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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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篇) .doc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篇)【篇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根据省、市、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建章建制管住长远,确保安监队伍风“风清气正、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团结有为”,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在全县树立安监队伍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良好形象。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服务窗口、执法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 股室 和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或企业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欠款等问题。2.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3. 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4月)1. 成立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陈永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纪检专干章海斌任主任,其他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2. 制定方案。专项整治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讨论,报局党组通过后实施。3. 宣传发动。召开全局机关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使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二)清理核查(5月8月)按照“专项整治办公室统筹协调、股(室)、队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彻底清理核查:1.全面自查。各股(室)、队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股(室)、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及欺压群众等行为。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专项整治办公室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3.汇总分析。各股(室)、队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并根据问题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等,确定一批项目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8月2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三)督查问责(9月10月)1.重点督办。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县专项整治办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迅速有效的查办。2.实地抽查。专项整治办公室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股(室)、队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全局曝光。(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2.全面总结。各股(室)、队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局党组汇报,并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四、工作要求(一)层层压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各股(室)、队负责,各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口把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执纪作用,专项整治办公室在全县各企业中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股(室)、队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三)实行快查快结。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发现的线索问题要及时查办,对超过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及时向县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股(室)、队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篇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省、市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镇站、办、所等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部署(4月中旬前)1.成立机构。成立官桥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法裕任组长,江洪兵、李爱萍、李双、左兴逊、刘科(常务)、吴光伟、赵旭林、沈详谋、凌欣任副组长,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社会事业办、农业办、建设规划办、计生办、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办”)设在镇纪检监察室,刘科任办公室主任。2.制定方案。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于4月8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3.宣传启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底)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市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单位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部门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三)督查问责(9月-10月)1.督办抽查。镇专项整治办确定重点部门、单位,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并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同时,将问题线索“零报告”部门、单位作为重点核查对象。2.重点核查。将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的部门、单位,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派出核查组开展专项核查。3.民意调查。镇专项整治办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4.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瞒案不报、查处不力的单位实行“四个一律”的问责,即: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一律追究单位主体责任,一律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一律通报曝光。(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冶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2.全面总结。认镇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层层压实责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担负党委书记为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和相关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各部分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镇党委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三)实行快查快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纪委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四)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镇专项整治办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731-8xxx37,镇党委将对清查出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开,接受辖区内群众监督。(五)注重整治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篇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四届纪委十次全会及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结合农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有关“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落实从严治党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全市农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着力查处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农机项目资金申报分配和办理群众事务等方面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做到排查一批基层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一批侵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典型违法违纪行为,出台一批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切实转变行业作风,着力推动全市农机系统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强农机政策落到实处,农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市、县、乡农机管理部门及村(社区)、乡镇(街道)与农机公共事务相关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与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2013年1月以来,全市农机系统和农村基层与农机事务相关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违规执行农机补贴政策问题。重点查处在执行农机补贴政策过程中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补贴资金和收受贿赂等问题。2、农机项目资金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查处全市农机系统在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3、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农机服务对象和企业筹资、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农机服务对象和企业款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农机推广服务、农机驾驶员考核发证、农机牌证核发与年审、农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4、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问题。农机系统公职人员以专家身份在中介机构领取评审费,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12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 动员部署(4月中下旬)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机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政工科),由局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监察室(政工科)、科教质量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各县市区局农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筹调度。2、制定印发整治实施方案。市农机局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机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务实管用,不走过场。3、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市农机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市农机系统行风建设暨“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强化农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4、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农机政务网、“双微”、新闻媒体等平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农机局要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传达到县乡每个农机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5、上报备案。市农机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将2013-2015年本级下拨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的政策依据、渠道来源、金额数量、方式流程等资料建立台账并送局专项整治办留存备查。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将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办公室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于4月底前报市局专项整治办备案。(二)清理核查(5月上旬8月)按照局党组统筹协调、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市县乡三级开展本级负责的农机系统项目资金(含农机补贴)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1、清理自查。自查清理要做到农机系统全覆盖,纵向要到乡到村到项目单位、横向到机关各科(股)室和直属单位,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县市区农机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起点,重点对农机补贴和农机项目资金申报、审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清查。清理自查要在5月底前完成。2、交叉检查。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6月下旬,市局组织各县市区业务骨干,对各县市区2013年来贯彻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项目建设、市级安排的农机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政策宣传是否有力、制度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管理是否规范、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发现问题与不足,督促及时予以整改。3、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全面自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局专项整治办将根据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交办,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地区和单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对本系统清理排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4、汇总分析。各县市区农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每月25日前将开展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督办交办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认真填写附表1-3,一并报市局整治办汇总上报。(三)督查验收(9月-10月)1.实地抽查。市局专项整治办将组织对本系统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各县市区农机局要采取走村入户、查看现场的形式,对所属单位开展清理核查情况、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2.重点督办。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3.检查验收。市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农机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深入乡村和项目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对重点线索、重要问题进行回访督办。(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中旬)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并制定出台监督和管理制度。2、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农机局和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要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连同附表(1-3)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局专项整治办,市局专项整治办对全市农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1底至12月上旬向市局党组和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四、工作要求(一)细化压实责任。按照专项整治“省统筹、市州负总责、县乡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农机局党组对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县市区局要发挥整治关键作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并带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各职能科(股)室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严密组织实施,细化落实责任,抓早抓小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实效,市局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局年度重点工作及行风建设考核内容,并作为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农机补贴和农机合作社项目建设等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及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群众及时了解知晓政策的基本内容、补贴种类和额度、受理的部门、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具体受惠对象情况等,方便群众监督,提高政策的公信力。加强“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宣传,设立举报信箱,公布市县农机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办公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畅通渠道,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市农机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举报信箱,市农机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办公室电话:2222403、2223621,电子邮箱:cznjjzgk 。(三)加强协调配合。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市县农机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统一部署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党委的联系沟通,相互支持配合,注重本单位、本系统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完成牵头或协办任务。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线索督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四)强化执纪问责。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对于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移交的移交,形成有力震慑。(五)完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