊守险型、茂县黑虎寨的山地守险型等等。多样化,是羌族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成为羌族文化生态的显著优势。3.羌族文化的危机与保护 由于近代以来现代化的冲击,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羌族文化就出现了濒危的现象。20世纪五十年代初登记为羌族的人口仅有3.5万余人,而据原茂县羌族头人王泰昌1983年回忆说:“建国初在阿坝州和北川、平武等地境内的羌族人口实际当有10万余人;到20世纪80年代初,羌族巫师释比中已经只有几位老释比能够解说部分经典内容,传说中原有五十多部的释比经典也仅能背诵二十多部”。正是得益于新中国成立六十年特别是近三十年来的努力,羌族文化才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与发展。到地震前,羌族人口已增加到30.6万人;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来,多项针对羌族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已经展开,许多学者和社会有识之士也在进行羌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如文化部门对羌族的村寨和碉楼建筑、文物等进行了调查与保护,收集了羌族民俗文物,建设了茂县羌族博物馆,还开展了释比经典、民间音乐舞蹈、民间工艺、文学艺术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出版工作,1987年在羌族地区开展了大规模文物普查并于1989年1月将一批羌族文物公布为阿坝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开展了“藏羌碉楼与村寨”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并于2007年将其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等等。 2008年的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这次地震给予羌族文化及其保护工作的破坏也是巨大而严重的。“羌族文化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部分处于半山、高半山的羌族民众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遭受损毁,一大批传统羌族民居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如:汶川萝卜寨房屋全部垮塌,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藏羌碉楼部分垮塌。以大禹文化为特色的民间传说载体、民间信仰及相关遗址受到严重毁坏。代表性传承人中的释比有一定伤亡。”四川省地震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灾后重建规划纲要,四川省文化厅,2008年6月内部编印,第4页。多年工作成果几乎毁于一旦。 令人庆幸的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的有力支援下,由于军民齐心,抢救及时,阿坝州羌族聚居区的文化生态在总体上以保存,文化部门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系统记录的最具价值的大量羌族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音像、图文、录音资料得到保护,这既增强了羌族群众的认同感,也增强了灾区群众战胜地震困难的信心,为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此后进一步的羌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必须指出的是,羌族所居住的生态环境在地震中受到很大破坏,次生地质灾害将长期存在,阿坝州面临羌族村寨被迫搬迁,羌村居民重新安置的难题,这使得阿坝州羌族文化区的生态结构在总体上保持延续的同时,在底层具体的文化生态结构上面临着相当繁重的“重构”任务。这种“重构”,作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要实现的应是羌族文化精神的自觉,是要建构一整套能够让古老的羌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的文化保护与发展制度。(二)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目的和意义1.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文化生态,是文化生态学的基本概念,是运用生态学的方法与观念来对文化进行的一种整体性、活态性把握,是一个以非物质文化为核心涵盖文化系统与环境系统的动态平衡体系。在文化生态学的立场上,一个民族的文化及其发展的特殊形貌总是处在对环境的适应、重新适应以及互动变迁中,这些环境既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也包括自身的和其他民族的文化与社会环境。而文化生态保护则是对文化生态学所总结的文化变迁规律的自觉运用,主要是对当代文化生态处境下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与延续发展进行有意识引导与专门化建设,促进传统与现代的和解,实现文化的多元发展格局,建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现代文化生态。 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基本良好,并具有特殊价值和鲜明特色的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定区域。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就是在羌族文化发生、发展与传承的区域内,对其所拥有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以活态传承为文化生态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的地区,以此促进羌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羌族文化的区域特征,选定传统文化保存得相对完整、在生产和生活方式、观念形态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在价值观、民间信仰以及诸多具体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具有突出特点的人群聚居空间给予特别的关注,使这一特定区域传统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健康的传承。2. 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目的和意义 传统与现代既相差异又相延续,现代化的方向是任何一个民族或者国家不可能摆脱的命运,传统的现代转型也就成为任何一个民族或者国家共同的使命。如何实现传统的现代转型是摆在所有后发民族与国家面前的共同课题。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正发生急剧变化,曾经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作为中华文明延续发展的历史见证、作为维系民族情感的精神纽带和重要桥梁的文明成果正受到经济大潮与现代生活方式的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与改变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日渐发展起来的时候展现得尤其突出。如何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传统文化的延续与发展,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发挥这些传统文化应有的作用,这是中华民族在复兴进程中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文化健康而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通过整体性保护和活态传承,使得那些凝聚着民族的历史、艺术、人文和科学价值的文明成果,不仅能够在形式上传承延续,而且能够将其文化精神同现代生活方式相结合,实现其自身的现代转型。就此而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是迄今为止在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上最为成功的探索,也是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的最佳方式。 