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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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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doc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五月十六日目 录第一章 概述1第二章 专利联盟的发展历史与趋势3一、自由发展阶段3二、限制发展阶段4三、规范发展阶段5四、国内发展趋势与现状5第三章 专利联盟组建的目的和意义6一、目的6二、专利联盟的意义:71、成本方面72、竞争效应方面73、微观价值方面94、对我国的现实意义9第四章 专利联盟的组建和管理11一、专利联盟的类型111、从许可角度分类112、 从专利联盟涉及范围角度的分类143、从组建的目的角度分类14二、标准专利联盟的组建方案141、专利联盟组建的相关协议152、必要专利的评估173、 专利联盟机构的设置184、 专利联盟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18三、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的组建及管理20(一)、为抵御外在专利池而组建的专利联盟20(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221、成立专利联盟的条件与任务232、联盟的主要工作任务233、联盟规范244、联盟构建方案255、专利联盟的主要功能:25第五章 专利联盟的法律规制26一、国外对专利联盟的监管措施261、美国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262、欧盟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273、日本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284、国外政府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的共同特点295、国外政府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审查306、国外对专利联盟必要专利的评估机制31二、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相关法规321、法律条款322、专利联盟第三方管理机构353、专利联盟必要专利评估机制35第六章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运营模式研究36一、专利联盟初始组建阶段361、运营的主要目标362、运营的主要内容36二、专利联盟的成长阶段371、运营的主要目标372、运营内容37三、专利联盟的成熟阶段381、运营的主要目标382、运营主要内容38第七章 专利联盟的成功案例分析39一、国外专利联盟成功案例391、MPEG-2专利联盟392、DVD 6C & 3C 专利联盟423、CDMA 专利联盟434、金色水稻专利联盟45二、我国台湾地区专利联盟发展状况46三、我国本土专利池的组建与管理实践481、AVS专利池482、中国彩电专利联盟54第八章 新兴产业发展专利联盟的建设及运营策略57一、出台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相关法规57二、建立专利联盟第三方管理机构57三、建立专利联盟必要专利评估机制57四、规范专利许可模式58五、组建“准专利联盟”58六、出台与专利联盟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58七、出台与专利联盟有关的试点政策58八、加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并有支持措施59九、促进专利联盟的发展,并坚持以下原则:59十、建立专利联盟应诉基金,提高应诉能力60十一、着力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60十二、必须区别情况、因地制宜60十三、做好专利联盟运作中的知识产权协调61参考文献62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第一章 概述1、本项目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各类拥有高科技产品核心技术和标准的国外专利联盟利用专利利器构筑行业壁垒,挤压我国企业,令我国相关行业的发展步履维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甚至还有一些国际大企业通过组建专利联盟来限制“中国标准”在世界的推行。在现代高科技产业竞争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中,专利联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我国的DVD生产企业就受到包括3C、6C等专利联盟的巨大影响,电信制造和服务业也面临过3G平台的选择,在MPEG技术标准、第二代、第三代移动通讯等等标准之争的背后也都可以看到专利联盟的巨大影响。国外的专利联盟通过对我国企业进行专利许可并收取专利费,不但从市场份额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了一部分利润,还大大增添了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增加了中国企业向中高端产品发展的难度。