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ppt
1,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课程,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主讲人:梅世强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2010.5,2,教材及参考书籍:,1.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王素荣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一版2.中国税制,胡怡建编著,科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3.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2009年4.纳税筹划,苏春林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3,案例分析一背景资料:,某内资企业准备与外国企业联营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中方投入注册资本1200万元,占40%股份,外方1800万元,占60%。中方准备以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1200万元和房屋建筑物12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4,方案一: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方案二:以房屋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资投入。,5,投资方案分析:,方案一: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如果作价不超过其原值不征收增值税和相关税金及附加。但把房屋、建筑物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作为对新企业的其他投入,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6,应交营业税=12005%=60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60(7%+4%)=6.6万元 应交契税=12003%=36万元 应交土地增值税=?,方案一涉税计算:,7,方案二: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要征收契税。同时,税法又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征收增值税。在方案二中,中方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应交契税=12003%=36万元,8,背景资料: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该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促销该商场欲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开展销售活动。一、商品七折销售;二、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三、购物满100元者返还30元现金;四、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购物券;五、加量不加价。,案例分析二:经营方式涉税案例,9,案例涉税分析:,一、七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 1、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060)/(1+17%)17%=1.45元 2、企业所得税:利润额=(70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8.55 33%=2.82元 税后净利润=8.552.82=5.73元,10,二、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 1、增值税:销售1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10060)/(1+17%)17%=5.81元 赠送3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3018)/(1+17%)17%=1.74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5.81+1.74=7.55元,11,2、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200057号文件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保证让利顾客30元,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该税款由商场负担。因此,赠送商品时商场应代顾客缴纳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30/(120%)20%=7.5元,12,3、企业所得税:利润额=(10060-18)/(1+17%)-7.5=11.30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因此:应缴所得税=(10060)/(1+17%)33%=11.28元 税后净利润=11.3011.28=0.02元,13,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1、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0060)/(1+17%)17%=5.81元 2、个人所得税:应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元.3、企业所得税:利润额=(10060)/(1+17%)307.5=-3.31元 应缴所得税11.28元.税后净利润=-3.3111.28=-14.59元,14,四、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购物券,这种销售方式相当于“买一赠一”。如果假定30元购物券所购商品的成本为18元,其纳税及销售业绩结果与方案二相同。,15,第一部分 纳税人企业涉税分析-中国现行税制体系,讨论话题:背景:甲乙丙三个投资人联营投资3000万元注册成立天方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重型机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兼营机器的销售运输、设计、安装业务。分析确定:天方公司可能涉及的纳税税种,1、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税种: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2、与拥有财产相关税种: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其他相关税种:个人所得税、进出口关税。,16,一、税收制度,1、税制的概念表达:是国家为取得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与纳税方面权力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7,2、税收制度的法律级次,由于制定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拥有的立法权限不同,因而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效力也有所区别。,我国税收的法律规范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三种形式,具体有以下几个层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发布的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实施细则及各种税收的暂行条例、征收办法,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的税收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有关具体征税问题的规定、批复等税收规章,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并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规章,19,中国现行税收法规体系总览:,(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9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01年修订,(2)、税收暂行条例:均为国务院发布(2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2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1986)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51),21,(3)、税收实施细则:由财政部或各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4)、税收相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22,二、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 课税对象及计税依据 税目 税率 纳税环节 税收减免和加成 纳税期限 违章处理,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是税收制度构成的三个最基本要素,称为“税收三要素”。,23,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为课税主体。,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24,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如消费税中的委托加工业务中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消费税。,确定一定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目的是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计税手续。,25,2、课税对象:计税(征税)对象,是指税法所规定的征税目的物,即一个税种对什么征税,亦称为课税客体。,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最主要标志,也往往是一个税种名称的由来。,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全部税种可以分为七大类.,税 种 设 置,27,3、计税依据:计税标准,是指按计税对象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标志。,计税依据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价值形态,如销售收入额、增值额、所得额、营业额等;,另一种是实物形态,如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体积等;,28,计税依据的两种形态决定了计税依据的两种类型:,从价定率: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从量定额:是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数量 适用税额标准,29,4、税目,是税法中规定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依据。,规定税目,一方面可以划分征税与免税的界限;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税目规定不同税率,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30,制定税目的基本方法有两种:,(1)、列举法:采用一一列举的方法规定税目。凡列举的征税,没有列举的则不征税。,(2)、概括法:把性质相同的产品或项目归类设置税目。如按产品大类或行业。,31,5、税率,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应纳税额与应税金额之间的比例关系。,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以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32,按照税率的累进功能、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累进税率分为:,累进税率,税负不合理,税负不合理,未实行,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33,6、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是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也就是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规范。,在确定了纳税环节后,随之就产生了纳税地点的确定。,34,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的纳税地点有以下几种情况:,(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经营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或回业户所在地申报纳税,或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非固定业户或临时经营者,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纳税;,明确规定纳税地点,一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或漏征税款;二是为了保证各地政府的税收分流。,35,7、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时间。