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四国际管材展展商手册.doc
TUBE CHINA 2010中 国 国 际 管 材 展 览 会 展 商 手 册(国内部分)2010年9月21-24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Metallurgical Council of CCPIT重 要 说 明 此展商手册是为了参展商顺利完成展出计划而设计编制。请仔细阅读本手册,并将有关表格填妥传真至主办单位或协作单位。 组委会、会刊登录公司、标准展台搭建商、运输代理商、展馆服务部门 13.1 展览会组委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展览一部 地址:* 邮编:100711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地址:* 展会网站:*联系人:*先生13、2展览会指定标准展位搭建商(物品租赁指定代理商): *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大楼 邮编:201802联络人: * 小姐电话: *6传真: 021-*电邮: *13、3会刊登录服务商:*香港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先生电话:+86-20-*传真:+86-20-*电邮:*13.4 展览会指定运输代理商: 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市*1号楼901/902室邮编:200336电话:(021)*传真:(021)*联系人:*先生E-mail: * 13.5 展馆服务部门: 上海*博览中心 客户服务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45号 邮编:201204 联系人: 电话:86-21-*传真:86-21-*一、展览会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多夫展览(中国)有限公司二、地点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E1-E3号馆)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5号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三、展期活动3.1展览日程 2010年9月21日 上午9:30 - 10:00 开幕式 2010年9月22日 上午9:00 - 下午4:30 2010年9月23-24日 上午 9:00 - 下午4:30 3.2展品展示展商必须在9月21-24日的整个展览期间展示其展品。在展览会正式结束之前,不得擅自将展品撤离展馆。在整个展期以及进、撤馆、展品装、卸期间,展商都必须指派专人在场。四、进场工作时间4.1进馆布展时间 2010年9月18日 下午2:00 晚上 20:30 划线、重型机械进场2010年9月19日 上午8:30 - 下午 5:30 特殊搭建展台布展2010年9月20日 上午8:30 晚上20:30 特殊搭建展台/标准展台布展展品就位、展台布展以及空箱和多余搭建材料运离展馆期间,走廊及主通道都不得用来堆放空箱、搭建材料和建筑垃圾。4.2撤馆时间2010年9月24日 下午4:30 晚上 8:30参展商在展台搭建、展出及撤馆时必须保证场地及展馆设施的使用安全。如发生损坏,必须按照展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五、进出馆凭证5.1 展前现场察看 参展商如需在展前勘察场地,请与主办单位联系,以便我们提前为您做出安排。5.2 参展商胸卡组委会将为参展人员统一制作胸卡。对于每一个参展商,免费提供参展人员胸卡的数目如下:展位面积人数9平方米标准展位2人12至15平方米标准展位3人18平方米以上非标准展位每9平方米2人,不足9平方米1人。凭此胸卡,参展人员在整个展期内可自由出入展场。此胸卡不得转借。各参展单位的参展人员在报到时领取胸卡。参展商胸卡仅供参展商使用。特装展台搭建方施工人员进场凭证请向展馆交纳所有有关押金与管理费用后,向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领取。5.3 展出期间进出展馆时间参展人员在展览期间可于开馆之前半小时和闭馆之后半小时停留在展馆以组织管理其展台;如欲在超过上述时间的时段进入展馆,则必须征得展馆的同意。六、展馆规格与展台管理1 入场须知1.1参展商参展商在展览期间可于开馆之前半小时和闭馆之后半小时停留在展馆以组织管理其展台;如欲在超过上述时间的时段进入展馆,则必须征得主办单位的同意。