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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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 设 单 位: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评 价 单 位:清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国环评证甲字1022号二一二年十月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 设 单 位: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评 价 单 位:清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国环评证甲字1022号二一二年十月承 诺 书我单位郑重承诺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简本内容不涉及商业机密、国家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简本内容真实有效;同意公开简本内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承诺清华大学承 诺 书我单位郑重承诺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简本内容不涉及商业机密、国家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简本内容真实有效;同意公开简本内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承诺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11.1.1 项目由来11.1.2 项目基本情况21.2 主要建设内容21.3 项目实施计划31.4 规划相符性4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41.4.2 厂址选择合理性5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82.1 环境现状82.1.1 场址外部条件82.1.2 环境质量现状8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93、环境影响预测及防治措施123.1 工程污染源分析123.1.1 产污环节123.1.2 污染源汇总133.2 环保目标133.3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163.4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93.4.1 污染防治措施193.4.2 可行性分析193.5 环境风险分析21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13.7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223.7.1 环境管理223.7.2 监测计划234、公众参与264.1 公众参与形式264.2 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274.3 公众参与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304.4 调查结果统计304.5 调查结果分析30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46、联系方式356.1 建设单位356.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35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项目由来医疗废物是威胁人类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如不进行有效处置而随意弃置,不仅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和破坏,还会对人身的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因此,对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编制完成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规划要求“到2006年,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置”。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列入该规划,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原来由秦云公司负责建设,但因选址问题,建设工程停滞至今;根据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文件(秦城管20117号),原秦云公司不再实施该医疗垃圾项目,该公司所办理的前期立项手续及焚烧炉设备、配套设施、产品等移交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由该厂仅需办理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的相关手续并完成项目的建设。目前秦皇岛市没有符合标准的医疗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许多医疗垃圾只是经过简单焚烧,无法达到无害化标准,甚至造成水体和土壤污染,给居民生活及健康带来严重危害。为了加强医疗垃圾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0年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办公会议纪要(市纪20108号文)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纪201074号文中要求;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拟于抚宁县石门寨镇南林子村南建设总处理规模为5t/d的连续热解焚烧工艺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废气处理等环保设备,以适应秦皇岛市近期及未来十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和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于实施单位和项目选址均发生了变化,属于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受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清华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成立了课题小组,在实地踏勘拟建场址、收集资料、征询建设单位及环保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在供建设单位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之前需要进行第二次公示,故完成此简本供公众查阅。1.1.2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县石门寨镇南林子村村南。(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规模:设置一台规模为5t/d的医疗废物热解焚烧炉,该生产线年运行时间8000h(折合334天);厂区占地面积约为13300m2,项目总投资金额299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3.47万元。(5)服务年限:厂房设计年限50年,设备服务年限约20年。1.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5t/d连续热解焚烧炉,配套自动上料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和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新建焚烧车间、污水处理区、洗车区、泵房、综合管理楼、消防水池、回用水池、停车场等。具体参见表11。厂区占地面积13300m2。整个厂区由生产区和综合管理区两部分组成,其中生产区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处理厂房、水处理车间和洗车台等,生产区位于厂区南部,处理厂房偏西侧布置、水处理车间偏东布置。