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课件.ppt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主要内容(共六章九十一条)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5条)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34条)第一节一般规定(11条)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11条)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12条)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17条)第五章法律责任(21条)第六章附则(4条)1.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法宗旨的规定。,主要内容(共六章九十一条)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5条)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34条)第一节一般规定(11条)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11条)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12条)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17条)第五章法律责任(21条)第六章附则(4条),1.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法宗旨的规定。,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释义】本条是对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释义】本条是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原则及鼓励措施的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释义】本条是关于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规划应统筹考虑固体废物的“三化”原则的规定。,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实行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原则的规定。污染者依法负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谁污染谁台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污费用或者责任应当由污染者承担,而不转嫁给国家和社会。这里所讲的“污染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依法”是指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释义】本条是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普及科学知识,以及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规定,第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鼓励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的规定。这是这次修改法律时新增加的内容。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从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加以推动。对于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对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也应给予鼓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固体废物的“三化”目标,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释义】本条是关于对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工作作出成绩的奖励规定关于奖励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给予奖励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二是被奖励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关于奖励的形式,可以分为两种是精神上的奖励,如授予光荣称号、通报嘉奖等;二是物质上的奖励,如发给奖金、晋升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