1.2观众专业观众在进入展馆之前必须填写登记表。且必须与本展览的行业相关并穿着整齐。主办单位有决定观众可否进入展馆的绝对权力。参展商应注意,只有由主办单位印发的正式邀请函才能作为有效的入场凭证。私人印制的邀请卡将不被接受。年龄小于18岁的观众一律不得进入展馆。1.3承建商除大会指定承建商之外,所有承建商(包括展台搭建,内部装饰,等等)只有在签署协议保证遵守主办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之后,才能在进场/撤馆期间进行展台搭建。在展览期间,承建商只有在提供正当理由(例如展台维护/维修),并向大会指定承建商提出书面申请后,才能获取少量的特别入场证。2参展商登记主办单位保留对所有参展商执行登记的权利。参展商应向主办单位提供其展台工作人员的完整名单。展台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则应通过传真通知主办单位最新的变化情况。主办单位将在现场向已经登记的参展商发放参展商证。参展商证件申请及现场登记流程主办单位将发出“展位确认书”给参展商 (交付定金后)参展商填写及递交表格4C09参展商证件,以申请入场证 (表格递交期限:2010年8月20日)布展期间,请到现场参展商登记台出示展位确认书及名片,并填写展商登记表格 领取参展商证件及资料包登记程序完成4 展馆规格设施E1-E6号馆展馆面积11,500平方米/馆地面承重室内3吨/平方米,室外5吨/平方米地坪强固水泥展台限高8.5米悬挂承重每悬挂点200公斤以下静态轻质广告载体进货门每个展馆南北各5个门。尺寸:南北3,8号门:5.3米宽x7.2米高其余南北各扇大门:5.0米宽x4.0米高盥洗设备每展馆3个男厕.3个女厕.残疾人专用E2, E3, E4, E5, E6各2个, E1 1个供电3000千瓦/馆(E1/E2),3400千瓦/馆(E3/E4)5525千瓦/馆(E5/E6)压缩空气10 bar以内(管径10毫米、19毫米、25毫米)供水每个展馆210个出口 (管径15毫米、20毫米、25毫米)排水每个展馆105个排水口(管径100毫米)照明250勒克斯通风有应急照明有公用电话市内、国内、国外直拨公共广播装置有消防烟感报警,自动喷淋,便携式灭火器、消火栓小吃吧有快餐厅有以上信息如有变化,恕不另行通知。如展品重量超过展厅地面承重,可要求作特殊安排(如加铺钢板)。此种情况下,参展商必须通知主办单位。5水、电及压缩空气5.1电力供应电压:单相3线电源220伏(波动+20%)三相4线电源380伏(波动+20%)频率: 50赫兹,偏差保持在+1%之内如果需要不同的供电电压、频率或特殊接驳,参展商应自行解决变压器、变频器、增压器等设备,必要时,也可向主办单位寻求帮助。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为了确保操作安全,电源总开关的安装工作只能由主办单位来进行。每天展览会结束之后电源将切断。5.2压缩空气为了确保操作安全,安装工作只能由主办单位及展馆来进行。每天展览会结束之后将停止供应。为安全起见,展商不被允许在展厅内使用自带的空气压缩机。5.3供水为了确保操作安全,安装工作只能由主办单位及展馆来进行。每天展览会结束之后将停止供应。注:相应表格内的价格仅为自2010年9月19日至24日期间的供应费用,超出此时间的供应费用需由参展商自行承担。1 规章制度6.1 展台运营展览期间,参展商的展台必须有人看管,且展品能正常运行。参展商的活动不得对观众或其它参展商构成或可能构成任何干扰。参展商及其员工的活动必须在所分配的展区范围内进行;不得在展馆内任何其它地方进行宣传或促销活动,包括传单、手册、杂志等资料的分发。参展商可以利用展览会为其产品寻找代理,但不得进行人员招聘活动。现场各类音响器材所发出的声音不得超过75分贝。否则,参展商将被要求关闭其器材或采用其他解决办法, 以确保对相邻展位不会造成干扰。6.2 展品及其演示安全第一为防止损坏或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展商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否则,主办单位有权终止其展品的操作和演示:现场运转的机械类展品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主办单位,并简要描述其操作及演示情况。按照国际安全标准,为展品的操作和演示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演示展品在整个操作过程中都必须有操作人员在场。演示展品所产生的声响不得对其它参展商造成干扰。演示展品生成的烟雾、废气和其它刺激性气体必须通过展厅的空气过滤和排风系统导出排除。该事项必须通过主办单位安排。且须由参展商承担相关费用。酸、石油产品、危险化学品、油、润滑剂和其它任何污染环境的物质必须在主办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处理和排除。