,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1)、按期纳税: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来确定纳税间隔期。纳税间隔期有六种:,1天、3天、5天、10天、15天和1个月,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0天内申报纳税;,36,(2)、按次纳税: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如个人所得税的某些项目、屠宰税、筵席税、遗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即为按次计征。,(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分期预缴一般是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均采用这种方式。,37,8、税收减免及加成,税收减免及加成是税率的补充和延伸。税率具有统一性和相对固定性,但同时要有适当的灵活性与之相补充,以便能灵活地处理一些特殊的征税问题。,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征税款;,加成:是在原定税率的基础上,对特定的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加征一定比例的税额;,38,9、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发生下列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拖欠税款、漏税、偷税、抗税;不按规定办理和使用税务登记、注册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纳税申报、拒绝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不据实报告财务、会计和纳税情况。,税务机关对违章处理的主要措施有:加收滞纳金、罚款、罚没并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等。,39,三、一国税收制度设计原则,一般认为,设计一国现代税收制度,应符合四项标准:,税收负担合理;保持中性,尽量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征税效率高;征收管理简便。,税制设计的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40,四、我国现行税制,(一)、税制结构比较:,1、税制结构的观念,所谓税制结构,是指构成一国税制体系的各种税种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分布状况及相互之间的比重关系。,税制结构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主体税种的选择以及主体税与辅助税的配合等问题。,41,2、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当前,经济发达国家大多实行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3、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实行以商品税(国内货物、劳务、关税等)为主、所得税和其他税种为辅的税制结构。,42,(二)、我国现行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和几年来的逐步完善,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共设置20个税种,按照各税种的性质及其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七大类。,1、我国税种设置体系,中国税制体系,流转税类,行为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税类,农牧业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 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车船使用税,证券交易税,船舶吨税,契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筵席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辆购置税,燃油税,牧业税,农业税,物业税,44,我国现行税制结构:,1999年,我国各项税收收入共计10682.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占当年中国财政收入的93.3%。2001年,税收收入合计14429.50亿元。2002年,税收收入合计17003.58亿元。2003年,税收收入合计20466.1亿元。2004年,税收收入合计25718.0亿元。2005年,税收收入合计30865.83亿元。2006年,税收收入合计37636.27亿元。2007年,税收收入合计49449.29亿元 2008年,税收收入合计54219.62亿元 2009年,税收收入合计59514.70亿元,2004年度税收收入统计 单位:亿元,2005年度税收收入统计 单位:亿元,2006年度税收收入统计 单位:亿元,2007年度税收收入统计 单位:亿元,52,53,五、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一)、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54,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55,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56,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其余归地方,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部分和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外资银行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57,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其余的6%(2002年起,上述比例改为97%和3%)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燃油税:对中央直供用户用油部分征收的归中央;其余中央分成40%,地方60%。,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中央按60%分成,地方40%。,58,(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1、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目前,中国的税收管理工作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增值税 消费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中税率高于5%的部分 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59,地方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车辆购置税(交通部门代征)证券交易税(开征前为印花税)燃油税 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矿区使用费,60,2、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61,遗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和牧业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62,3、由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船舶吨税*负责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征某些税收。,63,在大部分地区,农业税、牧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现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在少数地区,上述税种已改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屠宰税、筵席税现由地方管理,征收与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决定。在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屠宰税已停止征收。绝大多数地区不征筵席税。,64,第二部分 税 收 实 务,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增值税,(一)、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65,1、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界定,(1)、销售或进口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66,(3)、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行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业务;,67,一类是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4)、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 特殊行为:主要有三类,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6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69,第二类是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以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70,比如:某电视机厂向外地某商场批发1000台彩电,为保证及时供货,该厂用自己的卡车向商场运去货物,除收取彩电货款外还收取了运输费。,该厂就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由于该厂属于货物生产企业,其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取得的货款和运输费一并作为货物销售额,按彩电适用的17%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取得的运输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71,再如: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双方议定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一并核算。,在该业务中,建筑公司既承担了建筑施工业务,同时又向业主销售了建筑材料,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但由于建筑公司本身不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的企业,其混合销售行为被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是将施工业务收入与建筑材料款合并在一起,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72,第三类是兼营非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纳税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各项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将要求纳税人将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应税劳务一并缴纳增值税,并且从高适用税率。,73,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增值税纳税人应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水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由于增值税的计税额方法相对复杂,为了便于征收管理,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计征办法;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依据其销售额和简易征收率计征税款。,74,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75,(二)、税目和税率,增值税现行税率由一档基本税率(17%)和一档低税率(13%)组成。具体税率为:,1、适用于13%低税率的税目有:,农业产品、粮食复制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金属及非金属矿采产品、煤炭。,76,2、除上述适用13%低税率的货物外,其他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3、出口货物的税率为零,但黄金、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除外。,4、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计征。,77,(三)、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采用价外计征、进项税金抵扣制度。,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之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本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78,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79,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80,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上面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金。