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doc
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参会指南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筹备办2014年9月1日目录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有关事宜的通知4一、专题展与论坛主题4二、专题展与论坛内容4三、专题展与论坛组织5四、时间和地点5五、专题展规模与布局5六、论坛活动6七、参展单位6八、安保工作6九、报名时间和方式7十、其他事项7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展区规划设计及展览工作方案9一、参展单位9二、参会代表9三、展览内容与布局10四、论坛安排11五、提供的服务11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安全保卫规定12一、安全保卫职责13二、制定安全保卫方案13三、消防安全工作13四、全体参会人员安全工作14五、展台展区秩序工作15六、参展物品的安全工作15七、布展撤展施工安全工作15八、防恐防暴工作16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安全责任书17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联络员通讯录20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参展须知21一、参展办法21二、赞助方式23三、申请赞助的有关说明27四、报到注册28五、作息时间28六、展团证件办理说明29七、知识产权相关管理规定30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场馆相关服务33一、场馆服务项目33二、场馆服务设施34三、场馆现场服务流程及管理规定35四、场馆布撤展及交通方案39五、展具、设施租赁和特装管理收费价目表44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简介50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部门、组织、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四化同步”发展战略,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全面融合,集中展示农业信息化建设成就,促进信息产品和技术的市场交易及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能力和水平,经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批准,决定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同期举办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以下简称“专题展与论坛”)。现根据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文件关于举办“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的通知(农组办发20147号)有关精神,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题展与论坛主题信息化与现代农业二、专题展与论坛内容重点展示农业信息化研发成果、技术产品,促进其市场交易;推介信息化成熟解决方案;开展相关技术交流及协作洽谈;宣传农业信息化成就。三、专题展与论坛组织主办单位: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指导单位:农业部信息化办公室、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承办单位:农业部信息中心支持单位:各省(区、市)农业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信息中心合作承办单位:北京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10月25-28日地点:山东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五、专题展规模与布局本届专题展展出总面积4000平米,包括200个标准展位(3米*3米),主要分为综合成就展和成果(技术、产品)分类展,其中综合成就展主要展示本次展会的主旨、意义和主要内容;成果分类展主要展示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应用等的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展区具体划分为特装展区和标准展区两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本次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在展示设计上要坚持实用、简约、明快的原则,突出企业和产品,方便洽谈和销售。各展区布局要将展示、洽谈和销售有机结合,整体设计,合理安排。空间安排上应统筹考虑综合展示与产品推介、贸易洽谈与现场销售的需要,展位布局要疏密有致,便于参观。 六、论坛活动本届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同期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举办,并针对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云计算与大数据、食品安全与农产品溯源等内容开设专题论坛。论坛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领先的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唱主角,建立一个权威平台,深入研讨发展战略和模式,充分交流信息技术和经验,重点推荐信息产品和成熟解决方案。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举办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下午。农业信息化专题论坛举办时间2014年10月26日上午(各专题论坛同时举办)。七、参展单位 中央、各省(区、市)涉农信息化单位,含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涉农信息化单位;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信息化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信息化产品和方案提供商;电信运营商;有关IT企业;媒体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等。八、安保工作 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是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总体框架下的一个高级别活动,所以本届专题展与论坛遵循第十二届中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办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与各参展单位(企业)签订安保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各参展单位(企业)对本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以及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特装展区要安排领导现场值班、工作人员现场值守,标准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值守,确保展会的平安有序。