专利联盟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竞争利器,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专利联盟的发展和运用得到迅速、成功的推广,专利联盟的作用越来越得到体现。为了应对国外专利权联盟这把利器,国内企业特别是新兴产业也开始组建产业联盟和专利联盟,南山区在关于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20132015年)中提到以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20个,以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和核心技术问题(包括技术标准、专利等问题)。但对联盟如何管理以及如何运营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为此,开展专利联盟的研究,尤其是研究专利联盟的管理策略及其运营模式,对指导南山区乃至全国企业积极组建专利联盟,利用专利联盟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本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专利联盟的建设和运营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1)有利于国内企业专利技术的合作与推广;(2)是企业有效应对跨国公司层出不穷的专利进攻的有效武器;(3)能有效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4)降低诉讼成本、实现联盟企业的“共赢”;(5)集中专利、实现专利技术之间的协同发展形成了企业合作竞争的新形式;(6)有效分担企业在研发方面的专利风险等等。3、项目的研究方法:(1)规范分析的方法。即运用相关理论,基于现有的国内外企业实践经验,分析专利联盟的建设策略与运作机制,以及专利联盟运作中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2)定量研究的方法。本项目将建立不同的专利联盟模型及其稳定条件,同时建立专利联盟中的知识产权冲突模型。(3)实证研究的方法。本研究以国外专利联盟的群体案例和我国的专利联盟的案例作为实证分析对象,进行专利联盟建设和运作的实证分析,从而对战略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的建设和运作提出建议。4、项目的技术路线:(1)文献及资料查阅,以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和专利联盟在我国以及国外的发展现状(2)建立研究框架、研究方法,选定所要采用的研究方法(3)进行理论分析研究,在理论基础支撑下,对专利联盟的运作进行理论探讨,找出专利联盟的合理运作模式(4)基于国内外现有的研究基础以及前面的理论研究,选取实证分析对象对专利联盟的建设和运作模式进行实证分析研究(5)在实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了,综合分析我国专利联盟现状,提出专利联盟建设和运作的建议。5、项目的创新点(1)提出国内外专利联盟对我国企业的负面影响及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2)对我国可以构建专利联盟进行可行性论证与实证论证(3)提出我国专利联盟的基本构架,主要障碍和具体规划建设(4)提出并阐述专利联盟知识产权的内外开发机制和保障机制(5)开展专利联盟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研究(6)构建了专利联盟的三个阶段生命周期模型,并提出了各个阶段的主要运作模式、运作目标、运作内容和适宜采用的组织管理模式。第二章 专利联盟的发展历史与趋势专利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共同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协议安排,有时也指这种联营协议安排下的专利集合。专利联盟是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一组相关的专利技术为纽带达成的联盟,联盟内部的企业实现专利的交叉许可,或者相互优惠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对联盟外部共同发布联合许可声明。专利联盟的出现,标志着专利竞争领域的一个重要转变,即从单个专利为特征的战术竞争转向以专利组合为特征的战略竞争。从竞争的性质来看,专利联盟既可以是进攻性的,也可以是防御性的。专利联盟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通过一定的专利组合或者搭配,可以在很短时期内改变产业的竞争态势,为企业带来多重价值。毫无疑问,美国是专利联盟最发达的国家,专利联盟的产生与发展主要在美国。