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志着羌族文化的灾后重建已进入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对于抢救保护羌族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中华文化和加快羌族地区的灾后重建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羌族文化遗产比较集中的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是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羌族的文化自觉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美好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抢救保护传承羌族文化,加强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生态保护,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促进羌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完善保护措施和开展保护工作,加强与羌族民众生活密切关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构建起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保持羌族文化的多样性、文化生态空间的完整性、文化资源的丰富性,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羌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使具有独特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的羌族文化得以世代相传,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实现羌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对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文化的现代复兴将会发挥积极的和示范性的作用。二、制定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方案依照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和文化生态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制定,并充分采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项目研究及其他学者的相关科研成果,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列举如下: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0831号);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9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 文化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灾后重建规划指导意见(文计发200820号); 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文化厅、陕西省文化厅2008年7月联合发布); 四川省地震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四川省文化厅,2008年6月); 本规划还充分考虑了阿坝州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的安排和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 阿坝州文化遗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阿坝州文化局,2008年6月); 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书(阿坝州文化局,2008年7月); 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灾后重建项目编制书(阿坝州文化局,2008年9月);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项目研究。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整体推进,传承发展”的方针,传承和弘扬羌民族优秀文化,实现精神家园建设与生活家园建设相适应,与灾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基本原则 在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工作中,应努力做到: 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原则; 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 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抢救第一、活态传承的原则; 坚持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坚持长远规划、分布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三)总体思路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依托灾后重建,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经济、文化创新之间的关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在着眼未来方面,应当同四川省、阿坝州“十二五规划”相配合,并与阿坝州“三百工程”、“藏羌文化走廊”、“大九寨旅游圈”等重大经济社会建设的战略性工程相协调,同阿坝州羌族文化保护实验区所涉各县的发展战略目标相结合(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三),只有这样,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的目标才能得到真正实现,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意义才能得到完整的体现。 为此,要充分强调并宣传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完整、真实的对羌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没有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就谈不上羌族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一切关于羌族文化的开发、利用都必须以羌族文化的保护为前提。离开保护,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四、主要目标和任务(一)主要目标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首要目标在于重建灾区人民群众精神家园,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文化战线当前面临的重大任务。抢救保护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羌族文化遗产,既是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也是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美好家园的重要途径。 其次,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本目标在于,通过抢救保护,维护并保持羌族文化资源的丰富性、羌族文化的多样性、羌族文化生态空间的完整性。这是羌族文化恢复重建的基本内容,也是整个羌族文化区文化建设的基本前提。 