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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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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报告.doc

    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ISO9001:03804Q10355R0S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一五年二月(盖章生效,复印无效)委 托 单 位: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技 术 文 件: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评 价 单 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评 价 证 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发 证 单 位:国家环境保护部院 长:徐 波 (教授级高工) 环评工程师A22020211000项目负责人:林振芳 (高级工程师) 环评工程师A22020160600林长植 (高级工程师) 环评工程师A22020081000编 制 时 间:二一五年二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2 拟建项目概况21.3 生产工艺及产物环节71.4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12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16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6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18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93 主要污染因素及源强分析233.1 主要污染物因素及源强分析233.2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323.3环境影响预测333.4主要环保措施与效果373.5环境风险、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403.6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423.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443.8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454 评价总结论49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内,垃圾焚烧发电厂原一、二期工程厂区东侧,地理位置详见图1.1-1。本项目位置图 1.1-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1.1.2 项目背景由于莆田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服务区人口增长,生活垃圾产量亦增长,伴随着垃圾收运系统的完善,垃圾日清运量逐年递增目前该厂处理垃圾的服务范围包括莆田市辖的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处理垃圾量达在 1130t/d 。三期工程实施后,本厂的服务范围可扩大到仙游县及各乡镇,根据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预测,2015 年莆田市各区及仙游县生活垃圾量将达 1727t/d;随着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完善,垃圾量亦在逐步递增。因此,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拟进行三期工程建设,是符合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满足服务区生活垃圾处理量日亦增长需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出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建设,三期规划建设总规模为1500吨/日,分三条生产线,一次性规划,两阶段建设,土建及公用设施一次性建成。第一阶段建两条生产线,2台500t/d焚烧炉+1台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垃圾1000吨/,计划于2015年6月建成,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第3条生产线计划于2017年12月前建成。三期工程已取得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选址意见书第350300201508001号,*。本报告仅对第一阶段两条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评价单位接收委托后,即组织实施环评工作,在建设单位的协助配合下,通过收集资料、现状监测调查、数据整理和计算机模拟等,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报告书简本,在二次公示阶段向公众发布。1.2 拟建项目概况1.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前阶段)工程(2)建设单位: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扩建项目(4)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内,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一、二期工程厂区东侧盐田地,地理位置详见图1.1-1。(5)占地面积:项目总征地面积4.0405hm2(约60.6亩)(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464.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117.75万元,其他费用3977.44万元,工程预备费2154.76万元,流动资金215.01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7)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台(8)新增定员:80人(9)建设期:24个月1.2.2建设规模、服务年限及服务范围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垃圾处理总规模为1500t/d,工程分两阶段建设,前阶段先行建设二条焚烧线,后阶段再新增建设一条焚烧线,计划于2017年12月前建成,服务年限为30年。本报告仅评价三期工程前阶段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主要负责处理莆田市所辖城区及相关乡镇的生活垃圾,同时将收集处理莆田市制鞋业和木材加工业的部分边角料、工业固废。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枫亭、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8712部队、仙游县。