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制度简述.ppt
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制度简述,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所陈 向 前 教授/律师,地址:青岛市南京路369号邮编:266032 电话:053285665154(F)13706484152 Email:,2,OIE法典的几个定义,1、兽医(Veterinarian)指经国家相关兽医法定机构注册或许可的,在该国从事兽医/科研工作的人员。Veterinarianmeans a person registered or licensed by the relevant Veterinary statutory body of a country to practice veterinary medicine/science in that country.2、助理兽医(Veterinary Para-professional)指根据法典要求,经兽医法定机构授权并由兽医负责和指导,代表兽医在国内进行(按兽医助理类别)指定任务的人员。各类助理兽医被受权的任务由兽医法定机构根据资格培训及需要确定。Veterinary para-professional means a person who,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Terrestrial Code,is authorised by the Veterinary statutory body to carry out certain designated tasks(dependent upon the category of veterinary para-professional)in a country,and delegated to them under the responsibility and direction of a veterinarian.The tasks authorized for each category of veterinary para-professional should be defined by the Veterinary statutory body depending on qualifications and training,and according to need.,3,OIE法典的几个定义,3、官方兽医(Official Veterinarian)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对商品*的动物卫生和/或公共卫生行使监督的兽医,并根据法典1.2章(国际贸易义务和道德)条款规定签发证书。Official Veterinarian means a veterinarian authorised by the 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untry to perform certain designated official tasks associated with animal health and/or public health and inspections of commodities and,when appropriate,to certif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1.2.of this Terrestrial Code.*商品(Commodities)指动物(人类消费用、动物饲料用、药用或外科手术用、农用或工业用的)、动物源性产品、精液、胚胎/卵、生物制品和病料。,4,OIE法典的几个定义,4、兽医行政管理部门(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在全国范围内有权实施OIE推荐的动物卫生措施和国际兽医出证程序、监督或审查其实施的政府兽医机构。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 means the governmental Veterinary Service having authority in the whole country for implementing the animal health measures and international veterinary certification process which the OIE recommends,and supervising or auditing their application.5、兽医当局(Veterinary authority)兽医当局指在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下,直接负责执行动物卫生措施及监督国内各地签发国际兽医证书的兽医机关。Veterinary Authority means a Veterinary Service,under the authority of the 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which is 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animal health measures in a specified area of the country.It may also hav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issuing o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issuing of international veterinary certificates in that area.,5,OIE法典的几个定义,6、兽医机构(Veterinary services)兽医机构包括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兽医当局,以及所有在兽医法定机构注册并被授权的人员。Veterinary Services means the 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all the Veterinary Authorities,and all persons authorised,registered or licensed by the Veterinary statutory body.7、兽医法定机构(Veterinary statutory body)兽医法定机构是指管理兽医和助理兽医的独立机构。Veterinary statutory body means an autonomous authority regulating veterinarians and veterinary para-professionals.,6,OIE规定的官方兽医机构人力资源构成,OIE法典在兽医机构评估准则中规定,兽医机构的人力资源应以正式公务人员为核心,主要包括行政官员、专业官员和技术支持人员三方面的力量,必要时还可以聘用兽医辅助人员、助理兽医和私人兽医。