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提交袍江新区凤林路号地块安置小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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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提交袍江新区凤林路号地块安置小区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项目名称: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7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由来11.2工程内容11.4公用工程31.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5二、周围环境概况62.1项目地理位置6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6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7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83.2污染源强8四、环境影响分析94.1水环境影响分析9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94.3声环境影响分析104.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04.5光污染环境影响分析11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35.1污染物防治措施135.2总量控制指标13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6.1选址合理性分析156.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56.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七、结论1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晓芳联系人马工通讯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街管委会内515室联系电话88030152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立项审批部门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文号袍计委20142号建设性质新建þ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占地面积(平方米)18660.8绿化面积(平方米)5673总投资(万元)254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7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7评价经费(万元)1.0预期投产日期2016.101.1项目由来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是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安置房项目,地块东面为农田;南面为规划凤林路(现状为农田);西面为袍中路;北面为上河弄,规划总用地面积1866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商建设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45161.5平方米,涵盖住宅、商业及相关社区服务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目前本项目已取得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研批复,批准文号袍计委201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参考。1.2工程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2)建设地点: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5400万元,用地面积18660.8m2,地上总建筑面积45161.5m2,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 二期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名称单位指标用地面积m218660.8土地使用性质住商用地地下建筑面积m27760地上建筑面积m245161.5其中住宅面积m243921.8商业用房m2529.7物业用房m2323.8社区用房m2178.1其他m2208.1容积率/2.42建筑密度%17.2绿地率%30.4居住户数户398机动车位个239功能布局项目各建筑功能布置情况详见下表。表1-2 项目各建筑物功能布置楼号类型楼层功能布置1#3#高层118层住宅4#5#高层117层住宅5#裙房12层商业及社区配套用房地下室地下车库-1层汽车库、设备用房等1.3公用工程(1)给水系统该工程为住宅小区工程。整个小区由5幢高层组成。给水分别由小区东侧道路上的市政给水管接入;进水管管径为DN150,满足生活和室外消防用水要求。室内给水系统:采用分区供水,共分三个区;低区:14F由市政自来水直供;中区:511F;高区:1218F采用无负压装置给水;泵房设置于地下车库内,并在泵房内设置2套无负压供水设备。户表设于每层管道井内,一户一表计量,户外抄表。商铺用水采用市政直供,并单独计量。室内生活给水管立管采用钢塑复合管,配件连接,户内暗敷冷水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室外给水管管径大于 DN200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小于等于DN200采用PE管,热熔连接。(2)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污、废分流的方式,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或河道。(3)供电系统本地块设一高压环网开关站,二路电源引自10KV高压电网,地块内所有变电所的10KV电源均引自该开关站,高压电缆沿规划道路穿管埋地敷设。1)本工程中, 消防泵、消防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火灾事故照明、消防电梯等消防负荷。采用不同变压器低压母线段的二路380V/220V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并在负荷末端自动切换,以确保消防设备可靠供电。2)物业管理处设置一个消防控制中心, 并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内设智能型台式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一套。地下汽车库、高层住宅公共部分设置火灾报警、消防广播、消防通讯、联动控制装置,并分区域安装火灾显示器。消防控制中心设直通119的消防电话3)火灾事故照明电源均采用双电源供电,诱导疏散指示照明灯自带镍镉电池电源。疏散走廊、楼梯口设置以镍镉电池作电源的诱导疏散指示灯。其中指示疏散方向的灯具装于墙内,距地0.5M,作为出入口指示方向的灯具装于门框上部或吊挂于疏散通道上方,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4)消防设备供电线及联动控制线均采用耐火型线缆,并穿钢管保护,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4)通风设计本工程以下部分均设置机械通风系统1) 封闭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划分同建筑,在每个防火分区内按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m2设防烟分区,且防烟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排烟量按6次/小时,排风量按5次/小时,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共用一个系统。排烟风机选用消防专用风机,采用双速风机,火灾时高速档排烟,平时低速档兼机械排风用。排烟风机的吸入口设置有280熔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带电信号,温度熔断器动作后,输出阀门关闭信号,关闭该系统的排烟风机。排烟口设于顶棚上,布置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地下车库送风有出入口的防火分区采用出入口自然补风,无出入口的防火分区采用机械补风,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1/2。2) 变配电房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根据发热量计算,按体积的6Ts/h的换气次数确定。3) 水泵房设置排风系统,并按体积的5Ts/h的换气次数确定。4) 对长度超过20米不符合自然排烟规定的疏散内走廊按60 m3/h.m2的换气量核算排烟量。