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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防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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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防火.doc

    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防火  本章要点    本章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结合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确定防火的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消防安全:即消防安全的一般常识;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施工现场的防火;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消防安全管理。通过较系统的介绍,使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初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地下室施工和高层建筑施工的防火;消防器材的分类、用途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险情的处置。重点把握起火具备的三个条件,消防的方式;施工过程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措施;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消防管理责任制和火灾险情的报告及处置;易燃危险物品的特性;引起火灾的原因;施工电气防火;消防器材的灭火原理及用途等知识。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防火     12.1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1 术语    12.1.2 建筑防火    12.1.3 火灾危险性分类    12.1.4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12.2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12.2.1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12.2.2 建筑材料分类、几种材料的高温性能以及几种常用易燃材料储存防火要求    12.2.3 易燃易爆物品贮存注意事项    12.2.4 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12.2.5 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2.3 施工现场防火    12.3.1 动火区域划分    12.3.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2.3.3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2.3.4 地下建筑消防    12.3.5 高层建筑消防    12.4 一般火灾的灭火原理、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2.4.1 火灾的灭火原理、方法    12.4.2 灭火常识    12.4.3 消防器材的分类    12.4.4 消防器具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12.4.5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2.5 消防管理制度12.1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 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1 术语    12.1.2 建筑防火    12.1.3 火灾危险性分类    12.1.4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12.1.1 术语      1防火    防火是指防止火灾发生和(或)限制其影响的措施。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要的地位,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火灾的警惕性;健全防火组织,严密防火制度,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贯彻建筑防火措施等。只有抓好消防防火,才能把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消灭在起火之前,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在组织上、思想上、物质上和技术上做好灭火战斗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就能迅速地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因此,这两方面的工作都要积极做好。    2火灾    火灾是一种违反人们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现象。    根据火灾情况下物资燃烧的特性和灭火所适用的灭火剂类型,将火灾分为五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易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物质,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醇、丙酮、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钻、锂、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将火灾等级标准调整为四级,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伤,或者l亿元以上“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着火    可燃物资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立即引起燃烧,并在火源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称为着火。    4.燃烧    燃烧是一种同时伴有放热和发光效应的剧烈的氧化反应。发热、发光、生成新物资是燃烧的3个特征。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钠、镁等。    2)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有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高温、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为使燃烧发生并持续,还要有一定的条件:    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火。    要让引火源达到一定的温度,并具有足够的热量。如火星落到棉花上,很容易着火,而落在木材上,则不易起火,就是因为木材燃烧需要的热量较棉花为多。白磷在夏天很容易自然着火,而煤则不然,这是由于白磷燃烧所需要的温度很低(34),而煤所需的燃烧温度很高(3652)。    5自燃    在一定温度下与空气(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剧烈化合而发生的热效发光的现象过程为燃烧,自燃是指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其本身所进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学作用而产生热。在达到一定的温度和氧量时。发生自动燃烧。    在一般情况下,能自燃的物质有:植物产品、油脂、煤及硫化铁等。    