综合管理区以综合管理楼和配电室为主,位于厂区中部。此外,在厂区东北角设置给水池一座。表11工程组成表项目主要设备规格/数量 主体工程焚烧系统进料设备(进料能力与热解焚烧炉匹配)可接受:循环使用的周转箱、专用的包装和纸板箱、打包废物以及散料。热解焚烧设备(5t/d)一燃室进行热解和焚烧,二燃室操作温度900,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s灰渣输送设备炉渣:由主燃室尾部的炉底出渣口排入水冷渣坑,检测合格后填埋处理飞灰:从布袋除尘器下部进入螺旋输送机,送危废处理厂自控及在线监测、计量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焚烧烟气在线监测指标:烟尘、HCl、SO2、NO2、CO等医疗废物的计量020t地磅一台 辅助工程消毒清洗系统清洗设备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和周转箱均采用喷淋方式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液备品备件仓库材料存放日常易损耗品的存放公用工程供热焚烧炉余热锅炉设置一台电热水锅炉放于工艺生产车间锅炉室内作为备用,供冬季本工程因工艺用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对各建筑物进行供暖。供电厂内从当地曹沟变电所10kV电网引来一路10kV线路,引至场区变配电室,做为工程外部电,厂区采用自备发电机进行保安供电供水从场外打井取水,水井距离厂区为150m,供水能力不小于20m3/h,水压满足0.30MPa。绿化办公楼办公设施环保设施烟气处理系统急冷换热系统在1s内将烟气从900降低至200吸收反应器小苏打和活性炭喷入量分别为20kg/h和4.0kg/h,去除酸性气体和重金属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9%,工作温度160污水下渗污染控制地面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水处理系统MBR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能力20t/d,出水水质满足GB/T18920-2002中车辆冲洗和城市绿化指标中的较严格值1.3 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取得、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行操作管理等全部工作任务,由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2个月,实施进度计划参见表12:表1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序号任务名称月份123456789101112131准备工作1.1可行性研究1.2环境评估1.3工程招标1.4设备洽谈和订货2工程建设2.1施工图设计2.2订货及施工准备2.3土建建设施工2.4设备安装3系统调试4工程竣工验收1.4 规划相符性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1)本工程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2011年6月颁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8项中“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2)2003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本项目为国家法规鼓励类项目。(3)本项目符合国务院2003年12月批准实施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为重点,统一规划,加强监管,保证重点,分步实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总体部署。(4)在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表中规划的“秦皇岛全市医疗废物”。本工程属于该规划内项目,符合规划要求。(5)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已经出具“关于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初步选址问题的复函”,原则同意项目选址。1.4.2 厂址选择合理性(1)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抚宁县石门寨镇南林子村南,不属于秦皇岛市城市和石门寨规划范围内;根据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初步选址问题的复函(秦规函2010196号)同意本项目的选址。该项目原用地为农用地,不占用耕地。项目建设满足秦皇岛市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20年)中“建设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主要服务于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经济开发区5区以及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3县”的要求。本项目建设满足秦皇岛生态市建设规划中“重视医疗废物和电子垃圾的处理和管理。建立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2010年前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5吨的危险废物处理厂,主要解决医疗废物的处理问题”的要求,属于秦皇岛市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厂址位于北部中、低山生态保护区,属于该区域内“加快垃圾集中处理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发展方向。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上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场地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符合性根据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结果,该场地土属不均匀场地土,就单个建筑物来说,场地土比较均匀;拟建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本场地属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根据本项目的地下水专题评价报告,拟建场地包气带厚度大于1m,渗透系数0.007m/d,分布连续,防污染能力强,评价区地质环境条件良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适宜项目建设。(3)相关规范符合性将本项目拟建场址的基本情况与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HJ/T177-2005)中的选址要求进行对比,本项目拟建场址满足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中的选址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58)要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选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的有关规定。其厂(场)址选择前应进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候、应急救援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场址的各种因素可分成A、B、C三类。A类为必须满足,B类为场址比选优劣的重要条件,C类为参考条件。根据上面初步比选结果,拟选择抚宁县石门寨南林子村南场址作为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项目的正式场址,该场址满足建设场地的需要,因此确定其作为秦皇岛市医疗垃圾处理厂最终场址。