且须由参展商承担相关费用。禁止使用内燃机。激光、X光和冒烟冒火的展品/设备只有在得到当地消防部门、展馆和主办单位的批准之后方可展示/演示。参展商只能展示/演示由自己生产或拥有代理权的展品。参展商之间如发生争议,主办单位保留仲裁的权利。6.3火灾预防展馆内禁止一切燃烧、火星、焊接和易燃易爆气体/材料。在展示需要配备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展品时,参展商必须在展区内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费用自理,必要时,也可向主办单位寻求帮助。展厅的通道和周边地带不得堆积物品。不得堵塞消防出口及有碍于消防设备使用的空间。展厅内禁止吸烟。6.4破损由参展商或其代理、其承建商(包括代理和承建商所雇佣的员工)造成的展馆设施的破损,参展商应负责修复或替换,并承担一切费用。6.3 保险、责任及危险在布展期、展览会期及撤展期内,参展商须承担及负责赔偿与其有关人士及财物引起之支出或赔偿要求。从而不会危害主办单位及展馆方之利益。主办单位极力建议参展商为其展品或其它贵重财物购买保险,以作失窃、遗失、损毁及火灾之保障。参展商亦应为其它工作人员及观众购买第三者保险。在主办单位不能控制之情况下,由于任何限制或条件,导致展台不能兴建、竖立、完工、改建、拆卸;或展览中心未能提供某项服务;或完全取消或部份取消展览会;或规例与守则有任何更改,主办单位概不负责。在搭建和撤馆期间,凡是进入展馆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帽的布展人员,展馆的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在展馆内施工。6.4 保安展馆内将提供保安服务,但参展商亦应小心保管展品及财物,主办单位不必为之负上责任。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在展台内装设在标准展台中配置的可以上锁的柜,以存放纪念品、消费品及重要物品,并紧记每天离开展台时锁柜,当有人在展台当值时方展示出来。展览会最后一天,参展商谨记从柜中取出所有物品,因为展览会正式完结时,承建商将立刻拆除所有家俱。当值之保安守卫有权检查所有带进和带离展馆之货品。主办单位采取整体性保安措施,但展览会期间及布展或撤展期内,任何展品或参展商其它财物之遗失或损毁,任何人员伤亡等,主办单位概不负责。6.5 展台清洁主办单位负责展厅内的一般清洁工作,包括每天展览会结束之后的地毯/地板清扫和垃圾清理。有带锁房间的参展商应该在每天离开之前将垃圾倒入室外的垃圾桶。参展商负责自己展台、展品及展具的清洁工作,也可填写表4C02申请展台清洁服务。6.6 餐饮场馆外的饮食不得带进场馆。请向大会指定之餐饮供应商订购或于展馆内之餐厅或小食部购买。6.7 宣传主办单位为参展商提供了诸多宣传方式,用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其企业形象、宣传其产品和服务。详情请参考参展商服务手册。展馆内禁止使用气球和霓虹灯,任何数码灯光或类似设备的投影不得超出展台范围。6.10摄影及录影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及同意,不得在展览会场内擅自摄影、录音、录影、转播或广播。6.11宣传品参展商限制只可以在本身的展台范围内发放宣传品,但不得在会场的公众地方派发任何宣传单张、纪念品或禁止派发的物品和进行任何奖励活动。所有宣传资料(包括示范资料及样本),例如于展览会派发之印刷品、公开播放之影片、录像带、幻灯片等,必须预先得到有关当局之批审,参展商可委托大会指定运输商代为安排。6.12 清关展馆是海关监管场所,所有展览期间摆放于展馆内之货品均为暂时免税,未经海关批准不准把货品运离展馆。参展商须遵守。请通知大会指定承运商安排展品清关。所有入口之饮料(包括酒类),必须申领进口证和卫检证,该类物品必须经由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中国有关规定,详情请与大会指定承运商联络。在派发纪念品前,参展商需通过大会指定承运商向海关呈交货单,详列数量及价值,并缴付进口税。请保留所有海关发出的收据,以便有需要时可经大会指定承运商凭有关收据为阁下提取展品。6.13 手提货物所有带进展馆的展品(来自海外或国内),请通知大会指定承运商并在展馆入口的值班保安员处登记。否则,未登记的手提展品携带出馆时可能出现延误。在布展期内,请确保展台已有工作人员接收展品,并避免把贵重展品留在展台,否则后果自负。请不要快递任何物品到会场。6.14 争端解决展览现场发生争议时,主办单位有权采取必要行动以维护展览会的利益和所有参展商的平等权利。作为展览会的组织者,主办单位的决定为最终的决定,争议各方必须共同遵守。