6燃点、自燃点和闪点    (1)燃点是指可燃物质加温受热,并点燃后,所放出的燃烧热,能使该物质挥发出足够的可燃蒸气来维持其燃烧。这种加温该物质形成连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既为该物质的燃点。物质的燃点越低,则物质越容易燃烧。    (2)自燃点是指可燃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在这一温度时,可燃物质与氧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自行发生燃烧。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就越大。    (3)闪点是指易燃与可燃液体发生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7爆炸、爆炸极限    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放出巨大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    爆炸极限是表征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危险性的主要示性数。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爆炸极限的单位气体或蒸气的爆炸极限的单位,是以在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百分比()来表示的,如氢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475。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是以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质量比gm3来表示的。    (1)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2)一种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们受温度、压力、含氧量、容器的直径等因素的影响12.1.2 建筑防火  (1)建筑设计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主要内容:  1)总平面防火。它要求在总平面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地形、地势和风向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建筑物相互之间构成火灾威胁和发生火灾爆炸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为消防车顺利扑救火灾提供条件。    2)建筑物耐火等级。划分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它要求建筑物在火灾高温的持续作用下,墙、柱、梁、楼板、屋盖、吊顶等基本建筑结构件,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不破坏,不传播火灾,从而起到延缓和阻止火灾蔓延的作用,并为人员疏散、抢救物资和扑灭火灾以及为火灾后结构修复创造条件。    3)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在建筑物中采用耐火性较好的分隔构件将建筑物空间分隔成若干区域,一旦某一区域起火,则会把火灾控制在这一局部区域之中,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4)防烟分区。对于某些建筑物需用挡烟构件(挡烟梁、挡烟垂壁、隔墙)划分防烟分区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便用排烟设施将其排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便于消防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室内装修防火。在防火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性质、规模,对建筑物的不同装修部位,采用相应燃烧性能的装修材料。要求室内装修材料尽量做到不燃或难燃化,减少火灾的发生和降低蔓延速度。    6)安全疏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为避免建筑物内人员由于火烧、烟熏中毒和房屋倒塌而遭到伤害,必须尽快撤离;室内的物资财富也要尽快抢救出来,以减少火灾损失。为此要求建筑物应有完善的安全疏散设施,为安全疏散创造良好的条件。    7)工业建筑防爆。在一些工业建筑中,使用和产生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可燃粉尘等物质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危险性的混合物,遇到火源就能引起爆炸。这种爆炸能够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使建筑物、生产设备造成毁坏,造成人员伤亡。对于上述有爆炸危险的工业建筑,为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要从建筑平面与空间布置、建筑结构和建筑设施方面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2)建筑防火结构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生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类别而设计的。    表121为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与相应构件的最低耐火性能的关系。12.1.3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质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在工业建筑防火要求上区别对待,使工厂厂房和库房既安全又经济。    (1)按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或生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项分类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分类,见表l24。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124        注: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2)物品在贮存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为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项分类也是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类别,见表l25。12.1.4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建筑物的某空间发生火灾后,火势便会因热气对流、辐射作用,或者是从楼板、墙壁的烧损处和门窗洞口向其他空间蔓延扩大。因而,对规模、面积大,或多层、高层建筑在一定时间内把火势控制在着火的一定区域内非常重要的。    (1)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就是采用一定耐火性能的分隔构件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1)防火分区可分为3种类型:水平防火分区、竖向防火分区、特殊部位和重要房间的防火分隔。    2)对防火分区划分的要求:    做避难通道使用的楼梯间、前室和某些有避难功能的走廊,必须受到安全保护,保证其不受火灾侵害,并经常保持畅通无阻。    在同一个建筑物内,每个危险区域之间、不同用户之间、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之间,应该进行防火分隔处理。    高层建筑中的各种竖向井道,如电缆井、管道井、垃圾井等,其本身应是独立的防火单元,保证井道外部火灾不得传入井道内部,井道内部火灾也不得传到井道外部。    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如医院等)在防火分区之内尚应设置更小的防火区域。    