同时,应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求,将泉港区垃圾处理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生活垃圾主要由各区、乡镇设置的垃圾中转站运抵本厂区,而工业固废则直接由各个企业直接运至本厂区。根据预测,2015年莆田市(含仙游县)生活垃圾量为2047.5/d,2020年生活垃圾量为2409.8/d。因此,本次三期工程先建设2条500t/d焚烧生产线,建成后,一、二、三期工程共有焚烧生产线为3×350t/d+2×500t/d ,即生活垃圾处理量达到2050t/d。此后根据生活垃圾量发展,再择机续建1条500t/d焚烧生产线,全厂焚烧生产线为3×350t/d+3×500t/d,全厂垃圾处理量达到2550t/d。1.2.3项目组成拟建项目本期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2.1,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1.2-1。表1.2.1 项目相关的工程与评价内容项目装置名称内 容备 注一、主体工程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垃圾接收卸料平台,宽24.00m,长90.00m,卸料位8个。一次性建成垃圾贮坑长76.5m,宽24m,卸料口地面标高9.00m,地下部分-3.0m,总有效容积:25704m3,可贮存垃圾约10282t,约为整个三期工程7天的焚烧量。全封闭、负压状态、防渗垃圾输送2台12.5t垃圾吊车,抓斗容积8m3,垃圾吊车控制室,设置密闭、安全防护的观察窗。不包括厂外运输系统焚烧系统焚烧炉2台500t/d的逆推式机械炉排炉 三期后阶段增建1台垃圾热能利用系统汽机房配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能力11.65×107kw.h。三期后阶段增建1套二、辅助工程公辅设施点火油库一期已建1 台30m3 的埋地卧式贮油罐依托一期除渣系统每台焚烧炉配2台出渣机,每台出渣能力为4.5t/h, 外运至厂外砖厂,进行综合利用。除灰系统在固化车间设2台100m3钢制灰仓,烟气净化后飞灰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至灰库。 升压站经2台20MVA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占地312m2化学水系统采用“阴、阳离子+精混床除盐水系统”工艺,系统制水能力20t/h。/冷却塔2座3000m3/h通风冷却塔。三期后阶段增建1座水泵房4台循环水泵,2200m3/h、H=22m、N=200kW,配套工程进厂公路依托一、二期工程现有的进厂公路供水系统工业供水水源来自湄洲湾自来水厂。新增1台200m3/h一体化净水器、2500m3工业水池2座。输变电系统采用发电机变压器扩大单元接线,通过2台20MVA升压变升压至110kV,与一、二期工程建设的110kV架空线路就近T接于莆田市笏石220kV变电站110kV侧。另行评价绿化绿化率39.4%,面积21519m2三、环保工程烟气净化系统烟气治理设施2套,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 串联的烟气净化工艺。三期后阶段增建1套烟囱每台焚烧炉配1根排气烟道,单根高度100m,出口内径D=2.2m,3根排气烟道通过一根集束式烟囱排放。(三期前阶段2台炉各配1根排气烟道,留1根3#炉)3根排气烟道安装在一个集束式烟囱中,采用矩形钢筋砼壁板结构支承架。固废处置炉渣处理炉渣经皮带储存在渣仓。飞灰处理本期工程新建飞灰固化处理装置和养护棚,飞灰固化、凉干后,储存在养护棚进行养护。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站新建渗滤液处理站,采用“前处理+ABR厌氧生物反应 +反硝化+硝化+ 内置MBR膜”工艺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焚烧发电厂污水输送管道由于本项目厂区紧邻莆田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管道与已建成的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进厂总管相连接。除臭系统植物喷淋液喷淋除臭系统1套四、依托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管道送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飞灰处置依托大湖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炉渣处置依托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建筑材料。491.2-1 三期工程平面布置图1.3 生产工艺及产物环节1.3.1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1.3.1.1 垃圾焚烧生产工艺(1)工艺流程垃圾经抓斗起重机抓取给料斗液压推料器炉排干燥段着火段燃烧段燃烬段,经充分燃烧后的炉渣经排渣机排出。垃圾焚烧炉和余热锅炉为一个组合体,余热锅炉的第一烟道就是垃圾焚烧炉炉膛。在余热锅炉中,主要燃料是生活垃圾,转换能量的中间介质为水。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被介质吸收,未饱和水吸收烟气热量成为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过热蒸汽,过热蒸汽驱动汽轮发电机组,热能被转换为电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1.3-1所示。(2)运行方式焚烧炉和汽轮发电机组的年工作小时数均为8000h,以每个时段为760h的时段内检修。在焚烧炉、余热锅炉先后检修的时段内,安排汽轮发电机组检修。两条焚烧线均交叉检修,不会导致全厂停止发电和处理垃圾的中断,对整个系统影响不大,有利于焚烧发电厂长期稳定的处理生活垃圾。按每年机炉运行8000小时计,三期工程一阶段最大发电量约为11.65×107kw.h,整个三期工程最大发电量为17.48×107kw.h。污水厂内其它污水排放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强力送风机灰烬废水大湖填埋场飞灰储仓辅助燃烧器二次空气送风机地磅垃圾吊车焚烧炉流化床反应塔垃圾储存坑蒸汽/空气预热器汽轮机/发电机冷凝器引风机锅炉100m烟囱蒸汽/空气预热器渣仓灰烬储坑灰烬处理系统运渣卡车固化外售制砖 灰渣废气噪声灰渣噪声垃圾灰渣灰烬水冷凝水污水 臭气噪声蒸汽废气、灰废气噪声大气垃圾渗沥液布袋除尘飞灰噪声噪声其它冲洗废水SNCR脱硝图1.3-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3.1.2污染物生产机理及产污环节分析(1)恶臭污染物恶臭污染物一般来源于垃圾中的含硫、含氮有机物。在细菌的代谢作用下,垃圾中含硫、含氮的有机物产生了恶臭的气体,如H2S、硫醇及NH3等,生成过程如下:代谢过程H2S+硫醇+H2O+···有机S+细菌有机N+细菌代谢过程NH3+NOx+H2O+···(2)烟气污染物烟气中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垃圾焚烧时产生的SO2、NO2、烟尘、HCl及二噁英类物质。其中SO2、NO2、烟尘、HCl是燃烧过程中有机物与O2等反应转化成的无机产物。而二噁英类物质则是垃圾燃烧时产生的一种毒性较大的有机类污染物。颗粒物的产生机理与其它固体物质的燃烧一样,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由于高温热分解、氧化作用,燃烧物质及其产物的体积和粒度减小,其中的不可燃物大部分在炉排上以炉渣的形式排出,一小部分质小体轻的物质在气流携带及热泳力的作用下,与焚烧产生的高温气体一起在炉膛内上升,经过与锅炉的热交换后从锅炉出口排出,形成含有颗粒物即飞灰的烟气流。