根据OIE法典的相关规定,一个国家兽医工作机构的行政官员、专业官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可以统称为官方兽医人员。,7,国外官方兽医人员的大体分布状况,(一)兽医官1、首席兽医官(国家代表)。国家首席兽医官是国家兽医国际事务的唯一代表,一般设在国家的兽医部门。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首席兽医官还可以设置助理职位。2、兽医官(行政官员)。主要分布在决策机关,负责动物卫生立法、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二)官方兽医(专业官员):主要分布在执法机构,负责动物卫生和/或公共卫生的监管,并签发动物卫生证书;(三)技术支持人员(技术人员):主要分布在技术支撑单位(相关中心、实验室、研究机构等),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验、技术研究、风险分析和评估认证等技术任务。,8,兽 医 官,一、兽医官(Veterinary Medical Officer,VMO)(一)通行作法多数国家将兽医机构人力资源中主管兽医工作的行政官员称之为兽医官。行政官员大多分布在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即决策机关,主要负责动物卫生立法、制定政策和兽医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二)设立首席兽医官的基本情况OIE对“兽医官”一词尚无明确的定义,兽医官在世界大多数国家是对官方兽医人员的泛称。但设立首席兽医官(Chief Veterinarian Officer,CVO),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作法,并得到OIE的认可。OIE承认,国家首席兽医官是成员国国际兽医事务的唯一代表。,9,首席兽医官的职责,根据FAO加强发展中国家动物卫生服务的指南的规定,国家首席兽医官的职责应包括十个方面:1、提出政府动物卫生策略和政策;2、对本国动物卫生状况实行监控的基础上制定工作重点和方向;3、规划和实施各项动物卫生项目;4、制定财政预算;5、管理人、财、物资源;6、评估项目的效益/费用;7、与邻国、别国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8、建立兽医部门与人类卫生部门间合作;9、控制人类疾病的动物宿主;10、代表国家分发动物卫生信息。,10,官 方 兽 医,二、官方兽医(Official Veterinarian)(一)关键点分析根据法典对官方兽医的定义,其关键点为: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对商品的动物健康和/或公共卫生行使监督执法职权;依法签发兽医卫生证书。这里所说的的官方兽医,其实就是指兽医专业官员。(二)称谓各国对官方兽医的称谓也不尽相同,欧洲称为官方兽医,加拿大称为检疫官,美国称为兽医官、以色列称为兽医警察,等等。(三)主要职责官方兽医(兽医专业官员)主要分布在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动物卫生和兽医公共卫生的监管,动物检疫并签发兽医卫生证书。如,美国动植物卫生监督局(APHIS)和地方兽医局(VS)、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和地方动物卫生局、丹麦的丹麦兽医和食品总局(DVFA)和地方局、法国的食品总局和地方兽医局的兽医专业官员。,11,美 国 的 兽 医 官,(三)美国的兽医官(Veterinary Medical Officer,VMO)美国将兽医专业官员称为兽医官。美国的兽医官是指政府部门的全职兽医或由动植物卫生监督局(APHIS)雇用的兽医。美国的兽医官均为公务员。美国的兽医官分布于APHIS系统(国家兽医实验室、国家生物制品监督中心、国家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各设有10余名VMO)和FSIS系统(食品安全局)及其派驻在各州的兽医机构。美国设有首席兽医官、高级兽医官、地区兽医主管、兽医官和州立动物卫生官等。但在这些兽医官中,只有APHIS派驻在各州的地方兽医局中行使进出口及州际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的兽医官才有权出具兽医卫生证书。,12,技术支持人员,三、动物卫生技术人员(Animal Health Technician,AHT)(一)定义AHT是指负责动物疫病诊断、检测和分析等技术工作的技术支持人员(二)分布情况动物卫生技术人员大多分布在官方兽医体系的技术支撑单位,即国家动物疫病参考实验室、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流行病学中心、动物卫生监测研究机构和评估分析等兽医机构。如法国的食品安全局(AFSSA)、美国的动物卫生及流行病学中心(CEAH)、澳大利亚的动物卫生协会(AHA)、瑞士的病毒和免疫学研究所,及其国家的兽医参考实验室等。(三)特殊事项技术人员主要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验、技术研究和风险分析等任务。有些国家的实验室兽医负责人员需在动物卫生证书上签字,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或监测结果。,13,官方兽医人员的资格要求及任命方式,一、兽医官在国外,不对兽医行政官员规定兽医资格要求,按国家行政官员任命程序进行任命。二、官方兽医(专业官员)(一)资格要求官方兽医(专业官员)必须是兽医,世界各国的通行作法是,首先要通过国家的相关考试获得兽医资格,再经过专门的官方兽医基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官方兽医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才能竞聘官方兽医职位。经国家兽医行政部门授权后,方可行使监督职权并签发兽医卫生证书。(二)任命方式各国任命方式不同,德国是由首席兽医官任命,法国、英国是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任命,美国、荷兰是由兽医局长任命。官方兽医一经任命或授权,其名单和签字样模,就会在网上或用其他方式(通报)公开。三、技术人员凡在动物卫生证书上签字证明相关监测、检验情况的兽医技术人员,特别是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兽医资格。对其他技术人员无兽医资格要求。,14,官方兽医的培训,一、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在国外,官方兽医培训计划是法定的,国家必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以确保官方兽医每年都可接受到培训。