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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红星复合材料补充报告红星复合材料洁源安评环保咨询乐寿镇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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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红星复合材料补充报告红星复合材料洁源安评环保咨询乐寿镇环评报告.doc

    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建设单位: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235号编制时间:二一六年六月 目 录1 总论11.1项目背景11.2项目变更内容汇总11.3评价内容21.4评价标准21.5环境保护目标42 原项目情况62.1原项目基本情况62.2原项目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62.3原项目产品方案、原辅材料、能源及主要生产设备62.4原项目公用工程72.5原项目生产工艺与产排污环节分析82.6原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102.7原项目环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103 项目变更工程分析123.1 工程变更原因123.2本次变更工程分析124 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184.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84.2水环境影响分析184.3声环境影响分析184.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95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206 产业政策与总量控制分析216.1产业政策分析216.2总量控制分析217 变更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228 结论与建议238.1结论238.2建议26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附件2 献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原环评的批复意见II1 总论1.1项目背景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献县乐寿镇田庄,占地面积2664m2,主要从事绝缘撑条、绝缘垫块、绝缘子、绝缘套的生产销售。年生产销售绝缘撑条40t/a、绝缘垫块30t/a、绝缘子10t/a,绝缘套20t/a,主要原料为无碱玻璃纤维、不饱和树脂、碳酸钙、固化剂(聚醋酸乙烯酯)、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12年4月26日经献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后项目开始施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应客户需求,对部分绝缘垫块进行机加工,并将机加工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为方便员工办公,在厂区内设置旱厕。因此本项目的废气产生情况、废水产生情况、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等与原环评批复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献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详细踏勘了项目现场,搜集了有关设计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导则规定,完成了环评变更补充说明的编制。在项目变更补充说明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献县环境保护局以及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1.2项目变更内容汇总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均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环保工程也已建成运行。建设单位为优化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生产设备和污染物处理工艺进行了微调。本项目选址、产品规模及原辅材料使用等方面与原环评文件对比均未发生变化,变更内容涉及废气产生情况、废气治理措施、废水产生情况、废水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增加1台引拔机、铣床3台、钻床1台;(2)厂区内设置旱厕1座;(3)绝缘垫块生产工艺中塑料液压机加工后增加机加工工序;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4)绝缘撑条生产工艺中对引拉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5)新建机加工车间,位于厂区西侧。1.3评价内容项目变更内容不涉及厂址位置、生产规模,本次变更补充说明在对变更内容进行详细对比分析的前提下,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管理办法(冀环办发2008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技术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1222号)中关于报告内容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等章节中涉及到变更的内容进行简要分析,评价内容见表1-1。表1-1 评价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1原环评批复要求介绍原环评批复要求2项目建设概况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对比分析工程内容、污染源及环保措施等变化情况3环境影响评价对比分析项目变更前后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4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与原环评批复比较,对涉及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5产业政策对比分析本项目变更前后产业政策符合性6其它需补充说明的内容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变更后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7结论与建议给出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环保的建议1.4评价标准1.4.1原环评批复的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及排放。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少量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泼洒地面和绿化,不外排。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1.4.2项目变更后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引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机加工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少量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泼洒地面和绿化,不外排。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表1-2 项目变更前后评价标准一览表项目变更前变更后结论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变更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水质标准一致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一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有机废气/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变更限值/非甲烷总烃80mg/m3粉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变更限值/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噪声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一致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致/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变更1.5环境保护目标1.5.1环评批复时环境保护目标表1-3 项目变更前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于本项目保护对象保护级别方位距离大气环境田庄SE300m居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1.5.2项目变更后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变更后,本项目厂址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1-4 项目变更后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于本项目保护对象保护级别方位距离大气环境田庄SE300m居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陈庄村SW1300m七里冢村NE700m五里铺村NE1500m声环境区域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区标准水环境区域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2 原项目情况2.1原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献县乐寿镇田庄村西北300m,养猪场东侧、西侧,钢筋接头厂北侧。