HCl的产生机理HCl来源于生活垃圾中含Cl废物的分解,生活垃圾的含Cl塑料是产生HCl的主要成分之一,另外,厨余(含大量的食盐NaCl)、纸、布成份在焚烧过程中能产生HCl气体。SOX的产生机理SOX来源于含硫生活垃圾的高温氧化过程,以含硫有机物为例,SOX的产生机理可用下式表示:CxHyOzSp + O2 CO2 + H2O + SO2 + 不完全燃烧物2SO2 + O2 2SO3 NO2的产生机理在高温条件下,NOx来源于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的N2和O2的氧化反应。另外,含N有机物的燃烧也可以生成NO2,NO2的产生机理如下:2N2 + 3O2 2NO + 2NO2 CxHyOzNw + O2 CO2 + H2O + NO + NO2 +不完全燃烧物 二噁英的产生机理在焚烧过程和化学反应中二噁英是由苯环与氧、氯等组成的芳香族化合物,其中毒性最强的为2、3、7、8四氯联苯(2、3、7、8PCDD)。a、高温合成:即高温气相生成PCDD在垃圾进入焚烧炉内初期干燥阶段,除水分外含碳氢成分的低沸点有机物挥发后与空气中的氧反应生成水和二氧化碳,形成暂时缺氧状况,使部分有机物同氯化氢(HCl)反应,生成PCDD。b、从头合成:在低温(250350)条件下大分子碳(残碳)与飞灰基质中的有机或无机氯生成PCDD。残碳氧化时,有65%75%转变为一氧化碳,约1%转为氯苯转变为PCDD,飞灰中碳的气化率越高,PCDD的生成量也越大。c、前驱物合成完全燃烧及飞灰表面的不均匀催化反应可形成多种有机气相前驱物,如多氯苯酚和二苯醚,再由这些前驱物生成PCDD。高温燃烧产生含铝硅酸盐的原始飞灰中含有不挥发过渡金属和残碳。飞灰颗粒形成了大的吸附表面。飞灰颗粒在出炉膛冷却的同时,颗粒表面上的不完全燃烧产物之间,不完全燃烧产物与其它前驱物之间发生多种表面反应,另一方面与不挥发金属及其盐发生多种缩合反应,生成表面活性氯化物,再经过多种复杂的有机反应生成吸附在飞灰颗粒表面上的PCDD。根据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产污环节主要有垃圾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主要污染物的产生见产污环节图1.3-1所示,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产污环节见表1.3.1所示。表1.3.1 主要产污环节表项目排放源主要污染物名称治理对策废气垃圾贮存系统恶臭密闭、负压,用风机抽向焚烧炉垃圾焚烧系统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飞灰)、酸性气体、氮氧化物、重金属、二噁英类等微量有机化合物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 串联的烟气净化工艺,由100m烟囱高空排放。助燃系统和备用发电机NOX、SO2废水垃圾贮存系统垃圾渗滤液垃圾废水厂内新建一座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渣坑废水灰渣处理系统冲渣水垃圾运输车、倾卸区、道路、厂房等清洗废水锅炉补给水系统离子交换反冲洗水生产废水送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凝器冷凝水锅炉锅炉排污水办公、生活场所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富集有重金属和痕量二噁英类化合物以及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活性碳粉等水泥、螯合剂固化处理后,暂存到厂区飞灰固化养护棚,定期运到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填埋。炉渣处理系统炉渣外售给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建筑材料。噪声汽轮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安全阀、排气管高噪声设备,连续声级在95110dB(A)设有隔间、吸音、消声、减震设施空气压缩机、垃圾破碎机、送风机、引风机、搅拌机、冷凝器中高噪声设备,连续声级在8095dB(A)1.4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采用垃圾焚烧发电的方式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建设对推进莆田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有着积极有推进作用。建设项目属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第二十六条(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第5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中第20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投资项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要求,“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原则上必须采用先进的垃圾焚烧处理工艺,鼓励采用成熟、可靠的机械炉排炉等先进技术,原则上不选用循环流化床炉型。焚烧处理产生的余热要充分利用。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地方产业发展的要求。1.4.2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4.2.1项目选址与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图1.4-1),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式收运和分类处理,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近期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处理为辅;远期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规划新建2处垃圾处理场,分别为莆田东庄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北部山区垃圾填埋场。其中莆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的莆田东庄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规划期末焚烧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600吨/日,近期处理规模为600吨/日,主要服务于城区。根据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中的“城区环卫环保规划”,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工程”厂址位于规划用地的东北侧,为胜利盐田废转的“其它建设用地”;本工程拟选厂址位于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东面,已废转、停止生产的盐田;本项目选址不影响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因此,是基本符合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要求。