官方兽医培训分为基础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两种类型。(一)基础培训(岗前培训)(以设在法国里昂的OIE官方兽医培训中心为例)只有经基础培训合格,才有资格竞争官方兽医职位,这是成为官方兽医必经阶段。1、培训的时间接受培训的人员,需在国家兽医公共学院学习12年,学习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接受培训人员所持有的文凭。2、培训的内容(以2年为限)(1)第一年。学员需要用6周时间听课;用3周的时间进行案例研究;还需要在基层兽医局工作10周;另外,他们还需要花费29周的时间完成与官方兽医相关的论文。(2)第二年。学员需要完成的课程(学时)有:法律(90h)、公共管理(27h)、经济学(60h)、国际卫生政策(42h);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共108学时,其中,英语(30h)、行政科学(18h)和信息(60h);兽医公共卫生方面共427学时,其中:卫生危害控制(195h)、官方检疫(52h)、检疫监督实践(90h)、环境保护(78h)和动物福利(12h)。,15,官方兽医的培训,(二)继续教育(主要是针对在岗低级别的官方兽医)1、培训方式主要三种:长期课程培训、远程培训和培训研讨会。2、课程设置培训课程多应大众或社会机构的需要设置。下面是法国国家兽医公共学院提供的06年继续教育的目录:动物福利(饲养动物和野生动物);流行病学实践;风险评估(模型介绍);风险评估(改良模型);动物饲养(有关官方控制的介绍),16,官方兽医的培训,(二)继续教育(主要是针对在岗高级别的官方兽医)3、继续教育目录的提要:适当的动物卫生保护水平和国际卫生政策 兽医公共卫生的职责 质量保证管理项目 紧急计划处理流行病危机的办法 饲料中不符合要求的物质 禽沙门氏菌风险管理 兽药制品的检疫 公共卫生:生物学风险、灾害和自然风险研究 食品社会学介绍 兽医检疫事务方面的行政管理和刑法 新城疫紧急应对计划 捕获野生动物群:动物饲养学法规另外,还进行一些特殊的专题培训:如口蹄疫、疯牛病和新法规方面的培训。,17,官方兽医制度(1),一、官方兽医制度(一)官方兽医制度的由来频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活动使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越来越大,如何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降低动物疫病通过商品流通进行传播的风险,保护人类和动物健康,成为世界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逐步认识到,要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安全,兽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实施了由官方兽医监管食品安全,即对动物饲养屠宰加工产品流通三个环节(即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公正、全面监控,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些成功 的经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国际通行的官方兽医制度(二)官方兽医制度的基本概念根据法典规定,官方兽医制度就是指由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精液、胚胎/卵、生物制品和病料的动物卫生和/或兽医公共卫生进行全过程监管的一项法律制度。官方兽医制度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兽医监管制度。OIE 近80%的成员国都实行了官方兽医制度。,18,官方兽医制度(1),(三)官方兽医制度的基本特征(1)1、垂直管理官方兽医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官方兽医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任命,并由国家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故其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对国家直接负责。这就可以有效地排除地方或企业不正当的干扰,确保国家动物卫生的政令畅通,从而有效地避免地方保护。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兽医行政执行机构均实行了垂直管理体制。2、全过程监管动物卫生和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涉及饲养、屠宰(加工)和流通(包括出入境)三个必要环节的监控。(1)第一环节是动物饲养过程中的疫病防制监督工作。动物饲养过程中的无疫病状态是动物产品安全的基本保障,为此,各国兽医当局都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计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诸如动物免疫接种、感染动物扑杀、感染群清群、销毁、感染场地的消毒等等,都需要官方兽医的有效监督。官方兽医科学、公正的指导评价和监督,促使企业在饲养、生产过程中依法运作,国家的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就可得到落实,动物的无疫病状态才能得以维持。(2)第二环节是动物屠宰过程中的卫生监督工作。动物屠宰卫生监督主要涉及到宰前、宰中和宰后的监督检查和检疫检验,发达国家均指派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剔除患有疫病的动物和处理染疫的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的,由官方兽医签发动物卫生证书,19,官方兽医制度(1),(三)官方兽医制度的基本特征(2)(3)第三环节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过程的卫生监督工作,该过程是第一和第二环节的延续,是对前两个过程的检验和认可。进行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离人们的餐桌就不远了,这个阶段的动物卫生监督更不可忽视,理所当然需要官方兽医代表国家实施监督管理。3、官方兽医个人负责从各国官方兽医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官方兽医都拥有很大的权力,官方兽医本人既是执法主体,同时又是责任主体,可代表国家签发动物卫生证书。如果官方兽医在其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误,官方兽医本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而国外特别强调和关注兽医的职业道德,并把职业道德作为官方兽医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和维护执法公正性的法定职守。