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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岳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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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岳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长沙岳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二一二 年 十一 月1 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根据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提出“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聚集”的发展思路,明确指出工业集中区设立条件。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位于岳麓山南麓,规划用地面积60平方公里,人文、环境、交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岳麓区唯一的综合性产业园区。园区成立以来,已引进项目60个。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多亿元,完成了15平方公里的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总投入40多亿元,园区工业总产值22亿元,建成区面积达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万人。在省政人民府关于建设工业集中区的意见指导下,岳麓科技产业园区依托基础设施、产业基础与便利交通等优势,在产业园内建设岳麓工业集中区。将探索出一条具有示范效应,能发挥先导作用,引领中西部地区、湖南省与长株潭工业集中区快速健康发展的“两型社会”新路。1.2 规划概况(一)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临含浦大道,南抵望江路,西接莲浦大道,北临三环线,规划区面积5.7761km2。(二)规划期限规划期为2011-2020年,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三)集中区功能目标及产业定位岳麓工业集中区立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的建设背景,立足于高新区、先导区和岳麓区的发展背景,充分依托岳麓山大学城,将园区建设成以高新技术研发、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柱产业的创新型、智密型、生态型科技示范园区。(四)总体布局本片区结合现状地形,保护自然资源丰富的山林地及水体,及城市发展方向,规划“一心、二轴、六园、二基地”的功能结构。(五)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区总用地面积577.6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74.42公顷,占总用地的99.45%;水域和其它用地3.19公顷,占总用地的0.55%。(1)居住用地规划用地规模:47.73公顷(含中小学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31%,人均居住用地24.47平方米/人。(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9.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44%。(3)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长沙总体规划(2011年修改)要求在本片区内规划含浦物流园,为落实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在片区南部设置仓储用地,用地面积为31.83公顷。规划工业用地289.63公顷。工业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一类工业用地面积285.03公顷;二类工业用地4.61公顷,即运通公司新建厂区。工业占城市建设用的的50.42%,仓储用地占建设用地的5.54%。工业和仓储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合计为55.96%。符合省集中区规范的要求。(4)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88.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38%。(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用地面积为5.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6)绿地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有保留维护价值的自然水体和附属绿地等。规划绿地面积86.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04%,公共绿地25.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52%,生产防护绿地60.4公顷,主要是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的防护绿地。集中区用地规划平衡表见表1表1 岳麓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性质用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1居住用地R47.738.31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35.546.19 其中中小学托幼R2212.192.12 2公共设施用地C19.763.44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C12.830.49 商业金融业用地C216.932.95 3工业用地M289.6350.42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285.0249.62 二类工业用地M24.610.80 4仓储用地W31.835.54 其中普通仓库用地W131.835.54 5对外交通用地T5.010.87 其中公路用地T25.010.87 其中长途客运站用地T235.010.87 6道路广场用地S88.3415.38 其中道路用地S185.9514.96 广场用地S21.140.20 社会停车厂库用地S31.250.22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5.741.00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0.670.12 其中供电用地U120.670.12 交通设施用地U20.860.15 其中其它交通设施用地U290.860.15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3.260.57 其中粪便垃圾处理用地U423.260.57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0.950.17 8绿地G86.3815.04 其中公共绿地G125.984.52 其中公园G115.741.00 街头绿地G1220.243.52 生产防护绿地G260.410.51 9总计574.42100.00 (六)环境保护规划(一)环境保护目标在规划期内持续保持空气、水域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完全达到国家及湖南省环境保护标准。建成区废气净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8%以上。生态环境转变为良性循环,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1) 大气环境片区所有排放工业废气、烟尘、粉尘的企业必须全部达标排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必须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2) 水环境在规划期内所有水污染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各类水体进一步改善,杨柳村水库、大塘水库水质达到类以上水平,饮用水源合格率达到100%,境内河流达到功能区质量水平。(3) 声环境片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4) 固体废弃物片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必须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1.3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认为:拟议规划的功能布局及用地规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含浦街道总体规划(2006-2020)是相协调的。1.4 布局的合理性从总体布局图来看,规划的布局按照产业链内部联系密切程度、用地规模需求布局,有利于实现产业区内部的高效运作。居住区与工业用地合理避让,能尽量减轻工业发展所带来的污染影响。从园区的用地范围及周边用地现状来讲,集中区的整体布局是合理的。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1年2季度长沙师大和高开区域常规监测数据,区域空气中的SO2和NO2监测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值,PM10有超标现象,但超标率仅为1.1%,主要与监测期间的气象条件有关。