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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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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doc

    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项目劳务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马边项目部(盖单位章) 日 期: 2016年10月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是以建筑、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房产开发、劳务输出、贸易为主业的大型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经营管理团队专业、高效、团结,具有强大的执行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现就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建设所需劳务分包进行招标邀请,并期待着合作成功。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 项目 劳务 分包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为33.22公里。2.3计划工期:18个月;施工计划进场时间:2016年11月1日。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公路工程路基、桥涵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段号起止桩号施工内容备注LJ1K0+000-K12+000(长9.53KM)路基、桥涵及临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LJ2K12+000-K25+000(长13KM)路基、桥涵及临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LJ3K25+000-K35+690(长10.69KM)路基、桥涵及临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或施工资质,具备近5年以来已完成至少2个公路路基工程含桥涵施工(第三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拱桥施工的桥梁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3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3.4各投标人均应接受招标人在开标前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印鉴、业绩及办公场所的考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2016 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至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2室晟茂建设路桥公司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提供电子文档。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月18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马边项目部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 联系人:谭静 电 话:18190771611 传 真:028-83352815 2016年10月 9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序号名 称内 容1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马边项目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 联系人:谭静电话:181907716112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项目劳务分包3建设地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公路路基桥涵 工程劳务施工内容。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个月。6质量要求合格7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本须知附录12、 财务要求:见本须知附录23、 业绩要求:见本须知附录34、 信誉要求:见本须知附录45、 主要人员要求:见本须知附录56、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见本须知附录67、 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8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4) 施工组织设计(5) 项目管理机构(6) 资格审查资料(7) 承诺函(8)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9)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电子版本、预算文件电子版本(U盘)10价格调整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单价不调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政策性调整)。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提交人民币30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8:00时。(3)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电汇或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开户单位:蔡姗玲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机投支行开户账号:6228 4604 6002 1957 519(4)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投标文件。1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5%。履约担保形式:现金。1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5)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之外的条件订立合同的。14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10 月18 日 14 时00 分15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件1份(含投标文件PDF版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同望预算文件,U盘)。16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马边项目部马边彝族自治县苏民路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投标文件1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内部招标管理制度。19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3年内不再接受其投标。20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集团监察中心投诉。投诉电话:集团监察中心陈继民主任:13880294433 87481757补充1补遗、答疑及疑问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2016年10月1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补充2项目经理部联系人现场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1390836836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或施工资质;3、 安全生产许可证;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 组织机构代码证;6、 税务登记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以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为基准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且年度营业收入600万元。提供开标前一天的账户资金证明,每个标的不低于200万元。提供连续三年的(2013、2014、2015)主要账户的12月份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标书中提供复印件,现场验原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提供近5年度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公路路基桥涵工程,第三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拱桥施工的桥涵业绩(单跨50m)。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要求配备人数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1、 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建造师及以上。2、 在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11、 工程师职称;2、 在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安全负责人11、 初级及以上职称;2、 具有建设安全C类安全生产考核格证。桥梁负责人11、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道路负责人11、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测量负责人11、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试验负责人11、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计量负责人11、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注:以上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原件(近6个月)。附录6 甲供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备注1波纹管钢带t2型钢t3钢板t4钢管t5土工布m26土工格栅m2732.5级水泥t842.5级水泥t952.5级水泥t10中(粗)砂m311天然砂砾m312片石m313碎石m314块石m315钢丝格栅m216桥梁支座Dm317桥梁伸缩缝m18钢筋T19钢绞线T20桥梁锚具套 附录7 甲供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备注1105kW以内履带式推土机月2135kW以内履带式推土机月31.0m3履带式单斗挖掘机月42.0m3履带式单斗挖掘机月51.0m3轮胎式装载机月62.0m3轮胎式装载机月73.0m3轮胎式装载机月8120KW以内平地机月91012t光轮压路机月101215t光轮压路机月1110t以内振动压路机月123000kN·m强夯机械月136m3以内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月1420t以内自卸汽车月1512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月1620t汽车式起重机月1730t汽车式起重机月1840t汽车式起重机月1975t汽车式起重机月第三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1、 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根据分包工程性质,招标文件中要求分包工程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允许施工的,而投标单位不满足此条件,不得作为招标候选人。