项目厂区中心坐标:北纬38°130,东经116°524。项目投资: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664m2。劳动定员:本项目总劳动定员8人。生产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2.2原项目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2.2.1主要建(构)筑物表2-1 项目原环评工程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项 目建筑面积(m2)结构1办公室6002生产车间8003仓库1002.2.2平面布置办公室位于厂区东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仓库位于厂区西北侧,大门位于厂区东侧。2.3原项目产品方案、原辅材料、能源及主要生产设备2.3.1原项目产品方案原项目生产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2 原项目产品方案名称产量单位绝缘撑条40吨/年绝缘垫块30吨/年绝缘子10吨/年绝缘套20吨/年2.3.2原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项目生产原料为无碱玻璃纤维、不饱和树脂、碳酸钙、固化剂(聚醋酸乙烯酯)、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主要由山东供应。原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序号名称消耗量单位1无碱玻璃纤维28吨/年2不饱和树脂8吨/年3碳酸钙3.8吨/年4固化剂0.2吨/年5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60吨/年6电20000度/年7水12吨/年2.3.3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型号1搅拌机1台2引拔机4台3塑料液压机7台Y71-100型2.4原项目公用工程2.4.1原项目给排水给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仅有少量生活用水,年用量约为12m3/a,由献县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内不设厕所,无化粪池,员工使用厂区外公共厕所,生活用水主要用于饮用和洗手,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地面和厂区绿化,不外排。2.4.2原项目供电原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局提供,年用电量为2万KWh。2.4.3原项目供暖、制冷与燃料本项目冬季取暖使用电暖气,夏季制冷由空调提供,不适用燃煤、燃油、燃气等其他燃料。2.5原项目生产工艺与产排污环节分析2.5.1原项目工艺流程原项目绝缘撑条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如下:原料(无碱玻璃纤维)原料(不饱和树脂、碳酸钙、固化剂)搅拌引拔切割包装成品N N、S N、S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原项目绝缘垫块、绝缘子、绝缘套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如下:原料(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塑料液压机加工包装成品 N N、S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主要工艺流程简述:(1)绝缘撑条:将购置的原料(无碱玻璃纤维)加上原料(不饱和树脂、碳酸钙、固化剂,三种原料在搅拌机中搅拌混合好)后,再由引拔机引拔,经过切割后,进行包装,制成成品。(2)绝缘垫块、绝缘子、绝缘套:将原料(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在塑料液压机中进行压制,即可包装,制成成品。2.5.2原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2、水环境影响分析(1)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无废水产生及排放。(2)生活用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为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由于生活用水主要为饮用水和洗手用水,员工8人,生活用水量按5L/人·d计,本项目员工每年工作300天,则用水量约12m3/a,以用水量的80%计,产生的污水量为9.6m3/a,用于每天产生的污水水量较少,水质简单,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地面和厂区绿化,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搅拌机、引拔机、塑料液压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过程均在车间内进行。噪声源噪声值约在6080dB(A),噪声源加减震措施,厂房安装隔声门窗,同时通过进行基础减振、隔音、消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下脚料和废包装材料,其中废下脚料产生量约为0.8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2t/a,由废品收购站回收。运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6t/a,厂区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回收桶,并尽量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但应做好日常防护工作,杜绝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生产。2.6原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原项目环评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见下表。表2-5 原环评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类型排放源污染物产生浓度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浓度排放量废气/废水生产污水CODBOD5SS氨氮9.6m3/a泼洒地面不外排噪声生产设备机械噪声6080dB(A)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废生产车间废下脚料0.8t/a废品收购站回收合理处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0.2t/a职工生活垃圾0.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7原项目环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原项目环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详见下表。表2.7-1 原环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一览表项目环保措施标准限值验收标准废气/废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合理处置,不外排噪声设备噪声安装减振基础,车间隔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固体废物废下脚料废品收购站回收合理处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 项目变更工程分析3.1 工程变更原因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12年4月26日经献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后项目开始施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与原环评批复内容发生了变化,为此进行项目变更补充报告。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应客户需求,对部分绝缘垫块进行机加工,并将机加工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为方便员工办公,在厂区内设置旱厕。因此本项目的废气产生情况、废水产生情况、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等与原环评批复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3.2本次变更工程分析3.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变更前后基本建设情况无变化,详细情况见表3-1。表3-1 项目变更前后对比一览表名称变更前实际建设情况备注项目名称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一致建设单位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一致建设地点献县乐寿镇田庄村西北300m献县乐寿镇田庄村西北300m一致周边关系养猪场东侧、西侧,钢筋接头厂北侧养猪场东侧、西侧,钢筋接头厂北侧一致投资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4%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4%一致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2664m2项目总占地面积2664m2一致建设内容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一致劳动定员本项目总劳动定员8人本项目总劳动定员8人一致工作制度单班八小时制,全年工作日按300天计算单班八小时制,全年工作日按300天计算一致3.2.2厂区平面布置变化情况本项目在原有厂房的北侧新建绝缘垫块机加工车间,变更前后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3。