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水韵东方豪庭2422.doc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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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水韵东方豪庭2422.doc环评报告.doc
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建设单位: 东莞市鼎峰花园建造有限公司 东莞市南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五年九月三十一日目 录1前言12总则32.1评价依据32.2评价标准52.3评价等级及范围82.4环境保护目标83项目概况103.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主要功能及地点103.2项目基本内容介绍103.3项目调整后工程概况113.4项目配套基础设施144项目污染源源强分析174.1调整前项目污染源分析174.2调整后项目污染源分析204.3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强305环境质量状况325.1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325.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326调整后环境影响分析346.1调整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46.2调整后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26.3周边道路对项目的影响分析457项目环境风险分析478工程相关可行性分析519环保投资估算分析5210结论5410.1项目基本工程内容5410.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410.3结论561前言水韵东方豪庭是由东莞市南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鼎峰花园建造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居委会环城路西侧(项目所在经纬度坐标:北纬22°58'31.37";东经113°44'16.82")。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东莞市南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鼎峰花园建造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0年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水韵东方豪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原环评报告书),并于2011年1月17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11】10252号。水韵东方豪庭总投资82605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总建筑面积293489.501m2。设有3栋32层住宅楼(底层商铺);1栋31层住宅楼(底层商铺);1栋30层住宅楼(底层商铺);2栋24层住宅楼;1栋12层住宅楼;1栋7层住宅楼;2栋6层住宅楼;1栋5层住宅楼;1栋5+1层住宅楼;72栋(3+1)层低层住宅楼; 27栋(2+1)层低层住宅楼。由于水韵东方豪庭所在区域用地及规划关系,水韵东方豪庭在施工过程中调整了平面布局及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有关规定,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为此,建设单位现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补充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调整了技术经济指标后与原审批的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东环建【2011】10252号中的水韵东方豪庭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有了一定的变化,变化前后主要内容如下:1、原审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总投资82605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总建筑面积293489.501m2;绿化面积81057.87m2;绿地率40.3%。设有3栋32层住宅楼(底层商铺);1栋31层住宅楼(底层商铺);1栋30层住宅楼(底层商铺);2栋24层住宅楼;1栋12层住宅楼;1栋7层住宅楼;2栋6层住宅楼;1栋5层住宅楼;1栋5+1层住宅楼;72栋(3+1)层低层住宅楼; 27栋(2+1)层低层住宅楼,另设幼儿园、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地下商业、商务中心等其他公建设施。垃圾站设置于地下车库。项目设有机动车总泊位1455个,其中室内泊位1375个,室外泊位80个。项目规划居住户数1727户;居住人数5051人。设1台800KW的备用发电机。2、调整变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后项目总投资82605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总建筑面积319203.84m2,规划住户数998户,绿地率40.709%,容积率1.10,总停车位1613个。主体建筑为:2栋31层住宅楼,2栋29层住宅楼,3栋28层住宅楼,4栋5层住宅楼,1栋6层住宅楼,83栋3层住宅楼,16栋2层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商务中心,2栋1层商业楼,1座地下1层车库,1座地下2层车库。另设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水泵房、风机房等其他公建设施。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水泵房、风机房均设置于地下车库。项目规划居住户数998户;居住人数3794人。设2台备用发电机(其中1台800KW的设置于113号商务中心负一层,1台1000KW的设置于7号住宅楼负一层)。 2总则2.1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号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1998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06年1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修正),2015年4月24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16、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17、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19、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20、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21、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3、东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20052020年);24、东莞市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规划;25、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集东莞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2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2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3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3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3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 393-2007);34、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3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发布);36、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37、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38、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39、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40、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41、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42、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4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44、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环201489号);45、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东环2013141号);46、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1】10252号);4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0832019号);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府国用(2005)第特590号)。2.2评价标准2.2.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项目纳污水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厚街水道。根据项目原环评报告(批复文号:东环建【2011】10252号),项目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居委会环城路西侧,属于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现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项目纳污水体厚街水道水质目标为类。但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号)及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厚街水道(南城段)目前水质类别为劣类,水质控制目标为类,因此,东厚街水道(南城段)目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详见表2-1。表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粪大肠菌群除外)指 标(GB3838-2002) 类标准pH值69(无量纲)溶解氧2化学需氧量40五日生化需氧量10氨氮2.0总磷(以P计)0.4粪大肠菌群40000个/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悬浮物150*注:* 原环保总局推荐值。2)环境空气根据项目所在位置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和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见表2-2。