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ppt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2014年度,主讲:舟山市普陀安舟税务师事务所 夏江海 联系电话:0580-3813886 税务政策辅导群:236298883 安舟网址:http:/,第一部分:,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讲解,一、新申报表的总体介绍,二、新申报表的填表详解,一、培训内容介绍,(一)修订背景(二)修订思路(三)总体框架(四)主要特点,一、总体介绍,总局所得税司答记者问:一、原申报表不能全面体现08年以后的税收政策二、原申报表的信息不够详细、结构不够合理三、不能适应事后备案管理的需要,(一)修订背景,一、填报原理:会计利润+纳税调整二、以税收政策统御申报表,以申报表落实政策三、进一步划清了会计和税收的界限,并区分了会计和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的填报责任。,(二)修订思路,组织结构:1主多附、4层架构 基础信息表 1张 一级附表 二级附表 三级附表 主表 1张 10张 21张 8张,(三)总体框架申报表填报表单,一级附表:8大类 10张表 1、收入(A101010/20)2、成本(A102010/20)3、期间费用(分离、新增A104000)4、纳税调整(A105000)5、弥补亏损(A106000)6、税收优惠(A107010/20/30/40/50)7、境外抵免(A108000)8、汇总纳税(新增A109000),(三)总体框架申报表填报表单,视同销售A10501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A105020 投资收益A10503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A105040 职工薪酬A105050纳税调整 广告、业务宣传费A105060(12张)捐赠A105070 折旧、摊销A105080 资产损失A105090 企业重组A105100 政策性搬迁A105110 特殊准备金A105120,(三)总体框架二级附表21张,税收优惠:5张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A107010 所得减免优惠表A10702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A107030 减免所得税优惠表A107040 税额抵免优惠表A107050 境外抵免:3张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跨年度结转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8030 汇总纳税:1张 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三)总体框架二级附表21张,纳税调整:加速折旧明细表A105081(2张)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A105091 股息、红利优惠明细表A107011 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 税收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6张)高新企业优惠明细表A107041 软件、集成电路优惠明细表A107042,(三)总体框架三级附表 8张,一、41张报表可以选择填报,不涉及的,无需填报。(申报表虽共有41张,比原来的16张多,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填报,不涉及的,无需填报,减轻纳税人的填报负担。)二、涵盖了许多事后备案的内容:如: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企业重组、政策性搬迁等等,使企业的备案、申报事项不至于遗漏,又能避免重复报送。,(四)主要特点申报表填报表单,三、增加了一张“基础信息表”此表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行业、注册资本、从业人数、股东结构、会计核算软件、会计政策、存货办法、对外投资情况等,这些信息,既可以替代企业备案资料(如资产情况及变化、从业人数,可以判断纳税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就无需再报送其他资料);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四)主要特点申报表填报表单,四、重点修改了“纳税调整明细表”纳税调整是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原申报表中的纳税调整表虽然也有附表,但附表不够详细,不能全面的体现税收政策和税会差异的调整过程,税务机关很难判断出其合理性及准确性。因此,本次修改后的申报表,将所有的税会差异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照收入、成本和资产三大类,设计了15张表格,通过表格的方式进行计算反映,既方便纳税人填报;又便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分析。,(四)主要特点申报表填报表单,五、另一个修订重点“税收优惠表”原来的申报表仅设1张优惠表,该表仅把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数额进行汇总,没有体现各项优惠条件及计算口径,不利于税务机关审核其合理性和合规性。本次修改后的申报表,将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项目共有39项,按照税基、应纳税所得额、税额扣除等进行分类,设计了11张表格,通过表格的方式计算税收优惠享受情况、过程。方便纳税人填报;代替税收优惠备案和税务机关优惠管理台账的功能。,(四)主要特点申报表填报表单,(一)封面(二)填报表单(三)基础信息表(四)主表(五)收入、支出、期间费用表(六)纳税调整明细表(七)弥补亏损表(八)税收优惠表(九)汇总纳税表,二、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表详解,基础信息表的作用:1、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2、是纳税人自行披露重要涉税基础信息的平台3、为税务机关后续管理提供企业重要基本情况4、可替代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备案资料,(三)基 础 信 息 表,设计目的:展现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整体过程 力求简洁:仅体现附表汇总金额 详细数字在附表填报变更要点:调整境外所得、税收优惠项目顺序,增加计算过程说明,(四)主表,分解成三大部分,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核心部分,(四)主表,(四)主表利润总额计算,营业收入:A101010或101020或103000营业成本:A102010或102020或103000期间费用:A104000表(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除 外)资产减值损失:无附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无附表投资收益:无附表营业外收入:A101010或101020或103000营业外支出:A102010或102020或103000,(四)主表利润总额计算,(四)主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旧版,新版,境外所得、税收优惠项目从纳税调整表中分离出来,(四)主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扣除境外所得:A108010纳税调整:A107030收入减免和加计扣除:A107010(没有所得减免)用境外所得抵减境内亏损:A108000所得减免:A10702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A107030弥补以前年度亏损:A106000,(四)主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四)主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流程,例1:水产加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第19项)30万元,其中水产品精加工所得为80万元,水产品初加工所得(免税)为-5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四)主表第20行“减:所得减免”举例,(四)主表第20行“减:所得减免”举例,总局【2014】63号公告废止了:国税函2010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六)税收优惠填报口径: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四)主表第20行“减:所得减免”举例,结论:一、免税所得和应税所得当年度可以相互弥补亏损,免税亏损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应税所得弥补。二、免税发生亏损,用应税去弥补,税比以前少交了。三、应税发生亏损,用免税去弥补,弥补到0为止。这样,弥补亏损表里的可弥补的亏损数是0,和老表比,纳税人吃亏了。,(四)主表第20行“减:所得减免”举例,与旧版申报表基本一致删除了合并纳税的相关行次增加了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四)主表应纳税额计算,(四)主表应纳税额计算,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 织收入、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08版,14版,(五)收入、支出、费用明细表整体情况,1、销售商品收入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是指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换出资产在会计上确认收入。与A105010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不同。(会计不确认、税收确认)2、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准则分类。以租赁为主业的企业租赁收入放到“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中核算。3、其他业务收入按会计科目分类核算。非以租赁为主业的企业租赁收入放在“出租固定资产收入”等中核算。4、营业外收入项目变动较大,包括:名称改变(以前叫收益,现在叫利得);项目改变(如考虑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汇兑收益)。,(五)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1、不包括期间费用项目。2、营业外支出中部分项目如捐赠支出、坏账损失等与后续报表关联,如纳税调整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调整表等比对。,(五)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注意这二张表(全部按照会计口径填报)1、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支出2、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下属明细存在配比关系。