组委会将通过加强安检、强化证柬管理、现场售票等措施,控制人流和场内秩序。九、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专题展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4年8月31日截止。报名方式:专题展参展单位请在专题展与论坛官方网站下载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参展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盖章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专题展筹备办。论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另行通知。十、其他事项(一)本届专题展与论坛是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总体框架下的一个重大活动,也是本届农交会的新亮点。(二)为保证举办好首届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本届专题展与论坛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举办,吸收部分单位赞助。(三)“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官方网站为,有关专题展与论坛的动态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官网上。(四)为给参加专题展与论坛的单位提供更好的宣传和展示平台,专题展与论坛将通过官方网站、会刊、农业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录(拟作为正式出版物发行)等多渠道宣传,将邀请若干具有品牌、技术、产品优势的单位参与协办。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展区规划设计及展览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四化同步”发展战略,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全面融合,促进信息产品和技术的市场交易及推广应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决定10月25-28日在青岛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同期举办“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以下简称“专题展与论坛”)。重点展示农业信息化研发成果、技术产品,促进其市场交易;推介信息化成熟解决方案;开展相关技术交流及协作洽谈;宣传农业信息化成就。一、参展单位中央、各省(区、市)涉农信息化单位,含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涉农信息化单位;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信息化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信息化产品和方案提供商;电信运营商;有关IT企业;媒体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等。二、参会代表中央、各省(区、市)、农业部及涉农部门有关领导,各省(区、市)农业信息化单位代表,国内外农业信息化领域专家,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代表,农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信息服务及开发集成等相关IT企业代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涉农单位代表,相关媒体部门等。三、展览内容与布局(一)展览内容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涉农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案的展示、体验等,突出企业和品牌的推介,融展示、现场制作(演示)、展销、洽谈等为一体。(二)展区布局展区总面积4000平方米,划分为200个标准展位(3米*3米),分为特装展区和主题展区两大类。特装展区为室内光地,提供电源、网络接入等基础环境,由参展企业根据展览主题自主进行设计、装饰和布展;主题展区为风格基本统一的标准展位,提供展位楣板、桌子、椅子、电源插座、网络接入等基础环境,由参展企业根据参展内容进行设计和布展。1. 特装展区展览规模:设置约132个标准展位。其中,特别赞助、金牌赞助共6个,每个企业提供10个标准展位面积;银牌赞助6个,每个企业提供6个标准展位面积;铜牌赞助9个,每个企业提供4个标准展位面积。展览形式:由企业结合自身特点自行设计、布置。充分利用声光电等各种现代化的表现手段,做到图、文、物并茂,声、光、色协调,体现自然、和谐、发展。有条件的参展单位安排一些现场制作、演示等,把各地的特点和特色充分展示出来。2. 主题展区展览规模:设置约51个标准展位。展览形式:由企业按标准展位自行设计、布置。四、论坛安排农交会期间,在山东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同期举办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并针对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云计算与大数据、食品安全与农产品溯源等内容开设专题论坛。本届论坛紧紧围绕信息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宗旨,邀请部委领导、行业知名专家、知名互联网或IT企业负责人等,解读国家政策,展望农业信息化发展前景,介绍国内外农业信息化新技术,推介农业信息化成熟解决方案,展示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五、提供的服务专题展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同期举办,参展观众人数众多,为国内外农业信息化领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全球目标买家直接洽谈、建立业务联系并提升合作水平提供了商机。对希望与国内外买家直接接触并达成业务合作意向的农业信息化行业供应商来说,参加本届专题展与论坛是实现其目标的便捷有效途径。展会将为参展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服务。(一)现场服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区场地,用来展示企业技术产品、优秀案例等,提供论坛发言机会,介绍企业解决方案,并提供论坛席位。(二)宣传服务可将参展企业作为协办单位、特别支持单位等,在论坛背景板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在展会所有宣传品中标明企业为赞助单位,在会刊中对企业进行宣传推介,以及资料袋、笔和本、参会证、论坛茶歇等方式宣传。(三)后续服务在专题展官方网站上,为企业展示参展产品和解决方案。拟将农业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汇编成正式出版物发行。