3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经济标占70分,投标报价最低(但不低于成本) 得7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与投标报价最低比较,每高1%扣投标人2分,中间采取插入法进行投标得分计算;其余占30分,其中资金占8分、技术标10分、企业业绩5分、团队占5分、投标诚信占2分; 其他项评分标准(30分)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其中资金占8分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以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为基准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且年度营业收入600万元满足条件得2分提供开标前一天的账户资金证明,每个标的不低于200万元满足条件得4分提供连续三年的(2013、2014、2015)主要账户的12月份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满足条件得2分标书中提供复印件,现场验原件保证措施方案7分企业业绩5分提供近5年度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提供2个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业绩得1分,总分不超过5分团队占8分按照附录5人员要求每缺少一个人员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诚信占2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进行承诺满足条件得4分投标报价指不含增值税合价。4.询问形式及原则:评标小组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投标人对评标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的,评标小组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评标小组只能对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其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5.评估及判断原则: 评标小组应对投标人做出的答复、澄清、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论证、评估和判断。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或投标人对评标小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小组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评标小组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评标小组的意见做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依据;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允许投弃权票。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报价情况,可直接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也可以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6、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报价情况,可直接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也可对低于平均投标价的单位进行再一次询价,根据投标人第二次报价情况确定中标候选单位。7、满足上述条件并且有垫资能力者优先。第四章 中标评标小组依据上述评标原则,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家分包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总经理审批确定中标人后;各板块按公司相关制度,签订合同。第五章、图 纸(另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另册)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劳务)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除外,甲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附录六)、工具、能源、二次转(搬)运费、质检(自检及配合外检)、安全、环水保、文明施工、路基交工前的工程保护、缺陷修复、临时设施、工程测量、竣工文件(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纸)、试验检测工作配合、机具和人员往返调遣、现场经费、工期延误费、管理费(含附加费)、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除外)、交通干扰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其它未列的所有费用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有的费用、责任、义务和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甲方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但不得另行计算费用。 5、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相应章次编号的,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6、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7、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9、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0、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1、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2、第100章的费用不随第200章和第400章的工程量变更增减而增减。 13、临时占地(103-2)含便道、便桥(涵)、弃土场、取土(石)场、拌和站、预制场、工地仓库、停车场、机修场和驻地建设等用地的租地与复耕。 14、子目号202-1工程量为固定值,不随现场变更而增减。 15、子目号203和204的填挖土石比例不随现场变化而调整。16、相邻标段的远运利用土石方数量和费用由各标段自行协商调剂并承担费用。17、桩基声测管已包含在钻孔灌注桩单价中,不另行计量。18、桩基检测由招标人完成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完成声测前的辅助和配合工作并承担费用。 19、桥面泄水管及格栅盖已包含在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20、桥梁伸缩缝处C50聚丙烯纤维混凝土已包含在伸缩缝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2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中有关第100章的计量、支付规定修改为: a、待竣工文件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一次性计量竣工文件费; b、除竣工文件外的其余工程子目,计量比例为第200章和第400章的完成产值与清单合价的比例; c、103、104子目计量至其总额的80%后暂停计量,待其拆除、复耕并验收合格后再计量剩余的20%; d、在全部合同施工任务(含变更设计)完成且交工验收合格后的末期计量中计量至100%。 22、凡是合同段内与已建公路、通讯缆线、供水、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保证措施,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并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公路、通讯缆线、供水等正常安全运营或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可以给予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通用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的“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招标人名称: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马边项目部。工程地址: 乐山马边。24.2在正式签约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5%的履约保证金。35.2.1招标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是()否( )招标人仅提供构成永久性工程本体(施工图尺寸所示范围内)的相关主要材料,详见附录6甲供材料一览表;其余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且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提供任何设备,详见附录7甲供机械设备一览表。411.5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元/天的违约金。5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10%。6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716.1合同期内不调价。8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本项目无开工预付款。9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发包人不提供。10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5 %,由招标人在劳务承包人的当月支付款中扣取。1120.1承包人必须单独为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该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单价及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单价及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2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成都市仲裁委员会。13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务承包人所承担协作工程的民工保证金比例按所承担协作工程合同金额的 5 %计算,由招标人在劳务承包人的当月支付款中扣取,实行滚动扣返。14安全保证金按所承担协作工程合同金额的 5 %计算由招标人在劳务承包人的当月支付款中扣取。15关于材料价款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不可以调整。招标人已充分考虑了由于建设周期、建设地点等因素可能引起的价格变化因素。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应充分了解当地材料价格,投标时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当地材料价格因素。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波动,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合同工程按月期支付。每月15日左右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已扣除民工工资保证金5%)给乙方,每期计量款的5%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滚动返还(返还条件基于乙方每月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未按时发放则不予返还),直至工程完工。工程完工后支付至总审核产值的85%(含变更工程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审计后支付至95%,留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业主未将工程款按期支付给甲方,甲方应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17税金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18合同格式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格式按照招标人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正。19工程量清单调整招标人有权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原则下,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不接受招标人要求调整的视为放弃中标。