3、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一般没有配比关系,(五)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视同销售的区别:视同销售是税收概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会计概念;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包含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五)收入明细表和成本支出明细表,新增表格1-3行:人工成本4-6行:有扣除限额的项目7行:折旧摊销费8行:财产损耗、盘亏及毁损损失9-20行:根据期间费用的用途进行划分21-23行:财务费用24行:其他,(五)期间费用表,注意:1、为了源泉扣缴需要,劳务费、咨询顾问费、佣金和手续费、租赁费、运输仓储费、修理费、技术转让费和研究费用增加了“境外支付”内容。2、金融业“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按明细填写在“销售费用”中。3、无法与会计科目一一对应,企业需要分析填报。,(五)期间费用表,财行【2013】286号: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本通知适用政府部门,企业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五)期间费用会议费的内容:,财行2013531: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五)期间费用差旅费的内容:,具体讲解见“纳税调整PPT,(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新版,旧版,(七)弥补亏损明细表,变化之一:“盈利额或亏损额”修改为“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后面不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还有“所得减免”以及“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两个数据项。因此弥补亏损表中的“纳税调整后所得”是一个计算值,不能直接引自主表变化之二:修改表格项目名称,增加分立转出亏损数额的填报变化之三:政策性搬迁期间,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在填表说明中进行了补充解释)变化之四:修改年度的描述(项目栏由第*年改为前*年度)变化之五:表内逻辑关系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正,变化要点,第2列第6行需要分析填写:1、主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第2列第6行=本年度主表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以计算所得数据填写此列。2、主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主表第19行。第1行至第5行填写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填写口径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口径,填写口径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口径,三类税收优惠:一、税基减免:A107010二、所得减免:A107020三、税额减免:A107040,(八)税收优惠表,税收优惠(税法+条例+137个单项文件)9大类73小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所得税优惠税率税额抵免加速折旧,税基减免,所得减免,税额减免,纳税调整,(八)税收优惠表,A107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2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4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7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八)税收优惠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项目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再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归集,直接在主表列示。当年盈利(亏损)额不再是主表“纳税调整后所得”,而是要分析填写.11张优惠明细表不含加速折旧优惠。主表20行“所得减免”不为负数。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处理有专门栏次填报。,优惠明细表关注点,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及案例介绍,(八)税收优惠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国债利息收入政策依据,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及案例介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一般情况下政策规定,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 2008 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 70号),基本政策规定,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并不只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是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均适用。国税发 2008 116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国税发 2008 116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基本政策规定,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及案例介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八、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基本政策规定,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及案例介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条例第九十二条、财税201434号等: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基本政策规定,1、预缴可享受减免税;2、核定征收企业可享受减免税;3、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4、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5、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小型微利企业基本政策规定,根据其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和应纳税所得额超出10万低于30万(含30万)的企业,区分两种情况:一、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减按50%部分换算成减免税填入A107040第一行,即根据主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15%(5%+10%)企业所得税金额。二、应纳税所得额超出10万低于30万(含30万)的企业,A107040第一行填报主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5%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对于工业企业、其他企业判断:基础信息表中有关于所属行业(行业代码为06xx至50 xx的,为工业企业,其余为其他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注意事项,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及案例介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法34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00条、财税200848号等:一、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二、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三、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四、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基本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行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长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基本政策规定(续),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九)汇总 纳税表 讲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相关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申报表设计原理的主要依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不含境外税款总机构本年累计已预缴所得税额=本年预缴已分摊的所得税+总机构向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不超过千分之二)跨省总分机构和省内跨地市、跨县区总分机构企业,7行和8行,12行和13行的填报有区别:前者7行、12行=11*25%,8行、13行=11*25%;后者7行、12行=11*50%,8行、13行=0。和主表32、34、35、36行的对应关系,填表过程中的几个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分配比例一经确定后,除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外,当年不做调整:1、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3、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摊比例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分配比例为准。,填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