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安全保卫规定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是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总体框架下的一个高级别活动,所以本届专题展与论坛遵循第十二届中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办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任务。除场馆方所承担的安全工作及责任外,组委会办公室与执委会办公室、各展团筹备办签订安保责任书,各展团与参展单位(企业)签订安保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根据国家大型活动安保规定,结合历届农交会安保工作经验,对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如下:一、安全保卫职责本规定所界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主体分别是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各参展单位(企业)。二、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各安保责任主体要贯彻落实大会安全保卫责任制,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落实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三、消防安全工作1. 展区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展区内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时,须在展区5米以外无障碍处操作,并派专人监护;2. 严禁遮挡、圈占、损坏或挪用展馆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得遮挡各种红外线报警系统和摄像装置;3. 确保展馆内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保持主通道宽度6米,一般通道宽度3米;4. 人行通道、出入口、防火门附近、监控镜头等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不准堆放物品或者遮挡;5. 各种包装物和废弃物须及时清理到展馆外安全地点;6. 展板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0.8米,展台主结构限高5米,不得封闭展台顶部;7. 展板、展柜、模型等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制作;必须使用的,要按规定做好防火处理;8.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范。使用的灯箱要用电子镇流器,须有散热孔,灯箱内镇流器应脱离可燃物。电源线必须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并与可燃结构、装饰材料和展品保持安全距离,或设阻燃层,模型、灯箱等电气设备均须有保护装置。现场铺设的电线应当使用绝缘物覆盖,通道内的电线应当架设搭桥或者马道。展台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和电熨斗、电炉等大功率电器;9. 严禁把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展区。展厅内不准调漆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进行清洗作业,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10. 如发生火灾或者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应当视现场情况分别采取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期小火、切断电源、疏散人群、拨打119、110报警等相应措施。四、全体参会人员安全工作1. 全体参会人员佩戴农交会相关证件进出场馆;2. 遵守大会作息时间,按照规定出入相应场所;3. 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服从保卫人员的管理;4. 高度注意自身安全,出入车辆行驶区域、施工工地、人员聚集地区以及其它高危场所时,严格防范人身安全事故;5. 妥善处理现场各种问题,遇到矛盾时要保持克制,避免发生肢体冲突。五、展台展区秩序工作1. 保证安全通道及展区内人流通道畅通;2. 现场销售或者举办促销活动、发放材料时如遇人群拥挤,需立刻停止相关活动并进行人员疏散;3. 各参展单位(企业)不得中途擅自离场或者转让展位;4. 严禁销售与申报内容不符的产品,严禁展出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 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和销售产品;6. 展示销售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出现顾客投诉时,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7. 企业销售商品要注意防范假币,如果收到假币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六、参展物品的安全工作1. 各参展单位(企业)在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都要对展品和个人物品妥善看管和保存,以防丢失;2. 布展期间遇到其它单位加班时,本展团要留人看管或者对展台做好必要的防护,对贵重物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 贵重展品、易燃易爆剧毒展品宜使用替代品展示。七、布展撤展施工安全工作1. 现场搭建展台的,应遵守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相关规定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2. 聘用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展台搭建工作,遵守大会消防安全规定,现场配备灭火器,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3. 布展施工方案(特别是电路设计方案)及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并保证施工安全;4. 撤展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按切断电源清除展品拆除外围装饰品拆除展台主结构清除垃圾的顺序进行,并确保人员安全。八、防恐防暴工作1. 严格遵守人员及物品安检措施,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进入场馆;2. 各种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驶入人员密集区;3. 发现恐怖暴力线索及事件,及时向大会及公安部门报告;4. 发生火灾及各种恐怖暴力事件时,服从大会工作人员指挥,迅速离场。