1.4.2.2项目选址与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为满足莆田市扩大垃圾处理服务范围需求,提高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处理能力,拟进行三期工程建设。本工程拟选厂址位于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南面,为胜利盐田废转的“其它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占用基本农田,供地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没有违法用地。另外,在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以本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外300m范围和现有厂区外300m的包络范围)无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大气敏感项目。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4.2.3项目选址与莆田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符合性分析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三大主线”、“五大方面”。“三大主线”:清扫与收集、转运与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五大方面”: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粪便处理设施和环卫公共设施。该规划指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基本原则:资源共享,相对集中,优先布置于环境园内;合理布局,运距适宜,控制垃圾运输成本;节约用地,优先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同时,莆田市垃圾处理以焚烧和综合利用为主,填埋和其他处理为辅。本项目属于莆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三期总规模为1500吨/日,其中一阶段规模为1000吨/日,二阶段规模为500吨/日(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厂址位于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因此,本项目选址是符合莆田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的要求。1.4.2.4与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莆田市生态功能区域(2007),本工程位于“莆田西南部工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见图1.4-2),该区域主导功能为工业生态,辅助功能为防风固沙、集镇生态和围垦养殖。区划中将“按规划建设集镇区,与工业区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并加强垃圾及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该生态小区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的重点工作之一,本项目选址符合莆田市生态功能区划的生态功能定位,项目不征用沿海防护林;本项目收集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和仙游县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并以焚烧无害化处理,通过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施清洁生产、采取较为完善的污染控制措施,尽可能减轻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莆田市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置图1.4-1 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城区环保环卫规划图)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置图1.4-2 莆田生态功能区划2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海域水环境质量现状(1)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本项目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管道排入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湄洲湾北岸秀屿港5号及6号码头之间的海区(FJ063-D-功能区)(图2.1-1)。为了解纳污海域水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所在海域水质、沉积物现状引用已审批通过的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8A、18B、18C号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现状监测数据。本次监测的时间和频次为2013年3月18日与2013年3月27日,大、小潮高平潮和低平潮各一次。监测因子包括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COD)、无机氮、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悬浮物、重金属(铜、锌、铅、镉、汞、砷、铬),共14项。监测点位如图2.1-1所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置评价项目污水管线图2.1-1 海洋水质、沉积物调查站位图(2)海水水质监测与评价结果 调查海域的pH、DO、COD、石油类、Cu、Pb、Zn、Cd、Hg、As、Cr指标均可达到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第二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调查期间小潮低潮期无机氮超标率为44.9%,超标倍数最大为0.17;小潮高潮期超标率为68%,超标倍数最大为0.22,其余潮时各站位均可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调查期间小潮低潮期活性磷酸盐超标率为10.5%,超标倍数最大为0.27;大潮低潮期超标率为42%,超标倍数最大为5.2,其余潮时各站位均可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分析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附近陆域污染物入海所致。 调查海域各站位表层沉积物中的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铜、铅、锌、镉、铬、汞和砷)均可达到GB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中的第一类标准限值要求,调查海域沉积物质量良好。(3)海洋沉积物监测与评价结果调查海域各站位表层沉积物中的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铜、铅、锌、镉、铬、汞和砷)均可达到GB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中的第一类标准限值要求,调查海域沉积物质量良好。