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所有建筑的地下室,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为扑救火灾而设置的消防通道,其本身应受到良好的防火保护。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防火分区,其允许面积可以适当扩大。    (2)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就是用耐火分隔物将建筑物内某些特殊部位、房间等加以分隔,阻止火势蔓延扩大的防火措施。    防火分隔在划分范围大小、分隔对象、分隔的要求等方面都与防火分区不同。防火分隔物主要有耐火隔墙、耐火楼板、防火门(甲、乙、丙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主要分隔的部位、房间及其防火分隔要求应符合规定要求。12.2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建筑物是由各种建筑材料建造起来的。建筑材料在建筑物中有的用做结构材料,承受各种荷载的作用;有的用做室内装修材料,美化室内环境。在这些种类繁多的建筑材料中,有相当多的建筑材料属于易燃物或易燃易爆物品。因此,建筑材料的存放以及使用的防火安全十分重要。   12.2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12.2.1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12.2.2 建筑材料分类、几种材料的高温性能以及几种常用易燃材料储存防火要求    12.2.3 易燃易爆物品贮存注意事项    12.2.4 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12.2.5 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12.2.1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同时,根据季节风向的变化,应设在下风方向。    贮量大的易燃物品仓库,其仓库应与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别布置,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向外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的物品。特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与生活区应保持30m的安全距离。12.2.2 建筑材料分类、几种材料的高温性能以及几种常用易燃材料储存防火要求     (1)建筑材料分类    建筑材料种类很多,按其高温的性能可分为三类:    1)无机材料。无机材料一般都是不燃材料,如混凝土、胶凝材料类、砖、天然石材与人造石材类、建筑陶瓷、建筑玻璃、石膏制品类、无机涂料类、建筑五金等。    2)有机材料。有机材料一般为可燃性材料,如建筑木材类、建筑塑料类、装修及装饰性材料类、有机涂料类、各种功能性材料等。    3)复合材料。复合材料含有一定的可燃成分,如使用酚醛树脂胶合板等各种功能性复合材料。    (2)几种材料的高温性能    1)木材。木材是天然高分子化合物,主要化学成分是碳、氢和氧元素,还有少量的氮和其他元素。在温度达到260左右时热分解进行很剧烈,如遇明火,便会被引燃。在加热温度达到400460时,即使没有火源,木材也会自行着火。    2)塑料类材料。这主要由塑料的热性能和燃烧特点决定。塑料耐热性差,实用温度界限大约为60150;有的塑料弹性系数小,刚度小,变形大;容易燃烧,在300500范围内,大部分塑料制品容易着火、燃烧时烟多且有毒,燃烧产物容易使人中毒、窒息;密闭的火场可能发生热分解,产生的部分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燃或爆炸;有的塑料燃烧速度快,燃烧中易发生熔融滴落对人易造成伤害,并使火势蔓延;多数塑料燃烧发热量大。    3)胶合板。胶合板的高温性能与胶粘剂有关。使用酚醛树脂、三聚氰胺树脂作胶粘剂的,防火性能好,不易燃烧。使用尿素树脂作胶粘剂的,因其中掺有面粉,所以防火性能差,易于燃烧。难燃胶合板是用磷酸铵、硼酸和氰化亚铅等防火剂浸过薄板制造的板材,其防火性能好,难燃烧。    4)纤维板。纤维板的燃烧性能取决于胶粘剂。使用无机胶粘剂,则制成难燃的纤维板。使用各种树脂作胶粘剂,则随着树脂的不同,制成易燃或难燃的纤维板。    5)玻璃钢瓦。玻璃钢瓦多用作房顶材料。玻璃钢是一种可燃塑料制品,遇明火后会很快燃烧。而建筑中使用的玻璃钢瓦在原材料中添加阻燃剂制成的滞燃性物质。它在点然后,当明火离开时,火焰即会熄灭,但它在火灾情况下,无法抵挡火势的侵袭,因此不能作为耐火材料。    几种建筑工地经常使用而且易被忽视的材料的储存要求。    (1)石灰    生石灰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热,足以引燃燃点较低的材料,如:木材、稻草、席子等。因此,贮存石灰的房间不宜用可燃材料搭设,最好用砖石砌筑。石灰表面不得存放易燃材料,并且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亚硝酸钠    亚硝酸钠作为混凝土的早强剂、防冻剂,广泛使用在建筑工程的冬期施工中。    亚硝酸钠这种化学材料当与硫、磷及有机物混合时,经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因此在贮存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严禁与硫、磷、木炭等易燃物混放、混运。要与有机物及还原剂分库存放,库房要干燥。装运氧化剂的车辆,如有散漏,应清理干净搬运时要轻拿轻放,要远离高温与明火,要设置灭火剂,灭火剂使用雾状水和砂子。    (3)几种防腐蚀材料    环氧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乙二胺等都是建筑工程常用的树脂类防腐材料,都是易燃液体材料。它们都具有燃点和闪点低、易挥发的共同特性。它们遇火种、高温、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氨水、盐酸、氟化氢、硝酸、硫酸等反应强烈,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贮存、使用、运输时,都要注意远离火种,严禁吸烟,温度不能过高,防止阳光照射。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库存放,库内要保持阴凉通风。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坏外流。    (4)油漆稀释剂    建筑工程施工使用的稀释剂,都是挥发性强、闪点低的一级易燃易爆化学流体材料,诸如汽油、松香水、信那水等易燃材料。    油漆工在休息室内不得存放油漆和稀释剂,油漆和稀释剂必须分库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刷油漆时涮刷子,残留的稀释剂不能放在休息室内。也不能明露放在库内,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掉。    (5)电石    电石本身不会燃烧,但遇水或受潮会迅速分解出乙炔气体。在装箱搬运、开箱使用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严禁雨天运输电石,途中遇雨或必须在雨中运输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搬运电石时,发现桶盖密封不严,要在室外开盖放气后,再将盖盖严搬运。要轻搬轻放,严禁用滑板或在地上滚动、碰撞或敲打电石桶。电石桶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库房必须是耐火建筑,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库房周围lOm内严禁明火。库内不准设气、水管道,以防室内潮湿。库内照明设备应用防爆灯,开关采用封闭式并安装在库房外。严禁用铁工具开启电石桶,应用铜制工具开启,开启时人站在侧面。空电石桶未经处理,不许接触明火。小颗粒精粉末电石要随时处理,集中倒在指定坑内,而且要远离明火,坑上不准加盖,上面不许有架空线路。电石不要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合存放在一个库内。禁止穿带钉子的鞋进入库内,以防摩擦产生火花。