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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方法,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2011年11月28日 北京,主要内容,全国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形势分析“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核算细则解读,全国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形势分析,201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和排放量现状,保有量构成,NOx排放分担率,201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0.6%,但氮氧化物排放却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9.6%,是减排重点。,201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和排放量现状,分车型保有量构成,NOx排放分担率,2010年,全国重型车保有量(中、大型载客车,中、重型载货车)占汽车保有量的12.0%,但氮氧化物排放却占85.9%,是减排重点。,分燃料保有量构成,NOx排放分担率,2010年,全国柴油汽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量的17.4%,但氮氧化物排放却占66.2%,是减排重点。,按燃料类型分类汽车保有量和排放量,按排放阶段划分汽车保有量和排放量,分标准保有量构成,NOx排放分担率,2010年,国I前汽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量的12.8%,但氮氧化物排放却占43.5%,是减排重点。,按环保标志划分汽车保有量和排放量,“黄标车”排放分担率,2010年,全国“黄标车”以占机动车8.2%的保有量,排放了占机动车63.1%的排放量,是减排重点。,按省份划分汽车保有量和排放量,各省份汽车保有量,2010年,全国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前五位的依次为河北、山东、广东、河南、江苏,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37.2%,是减排重点。,各省份氮氧化物排放量,我国机动车排放量发展趋势,“十一五”期间,全国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20.1%,氮氧化物排放量仅增加11.2%,机动车污染控制初见成效。,机动车NOx减排国际经验,对于EU-27,机动车从1990年2008年NOX由696万吨下降至421万吨,下降了40%对于美国,机动车从1990年2008年NOX由870万吨下降至472万吨,下降了46%,欧盟27国,美 国,新车NOx排放控制,从2000年起,为应对机动车保有量飞速发展,加快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10多年时间从国1-国4,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型车排放标准,轻型车排放标准,实施重型车国四、国五排放标准是关键!,国四重型柴油车采用SCR技术减排NOx,达标排放管理体系,在用车排放监控,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加强道路抽测引入遥感监测方法进行在用车尾气监控,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检验机构应获得省级环保部门资质委托地市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向环保部门联网报送检测数据,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准,在用车排放控制措施,建立机动车环保标志制度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加速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在用车改造计划,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黄标车是指:国1前标准的汽油车国1前、国1、国2标准的柴油车,全国机动车地方环保法规,“十一五”期间,由地方各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机动车环保法规、规章109件,由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50余件。,全国机动车监管机构,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建设。环境保护部成立了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北京、辽宁、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重庆、四川等9省级环保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长春、南京、青岛、深圳、乌鲁木齐等58个城市组建了相应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环保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有效提高了机动车环保管理能力。,车用燃料控制,1、车用燃料低硫化和清洁化;车用燃料硫含量降低到50ppm以下水平普通柴油硫含量降低到350ppm以下水平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提前实施50ppm硫含量车用燃油标准2、采用更严格的汽油、柴油控制指标,应对空气污染及光化学烟雾问题;3、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积极扩大治理区域;4、建立车用清净剂核准制度。,全国车用燃料标准实施,新能源汽车发展,1、全国实施十城千辆计划2、新能源汽车经济鼓励政策3、城市雄心勃勃的发展计划,“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核算细则解读,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由基础性准备工作、数据核查验证工作、总量审核工作三部分组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并督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包括用于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核算的基础资料、2010年以来历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和减排项目台帐、核算期减排工程项目详细清单及相关验证文件等,并对本区域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及其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一并上报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采用宏观核算方法进行核算,以地级市为单位,基于排放系数核算分车型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和新增削减量。