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专利联盟在美国的工业发展与法律演进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专利联盟涉及多种法律政策及经济取向的竞合与博弈,因而美国对于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可谓是一波三折,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其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自由发展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为美国专利联盟的自由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专利权的行使基本不受反竞争法的限制,法院一般将与专利有关的行为独立于反竞争法的调查范围以外,而且法院认为专利法的目标就是垄断。美国法院和政府在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上认为两者是独立的。美国法院高度尊重专利许可,认为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处分其私有财产的自由,而使其豁免于谢尔曼法。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美国专利法的基本原则是使用或销售权的绝对自由,根据合同自由原则,专利联盟协议有效。因而,这一时期专利联盟得到了迅速地发展,先后成立了耕犁弹簧齿联盟(NHC,1890)、鞋业制造联盟(USMC,1899)、汽车许可制造联盟(ALAM,1903)、动画片专利联盟(MPPC,1908)、原油裂解专利联盟(SOCP,1911)等专利联盟。二、限制发展阶段20世纪初期及中期为专利联盟在美国的限制发展阶段。(1)、随着专利联盟的迅速发展,其消极作用也逐渐显现。早期专利联盟构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专利持有人之间的诉讼纠纷,固定专利许可价格,稳定并控制相关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专利联盟基本上承担了排挤竞争对手的功能,例如,1909年的卫生搪瓷器皿专利联盟(Association of Sanitary Enameled Ware Manufacturers)构建的目的是形成一个卡特尔以固定价格,并将其他卫生搪瓷金属器皿,如浴缸、洗碗机、饮水机以及水槽等排除出市场。(2)、随着专利联盟的发展,专利联盟逐渐沦落为企业专利垄断的工具。美国政府对专利联盟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在1912年Standard Sanitary Manufacturing CovUnited States(卫生搪瓷器皿专利联盟)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以固定价格销售,是人为规定的,并非由于市场竞争的结果,因此基于违反谢尔曼法解散此专利联盟。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美国最高法院秉持的专利权人拥有绝对自由权利这一观点的修正,也是美国政府专利联盟政策的转折点,它开启了美国反垄断法对专利联盟进行详细审查的时代。此后,美国专利联盟的发展相对缓慢,企业对专利联盟的组建持相当谨慎的态度。(3)在二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早期,是美国反垄断政策的严厉期。这段时期美国司法部反垄断署对专利许可的态度也是很严格的,突出反映在美国司法部官员在1969年提出“九不准”政策,任何类型的专利许可若包括这九个特定限制,即搭售、回授、区域限制、在专利权外限制被许可人处分其产品或服务的自由、要求被许可人未经其同意不得再授权他人、一揽子许可、高额使用费、企图限制被许可人以专利方法所生产产品的销售以及价格固定当中的任何一个都构成本身违法。“九不准”在20世纪70年代是专利许可反垄断分析的主导,专利联盟许可协议可能涉及的一揽子许可等活动,都为当时美国司法部所禁止。由此可见,此阶段的专利联盟反垄断审查异常严厉,专利联盟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一片萧条,趋于停滞。三、规范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相关部门相继颁布的系列法律规制文件,如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指南、关于竞争者之间协作的反垄断指南、专利联盟白皮书等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肯定了专利联盟促进竞争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美国专利联盟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很好地防范了专利联盟的贸易壁垒和垄断机制。此外,美国司法部还通过商业审查函的形式引导了专利联盟的健康发展。所以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专利联盟出现了重新兴起的迹象。各种国际性的专利联盟不断形成。近年来,以DVD6C、DVD3C、MPEG-2、3GPP等为代表的专利联盟活跃于全球相关产业,尤其是它们借助所依附的标准的影响力,日益成为重要产业影响的专利许可主体。