长度超过60米的疏散内走廊按60 m3/h.m2的换气量核算排烟量,走道对应的无可开启外窗房间的面积计入相应走道防烟分区的面积。凡担负两个以上排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其排烟量按最大排烟分区排烟量的两倍考虑。机械排烟时补充的新风按不小于排烟量的50考虑,有自然补风条件的可采用自然补风。(5)节能环保和防疫设计本工程所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排风机入口及空气处理机出口均设有消声器,以减少噪声向外辐射;通风工程歌咏设备支吊架均采用减震措施,风机进出风口加设软接头;卫生间均设有机械排风系统。1.4平面布置本小区以高层为主,沿凤林路西侧三栋楼均为18层的住宅,东侧为两栋17层的高层住宅。在布局上充分根据地形特点,点式板式相结合,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享有沿江的景观。在小区主入口东侧5#楼设二层裙房,内含小区物业、商业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满足本社区配建要求,同时公共卫生间也设于此。入口东侧3#楼紧邻设置小区门卫及消控中心。便捷的小区道路网给社区居民带来高效的出行效率。根据地块要求,在地块中间位置即3#楼与5#楼之间向凤林路上设置主要出入口,5#楼东侧设小区次出入口。基地内主要机动车道解决小区内部主要的交通及消防扑救需要,其他各支路、环线小路组成通畅便捷的交通系统也给居民休闲散步带来方便。1.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地块现状为空地,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二、周围环境概况2.1项目地理位置绍兴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宁绍平原西部。东邻宁波、西靠杭州,北与上海相望。区域地理位置在东经119°5302121°1338,北纬29°133830°1607之间,总面积8256km2。绍兴袍江新区位于绍兴市区北郊,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出入口处,东接宁波(约为100公里),西邻杭州(约为50公里),距上海437.49公里,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20公里,离绍兴市区2公里。区内绍三公路与329国道从横交错,南面有104国道、杭甬铁路和浙东运河通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项目位于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东面为农田;南面为规划凤林路(现状为农田);西面为袍中路;北面为上河弄。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由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SO2、NO2、PM10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从监测结果和标准比较可知,洋泾浜断面的水质指标为类,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河流,主要超标因子为BOD5、NH3-N,有必要加强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合理措施控制该区域的生活污染,以改善该区域地表水水质。(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四周边界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要求。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2-1。表2-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1洋江村西北120619户空气环境二级,声环境2类2上河弄北相邻/水环境类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污染物产生环节表3-1主要污染环节一览表污染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废水住户、商铺、物业管理生活污水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厨房燃气灶废气、油烟废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噪声汽车进出汽车噪音泵房、设备用房机械噪声固废住户、商铺、物业管理生活垃圾3.2污染源强表3-2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水污染物综合废水废水量251.93t/d,84960t/a251.93t/d,84960t/aCOD排入污水厂300mg/L,25.46t/a300mg/L,25.46t/a排入环境300mg/L,25.46t/a100mg/L,8.5t/aNH3-N排入污水厂30mg/L,2.54t/a30mg/L,2.54t/a排入环境30mg/L,2.54t/a5mg/L,0.42t/a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尾气CO5.11mg/m3,1.39t/a5.11mg/m3,1.39t/aNOx0.204mg/m3,0.055t/a0.204mg/m3,0.055t/aHC0.34mg/m3,0.093t/a0.34mg/m3,0.093t/a地面车位汽车尾气少量少量厨房油烟废气0.916t/a0.458t/a固体废弃物住宅生活垃圾558t/a0噪声主要为车辆出入噪声、人群活动噪声,以及各类水泵、风机、空调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5585B之间。四、环境影响分析4.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251.93t/d(84960t/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等。本项目综合废水水质参照一般城市有化粪池的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量25.46t/a,NH3-N产生量2.54t/a。项目的地理位置隶属于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厂尚留有一定污水处理余量,且项目废水COD排放浓度为300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根据排水公司污水入网意见书,项目所在地排污管网已配套建成,项目建成后废水可接入袍中路城市排污管网。综上,项目年产生废水总计84960t/a,COD接管排放量25.46t/a、NH3-N接管排放量2.54t/a。污水处理厂COD最终环境排放量8.5t/a、NH3-N最终环境排放量0.42t/a。项目废水不直接进入周围水体,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汽车尾气影响分析项目地下车库在实施强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6次条件下,地下车库CO、NO2、HC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分别为0.00288mg/m3、0.000115mg/m3、0.000190mg/m3,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3%、0.06%和0.01%,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中相关标准,因此,项目汽车尾气对项目居住环境、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另外还应加强项目内部绿化,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地面停车位为敞开式车位,汽车尾气排入开放性的空间,呈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量相对较少,且分散设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住宅厨房燃料和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本工程建成后,厨房将燃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为清洁燃料,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燃料废气经集气后由最高层屋顶排放。项目油烟废气的产生量约为0.916t/a,经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50%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放高度为54m(1#5#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不设垃圾转运站,在楼门口设可移动式有盖垃圾收集箱,垃圾需袋装化。要求保持垃圾点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同时适当增加垃圾点四周的绿化。通过合理布局和绿化措施等,恶臭对环境影响不大。