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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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年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O一四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1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5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6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8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0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11第一章 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机动车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机动车市场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配件产业的发展,作为机动车的主要配件的车灯及塑料配件生产业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根据对车灯及塑料配件市场的充分调查和把握,并通过慎重选址,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决定投资300万元,租赁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并向其购买原注塑车间及装配车间相关设备,实施年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详情见表1.2-1。表1.2-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独树村NW430796户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南坂溇村E770264户一般3漫池村SE680380户一般4萧绍运河N515/一般水环境类5河流E116/一般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1项目工程内容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年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绍兴市人民东路1433号,租用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部分空余厂房实施。项目租赁厂区东面为银洲路,隔路为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南面为人民东路,隔路为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西面为绍兴鹏丰纺织有限公司;北面为规划建设用地及绍兴亿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租用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部分空余厂房(包括汽车灯具车间2号楼二楼南侧500平方米及四楼1000平方米作为仓库,五楼1000平方米作为装配车间及办公;注塑车间内北侧部分1000平方米作为注塑车间),各租用厂房使用功能不变。2.1.2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用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3500平方米,并向其购买原注塑车间及装配车间相关设备,年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2.1.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1-1。表2.1-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用量1ABS塑料粒子吨/年102PMMA塑料粒子吨/年103PC塑料粒子吨/年54PP塑料粒子吨/年35色母粒吨/年0.26灯泡万只/年407电线万米/年158接插件万套/年10.029外购橡胶配件万只/年5010其他外购零配件万套/年10.0211热熔胶吨/年212移印油墨千克/年513电万度/年3514水吨/年16352.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1-2。表2.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一、注塑车间1塑料注射成型机HTB-3601宁波海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塑料注射成型机HBL-1090F51宁波海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塑料注射成型机HTF60W1-111宁波海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塑料注射成型机HTF250W11宁波海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塑料注射成型机HTF160W11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6塑料注射成型机HTF250W11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7塑料注射成型机SA1200/3701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8塑料注射成型机SA1600/5401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9塑料注射成型机MA2500/10001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二、装配车间10台式压力机JB04-055萧山精密压力机厂11台式压力机JB04-12萧山金龟机械有限公司12台式压力机JC04-11浙江锻压机床厂13端子机BF-2T-P3浙江慈溪市力帆电子设备厂14端子机SH-2T1浙江慈溪市力帆电子设备厂15U型工作桌流水线/4浙江华钰机械有限公司16电热恒温干燥箱SC101-IB1宁波三北烘箱制造有限公司17电动移印机LP800D2温州市恒丰包装机械有限公司18电脑剥线机DW-Z-7021瑞安文忠无线电设备厂19电脑剥线机BF9051浙江慈溪市力帆电子设备厂20超静音铜带机/1慈溪市奔际电子设备厂21PP带自动捆扎机/2远大同亨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2机器人(机械手)MH61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23热熔胶机OSD-820D1苏州欧仕达热熔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4台式脉冲点焊机JDM-161上海立宇焊接设备有限公司25点焊机DM-101上海华焊专用焊接设备厂26塑料热合机J107C2临安电子设备厂27超音波塑焊机KWB20202宁波京华超音波股份有限公司28皮带式流水线1温岭市工业自动制造有限公司29储气罐0.2/0.881上海申江压力容器厂三、公用工程30冷却塔BL-301上虞市宏丰风冷设备有限公司31空气压缩机(活塞式、风冷)TA-1001杭州市杭电空压缩机有限公司注:项目设备均未列入淘汰目录2.1.5项目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共需员工70人,内部不提供食宿,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2.1.6 公用工程给排水:本项目给水由出租方供水系统供给。本工程在排水系统中,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区及屋面雨水经出租方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排污系统接入银洲路的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出租方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供气:项目生产所需压缩空气由一台风冷式空压机提供。2.1.7项目生产工艺2.1.7.1车灯工艺流程及说明车灯生产工艺流程塑料粒子、色母粒废气、噪声反射镜镀膜(外协)喷漆(外协)注塑塑料粒子、色母粒废气、噪声塑料边角料间接冷却水灯罩注塑塑料粒子塑料边角料间接冷却水外购接插件噪声噪声线束铆压切断、剥线电线塑料边角料、废电线头检验外购灯泡及其他配件废气噪声、废气不合格件包装入库打标检验组装图2-1 车灯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项目生产车灯包括反射镜和灯罩的生产、线束的加工以及与外购配件的组装、检验等过程。反射镜是以塑料粒子和色母粒为原料,经混合后由塑料注射成型机注塑成型,然后委托外协单位(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喷漆、镀膜加工后即为反射镜。灯罩是以塑料粒子为原料,经塑料注射成型机注塑成型。线束加工是以外购电线为原料,首先经剥线机进行切断和剥线加工,然后用铆压机在电线两头装上接插件,做成线束。将上述生产、加工好的反射镜、灯罩、线束与外购灯泡及其他配件进行组装,经检验合格后用电动移印机打标,最后包装入库。注塑过程加热采用电加热、冷却采用间接冷却水。上述生产过程主要产生污染有:注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塑料边角料;剥线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废电线头;外购配件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件;组装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焊接烟尘;打标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废油墨桶以及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2.1.7.2塑料配件工艺流程及说明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塑料边角料间接冷却水废气、噪声检验注塑塑料粒子、色母粒包装入库图2-2 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项目生产塑料配件是以塑料粒子和色母粒为原料,根据不同的产品特点和要求将塑料粒子和色母粒按比例混合后在塑料注射成型机里经电加热注塑成形,然后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注塑工艺对各种塑料的加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生产能力较高,并易于实现自动化。塑料注射成型机的工作原理与打针用的注射器相似,它是借助螺杆(或柱塞)的推力,将已塑化好的熔融状态(即粘流态)的塑料注射入闭合好的模腔内,经固化定型后取得制品的工艺过程。注塑过程加热采用电加热、冷却采用间接冷却水。塑料配件生产过程主要产生污染有:注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塑料边角料以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2-1。表2.2-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3.0t/d、893t/a3.0t/d、893t/aCODcr300mg/L、0.27t/a100mg/L、0.09t/a氨氮35mg/L、0.03t/a15mg/L、0.01t/a大气污染物注塑非甲烷总烃2.8kg/a2.8kg/a打标有机废气3.0 kg/a3.0kg/a焊接焊接烟尘极少量极少量固体废物生产塑料边角料0.66 t/a0t/a废电线头0.15 t/a0t/a不合格灯泡0.01 t/a0t/a其他不合格零配件0.005 t/a0t/a废包装材料2.0 t/a0t/a废油墨桶0.001 t/a0t/a生活生活垃圾10.5 t/a0t/a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3.