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合同格式劳 务 分 包 合 同( 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程晓波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 地址: 电话: 028-87488288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需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文明、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 分包方式、分包范围及分包内容2.1 分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不含增值税单价包干方式,不含增值税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除外)、工具、能源、二次转(搬)运费、质检(自检及配合外检)、安全、环水保、文明施工、路基交工前的工程保护、缺陷修复、临时设施、工程测量、竣工文件(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纸)、试验检测工作配合、机具和人员往返调遣、现场经费、工期延误费、管理费(含附加费)、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除外)、交通干扰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其它未列的所有费用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有的费用、责任、义务和风险。2.2 分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3 分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4 承包内容:所有分项工程均须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2.5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再计取任何点工或计时工。3 合同工期3.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2 阶段工期具体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3.3 本工程工期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3.4 具体开工时间、各节点的工期以甲方工作联系单为准。3.5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3.5.1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3.5.2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联系单的关键工作停工,工期顺延(乙方应尽量协调安排人员,如乙方不能协调相关人员工作,必须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否则工期不予顺延,并视为乙方延误工期。3.6 如乙方不签收甲方工作联系单,则视为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联系单内容,结算时同样按工作联系单中要求内容进行结算。3.7 节假日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部要求安排好施工,不得影响工期进度。4 工程质量4.1 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4.2 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效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4.3 施工质量标准依照国家施工及验收标准执行,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及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4.4 验收标准按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执行。4.5 施工样板质量预控: / 。 4.6 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报施工方案经甲方工程部确认后方可实施;4.7 检查和返工4.7.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4.7.2 工程质量达不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要求,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要求,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7.3 钢筋、混凝土和砌体施工时,乙方应特别关注标准和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乙方现场代表应就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对操作工人进行逐项交底和教育,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如乙方不认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4.7.4 砼的养护和拆模须严格按项目现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违反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4.7.5 模板脚手架工程必须严格按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4.8 乙方人员须服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布置,接受甲方等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不得违章操作和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如有违反,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5 工程款的计价、结算与支付5.1 暂定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暂定增值税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暂定价税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双方进行结算。5.2 工程价款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5.2.1 设计变更(含签证)工程量,以甲方签字确认工程量为准,但该工程量不得大于业主签证确认工程量。5.2.1.1设计变更(含签证)工程量,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1)投标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投标清单已有的价格执行;(2)投标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投标清单中类似价格确定变更工程单价;(3)投标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双方另行协商。(4)增值税按(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执行。5.2.2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再计取任何计时工及机械费用。5.3 工程款结算5.3.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签证单等完整资料,上报甲方申请办理。在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报告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审核完毕,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5.3.2本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严格按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说明执行,同时满足工程量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签认的合格工程量的原则。5.3.3乙方对甲供材料损耗率控制如下: ,若乙方对甲供材料损耗率超出前述比例,则结算价中进行相应扣减,即:甲供材料超损耗费用=超损耗量×甲供材料相应单价×5倍。5.3.4 工程量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联合收方并逐级上报审核,批准后方能作为付款依据。5.3.5 结算金额=按合格工程量*(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增值税额)± 签证及变更(合同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其它扣款(合同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甲供材料超损耗费用(合同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合同违约金5.3.6 签证及变更和其它扣款中的税率同工程款支付所选用的税率相同。5.4 付款方式5.4.1 乙方请求甲方付款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率为17%11%6%3%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与发票相匹配的对公账号给甲方(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须到税务局代开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乙方须在国税官网将查询发票真伪的结果打印出来,作为开立合法合规票据证明,在请款时以附件方式提供。5.4.2 乙方未按5.4.1条约定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4.3 以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商票方式支付。5.4.4 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中标价的5% 。甲方有权在乙方工期、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在乙方交纳的工期、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保证金中依照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扣除应扣除金额后,余额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5.4.5 乙方劳务费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在支付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时,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工资分配表以及上月发放的工资确认表(附相关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各劳务班组的劳务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督。5.4.6 乙方达到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甲方才按下列条款规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直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如下:本合同工程价款按月期支付。每月15日左右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已扣除民工工资保证金5%)给乙方,每期计量款5%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滚动返还(返还条件基于乙方每月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未按时发放则不予返还),直至工程完工。工程完工后支付至总审核产值的85%(含变更工程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审计后支付至95%,留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5.5 下列费用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5.5.1 甲方提供的安全帽、工作马甲、工作服、胸牌等费用。5.6 工程进度款只能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结合实际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工作的图算量计算和支付。5.7 乙方每月20日前须向项目部报付款需求计划,批准后于次月支付;如乙方未按要求报付款需求计划,自行承担责任。5.8 本合同不允许委托支付至第三方。5.9 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劳务工程款和质保金在甲方滞留期为无息。6 甲方工作及责任6.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电话: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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