4.3声环境影响分析水泵房、风机房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水泵房、风机房均位于地下室,各设备放置位置较合理,混凝土墙的隔声量可达40dB左右,因此运营期这些噪声源不会对地面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但其震动可能会对内部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水泵房、风机房均设独立机房,下垫橡胶减振垫,管道的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到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机房必须安装消声器(消声量不低于25dB),以减轻振动和噪声对内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水泵房、风机房对内、外环境的影响均不大。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分析从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车库出入汽车的交通噪声在夜间对相距10m内的环境有影响,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3#楼楼约4m,因此项目地下车库对3#居民楼住宅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将实际情况告知住户。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3#楼的影响,环评建议加强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的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此外,建议3#楼南侧的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窗,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减少对汽车出入停车库产生噪声对住户的影响。商铺噪声商业活动和人群活动噪声在6570dB。商铺位于5#楼裙房,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隔声及管理措施后,商铺的整体隔声量可达25dB以上,对其上部住宅的影响值为4045dB,可以达标。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住宅影响也较小。另外,小区人群活动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类似小区人群活动情况分析,该类噪声的发上具有随机性、偶发性,对小区居住环境影响很小。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噪声对敏感点及项目本身影响较小,可以符合2类功能区要求。4.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58t/a,主要为塑料袋、金属、玻璃类包装废料,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类收集存放,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如废铁丝、废书、废纸、废塑料、玻璃等,对有害废物如旧电池等分类存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和处理。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5配电房影响分析本项目配电房位于地下室,所设的室外箱式变较先进,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小,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通过金属箱可吸收和衰减大部分电磁辐射。因此,箱式变对小区内的环境影响较小。箱式变在运行过程中还会产生噪声和振动,经对箱式变噪声的现场实测,其噪声约为45dB左右。本项目的箱式变是单独设置,不布设在住宅楼内部,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和振动对小区内住户基本无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箱式变的布局合理。4.6机动车尾气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西侧的袍中路和南侧凤林路均为交通干线,预计远期车流量平均可达每小时1000辆。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HC,在平均车速为50km/h工况下每辆小型车排放的污染物为CO31.34g/km、NOX1.77g/km和HC8.14g/km,每辆大型车排放的污染物为CO5.25g/km、NOX10.44g/km和HC2.54g/km。经类比计算预测,在距道路中心线35米至120米范围内,CO的浓度范围为0.4640.792mg/m3,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NOX预测浓度范围为0.1060.182mg/m3,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西侧最近的住宅距离袍中路中心线约30m,袍中路汽车尾气会对项目西侧靠近道路一侧住宅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道路绿化,利用行道树吸收净化空气,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随着绿色环保车型的发展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提高,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望得到控制,对道路附近居民的影响还会逐渐减小。4.7交通噪声对居住楼的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西侧袍中路一侧第一排建筑和南侧凤林路一侧第一排建筑昼间噪声预测值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夜间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值为2.1dB。西侧袍中路一侧第二排建筑夜间噪声预测值叠加背景值后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值为0.3dB。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第五条规定:“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外环境超标,如采取室外达标的技术手段不可行,应考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如隔声门窗、通风消声窗等),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为降低袍中路和与凤林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居住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沿路一侧(东侧和南侧)住宅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或通风隔声窗),并采用隔声好的建材,尽量减少缝隙面积,并采用柔性连接。就窗而言,采用双层窗的准则是:双层窗之间的间距应足够大(100mm),玻璃厚度保持不同,以避免高频段的吻合效应和低频段的共振,双层中空玻璃或通风隔声窗隔声量至少应达到20dB,经隔声后室内可达标。在户型结构设计上,沿面向道路侧的住房尽可能不安排卧室,可设置卫生间、厨房或客厅等对噪声敏感程度较低的用房,卧室外设置封闭阳台,阳台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并在阳台内表面铺设吸声材料来提高室内的声环境质量。另外,应当加强项目住宅楼旁边的绿化。此外,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以公告或说明的形式把这些不利因素告知住户。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1污染物防治措施表5-1 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防治措施预期效果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废气按区域分区收集后经竖井送至住宅楼顶集中高空排放,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各排烟竖井至最高层屋顶排放达标排放垃圾收集点恶臭项目小区内不设垃圾转运站,在小区按服务半径90m设垃圾收集箱,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影响较小水污染物住户、商业、物业等综合废水粪便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住宅楼的阳台上设置相应的污水排放管道。