因此,要求官方兽医在其签发的证书上都要做出郑重声明:“我,签字的官方兽医,保证”。由此可见一斑。4、强大的技术体系支持依靠动物卫生技术支持体系,保障执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从官方兽医制度运作来看,官方兽医所作的任何执法行为均离不开技术体系的支持。可以说,官方兽医制度是国家动物卫生技术体系支持和负责下的兽医管理模式。,20,国外官方兽医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行政决策机构),咨询评估与技术支撑机构,国家兽医当局(监管执行机构),地方执行机构,地方执行机构,地方执行机构,兽医管理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示意图,中央管理层面,在上图中,处于整个管理体制中最高位置的是行政决策机构,在中央管理层面上,所有风险评估的结果最终都汇集到决策机构,所形成的政策均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在地方层面,所有的指令均由兽医当局发出,驻在地方的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故只对国家兽医当局负责。在中央层面实行决策、执行、评估相分离和技术体系支撑的管理体制,极大地提高监管效能。,地方层面,技术支撑机构,地方政府,官方兽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垂 直,垂 直,垂 直,21,官方兽医定义的解读,1、动物防疫法对官方兽医的表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本法所称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2、15号文对官方兽医的表述: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3、19号文对官方兽医队伍的表述:各级兽医行政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机构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我们认为:三个工作机构的国家兽医人员可统称为官方兽医人员,即广义的 官方兽医。,22,我国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的思考,一、构建官方兽医队伍的基本设想(狭义的官方兽医)(一)基本构架(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趋势)参照国际通行作法,官方兽医也定位于兽医执法人员为宜。(二)行政官员(本身就是公务员)国际通行作法也没对兽医行政官员有资格要求,行政官员最好不实行官方兽医职位管理。因为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已经形成非常规范的考录任用制度。二是一旦垂直管理后,有利于国家兽医机构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三)技术支持人员(暂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可能)虽然大多数国家将技术支持人员定位为官方兽医人员,但一般实行参公管理。只有美国在国家的技术支持体系中有少量的设置。,23,官方兽医队伍准入的思考,(一)资格认可官方兽医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地方进行考核的资格认可制度。准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培训计划和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按照国际惯例,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完成培训课程,并提交一篇论文,论文通过评审后方可参加官方兽医资格考试。(二)队伍准入为了不影响工作,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借鉴法院的做法),可进入官方兽医队伍,制定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开展基础和继续教育培训,限定时间达到基本素质要求,考试考核合格的继续留任,不合格的,调做其他工作,并逐步推行官方兽医职位管理制度,24,官方兽医职位设定的思路,(一)基本目的(必要性)为了使官方兽医适应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考试考核和择优竞争促使兽医队伍中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熟悉法律、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择优聘任;激励官方兽医严格执法、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促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优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员结构,稳定官方兽医队伍;进一步协调官方兽医责、权、利的统一,努力建设官方兽医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专业技术执法队伍。(二)工作思路与人事部共同制定官方兽医管理办法,并会同人事部选择部分省进行官方兽医职位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国推行。(尽快组织力量对现有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在编、在岗、职称、学历、工作年限、年龄和工资级别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科学地设置官方兽医职位的等级、职级和比例。),25,官方兽医职位设定的思路,(三)各类职位设置 1、职位和职级。官方兽医可分为3个等级13个职级。3个等级为高级官方兽医、官方兽医和助理官方兽医;将3个等级划分为13个职级,高级官方兽医为1-6级,官方兽医为7-10级,助理官方兽医为11-13级,13级为见习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管理人员、其他专业人员和工勤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2、设置比例。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均设立高等级的官方兽医,高等级官方兽医的设置比例原则上应与机构级别成正相关。