12.2.3 易燃易爆物品贮存注意事项      (1)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易燃仓库堆料场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木不得大于200m2;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3)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4)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及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贮存的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注意堆垛内的温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6)在建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不得将木工加工区设在建筑物内。    (7)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12.2.4 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1)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装卸物品。    (2)拖拉机不准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仓库或露天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防火罩。    (3)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4)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品。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12.2.5 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仓库或堆料场所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时,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线杆高度的l.5倍。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仓库(堆料场所)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与易燃堆垛间至少保持1m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3)仓库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m。    (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12.3施工现场要求      12.3 施工现场防火    12.3.1 动火区域划分    12.3.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2.3.3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2.3.4 地下建筑消防    12.3.5 高层建筑消防12.3.1 动火区域划分      根据建筑工程选址位置,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施工部位不同,其动火区域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凡属下列情况的均属此类:    1)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建筑工程周围存在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在防火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施工部位;    3)施工现场内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库区;    4)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    5)在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配制或者调和易燃易爆液体和涂刷油漆作业。    (2)二级动火区域:    1)在禁火区域周围的动火作业区;    2)登高焊接或者气割作业区;    3)砖木结构临时食堂炉灶处。    (3)三级动火区域:    1)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的动火作业区;    2)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3)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做到动火作业先申请,后作业,不批准,不动火。    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应当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临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12.3.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4)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5)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6)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并且不要搭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l5 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5)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在独立的场地下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lO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底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12.3.3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内容    1)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施工管理人员要指导作业人员贯彻落实防火规章制度。    2)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筑工地周边应当都要设立围挡,其高度应不低于l.82.4m。较大的工程要设专职保卫人员。禁止非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公事人员进入现场要进行登记,有人接待,并告知工地的防火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当昼夜巡逻。    3)建筑工地要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防火油毡纸头、沥青,冬期施工的草袋子、稻壳子、苇席子等保温材料要随干随清,做到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4)临时工、合同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5)建筑工地都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防火重地和易燃危险场所施工作业必须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并交底落实。    6)建筑工程要严禁多层转包,以免一个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队伍,相互影响。    7)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   (2)建筑施工相关工种作业的防火安全要求   建筑工程是一个多工种配合和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过程中下列工种的施工作业,都应当特别注意防火安全。    