7 展台搭建7.1 标准展台主办单位已经指定了展览会标准展位的承建商。参展商也可以自行指定承建商完成展台搭建及内部装饰,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则:任何装置或展具(包括附加的招牌板、覆盖物、标志、气球等),不得通过敲钉、拧螺或钻孔等方法安装在标准展位的结构上。大会指定承建商有权要求参展商(或其自行指定的承建商)对损坏进行赔偿。不得在展位墙板上涂刷油漆或粘贴墙纸。参展商如想在墙板上涂刷油漆,必须通知大会指定承建商,承建商将提供报价并在得到确认后进行施工。任何独立展具或结构(包括公司标志)如超过2.5米高,必须由主办单位批准才能搭建。招牌板高度为370毫米。参展商可加上公司标志,标志高度不应超过200毫米,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不得在展厅建筑结构(包括地面、立柱、墙壁或其它任何部位)上固定或装置任何物件。如需更换另一种类型或颜色地毯,须向大会指定承建商提出申请,相关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展台结构及展品摆放不得超过所分配的展位区域边界线。除非是展品的组成部分,展馆内不允许使用霓虹灯或闪光/信号灯。只有在获得主办单位批准之后,才可以使用逐序点亮的展具。如果参展商指定的承建商并非大会指定承建商,则在开始施工之前,须向大会指定承建商缴纳施工押金,并负责在搭建期间每日施工垃圾的清理工作,在展览结束后还应负责撤走其所有搭建材料。请提前告知大会指定承建商展台内部的装饰安排。7.1 特装修展台搭建展位或其它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所定的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B1级。7.1.1 施工证大会指定承建商在收到施工押金并确认展馆已收到施工管理费之后,将向由参展商自行指定的承建商发放施工证,每9个平方米展位面积发放4张施工证,每个承建商最多可领取50张施工证。所有承建商雇佣的工人在展厅内施工作业时都必须佩带施工证,否则将不得进入展馆。7.1.2 展台地面根据主办单位的搭建进度表,展台必须加铺地毯。进场之日起24小时之内必须铺好地毯并完成展台主体结构的搭建。粘贴地毯必须使用双面胶带,胶带在撤馆时应除去。严格禁止在展厅地板上使用油漆或粘合剂。如不遵守上述规则,将可能延误电力安装和设备进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7.2.3展厅和展位结构展台结构、装饰、展品或展具不得悬挂、粘贴、或通过扎线、敲钉、卯螺或钻孔等方法连接到展馆设施和结构上。展台结构、装饰、展品、展具或家具设备的摆设不得越过展位边界线。采用假天花结构的前提是所使用的材料应可以自由透水而且延火性最小,例如穿孔金属板、铝制栅格等。按照消防规定,所有展台的顶部(包括标准展台、光地)均不可全部封闭。两个背对展位的背面隔墙均不得高于2.5米,而且每个参展商都应搭建自己的独立隔墙。如果展台结构、装饰、展品或宣传标牌超过2.5米,则必须距离隔墙至少1米且须用白色防火型材料遮盖。或取得相邻站台的书面同意。当公司A超过2.5 米的标准高度时,必须与相邻展台保持至少1米的间距,或取得公司B的书面同意。2.5米 公司 A超过2.5米 公司 B所有单层展位最大搭建高度不能超过6米,两层或两层以上展位最大搭建高度不得超过8.5米。对结构中有玻璃装饰的展台,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确保施工、安装牢固,并有醒目标识,以防玻璃破碎,造成人员伤亡。对于使用钢结构立柱的展台,其立柱应使用直径为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应焊接牢固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所有展台结构主体受力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对于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柱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柱间支撑,保证展台的整体刚度和稳定。展台结构不得使用管壁0.8mm的薄壁受力构件,也不得使用严重锈蚀的受力构件。7.2.4正面开放展品摆设及展台设计须顾及对邻近展台视野及对观众人流之影响。所有展览会内之展台,不论其高度,面向行人信道的部分均不可完全封闭,至少每面应有二分之一为开放式设计。展台通道开放XYY展台 A通道通道展台展台X举例:展台A的尺寸为X * Y,四面面向通道。因此,该展台必须保持1/2X及1/2Y的部分为开放式设计。