3.2.3设备变更情况本项目变更后主要设备情况见表3-2。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变更前数量变更后数量单位1搅拌机1 1台2引拔机41台3塑料液压机78台4铣床03台5钻床01台3.2.4产品方案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后,产品方案未发生变化,详细情况见表3-3。表3-3 项目产品方案变更前后对比一览表序号变更前产品方案变更后产品方案备注1绝缘撑条40吨/年绝缘撑条40吨/年一致2绝缘垫块30吨/年绝缘垫块30吨/年一致3绝缘子10吨/年绝缘子10吨/年一致4绝缘套20吨/年绝缘套20吨/年一致3.2.5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后,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详细情况见表3-4。表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变更情况序号变更前消耗情况变更后消耗情况备注1无碱玻璃纤维28吨/年无碱玻璃纤维28吨/年一致2不饱和树脂8吨/年不饱和树脂8吨/年一致3碳酸钙3.8吨/年碳酸钙3.8吨/年一致4固化剂0.2吨/年固化剂0.2吨/年一致5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60吨/年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60吨/年一致6电20000吨/年电20000吨/年一致7水12吨/年水12吨/年一致3.2.6公用工程变更情况1、给水项目变更后,给水情况与原环评一致。生产过程中中无需用水,仅有少量生活用水,年用量约为12m3/a,由献县自来水管网提供。2、排水项目变更后,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1座,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少,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地面和厂区绿化,不外排。3、供电项目变更后供电情况与原环评一致。4、供暖、制冷与燃料项目变更后供暖、制冷与燃料情况与原环评一致。3.2.7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后绝缘撑条生产工艺与原环评一致,工艺流程见下图:原料(无碱玻璃纤维)原料(不饱和树脂、碳酸钙、固化剂)搅拌引拔切割包装成品N、G N、G、S N、S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绝缘垫块、绝缘子、绝缘套生产工艺见下图:成品原料(BMC和SMC不饱和聚酯团料)塑料液压机加工机加工包装 N N、S、G N、S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3.2.8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项目变更前后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5。表3-5 变更前后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对比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变更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变更后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变更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变更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变化情况引拔有机废气/200mg/m3/40mg/m3新增切割粉尘/1.0mg/m3/1.0mg/m3新增机加工粉尘/1000mg/m3/10mg/m3新增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项目变更前后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见表3-6。表3-6 变更前后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对比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变更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变更后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变更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变更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变化情况生活污水COD氨氮9.6m3/a9.6m3/a0t/a0t/a一致3、噪声排放变化情况项目变更后与原环评相比,增加铣床、钻床、塑料液压机产生的噪声,其源强为7080dB(A),采取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项目变更后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见表3-7。表3-7 变更前后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对比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变更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变更后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变更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变更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变化情况生产过程废下脚料0.8t/a0.8t/a0t/a0t/a一致废包装材料0.2t/a0.2t/a0t/a0t/a一致废活性炭/0.6t/a/0t/a新增布袋除尘器收尘/0.3t/a/0t/a新增生活办公生活垃圾0.6t/a0.6t/a0.6t/a0.6t/a一致3.2.9环保措施变更情况1、大气防治措施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后废气治理措施变化情况对比情况见表3-8。表3-8 变更前后废气治理措施对比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变更前防治措施变更后防治措施变更前预期治理效果变更后预期治理效果变化情况引拔有机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新增切割粉尘/此工序在车间内进行,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增机加工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增2、废水防治措施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前后废水治理措施变化情况对比情况见表3-9。表3-9 变更前后废水治理措施对比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变更前防治措施变更后防治措施变更前预期防治效果变更后预期防治效果变化情况生活污水COD氨氮泼洒抑尘,使用厂区外公共厕所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泼洒抑尘,不外排泼洒抑尘,不外排变更3、噪声防治措施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后降噪措施与原环评相同。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变更情况项目变更后固体废物处置变化对比情况见表3-10。表3-10 变更前后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比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变更前防治措施变更后防治措施变更前预期防治效果变更后预期防治效果变化情况生产过程废下脚料废品收购站回收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外排不外排一致废包装材料一致废活性炭/送至厂家回收/不外排新增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外排新增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合理处置合理处置一致3.2.10项目变更后可行性分析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应客户需求,对部分绝缘垫块进行机加工,并将机加工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为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要求,将绝缘撑条引拔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为方便员工办公,在厂区内设置旱厕。因此本项目的废气产生情况、废水产生情况、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等与原环评批复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选址合理。4 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4.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引拔工序废气项目在引拔工序工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经类别同类型企业,引拔工艺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产生浓度为200mg/m3,本项目要求在引拔工序设置集气罩,然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40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80mg/m3。