(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1年2季度靳江河的常规监测数据,靳江河靳江断面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分别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在集中区边界、内外共布设19个监测点,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影响特征,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水环境:本项目经坪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洋湖湿地公园作为景观用水,最终流入靳江河,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靳江河坪塘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上游500m至湘江第一个取水口的河段。地下水:集中区规划用地及周边500m范围内的地下水。大气环境:以集中区为中心,规划边界外延3km。声环境:集中区边界向外延200m。生态环境:集中区外边界向外延伸3km范围。评价时段:集中区发展规划分两个阶段,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现状评价基准年:2012年;预测评价年:2020年。3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污染源强及环保措施1、水污染源分析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集中区按确定的产业定位实施建设的情况下,主要水污染物为集中区内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总产生量约1.41万m3,主要污染物为pH、COD、NH3-N、As、Cd、Pb、石油类、苯系物等。区内各企业均采用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洋湖湿地公园作为景观用水,最后外排靳江河。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位于正在建设中的洋湖垸湿地公园内。污水厂近期(2010年)建设规模为4万m3/d,中期(2015年)建设规模为8万m3/d,远期(2020年)建设规模为12万m3/d。近期工程(4万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49.7km,中水回用管网14.93km,已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服务范围主要为先导区含浦组团,包括含浦科教产业园区、坪塘镇、含浦街道三个行政区,其纳污范围确定为二环线、坪塘大道、白鹤天池以南的含浦组团区域,纳污面积为50km2,规划人口约50万人。本工业集中区属于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坪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采用“MSBR人工湿地虹吸滤池”工艺,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进行中水回用。污水厂出水主要回用对象为冲厕、绿化道路浇洒、景观水体补水、洗车、建筑施工及消防等方面。污水厂中水回用近期只在洋湖垸片区内回用,以后逐步向含浦、坪塘、麓南、梅溪湖片区输送。工业集中区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集中区废水由各企业自行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纳入坪塘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集中区内各企业在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前,不得投入运行。 对集中区内各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企业。2、大气污染源分析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集中区废气主要来自企业工艺废气、燃料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在工业集中区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进入的前提下,工艺废气产生量很少。集中区燃料采用天然气,不设置燃煤或燃油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粉尘。按集中区天然气消耗量计算,规划期末集中区SO2、NOX、烟尘排放总量分别约15t/a、76t/a、9t/a。拟采取的污染减缓措施: 控制气型污染企业进入,确保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引入气型污染企业,入区的企业全部必须使用天然气为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燃油的项目进入; 控制机动车数量,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鼓励机动车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双燃料绿色汽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建立公交专用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尽量降低交通源对环境空气的污染。3、噪声污染源分析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工业集中区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开发过程的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等。施工噪声治理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布局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它们的位置,并设置隔声装置;在施工现场采用柔性吸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规范施工秩序,文明施工作业。工业企业噪声治理措施: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绿化带等噪声缓冲区。交通噪声治理措施:优化集中区总体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在公路沿线有组织地进行绿化,尽量种植常绿、密集、宽厚的林带,所选用的树种、株、行距等应考虑吸声、降噪的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集中区一般固废主要是废弃金属物、废包装物、除尘灰渣等。危废主要是废乳化液、含油污泥渣、废油、废活性炭、漆渣等。据估算,到规划年末,集中区将新增一般固废15.4万吨/年,危险固废1.2万吨/年,生活垃圾1.7万吨/年。3.2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表1-5。表1-1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保护目标概况备注保护级别环境空气、声环境规划区内居住区学士村集中区北部,居民约39人环境空气:执行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交通干道两侧30m范围执行4a类标准,铁路干线两侧30m范围内执行4b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GB3096-2008的2类联丰村集中区东北部,居民约3365人玉江村集中区中部,居民约1598人东山湾村集中区东部,居民约203人大坡村集中区西南部,居民约7人含浦社区集中区南部,居民约93人学校小学象山小学详见表1-2中学联丰中学、象山中学其它长潭高速西线集中区中部穿过学士路集中区中部穿过望江路集中区南部穿过文物古迹刘琨墓规划区外城市区域岳麓区集中区东北面8km、长沙主城区含浦街道位于集中区东面,距离约1.8km学校湖南职业体育学院集中区东南面1km,约3000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集中区东北面1km,约4000人湖南中医药大学 集中区东北面4km,约8000人栗山小学集中区北面2km,约1450人居住区学士村集中区北面,居民约2973人联丰村集中区东北面,居民约18976人玉江村集中区东面、西面,居民约4014人东山湾村集中区东面,居民约2553人大坡村集中区西南面,居民约3635人含浦社区集中区南面,居民约3672人表1-2 评价区域现有中小学情况一览表校名班数(班)学生数(名)教职工数(人)象山小学24127587联丰中学482566166象山中学422237145表1-3 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保护目标目标属性相对方位距离概 况保护级别水环境靳江河中河集中区东南面约8km集中区生产生活废水经坪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洋湖湿地,最终排入靳江河。纳污河段为农业用水区洋湖湿地执行GB3838-2002IV类; 湘江二水厂(新址)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傅家洲尾(其中:桔子洲以西湘江小河除外)执行GB3838-2002II类标准;其它执行GB3838-2002类洋湖湿地湿地集中区东南面约7km集中区生产生活废水经坪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洋湖湿地湘江大河集中区东面约15km靳江河为湘江的一级支流杨柳村水库小湖集中区西南部农业用水大塘水库小湖集中区西北部农业用水赤江撇洪渠小河集中区内部排洪地下水饮用水源集中区内部目前集中区内的乡村地区主要是自供水,水源为地下水,尚未纳入城市给水管网。