新增排放量包括新注册车辆、转入车辆产生的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新增削减量包括车辆注销、车辆转出、油品升级、加强管理等产生的削减量。,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续1,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核算,新注册车辆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核算方法,新注册车辆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转入车辆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核算方法,转入车辆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新增排放量核算要点,1、数据来源及认定核算期新注册车辆、转入车辆数采用地级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数据,车辆汇总表及明细表详见附表5-4-1、5-4-2;对于不能按照附表5-4-2提供明细的,新注册车辆、转入车辆按该类车型最大排放系数取值。,新增排放量核算要点-续1,新注册车辆明细表示例:,新增排放量核算要点-续2,转入车辆明细表示例:,新增排放量核算要点-续3,2、排放阶段认定:新注册、转入汽车按实际核发的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定排放阶段,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按初次登记日期核定排放阶段。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汽车,新注册车辆按国阶段核定;转入车辆与新注册车辆排放要求相同的,转入车辆排放阶段按新注册车辆排放阶段核定,转入车辆排放要求低于新注册车辆的,统一按国阶段核定;环保一致性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按照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定。,案例分析:新注册车辆新增排放量核算,某地市重型载货车新注册车辆数为10000辆,其中,未报送车辆明细的车辆2000辆;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车辆3000辆(其中,汽油车800辆,柴油车2200辆),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车辆5000辆(其中,国III阶段汽油车200辆,国III阶段柴油车1800辆,国IV阶段柴油车3000辆)。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问:该地新注册重型载货车新增排放量是多少?,表:XX省XX市重型载货汽车排放系数表,案例分析:新注册车辆新增排放量核算-续1,按照细则要求:对于未报送明细的新注册车辆,均按国III柴油车处理。对于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新注册车辆,汽油车按国III汽油车处理,柴油车按国III柴油车处理。对于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新注册车辆,按实际报送状况处理。即国III汽油车车辆数为800+200=1000辆 国III柴油车车辆数为2000+2200+1800=6000辆 国IV柴油车车辆数为3000辆某地新注册重型载货车新增排放量=(100069696+6000418556+3000262329)10-6=3368吨,案例分析:转入车辆新增排放量核算,某地市重型载货车转入车辆数为10000辆,其中,未报送车辆明细的车辆2000辆;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车辆3000辆(其中,汽油车800辆,柴油车2200辆),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车辆5000辆(其中,国III阶段汽油车200辆,国III阶段柴油车1800辆,国IV阶段柴油车3000辆),且转入车辆排放要求低于新注册车辆。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问:该地重型载货车转入新增排放量是多少?,表:XX省XX市重型载货汽车排放系数表,案例分析:转入车辆新增排放量核算-续1,按照细则要求:对于未报送明细的转入车辆,均按国I汽油车处理。对于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转入车辆,汽油车按国I汽油车处理,柴油车按国I柴油车处理。对于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转入车辆,按实际报送状况处理。即国I汽油车车辆数为2000+800=2800辆 国I柴油车车辆数为2200辆 国III汽油车车辆数为200辆 国III柴油车车辆数为1800辆 国IV柴油车车辆数为3000辆某地重型载货车转入新增排放量=(28002217600+2200639809+20069696+1800418556+3000262329)10-6=9171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核算,机动车氮氧化物削减量是指核算期与上一核算期同期相比,通过实施车辆注销(包括车辆报废、灭失、退车、出境、强制注销)、车辆转出、车用油品升级、加强管理等措施,新增的氮氧化物削减量。,车辆注销氮氧化物削减量,予以核算的注销车辆包括报废、灭失、退车、出境和强制注销车辆。,车辆转出氮氧化物削减量,车辆转出本行政区域带来的机动车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公式如下:,注销、转出削减量核算要点,1、数据来源及认定:核算期注销、转出车辆数采用地级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数据,对于不能按照附表5-4-2提供明细的,注销、转出车辆不予核算减排量。同时注销、转出车辆还应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等)备查,否则不予核算减排量。2、排放阶段认定 注销、转出汽车按实际核发的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定排放阶段,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按初次登记日期核定排放阶段。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汽车,注销和转出车辆统一按国阶段核定。,注销、转出削减量核算要点-续1,3、注销车辆明细表实例4、转出车辆明细表实例,案例分析:注销车辆削减量核算,某地市重型载货车注销车辆数为10000辆,其中,未报送车辆明细的车辆2000辆;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车辆3000辆(其中,汽油车800辆,柴油车2200辆),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车辆5000辆(其中,国I前阶段汽油车1200辆,国I前阶段柴油车1800辆,国I阶段柴油车2000辆)。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问:该地重型载货车注销新增削减量是多少?,表:XX省XX市重型载货汽车排放系数表,案例分析:注销车辆削减量核算-续1,按照细则要求:对于未报送明细的注销车辆,不予核算削减量。