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 安全责任书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是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总体框架下的一个高级别活动,所以本届专题展与论坛遵循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办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以下简称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成功举办,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与各参展单位(企业)签订如下安全责任条款:一、 本届农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会整体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安排,制定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指导督促相关方面做好落实工作。二、 执委会办公室按照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和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和执委会职责分工方案的函,负责大会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展会安全管理、秩序维护、现场打假等工作。三、 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遵照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负责本展区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对本展区的施工安全、人员安全、物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展区秩序负总责。四、各参展单位(企业)也要遵照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负责本单位(企业)展区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对本展区的施工安全、人员安全、物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展区秩序负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对本展区所有参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参会人员了解并遵守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服从大会安全保卫人员指挥,按照规定佩戴大会证件出入展会场所;2.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展区人流拥堵、用电隐患、展品安全、销售秩序、易燃易爆品防范等方面的问题;3. 各特装展区要安排领导现场值班、工作人员现场值守,标准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值守,确保本展区安全有序;4. 展台搭建时,应遵守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相关安保规定,聘用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负责搭建,布展施工方案(特别是电路设计方案)及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并保证施工安全。撤展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拆除展台,确保人员安全;5. 各参展单位(企业)要对本展区销售的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出现顾客投诉时,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企业销售商品收取现金时,要注意防范假币,发现假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五、大会期间,对于违反大会相关规定以致发生各种人身意外、火灾等重大事故,需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其中对于各参展单位(企业)及其展区内发生的人身安全、火灾事故,还要追究该参展单位(企业)的责任,并在组织奖评选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六、以上责任书,相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各参展单位(企业)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农业部信息中心)(盖章)授权签字: 2014年 月 日参展单位(企业)(盖章)授权签字: 2014年 月 日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联络员通讯录综合组(信息中心)姓名职务单 位电 话手 机刘桂才组长农业部信心中心010-5919229513910019101杜绍明副组长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278913717820288白玲联络员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159813811001908闫东浩联络员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164213693229426胡杰华联络员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168413161867636业务组(信息中心)姓名职务单 位电 话手 机田伟组长农业部信心中心010-5919278818601380995徐伟平副组长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509218510409766王曼维联络员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270418201375366王家农联络员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162418911195865189徐佳男联络员农业部信息中心010-5919163215001282599农信通公司姓名职务单 位电 话手 机郭志杰组长北京农信通科技010-8289622513810889218刘晓副组长长长长北京农信通科技010-8289622613699217116刘少波联络员北京农信通科技010-8289622713716629037张洲联络员北京农信通科技010-8289622813699292907庄秀丽联络员北京农信通科技010-8289622913051022628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参展须知一、参展办法(一)参展条件为保证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的权威性,体现参展企业和产品的较高质量水平,筹备办对参展企业及其产品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1. 各各参展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1)农业信息化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企业;(2)涉及农业电子商务知名企业;(3)涉及农业大数据与云计算的知名企业;(4)涉及农业物联网的知名企业;(5)市场前景良好、无不良记录、生产设计农业信息化新产品的中小型企业。