通道展台7.2.5消防法规根据当地消防法规,所有展台搭建所用的材料必须是防火型材料,其延火性能应为最小。展位有顶的结构应请示消防局批准,并最迟在展览会开始1个月之前递交展台设计图。如有延误,有关部门可能不予受理。没有获得消防批准,布料不能用作搭建材料。铺设在隐蔽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性PVC管保护,并保证灯具与可燃物品之间的安全间距离。7.2.6搭建规则参展商或其指定的承建商须提交3套展位施工图纸 (立面图、平面图及效果图) 显示该展位的设计尺寸以及将展示的机器设备的相关位置,由有关部门审批。7.2.7垃圾清理在展位搭建期间,参展商及其承建商应负责每日施工垃圾的清理工作。垃圾不得直接倒入展馆垃圾处理区域,否则,该区域的垃圾清理费将由参展商承担。7.2.8撤馆展览会结束时,参展商和其承建商应根据由主办单位制订的撤馆时间表共同完成展位的拆除工作。根据撤馆时间表,参展商和/或其承建商必须将垃圾和地毯清理出展厅现场。施工押金必须在展馆方检查展馆设施未被损坏后才归还给搭建商。7.2.9规章制度的遵守参展商应对其承建商的行为负责,应督促其遵从所有规章制度和履行法定义务。因违反规章制度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坏,由参展商负责。7.3双层展台双层展台上、下两层均应为同一家参展公司。只有在下层展台地面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而且其任何方向的最小长度大于10米时才允许搭建双层展台。两层展位的总高度不能超过8.5米,第二层的搭建面积不能超过地面面积的1/2,且只能用于业务洽谈。因延长双层展台搭建/拆除时间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根据天花高度限制,所有高度超过2.5米的物品必须与隔壁展台边界保持至少1米距离。所有展台设计和搭建必须服从于由相关政府机关制订的规章制度,并必须符合主办单位和展馆的要求。只有在获得所有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搭建商才能在展位上施工。双层或多层展台的搭建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灭火器。展台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来搭建,并且必须在主办单位规定的进场时间内完成搭建工作。搭建商应确保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撤馆时间内,安全有序地拆除展台。除一般常规施工规定外,还必须同时遵守本服务手册中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室内搭建展位层次为双层、多层展台及室外展台其展位搭建设计图纸(包括三维效果图、详细尺寸图、展台平面图、立面结构图、恒载图、材料明细清单及相关计算数据)必需经过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指定的审图和管理公司)审查或复核。若展商或搭建商能自行聘请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图,则参展商或其搭建商需向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经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确认的图纸正本及此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复核标准收取图纸复核费用。参展商或搭建商必须于进场搭建前4周将送审展台设计方案(包括三维效果图、详细尺寸图、展台平面图、立面结构图、恒载图、材料明细清单及相关计算数据)提交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图纸审核。展台搭建设计图纸未经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通过的搭建商,主办单位、展馆及审图单位有权禁止其在展馆内施工。 展馆内所有电源、上下水及空压设备均由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提供。未经展馆及主场搭建允许,任何展商不得私自安装更换水电气设备。对水电气安装有特殊需要的参展商,请直接与指定主场搭建商及展馆客户服务部联系。八、展台布置与搭建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188号 南翔智地企业园16座 名唐大楼 邮编:201802联络人: 孙丽雯 小姐 / 原媛 小姐电话: 021-61830620 / 61830616传真: 021-61830520 / 61830688电邮: cscmilton-8.1标准展台 a. 