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和对照标准值可知,项目地附近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有一日超标,不能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主要是受道路交通扬尘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东临桥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为类水,不能满足类水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BOD5,分析原因主要和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沿河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及河底污泥污染物释放等有关。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出租方现有厂房(包括项目租赁车间)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所在地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满足对应的3类、4a类功能要求。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噪声未进行监测。3.2项目周围现有污染源调查项目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情况见表3.2-1。表3.2-1 项目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名称方位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主要污染因子1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厂区/废气、噪声、废水、固废2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E225废气、噪声、废水、固废3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S117废气、噪声、废水、固废4绍兴鹏丰纺织有限公司W12噪声、固废、废水5绍兴亿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N125废气、噪声、固废、废水6浙江凤名机械集团有限公司NE175废气、噪声、固废、废水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租赁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实施,无需土建施工,且项目利用向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转让获得的现有设备进行生产,也无需进行设备安装,因此不存在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项目注塑过程使用的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现有排污系统接入银洲路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注塑车间废气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小(2.8kg/a),通过对注塑车间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后,预计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规定,生产规模1000t/a的塑料厂应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由此确定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经实地调查,项目实施后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道路和工业企业厂房,项目地附近保护目标距离项目车间最近距离为430m,因此,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装配车间废气装配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标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仅3.0kg/a)和点焊及塑焊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焊接烟尘,通过车间安装轴流换气扇排出室外,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各类设备生产噪声,噪声源强在60.0-95.0dB。因项目利用向出租方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转让获得的现有设备进行生产,具备正常生产情况下实测条件,考虑到实测噪声比理论预测更具说服力,环评期间,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出租方现有厂房(包括项目租赁车间)正常生产情况下,对项目租赁厂区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外排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满足对应的3类、4a类功能要求。最近保护目标西北面的独树村距离项目租赁车间边界430m,经距离衰减及屏障衰减后,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无影响,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无影响。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废电线头、不合格灯泡、其他不合格零配件、废油墨桶、其他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产生的固废经采取表4-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表4-1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塑料边角料注塑、剥线一般固废-0.66回收利用物资公司符合2废电线头剥线一般固废-0.15回收利用物资公司符合3不合格灯泡检验危险废物HW900-044-490.01回收处置供应商符合4其他不合格零配件检验一般固废-0.005回收处置供应商符合5废油墨桶原料拆包危险废物HW900-041-490.001回收处置供应商符合6废包装材料原料拆包一般固废-2.0回收利用物资公司符合7生活垃圾生活一般固废-10.5卫生填埋环卫部门符合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退役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还给出租方进一步另做他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等可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遗留的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要求处理完毕。因此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5.1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NH3-N。项目总量控制情况如下: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0t/d(893t/a)、CODcr量0.27t/a、氨氮量0.0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0t/d(893t/a)、CODcr量0.09t/a、氨氮量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注塑车间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经循环水池收集循环利用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废水量CODcr氨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租方已有)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现有排污系统接入银洲路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一个,并设标志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注塑车间非甲烷总烃对车间安装轴流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二级排放标准装配车间有机废气、焊接烟尘固体废物生产塑料边角料分类收集存放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废电线头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灯泡分类收集存放在室内,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其他不合格零配件废油墨桶收集后存放在室内,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噪声生产车间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空压机单独设隔声间。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33。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年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租用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实施,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要求;项目无需新征土地,所在厂区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设计用途为车间;项目地属于生态功能规划中的优化准入区,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塑料厂1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项目选址较为合理。6.2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厂区出入口位于南面的人民东路,项目租赁厂区南侧汽车灯具车间2号楼西侧二楼500平方米及四楼1000平方米作为仓库,五楼1000平方米作为装配车间及办公;汽车灯具车间北面注塑车间内北侧部分1000平方米作为注塑车间;各租用厂房使用功能不变。如此布局功能清晰、工艺流畅,便于管理,可以减少生产噪声和废气对保护目标及内部办公的影响。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各项环保审批原则。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绍兴易豪车灯有限公司年产车灯10万套、塑料配件10万只建设项目租用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实行清洁生产措施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选址符合1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