2.1.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置地下水水质监测点4处,监测点类型均为民井,位于本区域的下游,为松散岩类孔隙水。采样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各监测点均取1组水质样品,取样深度在井水位以下0.5m左右,由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负责采样、分析。监测点位位置见表2.1.1和图2.1-2。表2.1.1 地下水监测点位序号点位名称点位坐标1#西温村井水N25°16'38.72" E119°3'32.94"2#太湖村井水N25°16'44.34" E119°1'50.52"3#营边村井水N25°15'41.16" E119°3'5.70"4#后江村井水N25°15'10.68" E119°1'36.54"(2)监测结果本次调查,在项目周边村庄4处民井取水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周边村庄井水各项监测因子的浓度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周边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2.1.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本工程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SO2、NOX、烟尘、二噁英及HCl等,按导则分析,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在评价区域内共布设6个大气现状监测点,布点详见表2.1.2。本次调查的监测因子包括TSP、PM10、SO2、NO2、CO、H2S、NH3、HCl、Pb、Hg、Cd和二噁英共12项。二噁英监测一期2天,监测时间为2013年7月2930日;其余监测项目监测一期7天,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8月04日。二噁英的监测分析工作委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现代分析中心进行,其余监测项目监测分析工作委托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表2.1.2 空气现状监测点点号点位点位性质与本项目位置关系监测项目1西温村上风向东北面1590mSO2、NO2和CO的小时平均浓度与日均浓度;TSP、PM10、Pb、Hg、Cd和二噁英的日均浓度;H2S、NH3、HCl小时平均浓度2锦山村居民区东南面330m3东庄镇下风向居民区南面1480m4后江村下风向居民区西南面2100m5大湖村侧风向居民区西北面1870m6厂区西南最大落地浓度点N 25°15'51.68" E 119°2'22.03"/(2)现状监测结果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SO2、NO2、CO、TSP、PM10监测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HCl、Hg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要求;Pb浓度可达到GB7355-87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要求;二噁英浓度可达到日本年日均浓度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2.1.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1)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为了解项目周边土壤质量现状,我院委托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其中,力普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现代分析中心检测二噁英,监测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本次监测在项目周边共布设3个土壤现状监测点位,见表2.1.3。监测项目主要有pH、铜、锌、铅、镉、镍、铬、铍、砷和汞共10个指标。采样方法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进行。表2.1.3 本工程区及周边土壤监测站位点位与处置场位置关系经纬度1#下尾村边农地本项目上风向N26°16'38.72" E119°2'56.90"2#最大落地浓度点本项目西南侧N25°15'51.68" E119°2'22.03"3#后江村与厂区间花生地本项目下风向N25°15'22.38" E119°1'50.03"(2)现状监测结果本次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的pH、铜、锌、铅、镉、镍、铬、铍、砷和汞含量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土壤中的二噁英浓度处于西班牙、韩国、上海和广州的垃圾焚烧炉附近土壤的二噁英类物质污染中等水平。2.1.5 声环境质量现状(1)声环境现状监测深圳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对拟建厂址周边厂界,测量分昼夜二期进行,共布设9个点。(2)声环境监测结果本次调查的9个拟建厂界噪声监测点,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52.9dB54.3dB之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5.9dB47.8dB之间,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限值要求,评价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2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2.1 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以及垃圾卸料大厅、主厂房、道路等冲洗污水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通过管道排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除盐水制备车间排水、实验室排水、生活污水等,达到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管道排入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湄洲湾北岸秀屿港5号及6号码头之间的海区。因此,水环境影响不定评价等级,仅对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达标性以及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的可接纳性进行论证。(2)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表6“I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本项目拟建场地属于海岩阶地地貌单元,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有赋存于填土层中的上层滞水(包气带水),为弱中等透水层,弱富水层;赋存于粉质粘土的孔隙潜水,为弱透水层,弱富水层。