1)建筑焊工:    电、气焊是利用电能或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的熔接方法一焊接或切割的基本特点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    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气焊设备的防火、防爆要求。氧气瓶与乙炔瓶是气焊工艺的主要设备,属于易燃、易爆的受压容器。乙炔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防止氧气倒回发生事故。乙炔瓶应放置在距离明火至少10m以外的地方,严禁倒放。焊、割作业时乙炔瓶和氧气瓶,两者使用时的距离应小于5m,不得放置在高压线下面或在太阳光下暴晒。    每天操作前都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尤其是冬期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将乙炔瓶和氧气瓶送回到存放处,采取一定的防冻措施,以免结冻,如果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作业时要根据金属材料的材质、形状,确定焊炬与金属的距离,不要距离太近,以防喷嘴太热,引起焊炬内自燃回火。在点火前要检查焊炬是否正常,其方法是检查焊炬的吸力,若开了氧气而乙炔管毫无吸力,则焊炬不能使用,必须及时修复。    电焊设备防火、防爆要求。电焊机是电弧焊工艺的主要设备,各种电焊机都应该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旋转式直流电焊机应配备足够容量的磁力起动开关,不得使用闸刀开关直接起动。电焊机应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电焊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lM。电焊机的接线柱、接线孔等应装在绝缘板上,并有防护罩保护。电焊机应放置在避雨、干燥的地方,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混放在一起。室内焊接时,电焊机的位置、线路敷设和操作地点的选择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焊接导线要有足够的截面。严禁将焊接导线搭在氧气瓶、乙炔瓶、发生器、煤气、液化器等易燃易爆设备上,电焊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如果必须设有接头,其接头处要远离易燃、易爆物10m以外    在有类似下述情况而又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时,不允许进行焊接:    a制作、加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房间内;    b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贮罐和容器;    c带电设备;    d刚涂过油漆的建筑构件或设备;    e盛过易燃液体而没有进行彻底清洗处理过的容器。    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防火要求    电、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的危险区域,并立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易爆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尤其在刮风天气,要注意风力的大小和风向变化,防止风力把火星吹到附近的易燃物上,必要时应派人监护。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b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c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e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f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在旧建筑维修中使用电、气焊时,要特别注意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焊割部位的墙体、楼板构造和隐蔽部位,不清楚绝不能施工。对于可燃的墙体和楼板以及存在的孔洞裂缝,导热的金属等要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火星落入埋下火种,或金属导热造成火灾。室内高级装饰工程,都必须在装饰施工前完成电、气焊施工。    2)建筑木工    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而的问题:    建筑工地的木工作业场所要严禁动用明火,工人吸烟要到休息室。工作场地和个人工具箱内要严禁存放油料和易燃易爆物品;    要经常对工作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短路、电气打火和线路绝缘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找电工维修。电锯、电刨等木工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勿使刨花、锯末等物将电机盖上;    熬水胶使用的炉子,应在单独房间里进行,用后要立即熄灭;    木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完工后必须做到现场清理干净、剩下的木料堆放整齐,锯末、刨花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做到工完场清并且不能在现场存放时间过长,防止自燃起火;    现场支模作业,作业人员应严禁吸烟,严禁在支模作业而的上方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支模作业区域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明确消防责任人。    3)建筑电工    预防短路造成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架设或使用的临时用电线路,当发生故障或过载时,就会造成电气失火。由于短路时电流突然增大,发热量很大,不仅能使绝缘材料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产生火花引起邻近的易燃、可燃物质燃烧造成火灾。    建筑工地形成电气短路的主要原因:没有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导线受损,线芯裸露维修不及时、导线受潮绝缘被击穿、安错线等都能造成短路。    预防电气短路的措施:建筑工地临时线路郁必须使用护套线,导线绝缘必须符合电路电压要求。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墙壁和顶棚之间应有符合规定的间距。线路上要安装合适的保险丝和漏电断路器。    预防过负荷造成火灾的措施    根据负荷合理选用导线截面。不得随意在线路上接人过多负载。要定期检查线路负荷增减情况,按实际情况去掉过多的电气设备或另增线路。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先控制后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排开。    预防电火花和电弧产生的措施    产生火花和电弧的原因主要是:发生电气短路,开关通断,保险丝熔断,带电维修等。    预防措施:裸导线间或导体与接地体问应保持有足够的距离。保持导线支持物良好完整,防止布线过松。导线连接要牢同。经常检查导线的绝缘电阻,保持绝缘的强度和完整。保险器或开关应装在不燃的基座卜并用不燃箱盒保护。不应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另外,在进行室内高级装饰时,安装电气线路一定要注意如下问题:    顶棚内的电气线路穿线必须为镀锌铁管,施工安装时必须焊接固定在顶棚内:造型顶棚用金属软管穿线时,要做保护接地,或者穿四根线其中一根作接地处理,防止金属外皮产生感应电引起火灾。    凡电器接头都必须用焊锡连接,而且合乎规范要求。    电源一般是三相的线制,由于装饰电气闭路特别多,这些回路均为单相,都要连接在三相四线制的电源中,所以三相电路都必须平衡,各个回路容虽皆应相等,否则火灾危险性是很大的,所以在电源回路安装完毕后,根据施工规程要求把各回路的负荷电流表进行测试和调正,使线路三相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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