四、国内发展趋势与现状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专利意识的不断提升,行业专利联盟也在国内拉开序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建立的较有影响的专利联盟多集中在信息技术领域,包括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产业联盟、闪联、中彩联、第三代无线通信技术标准时分同步码分多址(TD-SCDMA)产业联盟、无线局域网络安全强制性标准(WAPI)、中国蓝光高清光盘标准(CBHD)、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国标知识产权联盟、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等。此外,传统制造业领域也涌现出了一些专利联盟,包括空心楼盖专利联盟、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佛山陶瓷专利联盟、中国地板专利联盟等。此外还有3D显示技术专利联盟、LED专利联盟正在筹建和发展当中。第三章 专利联盟组建的目的和意义一、目的专利联盟的出现是科技发展和专利制度结合下的必然产物。组建的目的大概有以下几种 :(1) 管理联盟企业的相关技术专利,避免专利所有者之间的诉讼纠纷,并使生产商之间能够达成商价格协议,如最早的缝纫机联盟、国家制耙公司;(2) 在于形成垄断组织,排挤其它竞争对手,排斥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限制国际竞争和贸易等,如美国无线电公司、美国玻璃容器协会、国家铅业公司等;(3) 解决新技术标准所涵盖的专利许可问题,加速标准的商业化推广,如GS专利联盟、MPEG-2专利联盟、DVD 6C和 DVD 3C专利联盟、 W-CDMA专利联盟以及数字电视ATSC专利联盟等,以及国内的AVS专利联盟、闪联专利联盟等;(4) 为了避免复杂的专利许可谈判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出于人道主义的目的而发放免费许可,从而组建的专利联盟,如金色水稻专利联盟;(5) 为了避免专利灌众,促进技术的发展和创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组建专利联盟,如SARS医药专利联盟、抗艾滋病必要专利联盟;(6) 为了规避“专利丛林”,应对专利壁垒,建立产业彼此之间的专利联盟,以共同累积对专利的谈判筹码,全力应对跨国公司的专利许可谈判,减少单独应诉带来的风险,降低跨国公司的专利许可费率,同时也可充分利用专利联合授权协议,整合资源,有效运用创新资源,如中国彩电专利联盟、台湾的“e-patents”技术联盟等。(7) 新兴产业为了研究、探讨和解决行业共性的知识产权问题,共同应对外来的知识产权风险、形成集群优势,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技术共享、降低成本、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在些基础上而建立专利联盟,如LED专利联盟、3D技术专利联盟等等。二、专利联盟的意义:1、成本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累积创新专利所带来的协调成本、机会成本和诉讼成本。(1)、专利联盟将众多的专利集成为一个整体对外进行专利许可,可以大大降低专利的协调成本。例如,DVD“6C”专利联盟内包含东芝等7家公司的1760个专利技术,并且统一对外进行专利许可。目前,DVD“6C”专利联盟对我国VDV企业收取的专利使用许可费是产品售价的4%(不低于2美元每台)。如果DVD“6C”,那么我国DVD企业就需要分别和这7家公司就每每一个专利进行协商,则最后付出的协调成本将远远高于单独和DVD“6C”进行谈判的成本。而中国彩电专利联盟在建立专利池维护联盟成员专利利益的同时,还代表被许可方进行联合谈判,在应对ATSC标准十多家专利权人谈判中,充分利用专利联盟的协调能力强力抗辩或应诉,将专利许可费从每台41美元降至18美元以下,大大降低了中国彩电行业的巨额专利费支出,同时也避免了联盟成员单独与专利权人进行谈判或应诉的大额费用开支。(2)、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在资产专用性较低的情况下市场交易成本是最低的结构,而在资产专用性较高时,科学治理结构是成本最低的结构。在这之间,即资产专用性程度处于中间状态时,混合治理的治理成本最低。作为一种混合治理模式,专利联盟可以有效降低“敲竹杠”等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成本。(3)、专利联盟的专利交叉许可行为,可以使得联盟的企业获得所需的专利技术,从而避免昂贵的诉讼成本。事实上,许多专利联盟是在面对专利纠纷的时候成立的。2、竞争效应方面竞争是用激励和惩罚手段来增进公共利益。竞争增加消费价值采取两种主要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现有产品,即产品市场竞争;开发更新产品,即创新竞争。因此,提高消费者福利和鼓励创新的竞争效应称为促进竞争效应,专利联盟具有一定的促进竞争效应。(1)、减少交易环节,促进竞争。产业专利联盟的普遍性,证明这是一种能够在很多产业中简化交易的制度机构。随着起来越多的知识产权产生,潜在的交易成本也将增长。由于专利联盟通过清除妨碍专利提供了方便的“一站式购物”,通过排除与所有专利权人谈判的需要,明显地减少交易环节和交易成本,这为新进入者减轻了资金压力,为形成产品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2)、清除专利妨碍。美国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指出,专利联盟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它清除了妨碍专利。