买方可凭发票上所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税额抵扣。,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给消费者的、销售免税项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只能开具价税合一的普通发票。,81,下列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价10%;,82,(5)、使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废旧物资的时候,可以按照购买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6)、纳税人外购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金进项税额=运费金额 7%。但是,纳税人外购、销售免税货物的时候所支付的运费不能计算进项税额。,(4)、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83,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应税项目(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84,(3)、用于企业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非正常损失(如由于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等)的购进货物;,(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此外,如果纳税人将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当将有关购进货物、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85,增值税计税实例,(1)、甲农场向乙面粉厂销售一批小麦,售价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农场的这笔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乙面粉厂用从农场购进的小麦制成面粉销售给丙糕点厂,售价20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该笔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0万元13%=26万元,86,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800万元17%=136万元,允许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6万元,丙糕点厂应纳增值税额为:136万元26万元=110万元,(3)、丙糕点厂用从面粉厂购进的面粉制成糕点销售给丁商场,售价80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允许扣除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为:100万元10%=10万元,该面粉厂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10万元=16万元,87,(4)、丁商场将从糕点厂购入的糕点全部出售,售价117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按照我国现行价格体制,商业零售环节的价格是含税价格,因此,丁商场的销项税额为:,1170/(1+17%)17%=170万元,丁商场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 136万元=34万元,虽然每个纳税人都要按照本环节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由于每个环节都允许扣除上一个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只需要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以后的余额纳税,因而不会发生重复计税的问题。,88,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征应纳增值税税额,即按照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和规定的适用征收率直接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不进行进项税金抵扣。,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3%;,此外,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行业销售死当物品、销售旧货、拍卖行受托拍卖应税货物,也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89,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实例:,*个体经营者张某经营的商店本月销售额为11000元(含税销售额),退货700元,增值税适用征收率3%。,不含税销售额=(11000700)(1+3%)=10000元,本月应纳增值税=10000元3%=300元,90,3、进口货物的计税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不能抵扣任何进项税金。,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如果纳税人进口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当加上应纳消费税。,91,例:某外贸公司进口一批农业机械,关税完税价格为1000万元,进口关税20%,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组成计税价格=1000+1000 20%=1200万元,该笔业务应纳增值税额=1200万元13%=156万元,进口货物增值税计税实例:,92,(四)、增值税的免税和减税,免税项目:,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软件企业进口的货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93,减税项目:种子、种苗、饲料、农用塑料薄膜、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大、中、小学课本;科学技术书刊;等等,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如定期减税、免税、或先征后退等。,94,二、消费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消费税纳税人,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95,(二)、税目和税率:消费税一共设有11个税目,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96,2006年4月1日起,税目新增项目:,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2、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3、调整部分税目税率。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97,(三)、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消费税一般采用从价定率计税和从量定额计税两种基本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从价定率: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从量定额: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98,采用复合税率的(如烟、酒类消费品),将上述两个计算公式结合使用即可,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代垫款项等。,99,(2)、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100,消费税计税实例:,某卷烟厂本月销售第一类卷烟10万大箱,每大箱250条卷烟,每大箱税额标准为150元/箱,每条卷烟的调拨价格为8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5%。,每大箱调拨价格=250条80元/条=20000元,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50元/大箱+20000元/大箱 45%)100000大箱=915 000 000元,101,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包括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计税方法的,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适用税率),成本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从5-10%不等。,102,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适用税率),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适用税率),103,三、营业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应税劳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104,企业租赁或者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营业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105,中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其应纳营业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的,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106,(二)、税目与税率,营业税一共设有9个税目,一律采用比例税率。,107,(三)、计税方法,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应当以其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营业税的纳税期限,通常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金融业和保险业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季度、1个月;,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照每次取得的营业收入计算纳税。,108,营业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代垫款项等)。,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纳税人在计算营业额时可以扣除某些费用:,(1)、运输企业自中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中国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09,(2)、金融企业经营的贷款业务,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收入;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保险业以向投保人收取的全部保费为营业额;,(4)、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中国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6)、单位、个人举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有关单位、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10,(7)、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8)、国内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修及装饰工作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它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111,(9)、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10)、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租赁费由设备价款(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手续费、利息组成,其营业额为租赁费减去设备价款的余额;,(11)、运输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收到的收入为营业额。,112,(四)、营业税的减免,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4、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113,5、电影发行单位从放映单位取得的发行收入;6、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健康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7、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8、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