再次,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健全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区域内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形态实施整体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充分理解和尊重保护区内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提升民众参与文化生态保护的自觉意识;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 第四,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长远目标在于,通过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体的羌族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增强羌族文化在羌族聚居区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促进羌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最终目标在于建设一个有利于羌族文化有效传承与健康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使羌族文化得以世代相传,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二)主要任务 由于汶川地震中羌族文化生态所受到的破坏与灾后重建中可能面临的冲击,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需要首先完成羌族文化及其生态的恢复性建设,即完成羌族文化遗产,特别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统计、传承人登记与保护、文化保护基础设施的维修与重建、有代表性的文化空间的恢复和重建,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的抢救性征集、收集、整理和修复等等。 从长远目的来说,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根本任务在于建设有利于羌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社会机制,确保羌族文化生态的长期稳定与动态平衡,确保羌族文化的健康发展与有效延续。具体而言,在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需要建立如下长效机制: 1、普查机制。在阿坝州灾后重建过程及“十二五”规划期间,完成关于羌族文化及其生态结构的全面普查,掌握各个类别的羌族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建立各级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同时,各级设立专门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档案机构,给予经费和人员保障,对文化遗产按区域、按级别、按类别进行专门建档;并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不同阶段及后续建设发展中定期复查,随时掌握羌族文化生态变迁的情况,为保护区建设和羌族文化的发展提供基本的信息保障。 2、展示机制。以羌族文化普查为基础,以文化遗产载体和传承人为核心,充分发挥义务教育机构、文化工作站(室)、传习所、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艺演出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等的作用,建设系统的羌族文化展示窗口和重点展示区域,建设有效而通畅的羌族文化宣传渠道;不仅向国内、国外进行宣传,展示羌族文化的魅力,提高羌族文化的影响力,更重要的是要把羌族民众特别是羌族青少年作为展示宣传的主要对象,激发并巩固羌族新生代对于羌族文化的兴趣与自豪感,自觉参与到羌族文化的保护、发展和创新中来。 3、传承机制。包括一般性传承机制和重点传承机制。前者是指覆盖整个羌族聚居区,进行羌族文化普及与提高的系统教育机制,要充分发挥学校、文化工作站(室)、博物馆以及各种媒体的作用,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后者则是围绕羌族文化遗产的实际掌握者和传承人,对羌族文化遗产中的关键项目,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传承机制,通过具有现代性的传承机构体系,如传习所等,确保羌族文化,特别是其中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与健康发展。 4、研究机制。关于羌族历史、文化及其生态保护的研究是羌族文化实现自身自觉发展的关键性环节,没有充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将难以为继。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的研究机制,就是要设立专门的羌族文化研究机构;建立专门针对羌族文化研究者的培养机制,特别是对出生在阿坝州、在州内工作的羌族专家的培养,建立对本土专家文化创新的鼓励机制;搭建羌族文化研究成果的发布与交流平台,整合羌族文化研究队伍,充分发挥全国各地羌族文化研究者的智力支持作用。 5、发展机制。羌族文化的发展机制涉及两个层面的建设,一是羌族文化的横向发展,即在抢救保护的基础上挖掘现有羌族文化遗产中的优秀成分,以产业化方式实现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的结合,进行生产性保护。羌族文化更为重要的一个发展则是纵向的发展,即历史演变层面的发展,特别是羌族文化现代转型意义上的发展。羌族文化是一种活态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羌族的传统生活方式也会逐渐转向现代的生活方式,在此过程中,羌族文化也必然会发生自己的变化,或者是工具的,或者是思想内容的,或者是表现形式的等等。这将是内生的羌族现代文化。这种意义上的变化与发展是最为根本也最为深刻的羌族文化发展,其结果直接决定着羌族的未来面貌。因此,如何引导羌族文化在自身基础上得到健康发展无疑是极为关键的。为此,需要建立羌族群众自己的文化自觉意识,积极引导相关宣传报道和辩论反思平台的导向,需要建立对能够将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的羌族文化技艺开发利用和创新发展的激励机制。五、保护范围(一)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基本范围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图5.1同阿坝州羌族聚居区大体重叠,是全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基本范围是:以茂县、汶川、理县为主体,兼及毗邻的松潘县小姓乡、镇坪镇和黑水县的色尔古乡、麻窝乡、维古乡、红岩乡、知木林乡、石碉楼乡。另考虑到九寨沟县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同时也是四川省(阿坝州)“5.12”汶川大地震中的重灾区之一。那里的“南坪曲子”和“?舞”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鉴于对该两处国家级重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所以将“南坪曲子”和“?舞”所在地的九寨沟县的永丰乡和勿角乡作为拓展保护区,纳入到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内。 实验区面积约16632.57平方公里,总人口34.6910万人(2007年统计),其中羌族人口15.7618万人,羌族人口占实验区人口总数的53.09%。具体数据详见表5.1、表5.2:表5.1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幅员面积表地区面积(平方公里)备注茂县4075全县汶川县4803全县理县4313全县松潘县395小姓乡、镇坪镇黑水县583色尔古乡、扎窝乡、维古乡、知木林乡、红岩乡、石碉楼乡九寨沟县2463.57勿角乡、永丰乡合计16632.57?表5.2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民族人口统计表 单位:人地区羌族人口汉族藏族其他民族备注茂县101031492611582293全县汶川县3703855681194025316全县理县14788705622954256全县松潘县34511403883147小姓乡、镇坪乡黑水县13100178170色尔古乡、扎窝乡、维古乡、知木林乡、红岩乡、石碉楼乡九寨沟县两乡共计50000勿角乡、永丰乡合计(九寨沟不计入此项合计)15761869066622148012? 