2、切割工序废气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此工序采用人工切割,为间接排放,经类比,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此工序在车间内进行,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厂界贡献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的要求,即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3、机加工工序分析项目在机加工过程中,对绝缘垫块进行钻孔等操作,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类比,粉尘产生浓度1000mg/m3,本项目要求在机加工工序设置集气罩,然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即粉尘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4.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变更后,产区内设置防渗旱厕1座,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少,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地面和厂区绿化,不外排。4.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变更后项目生产过程应在车间内完成,再经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对厂界四周贡献值在50dB(A)以下,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其影响很小。4.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下脚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和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下脚料、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与处置情况与原环评一致。除尘器收尘产生量为0.3t/a,统一收集后,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6t/a,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5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变更前后项目选址未发生变化,项目变更后仍符合献县乐寿镇人民政府总体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可行。6 产业政策与总量控制分析6.1产业政策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不在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禁止类与限制类之列,亦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6.2总量控制分析6.2.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原环评批复及国家“十二五”期间实施总量控制要求,确定以下污染物为本次评价总量控制指标:废气:SO2、NOx;废水:COD、NH3-N。6.2.2总量控制指标本次补充评价建议污染物总量不发生变化,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7 变更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项目变更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见表7-1。表7-1 项目变更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一览表项目环保措施标准限值验收标准废气引拔工序有机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8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机加工工序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切割工序粉尘间歇排放,在车间内进行,洒水抑尘周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合理处置,不外排噪声设备噪声安装减振基础,车间隔声,距离衰减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固体废物废下脚料废品收购站回收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活性炭送至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8 结论与建议8.1结论8.1.1项目变更内容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优化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生产设备和污染物处理工艺进行了优化。本项目选址、产品规模及原辅材料使用等方面与原环评文件对比均未发生变化,变更内容仅涉及生产工艺、废气产生情况、废气治理措施、废水产生情况、废水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增加1台引拔机、铣床3台、钻床1台;(2)厂区内设置旱厕1座;(3)绝缘垫块生产工艺中塑料液压机加工后增加机加工工序;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4)绝缘撑条生产工艺中对引拉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5)新建机加工车间,位于厂区西侧。8.1.2变更后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献县红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献县乐寿镇田庄村西北300m,养猪场东侧、西侧,钢筋接头厂北侧。项目厂区中心坐标:北纬38°130,东经116°524。项目投资: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664m2。劳动定员:本项目总劳动定员8人。生产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8.1.3变更后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项目变更后,引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机加工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项目在引拔工序工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经类别同类型企业,引拔工艺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产生浓度为200mg/m3,本项目要求在引拔工序设置集气罩,然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40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80mg/m3。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此工序采用人工切割,为间接排放,经类比,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此工序在车间内进行,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厂界贡献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的要求,即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项目在机加工过程中,对绝缘垫块进行钻孔等操作,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类比,粉尘产生浓度1000mg/m3,本项目要求在机加工工序设置集气罩,然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即粉尘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经上述治理措施后,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变化不大,故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2、水环境项目变更后,产区内设置防渗旱厕1座,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少,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地面和厂区绿化,不外排。经上述治理措施后,排放的废水对周边区域水环境影响变化不大,故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3、声环境本项目变更后项目生产过程应在车间内完成,再经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对厂界四周贡献值在50dB(A)以下,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其影响很小。4、固体废物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下脚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和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下脚料、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与处置情况与原环评一致。除尘器收尘产生量为0.3t/a,统一收集后,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6t/a,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8.1.4变更后项目选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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