赋存于砂质粘土、残积砂质粘性土、全风化花岗岩的孔隙微承压水,均为弱透水层,弱富水层;垂直渗透系数为1.11×10-6 1.29×10-6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本区域现未发现较严重地下水污染问题,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属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较敏感;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石油类等,污水排放强度为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属中等,污水排入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I类三级。2.2.2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选用SCREEN3筛选模式,对项目排放的污染源进行筛选计算,各污染源中以垃圾储坑、焚烧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的NH3占标率最大,Pimax=85.35%<80%,与之对应D10%=2497m<5000m,根据HJ2.2-2008判断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按照导则评价范围为2×2.5km的矩形范围,考虑垃圾焚烧厂较为敏感,适当扩大评价范围,即以焚烧炉烟囱为中心边长6×6km的矩形区域,见图2.2-1所示。2.2.3 声环境本项目位于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声环境功能属2类区。本项目运营时主要高噪声设备如汽轮发电机、冷却塔、风机等均配备消声降噪措施;项目距最近的居民区(东南面)锦山村约779m,居民区距本项目区较远,受噪声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边界外200m范围内。2.2.4 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区域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地表植被等不可避免地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鉴于项目建设地点为围垦区,根据莆田市及秀屿区、东庄镇政府的计划安排,废转垃圾焚烧厂所在地胜利围垦区的3155亩盐田,区内盐田不再进行盐业生产,则项目建设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与重要生态敏感区,而处于一般区域,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有关环评等级划分规定,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及其周边半径1000m范围。2.2.5 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涉及飞灰毒性、危险性物质,项目周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以厂内垃圾贮存坑为中心,以焚烧炉烟囱为中心6×6km的矩形区域。图2.2-1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3 主要污染因素及源强分析3.1 主要污染物因素及源强分析3.1.1 主要污染物来源及排放方式分析3.1.1.1废水(1)生活污水厂内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道送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2)垃圾渗滤液以及冲洗废水垃圾卸料平台、车辆、道路等冲洗废水和垃圾渗滤液,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前处理+ABR厌氧生物反应+反硝化+硝化+内置MBR膜”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管道送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3)实验室、化学水车间 实验室、化学水车间排出的少量酸、碱混合废水,为间断性排水,废水在中和池调整达到pH= 69后,经管道送到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处理。(4)冷却废水循环冷却塔的排污水污染物一般为SS及无机盐类,且污染物的浓度较低。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用作除渣冷却、干灰搅拌、飞灰固化以及主厂房地面、卸料平台、厂区道路冲洗水,部分排入厂区雨水管网。(5)事故水系统正常生产状态下,污水由厂区内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排入秀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内污水处理装置故障时,污水排入厂内事故应急池(设在渗滤液处理站),待污水处理装置恢复正常后,将这部分污水陆续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进行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秀屿污水处理厂。3.1.1.2废气(1)恶臭污染物生成量与排放量垃圾在贮存坑内由于厌氧发酵将产生NH3和H2S等恶臭气体。本项目垃圾堆存量约为10282t,本评价保守按5%的泄漏量进行估算,通过类比,本项目NH3和H2S的产生量为0.4625kg/h和0.0155kg/h。厂内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主要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建筑物有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等,采用类比法估算估算得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过程中NH3、H2S排放源的源强为,NH3:2.25kg/h,H2S:0.022kg/h。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构筑物(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均考虑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通过植物喷淋液喷淋除臭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植物喷淋除臭系统效率为80%90%,本评价按去除效率为85%计,此时NH3和H2S的排放量为0.3206kg/h和0.0031kg/h。(2)固化飞灰车间废气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下方设灰斗,飞灰入仓泵,每台除尘器设2台仓泵,容积1.5m3,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将飞灰输送至灰库,灰库容量100m3,2台,设在固化车间,灰库顶部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型号DMC-12),除尘效率约99.8%。按福州市红庙岭飞灰贮存工程对除尘设备设计效果,除尘设备排气中粉尘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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