确定官方兽医职位比例时,应当掌握如下原则:省级资深官方兽医和高级官方兽医比例应适当加大;地、市级应以高级官方兽医和官方兽医为主;县级以官方兽医和助理官方兽医为主。(四)不同职级职责设定的基本原则官方兽医应在辖区内行使官方兽医法定职权;高等级的或同等级内高职级官方兽医可指导低职级官方兽医,对低职级官方兽医确有错误的执法行为可以更改、训诫或责令改正;上一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高等级的官方兽医可以对下一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同等级或低等级的官方兽医实施上述职权。,26,我国官方兽医工作体系运行机制示意图(模拟),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技术支持体系,监管执法机构,省级行政部门,省级技术机构,省级执法机构,中央管理层面,地方层面,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所涉及的 最主要部分,地级行政部门,县级行政部门,地级执法机构,地级技术机构,县级执法机构,县级技术机构,兽医监控能力的指挥链,27,官方兽医与法律体系建设,二、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抓紧制定配套法规,推进动物卫生法律体系建设。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授权,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健全和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官方兽医管理中的保障作用,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二)注重技术规范和配套法规的结合。法律法规设定行为规范(必须做、不能做),技术规程强化操作性(怎么做)。重视法律规范和技术法规(规程、标准)的有机结合,保证法律既具有连续性,又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及时的调整。从而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兽医法典。,28,官方兽医培训的建议,(一)培训基本思路(规划)1、师资和骨干培训。国家负责师资和骨干培训,确保师资质量,提升官方兽医培训效果。省负责地县级官方兽医的培训。2、确定培训方式和时间。制定官方兽医培训规范,确定培训方式、时间、内容和评价模式,进一步规范官方兽医培训工作。3、国际培训。OIE的官方兽医培训任务,为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培训官方兽医人员。(二)基础培训内容兽医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动物卫生法学、国际动物卫生法(OIE、FAO和CAC规则)、WTO规则(SPS/TBT协议)、兽医公共卫生管理(重大动物疫病控制、食品安全和官方检疫、动物卫生质量认证与风险评估、动物流行病学与监测、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动物防疫法律规范和动物卫生技术法规(动物防检疫标准)等内容的培训。,29,官方兽医继续教育的设想,一、国家培训计划按照国际惯例,进入官方兽医队伍的兽医人员仍须参加国家的年度官方兽医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农业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官方兽医年度培训计划,提供培训资金和培训内容目录,并对全国官方兽医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二、培训计划的执行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农业部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目录,组织好本省的官方兽医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官方兽医人员每年获得一次培训机会。官方兽医继续教育培训的成绩,应当进入本人的档案和国家官方兽医数据库。三、成立国家官方兽医培训教育机构为保证培训效果,可参照国际通行作法成立国家的官方兽医培训机构,执行国家官方兽医培训计划,专门进行官方兽医培训,并使之与国际接轨。,30,官方兽医资格考试的构思,一、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资格考试官方兽医应当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地方实施考核的认可制度。官方兽医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待官方兽医队伍基本建成稳定运行之后,可根据需要每年举行一次或两年举行一次。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农业部负责统一命题、试卷印制和组织阅卷等项工作。国家建立官方兽医考试考核数据库,并定期发布官方兽医资格认可信息。三、地方组织考试和考核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组织考试和考核工作。,31,官方兽医与动物检疫,一、国际组织关于检疫的定义“检疫”一词,目前国际上流行着两种解释和适用。一种是侧重于隔离和封锁的检疫(quarantine),另一种侧重于监督和检查的检疫(inspection)。(一)检疫(quarantine)OIE法典中关于检疫的定义属于侧重于隔离和封锁的这一种解释。即活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兽医当局的监督下完全保持隔离,不与其他动物直接或间接接触,以便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必要时也要进行试验室检验和治疗。此概念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进出口贸易中,动物在启运地(特定的动物隔离场所)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观察,合格的签发国际动物卫生证书准予出境。到达目的地后也要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观察,合格的凭证签章放行另一种情况是发生疫情时,对疫点、疫区或相关区域的动物实施一定时期的隔离、封锁,防止疫病传播、扩散。,32,官方兽医与动物检疫,(二)监督检查(inspection)这是属于侧重于监督和检查的后一种解释。即对动物及其产品或其它货物进行检查、检验和监测(主要是基于列入国家动物疫病扑灭计划和监测计划,并监测合格的),证明符合健康和卫生条件的,才由官方兽医签发动物卫生证书。