当专利拥有者有权利相互阻止实施和销售发明专利时,技术发被抑制。像专利联盟这样的合作协议能够消除相互妨碍的状况和鼓励发展。通过整合妨碍性专利,避免了“反公共品”悲剧的发生,专利联盟因此能够获得极高的效率。(3)、整合互补技术。专利拥有者关于他们专利技术的垄断地位已经使他们能够制定垄断价格。特别地,当垄断专利整合在一起时,被堆积的垄断专利双重加价被内部化,价格外部性便产生了,这使整合后的实体能够制定较低的价格,但仍然能够实现较高的利润、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4)、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专利不断增长的重要性和数量 ,不可避免地导致越来越多的权利拥有者与所谓的侵权者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绝大部分的专利纠纷是通过和解而不是通过提起诉讼进而到法庭判决来解决的,大约95%的法律诉讼在法院判决前达成和解。专利联盟便是这样的商业和解协议的一种,它避免了繁琐和昂贵的法律诉讼,是一种高效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技术创新。(5)、为新进入者铺平道路。在没有专利联盟时,或是因为谈判繁琐,或是因为价格昂贵,无形中形成了进入壁垒,使新进入者无法获取相关技术。专利联盟企业都有了平等的机会获取专利技术。(6)、返授的促进竞争效应。返授是被许可有同意给予知识产权许可人使用被许可人经过改进的许可技术的协议。返授能够产生促进竞争的效应,尤其当他们是非独家时。这样的契约安排提供了一种手段,可以使被许可人和许可人共享风险,鼓励许可人进行可能更进一步的以被许可技术为基础或由它提供信息的创新,促进第一时间的创新成果的许可。3、微观价值方面(1)清除阻止性专利,实现联盟企业“共赢”的结果。(2)放大了企业专利技术的扩散效应。(3)实现了专利技术之间的协同效应。(4)带来了企业的巨大的商业利益。实现技术与标准的捆绑,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道路,谋求技术投入巨大商业利益,是当今世界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5)专利联盟形成了企业合作竞争的新形式。专利联盟是一种合作与竞争的新形式,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风险和成本,如资金、技术、人才的不足,共同开发潜在的市场等。(6)有效地分担企业在研发方面的风险。因为专利联盟不仅可以使其成员获得专利联盟的专利许可收益,而且可以通过未来相关专利的获取渠道以减少专利技术的重复的、高成本的研发收益;同时,从长远来看专利联盟的评估、交易联盟专利的行为会形成一系列规范化的体制,这些体制可以起到便于专利的开发、交易并相对明确专利技术商业化的未来预期效果。4、对我国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而言,我国经过20多年的调整高速增长,许多支持增长的基础因素近年来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如何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自主创新是我国发展战略。专利联盟作为一种企业竞争战略,能够有效提升了我国企业的竞争力。专利联盟对企业具有许多价值。专利联盟是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一组相关的专利技术为纽带达成的专利技术,对联盟外部共同发布联合许可声明。专利联盟的出现,标志着专利竞争领域的一个重要转变,即从单个专利为特征的战术竞争转向以专利组合为特征的战略竞争。从竞争的性质来看,专利联盟既可以是进攻性的,也可以是防御性的。专利联盟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通过一定的专利组合或者搭配,可以在很短时期内改变产业的竞争态势,为企业带来多重价值。专利联盟对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据统计,目前99%国内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近半数发明专利申请来自国外企业,在移动通讯、无线电传输等高新技术领域,国外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更是超过2/3。近年来,我国国际专利数量虽有很大的提高,但核心专利相对较少。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与跨国公司进行对抗。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跨国公司在利用这一有利时期,大量申请专利以建立或维持在相关领域的垄断地位。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完成他们的专利布局后就会发起专利攻势,使为数不少的中国企业掉入“专利陷井”,赔付价值不菲的专利费。如中国CDMA手机在中国内刚流行时,每卖出一部手机要交给跨国公司8%的专利使用费;DVD行业在我国蓬勃发展时,又遭遇多家跨国公司专利索取。因此,组建专利联盟可以使我国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不利地位。(1)、专利联盟有利于国内企业专利技术的合作与推广。