(4)环境敏感区条件符合性拟建项目选址拟选厂址周围1km内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厂界800m内无规划的居(村)民区和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最近的村庄为距离项目802m的南林子,厂界距离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直线距离大于300m,150m范围内无地表水,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关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选址的要求。对医疗垃圾处理区(医疗垃圾处理厂房、烟囱、回用水池、化粪池等)、污水处理区(污水处理车间和调节池)、油库油泵区(地下油库和油泵房)、辅助区(地泵房、洗车台、水泵房,消防水池等)等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可使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5)基础设施条件符合性本工程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采用打井取用地下水方式供给。在厂外150m处新打水井一眼。本工程从当地曹沟变电所10kV电网引10kV线路,引至厂内变配电室,作为工程外部电源。场址处的供水供电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6)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区主要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为管理区,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配电间、水泵房等;南侧为生产区,主要是医疗废物处理厂房、污水处理单元和洗车台等。厂区道路环形设计,医疗废物处理厂房的内部布局按照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进行,位于多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本评价认为,厂区平面布置符合生产流程要求,柴油储罐和办公室等的防护距离满足消防要求,平面布置可行。(7)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其中最主要的污染是医疗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和废水。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国家、河北省和秦皇岛市现行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其中本工艺采用的烟气净化系统对医疗垃圾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体、重金属和二噁英等污染物质有较好的处理效果,烟气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的空气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噪声和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也比较完善,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因此,项目在保证正常运行,且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其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2、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2.1 环境现状2.1.1 场址外部条件拟建项目位于抚宁县石门寨镇南林子村村南,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40°0339、东经119°3643。厂址北距北林子1100m,西北距南林子村802m,西距刘家河村984m,南距李新庄1083m,东距木砟峪1420m。项目厂址位于石门寨镇南侧,属于中浅切割的低山丘陵区。该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区内沟谷纵横,脊峰重叠,但主要谷脊的走向近南北。西部区陡璧悬崖,山势险峻。东部区坡缓谷阔,波状起伏。拟建厂区位于丘陵区,岩性主要为花岗岩,第四系较薄,地下水类型为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太古界混合花岗岩中。水位埋深介于1015m,稳定水位介于99102 m。本区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光照充沛,年日照时数2724h。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0.6,历史最高气温39.9(1961年6月10日),最低气温-25.5(1987年1月12日)。无霜期174天,多年平均湿度63%,多年平均降雨量729.9mm,多集中在69月份,最大降雨量1165.4mm(1976年)。多年主导风向冬季为西北风,夏季为东南风。多年平均风速2.7m/s,最大风速18.5m/s。多年平均雪天数12天,最大冻土深度80cm。本项目评价区内有鸭水河自西向东流过,该河发源于抚宁县韩家岭,全长9km,流域面积29km2,雨季最大流量400m3/s,旱季则干枯,在蟠桃峪口汇入大石河,近年来,该河成为上游工矿企业的排污河,使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1.2 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各项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有关要求,项目区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秦皇岛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处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水质的要求,地下水现状水质良好;地下水专题评价的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区域北林子和南刁部落民井的总硬度和硫酸盐超标,其他各项指标均可达标,超标原因是由于区域地质构造导致该区域整体超标。(3)拟建工程现状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中昼间60dB(A)、夜间50 dB(A)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4)本项目厂址周围土壤pH监测值7.5,属于一般农田(II类土壤),土壤环境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项目主要污染物的Pmax均小于10%。根据导则,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拟建工程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区域总面积约20km2。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本项目排气筒的最近距离约为3km,在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由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A中推荐估算模式所计算出来各气态污染物的贡献浓度占标率均低于6%,对该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可通过评价范围内各污染物的贡献值进行定性描述。图21环境环境评价范围示意图(2)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按照导则8.2规定“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状况为原则,并应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要求。”为了更全面地做好地下水环境的评价,此次工作确定调查评价面积为30km2。评价范围各拐点坐标为:4438935.16,40465338.65、4438931.90,40468673.51、4437957.19,40469744.79、4436180.57,40469754.75、4434682.68;40467741.03、4435269.57;40465056.29、4438.36.87;40464099.63。以上范围符合规范要求,评价范围内包含由于断层等切割构成的完整水文地质单元。(3)声环境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4)环境风险以柴油储罐卸油点为中心圆点,半径3km范围区域。