2. 各参展企业必须是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的正规企业,参展产品与所在专业展区的主题相一致。(二)参展程序拟在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参展的企业,在8月31日之前,登录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官方网站:,按照网站发布的参展程序进行报名,或者点击“参展报名”,然后下载参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盖上单位公章,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一同电子邮寄或传真至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筹备办审核通过后,筹备办联系提交报名表企业与之签署合同,参展企业应及时缴纳参展费用,由筹备办安排展位。(三)审核与汇总1. 审核反馈各省组织参展企业与社会报名企业应及时提交报名表格,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会根据各企业报名表格进行审核,对企业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把关,对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予以通过。审核没有通过的企业,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会根据企业提交报名表时所提供的联络方式给予通知。2. 设计图纸审核搭建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请在9月25日前向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提供本企业特装展台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会进行审核处理。3. 会刊宣传材料审核各参展企业需在9月15日前根据信息化专题展参展单位宣传材料规格要求向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提供企业相关信息用于会刊编辑。二、赞助方式(一)特别赞助60万元及以上1. 与会待遇(1)安排1名领导出席高峰论坛,主席台就座;(2)提供特装展区光地90m2 (10个标准展位面积), 展示企业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优秀案例;(3)高峰论坛发言(15分钟);(4)提供高峰论坛10个听众席位;(5)可作为专题展、高峰论坛和专题论坛协办及特别支持单位。2. 会场宣传在大会所有宣传品中标明该企业为协办及特别支持单位,在高峰论坛、专题论坛背景板显著位置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企业可在高峰论坛、专题论坛进行宣传、产品展示等。3. 综合宣传(1)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官方网站宣传,显著位置标注企业为协办及特别支持单位,建立企业专栏;(2)收录农业信息化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限定篇幅),汇编成正式出版物发行;(3)2014年农交会农业信息化专题展会刊宣传,赠送专题展会刊跨版 一页。(二)金牌赞助:30万元1. 与会待遇(1)提供特装展区光地90m2(10个标准展位面积), 展示企业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优秀案例;(2)参加专题论坛发言,介绍企业技术解决方案(15分钟);(3)提供高峰论坛6个听众席位;(4)可作为专题论坛支持单位。2.会场宣传2. 会场宣传在大会所有宣传品中标明该企业为金牌赞助单位,在专题论坛背景板显著位置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企业可在专题论坛进行宣传、产品展示等。3. 综合宣传(1)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官方网站宣传,显著位置标注企业为金牌赞助单位,建立企业专栏;(2)收录农业信息化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限定篇幅),汇编成正式出版物发行;(3)2014年农交会农业信息化专题展会刊宣传,赠送专题展会刊跨版一页。(三)银牌赞助20万元1. 与会待遇(1)提供特装展区光地54m2(6个标准展位面积), 展示企业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优秀案例;(2)参加专题论坛发言,介绍企业技术解决方案(10分钟);(3)提供高峰论坛4个听众席位;(4)专题论坛支持单位。2. 会场宣传在大会所有宣传品中标明该企业为银牌赞助单位,在专题论坛背景板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企业可在专题论坛进行宣传、产品展示等。3. 综合宣传(1)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官方网站宣传,标注企业为银牌赞助单位,建立企业专栏;(2)收录农业信息化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限定篇幅),汇编成正式出版物发行;(3)2014年农交会农业信息化专题展会刊宣传,赠送专题展会刊宣传页一页。(四)铜牌赞助10万元1. 与会待遇(1)提供特装展区光地36m2(4个标准展位面积), 展示企业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优秀案例;(2)提供高峰论坛2个听众席位;(3)专题论坛支持单位。2. 会场宣传在大会所有宣传品中标明该企业为铜牌赞助单位,在专题论坛背景板标注企业名称或LOGO。企业可在专题论坛进行宣传、产品展示等。3. 综合宣传(1)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官方网站宣传,标注企业为铜牌赞助单位,建立企业专栏;(2)收录农业信息化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限定篇幅),汇编成正式出版物发行;(3)2014年农交会农业信息化专题展会刊宣传,赠送专题展会刊宣传页一页。(五)宣传等赞助方式1. 专题论坛发言5万元。发言时间10分钟,赠送1个标准展位。2高峰论坛用资料袋5万元。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赠送1个标准展位。3高峰论坛用笔和记事本5万元。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赠送1个标准展位。4. 高峰论坛参会证3万元。标注企业名称及LOGO。5专题论坛茶歇3万元。相关区域展示企业横幅,现场发放企业宣传材料。三、申请赞助的有关说明(一)申请报名赞助企业提交参展报名表。(二)资格确认专题展筹备办收到参展报名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三)签订协议通过审核后,赞助企业与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合作承办单位北京农信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四)付款方式赞助企业于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赞助费用全额一次性汇付专题展筹备办指定账户,汇款注明“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待资金到账后开具发票。