世界各国实施的跨省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均属于这种类型。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条件主要为:来自非疫区、列入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经监测合格的、特定动物疫病经实验室检验合格的、经临床检查健康、经屠宰检疫合格和其他动物卫生信息符合规定的,官方兽医综合分析上述相关信息后,认为符合法定要求方可签发相关动物卫生证书。,33,官方兽医与动物检疫,二、国外动物检疫的实施(1)(一)检疫区域范围的确定与依据1、区域范围的确定绝大多数国家确定实施动物检疫的区域范围为两种情形:即出入国境和跨省运输。大多数国家省内移动不实行动物检疫,只有少数国家实行省内移动的动物健康检查2、确定检疫区域的科学依据按照国际惯例,出入国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应实行出入境检疫,以避免引起动物疫病的跨国境传播和扩散。而跨省运输的动物检疫则基于区域区划,按照国际规则,无疫病区的评估与认证是以省辖区域为单元的,这也是跨省运输检疫的依据。(二)检疫的实施主体发达国家的出入境动物检疫和跨省运输动物检疫行为均由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的动物卫生执法机构统一实施。省内移动的动物卫生健康检查多由执业兽医实施。,34,官方兽医与动物检疫,二、国外动物检疫的实施(2)(三)检疫技术依托与证书1、技术支持发达国家的动物检疫是建立在ALOP、区域区划、扑灭计划、监测计划的基础之上,列入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经监测合格的、特定动物疫病经国家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实验室检验合格的、临床检查健康或屠宰检疫合格和其他动物卫生信息符合规定的,官方兽医才能出具兽医卫生证书。2、证书的种类(1)国际兽医证书(International Veterinary Certification)。适用于出入境表明动物卫生状况的动物健康/卫生证明。(2)检查证书(certification of inspection)。适用于国内跨州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动物健康/卫生证明。(3)健康证明。适用省内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健康/卫生证明(签约或执业兽医)3、证明效力上述证明均表述动物及其产品出证前一定期限内卫生状况,证明本身无效力期限。,35,官方兽医与动物检疫,我国动物检疫定义的更新。新的动物检疫定义:动物检疫,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动物经营、屠宰、运输、贮藏、展览、演出、比赛和动物产品经营、运输、贮藏的行政许可行为。本定义强调的是对禁止(不符合动物卫生质量要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禁止上述行为)的解除。原动物检疫是定义:动物检疫是指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动物疫病情况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法定行政行为。强调的是法定行为即法定机构、法定检疫人员、法定标准、法定程序、法定处理方式、法定证书。,36,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现行动物检疫制度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终极产品检验检疫理念存在的不足。任何健康安全的动物是养出来的而不是检出来的,健康的动物群体才是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和消费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受终极产品检验检疫理念的影响,现行动物检疫制度在实际的检疫工作中由于没有实施全过程的检疫监管,检疫只注重动物个体健康和终产品检验检疫,动物检疫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37,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二是确定检疫监管区域为出入县境有待修正。现行动物检疫制度确定的检疫监管区域范围为出入县境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以下误区:(1)将最小行政执法单元的管辖和出入什么区域实施检疫监管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相混淆;(2)使省际间动物移动控制为主要措施的无规定动物疫区建设的关键措施,出现法律障碍;(3)检疫监管设定为出入县境,实际无法实现且成本过高;(4)与国际规则和通行作法有差距,大多数国家出入省(州)境才实施检疫监管,其依据是无疫区控制动物移动。,38,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三是检疫出证条件笼统导致养殖经营者责任不清。现行动物检疫制度设定的检疫出证条件过于笼统,没有体现养殖、经营者对其养殖、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及消费安全负责。无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动物卫生要求,一经检疫出证,则意味着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应负的责任统统转嫁给检疫人员。这种检疫制度很难从源头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管。,39,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四检疫执法制度存在的缺陷需要从根本上补正。动物防疫法修订前,在终极产品检验检疫模式下,养殖、生产和经营者并未从动物检疫制度中体验到促进卫生质量和消费安全的优势或好处,往往会出现为了降低成本逃避检疫的现象。现行动物检疫制度中确定的出入县境监管区域太小且又过多,不可避免地为重复检疫收费留下了漏洞,加之检疫手段本身缺少科学性,致使出现个别检疫人员只收费不检疫或不检疫出证的现象。,40,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修订办法主要制度的设计办法借鉴了国际规则和通行作法,吸收了各地先进的检疫监管措施,坚持了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区划和有效追溯的基本原则,突出了对养殖、屠宰、加工、贮藏、运输、经营全过程监管的理念,强调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动物卫生质量保证体系的观念,从源头上要求生产、经营者对动物卫生状况和动物产品质量与消费安全负责。