图22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示意图3、 环境影响预测及防治措施3.1 工程污染源分析3.1.1 产污环节医疗垃圾焚烧处理的整个过程中,会产生噪声(N1)、固体废物(S1),事故状态下会外排废气(G1);焚烧产生的废气在净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噪声(N2)、固体废物(S2)和废气(G2);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噪声(N3)和污泥/废活性炭(S3);车辆、周转箱、设备和地面冲洗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L1、L2);工人的日常生活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L3)和生活垃圾(S4)。G废气L废水N噪声S固废图31产污环节流程图3.1.2 污染源汇总污染源强的汇总参见表32所示:3.2 环保目标1、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本项目环境工程区划如下: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III类区标准;石河水库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为:蟠桃峪至石河大坝,陆域为:蟠桃峪至石河大坝以分水岭为界;二级保护区水域为:傍水崖至蟠桃峪,陆域为:傍水崖至蟠桃峪向河西岸纵深1km。因此,项目厂址不在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内,距离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边界直线距离约3km,距离二级陆域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为1.5公里。地表水石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的II类水体标准。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2、环境保护目标医疗废物运输路线不可避免经过市区或县城,在场址周边主要从南林子村南侧经过;此外,场址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古迹和珍稀动植物资源。根据工程性质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项目附近(大气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为环境保护对象,与本工程的相对位置及距离参见表31:表31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序号环境要素名称相对方位距离*(m)人口(人)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卞庄WNW1950330GB3095-2012的二类区和GB3096-2008的1类区2王木庄NW16402993北林子N110013064北刁部落NNE205012895南刁部落NNE156010086傅水寨WNW23505307南林子NNW8028208鸭水河NE21805219刘家河W98462510阎庄W167020511尹家沟W218016012木砟峪E142041613刘峪WSW244043214阎家沟SW132021415李新庄S108325216拦马庄SSW147026817陆庄SE106051218连峪SW234076219麻念庄S235020920环境空气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NW3000GB3095-2012的一类区21地下水地下水GB/T14848-93中III类22地表水鸭水河N1050GB3838-2002中III类23大石河水库SE4620注:距离是村庄规划边界距离厂界的最近距离。项目与南林子、刘家河、李新庄的距离由秦皇岛中冶地五一勘测有限公司按照GB50026-2007的测量方法,采用GPS接收机并输出进行数字化成图后测定。此外,本项目进场道路北侧靠近厂区位置存在三处违章建筑,均为没有办理手续的民房,与本项目场界距离小于800米,根据石门寨镇人民政府的说明,已通知上述三处民房限期于2013年3月1日前拆除。表32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焚烧能力5t/d医疗废物焚烧量1670t/a类别污染物产生浓度排放浓度标准值单位年产生量年削减量年排放量单位治理措施焚烧烟气废气量2872.802872.80104m3/a采用“急冷换热系统吸收反应器布袋除尘器”的处理系统,达标后通过35米高的烟囱外排烟尘600065100mg/m3186.732184.8651.867t/aSO21000200400mg/m328.72822.9825.746t/aHCl60060100mg/m317.23715.5131.724t/aNO2300300500mg/m38.6180.0008.618t/aCO8080100mg/m32.2980.0002.298t/aPb101.01mg/m30.2870.2590.029t/aHF505.09mg/m31.4361.2930.144t/aHg及其化合物10.10.1mg/m30.0290.0260.003t/a二噁英5.00.50.5TEQng/m30.1440.1290.014TEQg/a无组织排放NH356.503056.503kg/a减少贮存车间外门的启闭次数,保持车间负压H2S5.57005.570kg/a甲醛5.77205.772kg/a废水产生量3617.63617.60m3/a采用MBR处理系统,达标后全部回用COD455mg/L1.6101.6100t/aBOD528210mg/L1.0001.0000t/aSS291mg/L1.0301.0300t/a固体废物炉渣(t/a)3283280t/a污泥和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飞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和炉渣送填埋场飞灰(t/a)1601600t/a污泥(t/a)550t/a生活垃圾(t/a)11.6811.680t/a废活性炭550t/a3.3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1)敏感点大气预测结果(1)最大小时浓度:在各敏感点处,各污染物的叠加值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并且各污染物的预测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因此项目建设不会造成以上污染物的小时浓度值超标。(2)日均最大浓度:在各敏感点处,各污染物的预测值占标率均低于1%,各污染物的叠加值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总体来看,本项目各污染物的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3)年均最大浓度:项目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不超过0.1%,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区域大气预测结果各项污染物的各时段贡献浓度均未超过标准要求,且最大值为61%。叠加背景值后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正常工况预测概述本项目正常运行下所产生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的贡献浓度较低,预测值叠加相应背景值后满足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4)事故工况排放结果在布袋除尘器出现事故的排放下,拟建厂区各敏感点的预测浓度除TSP外均未超过标准要求,TSP贡献浓度最大占标率达128%。因此事故的发生会使陆庄村的空气质量受到短暂的影响。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布袋除尘器通常由多组布袋组成,基本不会出现所有布袋同一时间完全失效的情况,因此实际的事故排放浓度会比本项目所假设的事故排放浓度低,影响相对较小。同时,完善各项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事故并及时维修恢复布袋除尘器的功能,可以极大降低项目非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在焚烧炉出现事故导致烟气经过事故排气筒排放的情况下,拟建厂区各敏感点的预测浓度除TSP外均未超过标准要求,TSP贡献浓度最大占标率达75%。因此事故的发生会使陆庄村的空气质量受到短暂的影响。在实际运行中,通过完善各项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事故并及时调整焚烧炉运行参数,可以极大降低项目事故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5)其他结论本评价认为本项目设计的35m烟囱高度是合理的。