GB/T14848-93类标准表1-4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与工程相对位置规模与环境特征环保目标耕地规划区内耕地约244.47公顷,非基本农田保护动植物资源,尽量减少对重要山体的影响,减少对规划区周边的耕地、林地、特别是农田的影响山体规划区内相对高差大于30m的山体绿地规划区内建成后的绿地、绿化带动植物资源规划区外周边500m范围主要植被为马尾松、杉木、樟、果木林等,主要动物有麻雀、喜鹊、野兔、蛇类、鼠类和鱼类等表1-5 主要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对象与工程相对位置规模与环境特征环保目标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居民集中区内的居民有5305人需考虑安置问题,规划拟设一个集中安置点居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征地拆迁补偿按标准及时发放到各户,居民生活水平不低于集中区建设前;妥善安置学校老师、学生,不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和学习,学校规模和档次不低于集中区建设前;刘琨墓集中区中部0.92公顷,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高压走廊集中区中部穿过东西走向,沿莲含大道按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区范围和实行单杆多回、合杆架设的原则预留高压线路走廊用地,同时合理布置近、远期高压线走廊。长潭西高速集中区中部穿过,南北走向1条合理设置退让距离3.3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采用箱式模型预测,结果表明大气污染物预测贡献浓度均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集中区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很小。(2)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a.地表水采用水质二维模式预测,结果表明:当集中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正常排放,靳江河下游COD、NH3-N浓度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当废水事故排放时,下游COD、NH3-N浓度较正常排放时明显增加。因此,企业自身污水厂加强治理措施和监管和维护,杜绝发生事故排放情况。b.地下水据现场调查,目前,拟建地内出露地表的地下水较少。集中区全部建成后,废水均集中通过排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基本不会污染地下水,并且区内地面大部分实现硬化和绿化,集中区废水对区域地下水质基本无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a.工业噪声影响分析对集中区各企业强噪声源进行了预测,结果表明企业噪声源布置应与职工宿舍和居民点保持60m以上的防护距离,否则将不同程度的受到工业噪声的污染影响。b.交通噪声影响分析由于规划区建成后,集中区各运货车辆将会有较大的增加,交通噪声也将有所增加。通过类比调查可知,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的主要是车流较大的交通干线两侧,容易超标。规划应在集中区界外留一定的距离作为噪声防护区,对已有的噪声敏感点要加强道路两侧和敏感点周边绿化,必要的地方还应设置隔声板,保证交通噪声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送垃圾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各企业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临时贮存场,采取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防尘、防雨、防流失,尽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不能回收的可以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临时贮存场,然后定期送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对固体废物按相关规范要求得到妥善处置的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a.水土流失影响随着施工进度的开展,项目将不可避免产生大量的弃渣、弃土,扰动原地貌,破坏原生植被,甚至使局部地区成为裸露地,引起新增水土流失。采用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治理率可达95%以上,对环境影响很小。b.景观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评价区将由原有的自然生态调节系统转化为典型的人工生态调节系统。3.4 入园企业控制长沙岳麓工业集中区规划定位以高新技术研发、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柱产业的创新型、智密型、生态型科技园区。环评报告根据集中区产业定位,结合园区环境条件,提出企业准入条件,见表2。表2 企业准入条件一览表类型行业类别鼓励类企业技术研发机构(不能进行有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物污染物及其它大量污染物产生的实验,不得设置有水型及气型污染物产生的实验生产装置);创意文化产业;无工业废水、工艺废气排放的产业;现代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允许类气型污染物排放量小,物耗能耗低的与主导产业配套的相关产业限制及禁止类不符合集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涉及水型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环保指标要求废水、废气处理率达100%固废处置率达100%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除保留的一家二类用地企业,其余工业用地均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未规划三类工业用地,因此对居住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可能产生较重污染影响的用地性质属三类工业的企业禁止进入。3.7 环境管理与监测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是以保护区域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类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有序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使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损害或破坏自然环境的活动施加影响,保护自然资源和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管理原则国家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作为环境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管理规范和行为指南,针对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在环境管理中要确立正确的管理原则,谋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些原则是:(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 坚持“开发促保护,保护为开发”的原则;(3) 坚持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4) 坚持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5) 坚持法制的原则。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国家不仅颁布了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还颁布了一系列专项法律及环境保护标准,形成了较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这些都是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和有效手段,集中区应坚持不懈的认真执行。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有:(1) 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3)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4)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5)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6)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7) 排污收费制度;(8) 企业评先、上等级环保指标考核制度(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多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践证明,只要坚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加强环境管理,必然取得丰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环境管理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集中区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由长沙市环保局、长沙市环保局岳麓区分局、岳麓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长沙市环保局和长沙市环保局岳麓区分局作为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对集中区的环境管理负责监督与管理,集中区由一名主要领导主管环保,下设环保科,负责处理集中区环保方面的日常事务。