账户名称:北京农信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 0200095609000021528(五)发票开具农业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收到参展费用以后,按照各参展企业向筹备办提供的发票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将委托快递公司快递(注意:如果快递途中发票丢失,只能提供盖章的发票复印件,不能重新开具)。四、报到注册本届农业信息化专题展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现场对各参展企业办理报到手续。时间:2014年10月22-24日9:00-17:00。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登录厅。程序:1. 各参展企业联络员签到(其他人员签到需出示企业介绍信)。2. 领取大会证件:参展证、施工证(特装展区)、参会证。3. 领取大会日程安排、会刊等有关资料。4. 特装展位施工证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另行办理。五、作息时间类别日期入场时间退场时间备注参展商及工作人员10月22-24日8:3018:00(24日至21:00)凭证件入场、布展10月25-10月28日8:3017:0010月28日14:00开始撤展观众10月25日12:0016:30凭票经安检后入场10月26-28日9:0016:30(其中:28日提前到12:00)六、展团证件办理说明(一)证件种类及办理方法参展企业需要的证件有4种:参展证、施工证、高峰论坛参会证、专题论坛参会证。1. 参展证参展企业工作人员使用,由各参展企业报到时统一领取,并及时分发给参展人员。参展证发放原则:(1)参展费用到帐;(2)每个标准展位免费提供参展证3个,特装展位酌情发放。数量不足请提前申请,经批准后酌情安排。(待定,根据农交会最后给予门票数量再安排)2. 施工证布展、撤展施工人员使用,由特装搭建商在场馆办理特装施工手续时办理。3. 高峰论坛参会证和专题论坛参会证筹备办根据参展企业展位赞助情况分别发放不同数量论坛参会证,发放原则:(2) 论坛参会证单独发放。(2)特别赞助免费提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参会证各10个。(3)金牌赞助免费提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参会证各6个。(4)银牌赞助免费提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参会证各4个。(5)铜牌赞助免费提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参会证各2个。(6)标准展位免费提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参会证各1个。(7)其他赞助免费提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专题论坛参会证各1个。(二)证件使用须知1. 所有与会人员都应佩戴组委会或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统一发放的证件,并按照证件使用要求,参加农交会和专题展的相关活动。2. 各种证件只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有转借者,其证件予以没收,并追究原持证人相关责任。3. 各种证件只能在其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不能交互使用。4. 证件如丢失,应及时向组委会秘书组或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报告,并填写丢失证件种类、编号、时间等内容,如要求补发,请信息化专题展筹备办到报到大厅办理,并需交费50元/个。七、知识产权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展览、展销会时,不得侵犯其它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农交会组委会将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摘要告知如下,请各展团、参展单位遵照执行:(一)关于专利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由行为发生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给予指导。对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查处。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权侵权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关于注册商标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加强本届农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展会秩序,农交会期间将严格执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六年三月一日联合发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行政管理规定请咨询当地知识产权局。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4农业信息化专题展暨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场馆相关服务一、场馆服务项目服务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职 务电 话手 机展会项目督导中心姜海涛副主任8299555713906391018总体协调各部门现场工作、项目经理展会经营部李强部门副经理8299581813805322482项目经理,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现场工作展会经营部刘大顺部门高级主管8299582018669780727保安、消防、保洁、交通、停车;电气空调、给排水、压缩空气、电梯物业安保部曲斌部门经理8299565618669780701标准展位搭建、用电现场服务:租赁物品、特装押金、水电气、叉车、加班手续办理、现场业务咨询现场部电话:82995699传真:82995700刘东光部门经理8299578818669780736牟海兰部门副经理8299569718669780733餐饮、会议、住宿展会服务部传真:82995500隋新部门经理8299569618669780751开幕式、工程、特装审图广告工程部电话:88976216传真:82995558王伟部门经理8299577218669780709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发布叶晓青部门副经理8299582618669780721信息网络、电话综合部传真:82995520王乐军部门副经理8299552218669780785外部联系、协调、宣传综合部刘培亭部门经理8299550113805425108二、场馆服务设施(一)餐饮服务会展中心展会服务部专门负责展会的供餐工作,有着为大型展会提供自助餐、快餐服务的丰富经验。1500平米的现代化厨房具备1000人宴会、2000人自助餐和10000份快餐的供餐能力,可为来宾提供中西式快餐、大型自助餐等多档次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