组建专利联盟,可以加强我国企业之间的技术协作,使企业在实力弱小的情况下,凝聚集体的力量支对抗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一方面,有限的专利技术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共享与推广;另一方面,又能够获得更多的技术创新资源。专利联盟的建立有利于推动技术标准的建立,增强我国在未来国际产业标准中的发言权。(2)、专利联盟是有效应对跨国公司专利进攻的有效武器。跨国公司拥有巨大的专利技术实力,还具有很强的专利组织能力。组建国内专利联盟可以联合应对跨国公司的专利诉讼或许可,整合联盟内的专利技术,增强抵抗能力。(3)、专利联盟能有效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与专利技术实力相比,我国企业的专利组织水平更加落后。在国际ISOIEC现有的16700多项标准中,以我国为主起草或采纳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仅有10余项,这说明了我国企业的专利技术实力难以在短期内大幅提升,但是要想在短期内提高专利组织水平却并非难事。面对实力悬殊的跨国公司的专利进攻态势,采取灵活多样的专利组织形式以发挥现有的专利资产的效能,应当成为当前一段时期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切实有效手段。大多数中国企业由于专利资产太少,因而不具备专利许可市场化的条件,但是却具备将现有专利资产组织起来形成专利联盟的条件。要想突破围城,必须以行业或相关技术为基础拧成一股绳,组建专利技术联盟。据北京市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专利的80%以上处于闲置的状态,如果这些大量闲置的专利通过联盟的形式提到有效的组织和利用,对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将起到巨大的作用。第四章 专利联盟的组建和管理一、专利联盟的类型专利联盟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许可对象、涉及范围和组建的目的。1、从许可角度分类 按照专利联盟许可对象的不同可以将专利联盟分为“开放式”专利联盟、“封闭式”专利联盟和“复合式”专利联盟。(1)、开放式专利联盟开放式专利联盟是指两个或多个专利所有人联合起来组成专利联盟后,向第三方提供的专利许可,许可费用由专利联盟内专利权人根据其对专利联盟贡献的必要专利的数量来进行分配。 向第三方进行专利许可是专利联盟成立的重要目的之一。所以向第三方进行专利许可为目的“开放式”专利联盟也是现在市场上专利联盟最常见的类型。开放式专利联盟作为专利权人和被许可者之间的桥梁,其主要工作是汇集专利、“打包”专利、专利许可、收取专利许可费和分配专利许可费,具体的工作流程如图所示。“开放式”专利联盟具有包性特点,首先,开放式专利联盟在对第三方许可的过程中对第三方具有吸纳性和包容性。当第三方在被许可专利基础上研发了新的与专利联盟核心专利形成妨碍关系的专利时,专利联盟对该第三方企业就有了吸纳意愿,同时第三方企业为了免费或者低价获得联盟内妨碍专利的使用权,也有了加入专利联盟的愿望。第二、“开放式”专利联盟的竞争力来源于对联盟专利的不断更新。由于开放式专利联盟的目的是向第三方许可以获得高额的专利使用费,因此被许可者的多少直接影响者“开放式”专利联盟的绩效。“开放式”专利联盟必须不断地对新的先进专利进行吸纳,对旧的无效专利进行淘汰,保证专利联盟内专利技术的先进性,才能够吸引更多的被许可者,获得更多的专利使用费。从以上两点来分析,专利联盟对于新的专利具有包容性,其成员具有不固定性的特点 。(2)“封闭式”专利联盟“封闭式”专利联盟是指两个或者多个专利所有人联合起来组成专利联盟后,在专利联盟内专利权人之间进行的专利交叉许可。“封闭式”专利联盟是以分享专利权为目的专利联盟。在这样的专利联盟中不存在第三方,许可与被许可关系均存在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封闭式”专利联盟的主要工作有:汇集专利、打包专利或者分配专利,签订免费使用专利合约或者专利使用费定价合约、履行合约。具体的工作流程如图所示。“封闭式”专利联盟的模式有两种即免费分享模式和相互支付许可费模式。第一模式中联盟内专利的价值往往相近,而第二种模式中的专利价值往往相差较大。 “封闭式”专利联盟具有成员相对固定和组织相对松散的特点。由于“封闭式”专利联盟不对第三方进行许可,帮不存在与其它专利联盟进行市场竞争,也就没有必要对专利进行不断淘汰和吸纳,这样联盟成员也就相对稳定。再者,“封闭式”专利联盟以企业相互许可为基础,因此权力相对分散,相关问题由联盟成员协商解决,组织具有松散性。(3)“复合式”专利联盟“复合式”专利联盟是指两个或者多个专利所有人联合起来组成专利联盟后,不仅在专利联盟内专利权人之间进行专利许可,还对第在三方提供专利许可。“复合式”专利联盟实际是“封闭式”专利联盟和“开放式”专利联盟的综合,其主要工作也是“封闭式”专利联盟和“开放式”专利联盟工作的复合,而实际上也是开放式”专利联盟的一种,往往是先设立成“封闭式”专利联盟让后慢慢演变成“开放式”专利联盟。组建“复合式”专利联盟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解决“专利丛林”问题。现实中很少有绝对的“封闭式”专利联盟和“开放式”专利联盟,大多数专利联盟都采用复合式。专利联盟采用“封闭式”专利联盟和“开放式”专利联盟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组建专利联盟的目的,即专利权的有者加入专利联盟的动机。