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届展览会指定标准展台搭建商。标准展台的设备配置如下: 标准配备项目9平方12平方15平方18平方24平方问讯桌(MA01)11122白折椅(C27)23446废纸篓(M16)1112240瓦日光灯2234413安培/220伏单相插座(500W限量)11122 b. 所有的展墙及租用的展具上,严禁粘贴双面胶、及时帖及用笔画、刀刻等,需上展墙的宣传文字、图表、图片应预先制作好轻质挂板悬挂在展墙上。c. 原则上,展厅的天花板与展台以外的柱子上均不得贴有展览物品或广告资料、旗帜之类的轻质广告宣传品,经主办单位允许的可悬挂或张贴在自身展台范围内。 d. 布展材料须使用防火或阻燃材料。8.2 特装展位装修 a. 电器安装展台的电源接驳必须由指定搭建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进行安装.b. 特装展位要求除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摊位外,光地摊位的搭建应由展商自己负责。展商在展台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各项搭建规定以及政府和主办单位的有关规定。展商在2010年8月15日前,必须以电子版文件方式向主场搭建商报送标有尺寸的展台正、侧面效果图,以及附加材料说明及电路说明的施工图纸(受理邮箱为teresalingmilton-或steelfair)。c. 需特殊装修展商,W3/W5馆展台搭建限高8.5米。对于特装展位外露部分需要使用白色材料进行遮挡,不可以将木制龙骨等未处理的结构直接露在外面,影响大会形象,及其它参展商参展效果。d. 特装搭建需使用防火阻燃材料,对于未使用防火阻燃材料的大会主办方有权责令其整改。注:租用光地的展商如使用自己的搭建商,必须事先通知自己的搭建商向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按照所签约的搭建面积缴纳场地管理费,施工人员证件费,施工押金,并向主办单位提供搭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F办理特装展台施工手续 在经过主办单位的搭建图纸审批之后,施工单位进馆施工前7天需向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施工管理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并办理施工手续。1. 展台设计效果图、立面图、平面图、施工结构图、电路图(所有图纸均须标明尺寸及所有结构材料的规格尺寸)。2. 施工人员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码。3. 填写相关表格。4. 由施工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人签订展览会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5. 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施工车证费、水、电及压缩空气费、展台废弃物清运押金后,领取施工证。 所需交纳费用:1、施工费用收费项目E1-E3费用施工管理费18元/平方米施工证件费30元/人施工押金(特装)10000 g. 关于搭建二层或多层展台展位的图纸安全审核(非常重要)根据展馆最新安全规定,设计搭建二层或多层展台的展商须将其设计图交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亲自审核并按50元/平米交纳审图费, 8.3标准展台的改动原则上,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展商不得对标准展台进行改动。如确需改动,经主办单位同意后,由指定搭建商负责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展商承担。如搭建商非主办单位指定单位,则需按特装摊位报批标准及程序向主办单位及展馆按照有关规定报批。8.4清洁展厅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由展馆保洁人员负责,展出期间展台内的清洁工作由展商自行解决。8.5空箱堆放展览现场不设物品堆放处。如有特殊需要,请直接与指定搭建商或运输代理商联系。否则,展商必须将其空箱、杂物等自行运离展标准展位参展商须知EXHIBITORS GUIDE1.