对于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注销车辆,汽油车按国II汽油车处理,柴油车按国II柴油车处理。对于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注销车辆,按实际报送状况处理。即国I前汽油车车辆数为1200 辆 国I前柴油车车辆数为1800 辆 国I柴油车车辆数为2000辆 国II柴油车车辆数为800辆 国II柴油车车辆数为2200辆某地重型载货车注销新增削减量=(12002217600+18001140480+2000639809+800139392+2200479002)10-6=7159吨,案例分析:转出车辆削减量核算,某地市重型载货车转出车辆数为10000辆,其中,未报送车辆明细的车辆2000辆;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车辆3000辆(其中,汽油车800辆,柴油车2200辆),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车辆5000辆(其中,国I前阶段汽油车1200辆,国I前阶段柴油车1800辆,国I阶段柴油车2000辆)。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问:该地重型载货车转出新增削减量是多少?,表:XX省XX市重型载货汽车排放系数表,案例分析:转出车辆削减量核算-续1,按照细则要求:对于未报送明细的转出车辆,不予核算削减量。对于报送了车辆明细,但未报送标志明细的转出车辆,汽油车按国II汽油车处理,柴油车按国II柴油车处理。对于车辆明细、标志明细均报送的注销车辆,按实际报送状况处理。即国I前汽油车车辆数为1200 辆 国I前柴油车车辆数为1800 辆 国I柴油车车辆数为2000辆 国II柴油车车辆数为800辆 国II柴油车车辆数为2200辆某地重型载货车转出新增削减量=(12002217600+18001140480+2000639809+800139392+2200479002)10-6=7159吨,车用油品升级氮氧化物削减量,车用油品升级到国IV及以上阶段可计算油品升级削减量。与计算车辆新注册、转入、注销和转出带来的氮氧化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不同,油品升级削减量只能计算一次,不能每年累加。例如如果某地2011年满足了油品供应要求,得到了油品升级削减量,则在后续4年的计算中,只能计算车辆数量上的变化量带来的油品升级削减量。,车用油品升级氮氧化物削减量,车用油品升级带来的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公式如下:,车用油品升级氮氧化物削减量-续1,车用油品升级氮氧化物削减量-续2,车用油品升级氮氧化物削减量-续3,油品升级削减量核算要点,1、数据来源 车用油品(不含低速载货汽车用油)供应量采用地级市油品供应主管部门数据;数据统计时需要注意核算期和供应期是不同的概念,需要统计的是供应期的国IV油品供应比例。2、核算前提 核算期地级市国及以上车用汽油或车用柴油供应期内供应量超过50%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包括相关政府文件、当地质检部门油品质量监督检测报告等)的,予以核算油品升级削减量。3、2010年基数 2010年国IV及以上车用油品供应期内供应量比例统一取零。,案例分析:油品升级削减量核算,某地市上年同期国IV油品的供应期为6个月,供应期供应比例为60%;核算期国IV及以上油品的供应期为12个月,供应期供应比例为70%。上年同期,重型柴油载货车保有量为100000辆,新注册车辆15000辆,转入车辆3000辆,注销车辆3000辆,转出车辆5000辆。重型柴油车油品升级削减系数为55480克/(年*辆)。问:该地油品升级重型柴油载货车新增削减量是多少?,案例分析:油品升级削减量核算-续1,上年同期保有量为100000辆核算期保有量=100000+15000+3000-3000-5000=110000辆上年同期供应期为6个月核算期供应期为12个月上年同期供应期供应比例为60%核算期供应期供应比例为70%油品升级重型载货汽车新增削减量=(110000121270%-10000061260%)5548010-6=2607吨,加强管理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期机动车环保管理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的,予以核算加强管理削减量。包括: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90%;出台并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或车牌尾号限行政策。地级市未按附表5-4-3要求提供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信息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信息,不予核算加强管理削减量。与计算车辆新注册、转入、注销和转出带来的氮氧化物新增和削减量计算方法不同,加强管理氮氧化物削减量只能计算一次,不能每年累加。例如如果某地2012年满足了管理减排要求,得到了管理减排削减量,则在后续3年的计算中,只能计算车辆数量上的变化量带来的管理削减量。,加强管理氮氧化物削减量-续1,环保定期检验及环保合格标志明细表实例,加强管理氮氧化物削减量-续2,加强管理氮氧化物削减量-续3,加强管理氮氧化物削减量-续4,加强管理削减量核算要点,案例分析:加强管理削减量核算,某地市上年同期加强管理削减系数为零;核算期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且汽柴油车均采用简易工况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90%;出台并实施车牌尾号限行政策,年单车尾号限行天数为52天。上年同期,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000吨,车用油品升级削减量为2000吨;核算期新注册车辆、转入、注销、转出车辆排放量分别为5000、1000、3000、1500吨。问:该地加强管理新增削减量是多少?,案例分析:加强管理削减量核算,数据校核,对于新注册、注销车辆数据,按照统计部门数据校核;对于转入、转出车辆,在省和全国范围内按照转移车辆总量平衡进行校核;对于车用油品供应量,按照统计部门数据校核;对于环保定期检验、环保合格标志数据,按照环保部车辆识别代号(VIN)数据库、环保合格标志数据库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统计信息校核。,数据报送,使用全国统一系统,实现地市、省、国家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数据报送和排放量核算;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按照公安部GA24系列标准要求,统一导入系统报送,不需要人工录入;机动车环保标志和定期检验数据按照环保部环发【2009】87号、145号文件及GB18285、GB3847标准要求,统一导入系统报送,不需要人工录入。,系统功能,地市环保部门 基础数据导入上传、排放量计算、报送省级环保部门 审核地市报送信息、全省排放量计算、报送环境保护部(总量司、督查中心)审核各省报送信息、全国排放量计算和管理减排量 认定,报送核算流程,地市,省,国家,用户界面,填报保有量汇总表,数据报送数 据 上 传明细上传,填报保有量明细表,数据报送管理措施,填报管理减排信息,数据报送数据汇总,形成保有量计算汇总表,数据报送排放量计算,形成排放量计算结果汇总表,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