如果专利权组建专利联盟的目的是降低与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程度,通过把可替代专利打包许可给下游产品供应商来获取更高的利润,这种情况下的专利联盟主要 是“开放式”的。如果专利联盟的组建只是为了相互之间利用专利方便,这样的专利联盟便是“封闭式”的。2、 从专利联盟涉及范围角度的分类按照专利联盟涉及范围的大小,专利联盟保分为小型的以合约为基础的专利联盟和大范围的行业领域的专利联盟。 小型的以合约为基础的专利联盟,大多为“封闭式”的专利联盟。这类专利联盟的竞争力一般较小,联盟成员数量不大,联盟内专利互补性和妨碍居多,对市场的影响力较小。 范围的行业领域的专利联盟,大多为“开放式”的专利联盟。这类专利联盟拥有的专利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甚至覆盖整个领域,联盟成员数量大且以领域内技术、经济实力雄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居多。联盟内专利关系复杂并含有竞争性专利。3、从组建的目的角度分类 专利联盟按照组建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以建立行业标准为目的专利联盟、以方便专利使用为目的专利联盟、以降低相互竞争程度为目的专利联盟和攻击竞争对手、垄断市场为目的专利联盟和以新兴产业联盟为基础的专利联盟。二、标准专利联盟的组建方案 按照专利联盟的组建目的不同,组建方案和流程不尽相同。许多专利联盟常与技术标准相关联,技术标准往往包含大量专利,专利联盟日益成为技术标准推广和实施的平台。 标准专利联盟的组建总体而言大体沿循以下路径:结成技术联盟,形成技术标准,构建专利联盟,签订组建相关协议,评估必要专利,构建管理机构,制定知识产权政策。1、专利联盟组建的相关协议 专利联盟的本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相互之间交叉许可或共同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协议安排,因此专利联盟的组建基于一系列协议,其中最重要的协议包括专利联盟成员之间的联盟协议、专利联盟成员与专利联盟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及专利授权协议和专利联盟对被许可人的专利许可协议。(一) 专利联盟成员之间的联盟协议是指成员之间共同建立专利联盟所达成的协议,是建立专利联盟最基本的协议文件。专利联盟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专利联盟的管理方式和机构设置、专利联盟收入的分配和相关费用的承担等。 以MPEG-2专利联盟协议为例,该协议条款包括:(1)术语定义(2)成员义务与权利(3)运行(4)声明和保证(5)债务、收入和开支(6)修订(7)期限和终止(8)其他约定(二) 专利联盟成员与专利联盟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及专利制约授权协议 由于专利联盟的具体运作一般由专利联盟成员委托给专利联盟管理人负责,因此,专利联盟成员与专利联盟管理人之间还需要签订委托与专利授权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专利权人与管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专利联盟许可范围和对象、专利许可费的收取方式、支付和分配,专利联盟成员对专利联盟管理人的专利授权和保证以及相关商业秘密的保护等。仍以MPEG-2专利联盟为例,该专利联盟与其专利联盟管理人MPEG-2 LA于1997年签订的委托和专利授权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0)生效日期(1)术语定义(2)许可的发放(包括中间产品、解码产品.)(3)专利许可费及支付(4)声明和保证(5)机密信息(6)期限、终止和移交(7)其他条款(三)专利联盟被许可人的专利许可协议 专利联盟对被许可人的专利许可协议是专利联盟对外进行专利许可的基础性文件,由专利联盟管理人与需要使用相关专利的被许可人之间签订。专利认可协议通常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部分专利联盟的专利许可协议文本可从管理网站上公开获取。专利许可协议中规定的许可形式一般为打包许可方式,即将相关专利组合以及打包方式对外进行许可,专利许可协议中会规定全球统一的专利许可费标准,并就专利许可范围、许可条件、专利回授等事件进行细致的约定。DVD 6C专利池许可协议文本长达24页,其主要条款包括:(1)附加条款(2)DVD专利许可和发放(3)专利回授(4)保证和免责声明(5)期限和终止条款(6)其他条款此外,协议正文后还列出了三项附加条款,其中附加条款二列出了详尽的许可条件,包括术语定义、支付、许可限制、保密。 MPEG-2专利许可协议文本更是长达31页,其主要条款包括:(0)生效日期(1)术语定义(2)专利许可管理的授权(3)专利费和支付(4)声明与保证(5)机密信息(6)期限和终止条款(7)其他条款(8)MPEG-2 LA名称与标志的使用2、必要专利的评估 一项标准或技术往往涉及许多大大小小的专利,但最终进入专利池的只能是其中的必要专利,这既是标准化组织的政策,也是各国反垄断部门的要求。因此,在构建专利池之前要进行专利评估,以确定哪些专利是可以放入专利池中的必要专利。 评估一件专利是否“必要”,通常是以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实现相应技术效果的需要为依据。专利评估工作一般交由独立的第三方权威专利服务机构或者独立的专利池管理机构执行。