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ppt.ppt
2015年西安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2015年11月24日,2015年西安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爆发两部分工作任务,需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疾控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完成。,第一部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比例监测包括比例信息的采集、病原学检验和病因性食品调查三部分工作内容。,(一)病例信息采集,目的 在全市依托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个案监测,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爆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爆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哨点医院 哨点医院全年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符合病例定义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其中,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如果根据临床症状,怀疑由(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诺如病毒)引起的,还应当采集生物样本。,2015年全市哨点医院共计22家,西安市第一医院 西安市儿童医院 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西安市中医医院 西安市北环医院雁塔区中医医院 长安区医院 阎良区人民医院武屯镇中心卫生院 周至县人民医院 临潼区人民医院 临潼区妇幼保健院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灞桥区人民医院 高陵县医院 长庆油田职工医院 户县医院 蓝田县医院 长安泰和医院西安北车医院 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源性疾病定义,1、食源性疾病病例 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监测对象,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中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具体见2015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附录2常见食源性疾病的诊断标准。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结石病例。,监测内容,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临床医生负责对符合食源性疾病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由防保科人员负责搜集和汇总,及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由防保科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医务科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防保科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哨点医院,信息报送 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临床医师发现,哨点医院专管人员搜集会诊报告卡,信息报送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至哨点医院,职责分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辖区内病例监测信息的审核、上报、汇总与报告。2、辖区内病例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西安市内病例监测信息的审核、上报、汇总与报告。2、西安市内病例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哨点医院1、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2、病例信息与标本的报送。,(二)病原学检验 目的1、为食源性疾病诊断提供病原学确证,通过对特定病原体进行深入的分析,从病原学上提供病因相关性的实际证据。2、通过对食源性致病菌进行分子分型和聚类分析,提高聚集性病例的识别能力;同时,对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开展药敏实验,为食源性疾病治疗、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指导。,病原学检验的哨点医院和实验室 选取西安市儿童医院和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病原学检验的哨点医院。,病例定义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为主的就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生物标本采集1、采样要求(1)细菌检测标本采集:病人排出新鲜粪便于清洁、干燥、无吸水性的无菌容器内,用5支无菌棉拭子多点采集粪便标本(如有脓血或粘液应挑取脓血、粘液部分,液体粪便应取絮状物,使棉拭子表面沾满粪便),插入Cary-Blair运送培养基内,棉拭子应尽量全部插入培养基内,迅速拧紧管口。(2)病毒检测标本采集:采集粪便1份(5g/ml10g/ml)置于无菌粪便采样杯(不加任何培养基和试剂)。,生物标本采集2、标本编号 用记号笔清楚地在采样管和采便杯上编号(标本编号与病例编号一一对应),并写上姓名、性别。3、标本保存 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标本,Cary-Blair保存的棉拭子标本冷藏保存。用于病毒检测的粪便标本,采集后30分内放入-20冰箱中,保存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4、标本运送 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标本,开展病原检验的哨点医院应尽快送往各自临床检验师进行检测,送检时间不应超过24h。用于病毒检测的粪便标本,应尽快送往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实验室检验1、生物标本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诺如病毒为必做项目。2、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与药敏实验 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分离株进行PFGE分子分型和药敏实验。3、检验方法 见2015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第七部分实验室检验标准操作程序。4、菌株上送 每月的第一、三周检验实验室将前两周分离的菌株集中送至省疾控中心。,信息报送1、生物标本检验 哨点医院实验室完成检验和后,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直接报送监测信息。市疾控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及时上报省疾控中心。2、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与药敏实验结果 省疾控中心完成致病菌分子分型与药敏实验结果检验后直接上报。,(三)病因性食品调查 目的 通过对病例信息、病原学检验结果、分子分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发现聚集性病例和食品安全隐患。通过病因性食品的溯源调查,明确污染来源和传播途径。,调查内容与程序 1、聚集性疾病识别与报告 如下情况由区疾控中心进行信息核实。同一哨点医院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10名以下)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如下情况由市疾控中心进行信息核实。同一哨点医院短时间内发现10名或10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各级疾控中心和哨点医院应对病例信息、病原学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发现超过既往发病水平(基线水平)的聚集性病例。各级疾控中心应对辖区内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结果进行汇总,通过聚类分析发现聚集性病例。,调查内容与程序 2、信息报告 经哨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核实后,由哨点医院及疾控中心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卫视行政部门。3、调查 市级及区疾控中心应协助卫视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病因性食品的溯源调查。4、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参照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附录3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执行。,信息报送 哨点医院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报病例,及时通知疾控中心进行信息核实。市疾控中心及区疾控中心信息核实后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报送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一周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职责分工1、哨点医院 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病例信息的上报及聚集性病例的上报。2、区疾控中心 承担同一哨点医院出现10人以下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核实及信息报送;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3、市疾控中心 承担同一哨点医院出现10人及10人以上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核实及信息报送;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对区疾控中心及时培训,并进行不定期督导。,第二部分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目的 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为政府制定、调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依据。报告内容 区(县)及市疾控中心参与调查处置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报告主体 全市13个区县和沣东新城公管中心。,报告流程 1、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均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2、区(县)及市疾控中心每日汇总分析辖区监测信息,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应当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3、区(县)及市疾控中心启动调查后,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报送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一周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报告。4、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进行审核。,报告原则与要求 1、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报告是食品安全法法定报告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卫视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等原因干扰或影响依法报告。2、区(县)及市疾控中心参与调查处置的所有涉及发病人数2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均应上报。,职责分工 1、区(县)疾控中心 及时上报经调查核实的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2、市疾控中心 及时上报经市疾控调查核实的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对辖区内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进行审核;及时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对辖区内承担监测任务的区(县)疾控中心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第三部分质 量 控 制,技术培训和指导 市疾控中心要及时组织开展市级培训,使区县疾控中心和哨点医院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监测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等,确保病例信息采集质量,标本采集的及时性、有效性,标本送检率及检验准确性。,实验室和流行病学调查质控 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参照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第六部门要求,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数据审核与管理 各哨点医院应在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过程中加强核查和管理,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各级疾控中心应加强对哨点医院上报数据的审核。,督导和考核 1、市疾控中心将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2、哨点医院监测病例标本采集率、采集质量合格率、标本送达及时率需达到100%。监测结果报告及时率和反馈率均需达到100%;实验室病原学检测鉴定的准确率需达到95%以上。3、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原始记录、工作总结等技术资料归档率和完整率等需达到10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