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ppt】 .ppt
,1973年,罗斯(SRoss)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的文章代理的经济理论:委托人问题,首次提出了委托代理问题这一问题最初属于保险研究领域,主要是针对投保人承保人之间的关系。,信息经济学的核心是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的概念来源于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自愿委托另一方从事某种行为并签订合同,委托代理关系即告产生。,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思想包括:(1)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明显信息不对称,即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动细节并不了解或保持着“理性的无知”。(2)委托者的目标和代理人的目标存在着明显的偏差。,(3)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在报酬由委托人支付的情况下,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采取某些机会主义的行为,使自身效用最大化,并降低自己承担的风险。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双方都可能存在着不道德的欺诈行为,甚至违法行为,而监控不道德行为的成本又非常高;,(4)委托人预期效用的实现,依赖于代理人的行动,同时也取决于委托人在契约中的制度供给、彼此的承诺、相互信任、激励与补偿机制与监督制度的安排等。,委托代理人理论首先起源于对企业的观察。从古典企业形态下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两者合二为一过渡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企业呈现出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私人企业中的所有者股东看作是委托人,把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看作是代理人。,由于两者的分离,问题就产生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者个人利益最大化,委托代理关系会产生的代理成本为:委托人的监督支出、代理人的保证支出以及剩余损失。只有当代理成本小于两权分离所带来的企业收益的增加时,企业采取委托代理关系才是必要的。委托人总是想要找到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来促使代理人的行为选择能符合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如何在不确定和监督不完全的条件下构造委托者和代理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以使两者的目标一致就成了代理经济学关注的问题。概括起来,困扰委托代理关系的各种问题可以归结为两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简单解释是:委托人可能不知道雇佣那个代理人才是最优选择,也不知道如何规定契约条款或职权范围,在此存在着逆向选择风险;而当代理人被雇佣之后,他却改变了自己的行为并由此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于是又发生了道德风险。,委托代理的分析框架可以普遍地用于描述在所有权控制权两权分离和利益分割的状况下,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模式以及行为动机与规则等问题。它关注代理人能否按照契约规定的权限和委托人的意愿,来代替委托人采取行动。,虽然委托代理人理论起源于私人企业,但是这种分析视角却同样适用于公共部门。在公共机构运作中,作为代理人的政治家、官僚与专业人员依据契约为作为委托人的公民的利益而行政。,在政府职能的实现过程中,作为代理人的政府与委托人(国家立法机构或全体公民、选民等)目标的部分不一致性及信息不对称性就导致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具体表现为政府机构或官员及政府部门雇员作为代理人所付出的努力不足以匹配其获得的报酬;政府机构或官员作为代理人做出的经济决策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充分考虑到委托人的利益。,政府就是受托人即代理人的角色。政府存在的必要性是为公众提供公共品,这源自公众的委托。由于政府同样是由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组成的,因此它的行为指向极有可能是官僚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或是与他密切相关的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只有在极少数的特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使政府组织和公众的目标保持一致。,1、监督成本太高2、委托人利益分散性以及偏好表达机制困难,导致委托人的虚拟化3、与企业委托人相比,缺乏有效手段制约代理人行为,由于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繁杂程度远远高于私人企业,对此进行监督所花费的成本也比私人企业高得多。这是政府部门在行使代理权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第二问题是,到底什么是公众的普遍利益?它又如何体现出来?现实是,公众利益有时过于抽象,看到的只是些分散的集团的利益,它们可能互相冲突,而普遍的公众利益几乎不存在在私人企业中,股东则有明确的利润动机。,由于公众普遍利益的模糊性导致现实中到底谁是委托者都很难确定,更不用说有效控制代理人即公共管理者了。,“委托代理人理论在公共部门中的运用结果与在私人部门中的运用结果相比较,在责任机制方面有一定的难度。我们难以确定谁是委托人或难以发现他们的真正愿望是什么。公共服务的委托人所有者是选民,但是他们的利益非常分散,以至于不可能有效地控制代理人公共管理者。对于代理人来说,在任何情况下都难以确定每一个委托人可能希望他们做什么。没有对利润动机的严重影响,没有股票市场,没有可与破产相提并论的事情。如果委托人没有适当的手段确保代理人实现他们的愿望,代理人极少有可能付诸行动。如果说私人部门中也存在着代理问题,在公共部门中则更为严重。”欧文休斯,,欧文休斯实际上提及了政府在行使代理权时委托人会面临的第三个问题,即缺乏有效手段制约代理人行为,特别是对代理人违背公众利益的行为作出惩罚。,在私人企业中,大股东可以采用“用手投票”机制罢免不合格的经营者,小股东可以采取“用脚投票”机制间接地使经营者受到罢免的威胁。,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结构,建立契约执行的规则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对代理人的行为予以激励与监控。要设计出旨在诱导代理人尽可能多地显示个人信息的监管制度和机制,委托人必须把这些相关内容纳入契约结构,以促使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像委托人本人一样去行动。,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组织能够可靠地界定受托责任,当委托人的代理责任能够清晰、准确、及时地加以界定并奖罚分明时,相应的委托代理风险就会大幅度降低。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是界定和反映受托责任的一种重要途径。,从公众(国有)企业角度来看,它所面临的委托代理关系更为复杂,实际上涉及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第一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与上述政府部门相同,公众将国有企业资产委托给政府生产经营;第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与私人企业相似,即政府作为公共企业的大股东即委托者,将企业委托给主要经营者。,公共企业还有自己特殊的问题:(1)与私人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相比,它在具有私人企业的普遍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外,更困难的地方在于委托者的目标指向是多元的。(2)与私人企业相比,作为公共企业的终极委托者公众来说,他们并不实际掌握公共企业的股权,也不可能通过以转让的方式退出委托代理关系,因而也比私人企业更缺乏制约手段。,在非政府组织中,委托代理问题也同样存在。公共部门中的非政府组织目标应该是公益性的而非营利性的,这一组织的目标其实也是非政府组织出资人即委托人的目标,但非政府组织的运营者能否也以委托人的目标作为自己的目标?,总之,由于公共部门存在的广泛的委托代理关系,这一理论分析工具也可以有效地应用于在公共行政与管理领域,因为在公民与政治家、政治家与行政官员之间均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使用时,直接删除本页!,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使用时,直接删除本页!,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使用时,直接删除本页!,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为了有效地贯彻公共管理的精神,公共部门需要采用合同的形式将代理者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因此,有专家将公共管理界定为契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