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及伤残等级评定.doc
本文阐述: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伤残等级评定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兼得。工伤赔偿标准各地方小有不同,下面以江苏常州工伤赔偿标准为例说明:江苏常州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参考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补助金额参考江苏财税网: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八)一级至四级伤残2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 由用人单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十一)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 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就业或参军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死亡的。 6、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 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另外:特别注意事项: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鉴定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接下来才是伤残等级鉴定。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等级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数额。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肾切除评级参考意见:四级: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双侧肾上腺缺损;五级: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六级:一侧肾切除。(此情况也可能是七级或者八级)所以说不能单单的参考工伤鉴定级别标准,关键是切除后你是否考虑移植,(有没有过代偿期)。还有切除后对你身体是否产生了负面影响(并发症,后遗症。尿毒症的话就是一级和二级工伤了)盆骨受伤评级参考意见:实例:骨盆骨折并符合以上两种情况之一的,构成七级伤残:1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2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骨盆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根据有无劳动能力进行评级,视情况不同而不同。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一、法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3.6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附录B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资料性附录) B.1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B.2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10,i=1,2,3n,表示多处伤残) (为求和符号,即取不同值时求和; 代表求和的第一处伤残,代表求和的第二处伤残,以此类推)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l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Ih100 B.3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 二、说明伤残赔偿指数按伤残等级(110)计算,依次为100% 、90% 80%、70%、60% 50% 、40%、30%、20%、10%等。 多等级伤残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以下简称“伤残标准”)对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解释,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且0Ia10。另外,还须满足: 10%,Ih+100%。 即,Ia1+Ia2+Ian,应小于或等于10%,Ih+Ia1+Ia2+Ian,应小于或等于100%。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一级伤残: 10%; 二级伤残 9%; 三级伤残 8%; 四级伤残 7%; 五级伤残 6%六级伤残 5%; 七级伤残 4%; 八级伤残 3%; 九级伤残 2%; 十级伤残 1% 网上查得:2009年常州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0元(用于估算赔偿) 三、有关案例计算方式演示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 例如:2007年5月2日下午,湖南现年40岁的城镇居民李某在长沙市内五一路上驾轿车与对面 的轿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9月7日李某的伤残程度经法医鉴定,其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分别为三级、五级、九级3个级别。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对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对李某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则按按照上列计算公式,并适用2006年度湖南省省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504.67元/年标准。 Ct伤残赔偿总额10504.67元/年×20年210093.4元; Cl赔偿责任系数50(对方司机半责);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80(最重的残级赔偿指数,即三级赔80); 李某3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三级,另2处伤残为五级、九级、确定分别按6、2计算,故 Ia=6(五级伤残)2(九级伤残)8。 套入公式可得出受害人应得伤残赔偿金的总额为: (C)210093.4元(Ct)×50(C1)×(808)92441.09元。这说明,受害人的伤残综合评定结果为残疾88,即比三级伤残高,但略低于二级伤残。 在应用公式时应注意 1、Ia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如:上列中若伤残分别为三级、五级、五级,则:Ia=6(五级伤残)6(五级伤残)12。但计算时只能计10 2 、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中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一般要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对10级伤残可按1、9级伤残可按2、8级伤残可按3计算其余类推。或者按:10级为2%;9级为3%,8级为4%计算其余类推。 3、Ih+Ia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实例 2:不久前,我骑自行车与他人机动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我负次要责任(20)。经法医鉴定,我脑损伤为七级伤残、脾摘除为八级伤残、肋骨骨折为九级伤残。我为城镇户口,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68元。请问:如何计算我的伤残赔偿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办法附录BB2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Ai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用文字表述上面的公式就为: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Ai。较合理的算法是:1、存在I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2、Ai的合理取值应为:级为10,级为9(依次类推);但是这个和伤残赔偿指数不一样,不是法定的,所以各地做法不一样。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因此,联系本案,你的伤残赔偿金是: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20668元×20×赔偿责任系数80×(一个七级的伤残赔偿指数40八级伤残赔偿附加指数4九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3)155423.36元。伤残等级评定10级分3类伤残程度。第14条规定:“符合评残标准14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是按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来分类的。这种政策性的划分未写入评残标准,主要是由于技术标准难以确切表述。.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 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一: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五:职业病内科部分。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