通过检疫制度的实施和检疫监管的执行,可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共同追求的提高动物卫生质量安全的目标得到有机和谐统一。,41,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一是拟建立完善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制度。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检疫申报制度。本办法规定七种不同情形的检疫申报时限,申报检疫时,应当填报检疫申报单,载明申报人名称和动物的来源、品种、数量、用途、启运日期、运载工具、目的地等内容。申报检疫可以采取现场填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检疫申报点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核实所在地近三个月的动物疫情和有关疫病监测等情况,决定是否派出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办法还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检疫申报点管理。,4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受理单(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制章)No.申报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 联系电话:备案号 动物及动物产品种类:数量:来源:用途:目的地:拟启运时间:本批动物(动物产品)养殖、生产符合检疫规定要求。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本所拟于 年 月 日派官方兽医在(地点)实施检疫。受理人:联系电话: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二联由申报人持有),4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二是拟设立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备案制度。办法突出强调生产、经营者对动物、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和消费安全负责,要求其建立动物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故而设定了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备案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是来自符合要求的饲养、生产场所,并将备案作为是否出具检疫证明的一项条件。,4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三是拟设立国家抽检制度。办法规定,国家建立动物、动物产品抽检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动物、动物产品年度抽检计划,动物卫生监督所按计划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抽检工作。,45,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四是拟实行企业质量保证承诺。办法规定,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加工、贮藏、经营、运输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管理。(一)对其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加工、贮藏、经营、运输动物产品的动物卫生质量及消费安全负责;(二)不得养殖、屠宰、运输、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动物;(三)不得生产、加工、贮藏、经营、运输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动物产品;(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46,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五是拟设定动物产品召回制度。本办法规定,屠宰、加工、贮藏、运输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其经营、运输的动物或生产、经营的动物产品存在卫生质量或消费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导致动物疫病暴发流行的,应当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主动召回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动物产品存在前款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商,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47,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六是拟建立企业台帐制度。本办法规定,从事动物、动物产品屠宰、加工、贮藏、运输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出货或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动物、动物产品种类、数量、来源、流向和卫生状况等内容,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检查。,48,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几项重大突破1、将移动监管范围设为出入省境。动物移动监管范围的国际通行作法的依据是满足动物疫病区域区划和无疫区建设的需要,绝大多数国家将出入省(州)境作为实施移动监管的范围,这也符合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的基本规律。移动控制的范围定小了,必然会加大执法成本,且极易造成队伍的无限膨;范围定大了,又要求有较高的卫生保护水平。全世界没有定为出入县境的。通过动物移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