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50米,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综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最终防护距离取厂界外800m。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污水经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在厂区内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较小。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拟建项目位于抚宁县石门寨镇南林子村南900m的台地上,中心地理坐标为E119°3640,N40°0338。距秦皇岛市区约20km,西距承秦出海路2km,交通便利。(2)拟建厂区附近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含水层易污染性能中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污水排放分级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中等。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面积20km2,建设项目类型确定为I类,评价级别为二级。(3)评价区地下水按储水条件分为基岩裂隙水、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水三种类型。拟建厂区位于基岩裂隙水区,含微弱风化裂隙水,水位埋深19.8m,单井单位涌水量0.084m3/(hm),渗透系数0.007m/d,水质良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4)计算评价区面积20km2,地下水天然补给量为105.9万m3/a,降水保证率75%、95%情况下对应的补给量分别为97.1万m3/a、74.1万m3/a。经取样分析,地下水化学类型在基岩区为SO4-Ca·Mg、SO4·HCO3.Ca·Na,型水,矿化度为207.36934.52mg/L。(5)通过野外现场测定的包气带地层垂向渗透系数为0.038m/d,且分布连续、稳定,判定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下部山海关变质花岗岩,裂隙不发育,含水层渗透系数0.007m/d,渗入补给条件较差,基岩裂隙水防污性能中等;地下水不容易受到污染。(6)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地下水的开采仅在基岩区产生面积很小的水位下降,不会对区域含水层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地面沉降、塌陷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依据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供的建设方案和规模通过解析法对于厂区进行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污染物50年的运移距离仅为149.05m;发生“连续十日内污染物一次性排放”此类事故,也只会对污染源周边0.2423m半径范围内的包气带产生影响。因此,对含水层影响较小。(7)按可行性报告提供的建设方案和规模、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在建设、投产以及运行期满后均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场地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要求。(8)评价区地质环境条件良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拟建厂址选择理想,适宜厂区建设。4、声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噪声预测模式进行预测可得拟建工程对工程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将背景值和贡献值进行叠加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通过焚烧可以同时实现医疗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项目可实现废物减量化70.72%。本项目对在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飞灰拟送至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河燕新水泥厂进行最终处置,炉渣收集后,先进行检测,若不属于危险废物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否则与飞灰的处理方式一致。污泥收集后送到污泥处理厂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送至热解焚烧炉焚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因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很小。3.4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3.4.1 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医疗垃圾特性,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浓度必须达到的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烟气处理采用“急冷换热系统吸收反应器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能有效对烟气中各类污染物进行控制,并保证能够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的排放标准。(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MBR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理,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 25.1-89)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对比,MBR工艺的出水水质大大优于国家标准。(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方案中,由烟气净化装置排出的飞灰采用专用容器统一收集暂存,拟送至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河燕新水泥厂通过水泥窑进行最终处置。由焚烧炉底部排出的炉渣经冷却后采用机械方式排出炉外,采用残渣收集桶收集,经检测确认不属于危险废物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否则与飞灰的处理方式一致。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的产生量较小,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送至热解焚烧炉内进行焚烧处理;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送至秦皇岛市绿港污泥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处理厂噪声主要由风机、水泵等引起。为了使上述设备运行时,其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除了在设计中采用低噪音的设备、材料外,还要对主要的噪声源进行控制。3.4.2 可行性分析(1)焚烧废气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在中山市和佛山市均有应用,佛山市的监测结果中各项排放指标均低于GB18484-2001中的要求;综上所述,经过烟气净化设施,本项目的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2)废水处理本项目所选择的水处理工艺的工程实例包括:l 北京市海淀乡卫生院医院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