岳麓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先导区国土资源部集中区环保科环保档案室环境监管室环保工程师长沙市环保局 图10-1 集中区环境管理与监督机构图环境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一)集中区环保机构集中区的日常环境管理应由管委会成立专门环保机构负责,全面履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实施集中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有效地保护本集中区的环境质量。建议集中区环保机构设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3人。(二)集中区企业的环保机构各个项目建成后,必须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建议大、中型企业设置环境保护科,企业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并配备专职环保专业人员:小型企业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一、集中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2)编制并组织实施集中区的环境保护计划;(3)按照集中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要求,严把入区产业类型关,按照集中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要求,严把入区产业类型关,按照入区企业准入条作中的要求对产业类型进行严格筛选符合入区条件的企业,并监督新入区企业进行环评;(4)根据有关法 规,结合集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集中区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加强运营期入区企业环境管理和监控;(5)搞好集中区的环境统计工作、污染源建档;(6)协助集中区新引进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审批和验收,协助地方环境监测站做好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7)搞好有关环境事务方面的对外联系,如及时了解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环境政策和法规的颁布和修改,及时贯彻执行等。(8)监督集中区环保公用设施的运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9)对园构内企业的:“三废”排放、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运行、维修和各项环保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集中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10)协助企业按照IS014001标准建立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11)负责集中区环保宣传教育,开展环保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协助上级环保机构处理各类污染事故,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12)接受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时向市环只局汇报工作。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2)建立并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3)编制并组织实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4)搞好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5)组织对基层环保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素质;(6)协助地方环境监测部门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本企业环境监控档案;(7)制定本企业污染治理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检修计划,检查、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检修情况,确保治理设施常年正常运行;(8)制定各车间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定时考核和统计,确保全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9)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环保指标,按季或年分执行情况;(10)调查处理企业内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11)促进企业按照IS014001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集中区环境管理内容一、建设前期的管理在集中区规划中,集中区将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因此必须重视建设前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前期环境管理包含二个主要方面,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和施工承包商的招投标和签约工作。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应该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经济补偿等政策;对于被拆除房屋的家庭,就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湖南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同时提高拆迁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在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要对承包商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对承包商的技术及非技术性措施进行审核、管理。为避免或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及必须采取的缓解措施应包括在各项目与开发者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中。二、施工期环境管理(1)集中区采取成块和滚动开发形式逐步完善和建成集中区。在滚动开发过程中为避免工业区和居民住宅间的矛盾产生,环境管理机构和集中区招商引资办要达成共识,即按地块开发,在工程开发建设期,特别要注重施工噪声对现有居民的影响。另外,要特别监督、检查配套工程-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和装置是否按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以保证主体工程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能及时发挥环境效益,为避免各类进驻企业间的污染相互影响。(2)集中区环境管理机构应落实工程在建成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减轻工程建设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要求工程承包商在施工前制定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计划,内容包括扬尘控制、生活污水和施工排水处置、噪声控制、弃土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车辆管理等方面需采取的缓解措施。根据环境管理要求,确定考核指标和相应的奖惩制度。(3)承包商应定期举行环境管理工作考核和总结,经常进行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集中区管委会应对其进行监督,主要有:建筑垃圾和弃土堆放、装卸运输、处置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工地排水是否按要求经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排放河中;工地噪声有否采取措施,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减轻对他人的干扰;工地生活垃圾和建筑废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置;三、运营期环境管理(1)督促、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监督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与污染物的排放。