注:表中数据为2007年统计数图5.1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地理位置图图5.1.1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5.12”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中的区位图图5.1.2 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阿坝州中的区位图及实 验区重点项目分布图 由于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不同区域间文化生态结构的差异,羌族文化在语言、信仰、文化空间、传统习俗以及自然生态等方面呈现出多样化面貌,因此,实验区所在的地方政府,要针对各自所处区域的文化生态特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突出地方特色,确保羌族文化生态的真实性、完整性、多样性和延续性。(二)茂县 茂县古称茂州,民国二年(1913)改称茂县。1950年茂县解放,1958年设茂汶羌族自治县,1987年改设茂县。 茂县位于阿坝州东南,东经102°56104°10、北纬31°2532°16,与北川、安县、绵竹、什邡、彭州、汶川、理县、黑水、松潘相邻,岷江贯穿全境。县境南北宽94.8公里,东西长116.53公里,面积4075平方公里。 茂县地处川西北岷江上游河谷羌族聚居区的中心地带,是全国最大的羌族聚居地,也是全国羌族人口占总人口绝对多数的唯一县份,到地震前的2007年,全县人口109408人,其中羌族101031人,羌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2.34%,占阿坝州羌族人口的64%。 在全国的羌族聚居区中,茂县羌族文化生态结构具有的相对整体性独一无二,羌族成员内部的文化互动占据文化生态结构的主体。羌族文化积淀深厚,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形态多样,风格独特。茂县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2处、州级6处、县级5处,拥有全国唯一的羌族博物馆和“瓦尔俄足”、“羊皮鼓舞”、羌笛等一大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羌族文化生态保护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抢救保护羌族文化的指示精神,文化部与四川省、陕西省积极配合,商讨地震灾区包括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方案,确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即羌族主要聚居区茂县、汶川、理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及毗邻的松潘县、平武县、黑水县,陕西省宁强县、略阳县等部分相关地区。 基于这样的生态结构特征,茂县核心区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需要立足于羌族文化的整体发展和羌族现代化进程的高度,全面衡量,精心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建设好以黑虎寨为中心的羌族碉楼民居建筑群保护区,以曲谷为中心的羌语保护区,以营盘山文化为中心的古羌文化保护区,以凤仪镇中国羌族博物馆为中心的羌文化展示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茂县建成羌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示范区、中国羌文化核心区、中国羌文化研究区、中国羌文化旅游区。 茂县羌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以条块结合为划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按照原生态文化表现的空间,作为生态保护的主要内容: 以黑虎乡羌碉建筑群的保护区(包括三龙、曲谷、较场等乡); 以营盘山遗址为主的保护区(包括叠溪蚕陵古镇、点将台摩岩造像、石棺葬遗址等古文化遗址)。 茂县是边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融地,形成了羌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交融性、唯一性。所传承的语言文化、建筑文化、释比文化、节庆文化、舞蹈文化、服饰文化、羌医药文化、多彩文化(含羌绣)等,构成茂县羌文化“五片区一中心”的生态分布区域。(三)汶川县 汶川县是全国仅有的四个羌族聚居县之一,位于阿坝州东南部,北部与茂县接壤,面积4803平方公里,有“川西锁钥”“西羌门户”之称,是禹羌文化的发源地,著名的羌绣之乡,也是羌藏汉多民族交融共处的地带。据2007年统计,汶川县总人口11.7437万人,其中羌族3.7038万人,占31.5%;藏族1.9402万人,占16.5%;汉族5.5681万人,占47.4%。汶川是“5.12”地震的震中地带,包括羌族文化遗产在内的众多文化遗产在地震中受到巨大破坏,抢救、恢复与重建任务相当繁重。 汶川境内的羌族文化生态呈现出羌族人口相对集中和多民族共处融合的多样化特征。羌族主要集中居住在的北部威州镇和绵篪镇的辖区,并以龙溪乡巴夺寨、威州镇布瓦寨、雁门乡萝卜寨、绵篪镇羌锋村的羌族文化生态保存最好。县境中南部的羌族文化则具有羌藏汉复合的特点。全县拥有包括羊皮鼓舞、羌族刺绣、羌年三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一批宝贵的羌族文化遗产。 基于上述文化生态结构,汶川县羌族文化生态保护需要以村寨为主体,以博物馆、传习所为依托,配合藏羌文化走廊和禹羌文化开发,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以点带面,实现羌族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汶川县建成羌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示范区。(四)理县 理县地处汶川县以西的高山峡谷地带,东北与茂县接壤,县域面积4313平方公里。理县是“藏羌文化走廊”的主干线路和羌藏文化交汇的中心结点,是一个羌、藏、汉共处的民族聚居地,其文化生态结构具有典型的中间过渡特征,居民分布从东向西逐渐由羌族过渡到藏族。据2007年统计,全县总人口4.5054万人,其中羌族1.4788万人,主要聚居在东部靠近汶川、茂县的杂谷脑河流域,羌族文化的原生性保存较好。 理县拥有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拥有包括“博巴森根”(藏)、“羌年”和“川西藏族山歌”三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2项,代表性传承人64名(4人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有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桃坪羌寨在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 基于这种典型的过渡性文化生态结构,理县羌族文化生态保护需要配合“藏羌文化走廊”开发,立足全局,依托村寨,充分发挥博物馆、传习所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羌族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理县建成羌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示范区。(五)黑水县、松潘县和九寨沟县 除了上面三个主要的县而外,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还包括松潘县的小姓乡、镇坪镇和黑水县的色尔古乡、麻窝乡、维古乡、红岩乡、知木林乡、石碉楼乡。 黑水县位于理县以北的高山峡谷地带,东南与茂县接壤。进入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的这六个乡,面积583平方公里,人口1.9127万人,其中羌族人口1310人,占6.8%,藏族人口1.7817万人,占93.2%。因此,分布在黑水县东部河谷地带的文化生态结构是典型的藏羌复合类型。碉楼、民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卡斯达温舞和多声部民歌是黑水藏羌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 松潘县位于黑水县东北方向,南与茂县接壤,是一个以汉、藏、羌、回四个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居地区,其中,羌族人口7315人(2005年),占全县总人口的10%。松潘羌族主要分布在松潘南部的高山峡谷地带。进入阿坝州羌族文化保护实验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