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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达: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4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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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达: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4月) .ppt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2011】1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1、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2、应掌握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履行职责,并具有很好的沟通技巧和办事能力;,3、取得证券交易所核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2、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3、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本公司现任监事。,5、一年内曾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两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曾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士;,7、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中介机构人员;,1,8、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东证监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公司拟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事宜的,应当在提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备案的同时向广东证监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其诚信记录的说明、现任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2、被推荐人的个人履历、相关工作经历、学历证明(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被推荐人取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4、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资料。,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拟聘任人员不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的,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提出不适当人选的建议。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可以由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如某一事项需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表态时,只能以单一身份表态。,第七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董事会秘书被解聘、辞职、离职或不能履职时,应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应指定一名高管人员监交,由证券事务代表做好交接记录。被解聘或辞职、离职的董事会秘书,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董事会秘书提出辞职后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在离任时应签订必要的保密协议,履行持续保密义务。,第九条公司应当与董事会秘书签订聘任合同,约定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待遇、义务、责任、任期等事项,明确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董事会秘书不得在任期内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持续督导期内无故提出辞职或离职,如因自身客观原因确需辞职或离职,原则上应提前 3 个月向公司提出;董事会秘书无故辞职或离职的,公司可依照有关协议约定对其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套,2,现或股权激励行权予以必要的限制。第十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力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第十一条公司应及时妥善处理董事会秘书缺位问题。董事会秘书因生病、出国、休产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的,应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行使其权利和履行职责;不能履职时间超过半个月或无故辞职、离职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的情况说明和指定代行人员的名单、简历等书面报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董事会应在董事会秘书辞职或离职后 3 个月内召开会议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 3 个月的,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公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应于每年 5月 15 日或离任前,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上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书,并报广东证监局备案。履职报告书应对照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客观反映其履职工作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会秘书依法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履行法定报告义务,配合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2、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主动全面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负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协调制作并保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以及股东名册,相关证券持有人名册等资料;保管董事会印章,严格按规范做好用印登记工作;参加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3,4、负责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作和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促使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完善运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拟作出的决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提醒公司相关决策管理人员,必要时形成书面意见存档备查。对知悉公司的证券违法违规事项,应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5、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公司内幕信息泄露时,协调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6、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专项制度,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提请董事会对其采取问责措施;,7、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协调公司与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信息沟通;,8、负责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报道与信息披露口径,建立完善媒体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和媒体危机管理机制,对财经报刊、主流媒体、主要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加强监测,持续收集、跟踪与本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协调公司及时回应媒体质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实信息,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督促公司和董事会及时回复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问询;,9、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证券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持续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宣传有关公司治理运作、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要求,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的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协助其了解自身法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且是遵守相关规定;10、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4,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做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11、负责协助公司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筹划并实施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事宜,推动公司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行有效市值管理,建立长期激励机制;,12、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环境,1、公司应依法保障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职权。董事会秘书应享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职权,依法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和各级经营管理决策层会议,对涉及公司治理运作程序和信息披露事项和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调阅涉及信息披露等事宜的相关文件、资料,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有权要求公司就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疑难事项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2、公司应确保董事会秘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尽可能专职,原则上不应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董事等职务时,应确保有时间和精力做好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本职工作。董事会秘书因兼任其他职务致使其履职受到影响的,公司应及时对相关职务作出调整。,3、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公司应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应编制和落实专门预算,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参加培训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4、公司应建立完善董事会秘书工作协调机制。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义务、报告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财务、投资、审计等相关内部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指定专门人员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公司应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公司及其董监高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认可,不得通过接受媒体、机构访谈以及在,5,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公共场合发表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5、公司应建立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良好激励机制。应将董事会秘书纳入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对象,形成与公司长远利益和个人绩效有效挂钩的激励效应。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作出突出贡献及其信息披露等工作得到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充分肯定的,公司应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做好以下与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工作:,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完成董事会筹备工作;2、将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送达各位董事;,3、列席董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载明下列内容:,(1)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4)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5)会议议程;,(6)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7)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8)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对会议召开情况作成简明扼要的会议纪要,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决议纪录。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将董,事会决议及有关资料进行公告;,5、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保管董事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并至少保存十年。,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做好以下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工作:,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完成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2、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股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会议通知应载明下,6,列内容:,(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6)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3、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取得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名册,并建立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到簿;在会议召开日根据前述股东名册,负责核对出席会议股东(包括代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对不具有合法资格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和参加会议;,4、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下列资料置备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会议地址,,以供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查阅:,(1)拟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文;,(2)拟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担保、收购、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合同和/或协议,以及董事会关于前述重大事项的起因、必要性、可行性及经济利益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3)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与公司股东、现任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及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这种利害关系对公司和除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影响;,(4)董事会认为有助于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作出决,定的其他有关资料。,5、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按公告日期召开股东大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异常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时,协助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公司董事会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6、协助董事会、监事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7、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内容:,(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7,份总数的比例;,(4)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5、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5)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6)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将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公告;,9、认真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第十七条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认真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信息披露核查工作;,2、信息披露工作应以真实、及时、公平为原则,应符合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四方面的要求;,3、信息披露工作在及时性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法定时间内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a、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b、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c、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公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及时公告:,a、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后的二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b、重大事件发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c、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公司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作出公开澄清。,(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4)公司在对外披露信息的同时,应将有关资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5)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有关文件。,(6)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实质。信息披露工作在准确性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a、保证公告文稿的关键文字或数字(包括电子文件)的准确性;,8,b、公告文稿要求简洁、清晰、明了;,c、公告文稿不能存在歧义、误导或虚假陈述;d、电子文件与公告文稿要一致。,5、信息披露工作在完整性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1)提供文件要齐备;(2)公告格式符合要求;,(3)公告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6、信息披露工作在合规性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2)公告内容涉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7、董事会秘书应按以下要求配合信息披露监管工作:(1)及时出席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的约见;,(2)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促使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在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4)公司发生异常情况时,主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沟通;(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参加有关培训;,(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7)促使并保障公司的投资者联系电话畅通;(8)促使并保障公司具备有必须的上网设备。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l、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2、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并报送书面报告;3、认真完成有关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和责任,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下设办事机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各项工作。,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也是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公司信息披露、治理运作等方面出现重大差错或违法违规,或其本人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导致出现,9,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警告、扣发工资、降薪、降级、限制股权激励、损失赔偿等内部问责措施:,(一)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包括一年内多次存在披露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信息披露更正情况;临时报告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以新闻发布、答记者问、股东大会领导人讲话等形式代替公告义务;未及时关注并妥善回应主要媒体质疑报道和涉及公司的重要市场传闻;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时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等。,(二)公司治理运作不规范,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运作等制度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结构或董监高任职情况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得到及时纠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表决程序不规范,相关决议事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中小股东依法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受到不当限制;公司重大投资、资产收购或转让、募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等文件未按规定保存等。,(三)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不到位,包括投资者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对投资者信访事项未及时妥善回复导致矛盾激化;对公司董监高持股缺乏管理,董监高及主要股东频繁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导致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问题多次发生等。,(四)配合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工作不到位,包括未及时将上述部门的文件、通知传递给公司主要负责人等高管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会议;未按规定向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报送文件、资料,或向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提供不实报告;不配合甚至阻挠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公司出现违规事项或重大风险时,未第一时间向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报告等。(五)发生违规失信行为,包括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或治理运作违规被广东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通报批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或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董事会秘书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或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终止对其聘任:(一)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非因客观原因连续 3 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三)未能履行有关职责和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10,(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给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六)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七)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八)广东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其不具备继续出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九)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及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作废。,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二年四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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