弄清和掌握污染状况,建立污染源档案;(2)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制定便于考核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治理设施运转指标、绿化指标等,并与生产指标一起进行考核,做好环境统计;(3)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建立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各单位参加环境保护工作的评比、考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奖惩制度”;(4)建立污染突发事故的分类档案和处理制度;(5)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集中区各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控制的责任心,提高公众参与的意识,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建设项目引进的环境管理随着集中区建设和发展,将陆续引进新的建设项目,引进项目的审批是环境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始终把好审批关才能确保集中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1)审查入园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集中区产业规划,是否为低能耗、低污染的技术项目,同时审查原材料使用和消耗、生产工艺、工艺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等是否可为集中区资源环境所接受。(2)审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一类有害物质,如有毒有害工艺废气、Hg、Cd、Cr+6、Pb、As等污染物。(3)审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对各工艺过程中污染因子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有效防治措施。(4)审查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排放标准;是否符合集中区环境保护要求;是否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凡不符合(1)、(2)条要求的企业,不允许入园。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经集中区管理部门初审后,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程序报环境管理部门办理审批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入园。在集中区尚未配备环保工程师或预审员前,对入园企业的初审可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项目建设需进行“三通一平”等基建工作,可能产生毁坏植被、水土流失、噪声扰民等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因此,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建设过程中加强地块高程施工管理,尽可能依山就势建设,避免高挖深填,由于地形高差确需要开挖及填方的,要特别注重防止水土流失,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保留山地的植被破坏,督促绿地规划指标的落实,及时恢复植被。对居民生活影响明显的噪声、粉尘污染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控制建筑施工时段等、灰土搅拌站远离居民区等。入园企业建成后的环境管理入园企业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纳入集中区环境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岳麓区分局实施监管。(1)督促和协助入园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2)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实施入园企业的“三同时”验收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4)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和是否达标排放。(5)处理开发区内环境纠纷和污染事故,排污费收讫等。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随着集中区规划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要相应开展。目前主要是污染源的监测和管理。机构设置本集中区不设置专业的监测机构。环境监测管理由集中区环保科制定具体监测计划并监督实施,具体监测工作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管理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靳江河、杨柳村水库、大塘水库等水环境监测; 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 集中区企业污染源监测,排污管排水抽查监测。监测时间、频次和内容 具体监测计划见表3和表4。表3 集中区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名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各类炉窑烟气SO2、烟尘、粉尘半年一次工艺废气根据各企业确定半年一次废水污染源各企业的污水排放口废水量、COD、pH、石油类、氨氮、挥发酚和本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一类污染物半年一次清下水排口pH、COD、石油类、氨氮、挥分酚半年一次(注:非正常工况或事故排放时应立即进行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监测)表4 集中区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因子监测点断面设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空气环境集中区上、下风向各设一个监测点SO2、NO2、PM10、TSP每年2次、冬夏各1次水环境地表水:靳江河集中区污水排放口上、下游500m各设一个断面pH、COD、DO、BOD5、NH3-N、TP、SS、石油类;Cu、Pb、Zn、Cd、Hg、AS、cr6+、Ni、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有机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菌群枯、平、丰水期各1次噪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等效连续A声级半年一次,分昼夜进行4 公众参与本项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做到公正、客观地展开现场调查和意见征询。公众普遍认为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改善社会环境,有着明显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公众都充分相信项目的建设不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因此都赞成项目的建设。集中区管委会对调查过程中部分居民提出来的污染治理要求和增加就业建议都进行了当场回复,表明集中区的建设会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建设,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将一直重视环境治理,同时适当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公众对建设单位的当场回复均表示满意。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长沙岳麓工业集中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东临含浦大道,南抵望江路,西接莲浦大道,北临三环线,规划区面积5.7761km2。规划期限20112020年,集中区功能目标为立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的建设背景,立足于高新区、先导区和岳麓区的发展背景,充分依托岳麓山大学城,通过十年左右的不懈努力,将本园区建设成以高新技术孵化、都市型工业为支柱产业的创新型、智密型、生态型科技示范园区,产业定位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岳麓区现代都市工业引领区,长株潭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示范区。集中区规划目标、选址合理,与长沙市总体规划有较好的相容性,总体布局合理。经区域综合整治减排后,集中区环境质量现状能得到改善。在采取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后,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并且集中区规划的建设对于促进长沙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其在经济、社会方面的效益非常显著。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长沙岳麓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是可行的。6 联系方式6.1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联系人:陈建湘电话:15802660908 E-mail:2289328086.2 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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