近期展场诈骗和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为了保障您的利益,请到大会指定搭建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现场办公室办理家具,电器租赁和水、电、气源及电话互联网的申请业务。2为免损坏围板,参展商应先把张贴物品裱于一底板下,然后方以魔术贴/双面胶贴贴于围板上。请留意,所有张贴物品只允许以魔术贴/纸基双面胶贴贴于围板上(不可使用海绵胶贴),参展商并须于展览完毕前除去胶贴。损坏围板或胶贴无法清除者须按后附价格表缴额外费用。3围板上不可油漆或涂改。4请不要在灯上悬挂物品。请确认您的展品重量在家具的最大承重以内,我们不对此引起的展品损坏承担责任。5不得在摊位铝质支架和围板上开洞,钻孔等任何形式进行破坏,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结构(有此要求请联系名唐现场办公室)否则须由有关参展商或承建商赔偿,金额如下:Wall panel 围板 RMB 500.00/unit 块 (1*2.5mht 高)Aluminum beam 扁铝 RMB 300.00/Mmi 米 (minimum 0.5m 最小以半米算)Aluminum upright 铝柱 RMB 500.00/unit 支 (2.5mht 高)6参展商须自行保管财物,本公司不会承担参展商私人财物或展品失窃的法律或金钱上的责任。7为了有效清理场地及准时移交场馆,请参展商在大会指定闭幕时间后立即清理及移走摆放在租用的电器及家具内的私人物品。我们会在闭幕后立即开始收回这批租用的家具或电器并清理场地。参展商如遇延长摆放时间,请预先向我们申请,以另作安排。8参展商如需更改家具或电器位置,我司将收取服务费。详情请联系我司现场办公室。 表格5A公司楣板标准展位截至日期:2010年8月13日*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联络人: *小姐电话: 021-*传真: 021-*电邮: *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展位号: 1. 展台楣板1)所有的参展商,请将您公司的名称填入下表,以便做在展台楣板上及在展览会指示牌上列名。2)参展商的名称必须用中文、英文填写。3)如果参展商有中文名称,请将其填入表格。否则,主办单位将根据标准翻译为参展商提供中文名称。上述英文字母和中文字母由主办单位提供,无需额外付费。英文名称:(不限于24个英文字母,如超出字数,字体将会相应缩小,提交文字只接受打印字体,请注意大小写和空格标示)中文名称:(不限于12个中文字符,如超出字数,字体将会相应缩小,提交文字只接受打印字体或正楷)< 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仍未收到有关楣板的详细内容,申请表上的公司名称将被采用。通常缩写将被采用例如:“Limited=Ltd”< 商标不大于200x200mm的可以附在楣板上。请注意商标的制作由参展商承担费用。 < 如果希望在招牌板上出现商标,请将样本连同此表传真过来以便报价。< 请慎重填写,现场改动将相应收取每块RMB100.00元费用。九、物品租赁本届展览会指定标准展台搭建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将为参展商提供物品租赁服务,具体租赁的物品见物品租赁表。如参展商欲租用物品,请填妥物品租赁表,传真或寄至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表格5C设备租赁截至日期:2010年8月13日*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联络人: *小姐电话: 021-*传真: 021-*电邮: *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展位号: 1电器租赁编号名称 单价 人民币数量总价ML00640瓦日光灯 RMB100.00 ML001100瓦短臂射灯 RMB100.00 ML002100瓦长臂射灯 RMB120.00 ML01250W石英灯RMB150.00ML009150WHQI镝灯RMB300.00ML00413A/220V插座(Max500W,仅标准展位用)RMB120.002AV 设备租赁编号名称单价 人民币数量总价等离子显示器42” RMB3,500.00 DVDRMB280.00 3通讯设备租赁编号名称单价人民币数量总价市内电话RMB900.00 国内长途RMB1,200.00话费押金(展会结束后扣除话费退还)RMB1,000.00国际长途RMB3,450.00 话费押金(展会结束后扣除话费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