评估的结果并非一成不变,随着专利授权情况和技术的变化,评估机构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跟踪和评估,超出专利有效期的专利会被 清除专利池,新授权的必要专利会被加入。因此,专利池中的专利数量会不断地变化,专利池成员也会不断地调整。一般而言,专利池中的数量和成员数会逐渐增长。 以MPEG-2专利池为例,MPEG-2的必要专利由专利成员协议成立的独立专利生理机构MPEG- LA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估。MPEG- LA最初检索了8000多项美国专利摘要,评估了100多个专利所有人拥有的800项专利,最后确定其中的27项专利为必要专利,并以此组建专利池。后来由于法国电信、日立等公司的加入,专利池中专利增加到230项。 我国本土专利池中较为成熟的AVS专利池的必要专利评估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05年9月,AVS专利池首先启动了AVS专利独立评估专家的遴选工作,AVS专利池管理委员会向12家重点候选对象和50个国家知识产权产权局推荐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出邀请,其中包括国际知名法官、业内知名专家、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评估专家要求极其专业且威望甚高,能够对AVS专利池的独立评估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并能吸引潜在专利权人提交评估,将其专利加入AVS专利池。2005年10月,由AVS专利池管委会委员组成的专家选拔小组审议通过了AVS专利池的独立评估体系,并选举出了AVS专利池独立评估专家和复评专家。随后,AVS专利池独立评估专家已完成两批独立评估。3、 专利联盟机构的设置 专利池机构的设置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成立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独立实体,专利池成员首先与该独立实体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再由该独立实体负责知识产权许可事务。独立实体通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如前面提到的MPEG LA SISVEL以及管理DVD 6C专利池的DVD 6C-LA都是有限责任公司。 另一种专利池管理方式是不另设独立机构,而是委托专利池内某一成员代表专利池进行管理。如DVD 3C、“蓝光专利许可联盟”就是这种形式。DVD 3C专利池委托专利池成员之一的飞利浦公司负责知识产权许可事务。蓝光专利许可联盟是东芝公司与三菱电机公司、汤姆森许可公司和华纳兄弟家庭娱乐集团建立的一个蓝光DVD专利池,东芝公司负责含日本在内的亚洲、大洋洲、中东、北美和中南美地区的上述四家公司拥有的蓝光必要专利许可业务,欧洲、非洲地区由汤姆森许可公司负责。4、 专利联盟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 专利池的知识产权政策一般由专利池成员协商制定,同时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除了需要满足反垄断法规的要求外,还经常受制于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政策,甚至直接由标准化组织化制定。专利池的知识产权政策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的基本原则、许可条件以及专利许可费标准等,其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主要涉及专利,有的还包含商标和著作权客体(如技术手册、技术标准文本、相关软件)。(1)、知识产权许可原则及许可方式 在专利池内部通常遵循平等原则,专利池成员无论专利数量多少地位一律平等,每一项必要专利无论其作用大小,都受到平等对待,这是因为专利池任何一项专利都是相关技术或标准实施中必不可少的专利。成员间一般相互进行交叉许可,对外许可收入主要根据成员所拥有的专利池中的必要专利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专利池对外许可一般遵循FRAND原则或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或“合理、非歧视”原则,这也是许多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反垄断机关对于技术标准专利许可的原则要求。3GPP、ETSI和CWTS等标准组织在它们的知识产权规约中规定了许可的FRAND原则。DVD 3C专利池协议第2条“DVD专利许可和发放”和第三条“专利回授”中明确规定,专利池成员与被许可人均遵守“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 我国AVS专利池其知识产权政策中也明确规定,对于与最终AVS标准有关的任何必要权利要求,会员可以选择:(1)按照合理且非歧视性的条款提供免费许可;(2)参加AVS专利池;(3)按照合理非歧视的条款许可。 专利联盟一般采用“一站式”的许可方式, 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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