区域内住户不得把洗衣机废水接入雨水管道,以免含磷洗衣污水经雨水管进入河道而造成污染达标纳管固体废物住户、商业、物业等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噪声隔声降噪、吸声、隔声商铺以噪声、大气污染物为主商铺引进的项目,应从保护周边住宅生活环境的角度出发,优化总体布局,合理布置废气排放口、广告牌等户外设施设备,落实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如设餐饮,需另行环评报批,同时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商铺预留专用的排烟通道通至所在楼最好屋顶高空排放,并确保相应的距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要求。其他光污染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商铺的管理,要求商铺尽量采用印刷广告。若采用霓虹灯广告牌,要求提早作出减免措施,如控制高度、方向等。影响较小。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做到绿地率达30.4%,以起隔音屏障作用,既美化环境又减轻污染。5.2总量控制指标依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并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浙江省拟在COD、SO22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基础上,增加NH3-N及氮氧化物。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为COD、NH3-N。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废水的,其新增生活废水排放量可以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均为生活废水,故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2。表5-2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单位:t/a污染物称产生量削减量预测排放量建议申请量废水量8496008496084960COD排入污水厂25.46025.4625.46排入环境25.4616.968.58.5NH3-N排污水厂2.5402.542.54排入环境2.542.120.420.42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因此,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1)环评建议以废水量84960t/a(251.93t/d)、COD25.46t/a、氨氮2.54t/a作为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2)环评建议以废水量84960t/a(251.93t/d)、COD8.5t/a、氨氮0.42t/a作为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建议企业申请进管容量为252t/d。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绍兴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其周边规划以住宅和工业为主,工程的建设和周边发展规划相互协调,适应分区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城市品味的提升,工程选址基本合理。6.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总建筑面积约18660.8m2。由5幢住宅楼组成,均为高层(1718层)住宅楼,设有地下室,主要作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总体来说,项目如此布局,功能明确、交通顺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布局基本合理。6.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绍兴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该规划中的袍江新区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2)该功能小区的功能区类型为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该生态小区鼓励类产业,故本项目建设也符合该区域的产业准入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污染物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城市排污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量少,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规定的二级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四周场界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为新建,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和氨氮,排放的污染物均属新增量,其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在绍兴市区污染物总量内调剂解决。在得到落实之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4)环境影响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目前该项目区域水环境较差,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不会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空气环境可以达标;区域声环境亦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4a类标准;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项目的建设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6.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充分体现节能、节地、节约能源的原则,采取了选用节水洁具,绿色能源,采用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等清洁生产措施,只要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措施,项目能够符合清洁生产原则。(2) 生态保护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周围没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符合“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重要景观的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限制建设可能损害环境质量和功能的项目”的规定。6.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地处绍兴市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根据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商用地。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建造的房屋为商业住宅用房,选址与区域规划有较好的符合性;作为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种类较单一、且产生量相对较小,只要做到环评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本项目目前已取得袍江管委会可研批复,已获得土地预审意见,取得规划、土地部门的认可,区域内电力、电讯、交通、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区划。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范围,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的项目。本项目为商品房建设,根据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述,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 七、结论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能够符合绍兴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对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在该地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