表2-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项 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选用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 /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g /m31小时平均500g /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g /m324小时平均80g /m31小时平均200g /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70g /m324小时平均150g /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g /m324小时平均300g /m33)声环境项目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居委会环城路西侧,项目用地属于商住用地,根据东莞市市政府文件东府2008144号东莞市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中的要求,项目所在区为2类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东北面环城南路及东南面石鼓连接线(环莞快速路),为城市主干道,其两侧35米范围内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见表2-3。表2-3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LepdB(A)执行标准 时段昼 间夜 间GB3096-2008,2类60 50GB3096-2008,4a类70552.2.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幼儿园、物管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餐饮业、商业、公厕污水。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厚街水道。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见表2-4及2-5。表2-4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mg/L,pH除外)污染物指标(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pH值6-9CODCr500BOD5300SS400动植物油100LAS20氨氮-表2-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GB189182002一级B标准pH值6-9CODCr60BOD520SS20动植物油3LAS1总氮20氨氮8(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18352.3-2005),见表2-6。表2-6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mg/m3)类别基准质量(RM)(kg)限值(g/km)HCNOXPM10L2L3L4汽油柴油汽油柴油-阶段类别级别第一类车全部0.20.150.50.05第二类车RM13050.20.150.50.051305RM17600.250.180.650.071760RM0.290.210.780.1第一类车全部0.10.080.250.025第二类车RM13050.10.080.250.0251305RM17600.130.10.330.041760RM0.160.110.390.06发电机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见表2-7。表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管(m)二级NOx240150.77SO2550152.63颗粒物120153.5地下车库内空气中汽车尾气排放的CO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具体排放标准限值见表2-8;表2-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单位:mg/m3名称最高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一氧化碳-2030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2-9;对于项目自身噪声源(发电机房等),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2-10。建成后项目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2-11。 表2-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LAeq(dB)昼间夜 间7055表2-1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 (单位:dB(A))执行标准 时段昼 间夜 间2类60 504a类7055表2-1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单位:dB(A)执行标准 时段昼 间夜 间2类60 504a类70552.3评价等级及范围本项目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具体见表2-12。表2-12 本工程评价等级和范围表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三级该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边长为5km共25km2的范围的方形内地表水环境三级项目污水达标排放和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声环境三级边界外50m包络线以内的区域2.4环境保护目标目前建设项目周围的四至环境较原环评申报时未发生明显变化,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3。表2-13 本项目外部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方位距离该项目边界的距离(米)规模(人)功能性质保护内容及级别1大板岭北151500居民点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2类2彭眼村北22003000居民点3西平村北25005000居民点4世纪城北20001000居民点5东郡豪苑东北24002000居民点6景湖名郡东北24004000居民点7大坡头村东北10005000居民点8湘英苑东北20003000居民点9雅园村东18003000居民点10湖苑东南16002000居民点11映湖山庄西南20002000居民点12新板岭村西南10004000居民点13蛤地村西南17005000居民点14新农村西12002300居民点15御花苑西南22005000居民点16西湖乐园东南1000/公园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1类17南博学院东10001000学校1水濂山水库西南1800/水库II水体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主要功能及地点项目名称: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项目性质:变更建筑主要功能:商住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鼎峰花园建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居委会环城路西侧(项目所在经纬度坐标:北纬22°58'31.37";东经113°44'16.82"),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四至情况:项目西北面隔板岭路为大板岭小组和空地;东北面为环城南路;东南面隔石鼓连接线(环莞快速路)为空地;西南面隔规划道路为空地。项目平面四至图、卫星地图见附图2。工程进度:水韵东方豪庭建设项目于2011年开发建设,目前项目部分主体建筑已建成,部分建筑尚未建设,预计全部建设完尚需10个月,预计2016年6月底完全竣工。3.2项目基本内容介绍1、项目调整前后基本内容对比一览表:表3-1 调整前后项目基本内容对比内容调整前调整后变化情况用地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8320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东府国用(2005)第特590-1号、第特590-2号、第特590-3号、第特590-4号、第特590-5号、第特590-6号。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 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8320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东府国用(2005)第特590号,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 规划总用地面积不变建设规模总投资82605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总建筑面积293489.501m2,规划住户数1727户,容积率1.10,总停车位1455个。总投资82605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总建筑面积319203.84m2,规划住户数998户,容积率1.10,总停车位1613个。总投资、规划总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变,总建筑面积增加25714.339 m2,规划总户数减少729户,总停车位增加158个平面布局设有3栋32层住宅楼(底层商铺);1栋31层住宅楼(底层商铺);1栋30层住宅楼(底层商铺);2栋24层住宅楼;1栋12层住宅楼;1栋7层住宅楼;2栋6层住宅楼;1栋5层住宅楼;1栋5+1层住宅楼;72栋(3+1)层低层住宅楼; 27栋(2+1)层低层住宅楼。另设幼儿园、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商业、商务中心等其他公建设施。设有2栋31层住宅楼,2栋29层住宅楼,3栋28层住宅楼,4栋5层住宅楼,1栋6层住宅楼,83栋3层住宅楼,16栋2层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商务中心,2栋1层商业楼,1座地下1层车库,1座地下2层车库。另设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水泵房、风机房等其他公建设施。变更后平面布局、建筑层数均发生了变化配套设施配置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置2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其中1台800KW,1台1000KW增加1台10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2、调整前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一览表:表3-2 调整前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内 容计量单位原审批调整后变化量规划总用地m2201136.2201136.20总建筑面积m2293489.501319203.84025714.339计容建筑面积m2221249.767221207.837-41.93不计容总建筑面积m272239.73497996.00325756.269首层建筑占地面积m247669.2744658.224-3011.046容积率1.101.100建筑密度%23.7022.203-1.497绿地率%40.340.7090.4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4.8510.4155.565机动车总停位辆14551613158总户数套1727998-729居住人口人50513794-12573.3项目调整后工程概况一、项目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后项目总投资82605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36.2m2,总建筑面积319203.84m2,规划住户数998户,绿地率40.709%,容积率1.10,总停车位1613个。主体建筑为:2栋31层住宅楼,2栋29层住宅楼,3栋28层住宅楼,4栋5层住宅楼,1栋6层住宅楼,83栋3层住宅楼,16栋2层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商务中心,2栋1层商业楼,1座地下1层车库,1座地下2层车库。另设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水泵房、风机房等其他公建设施。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站、水泵房、风机房均设置于地下车库。设2台的备用发电机,其中1台800KW,1台1000KW(1台设置于113号商务中心负一层,1台设置于7号住宅楼负一层)。注:项目规划设有餐饮专用烟道,设置的餐饮业需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相关要求。并另行申请报建,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商业主要的经营范围:综合百货、日杂以及美容美发、超市、餐饮业等,项目具体商业项目需另行申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设KTV、电影院等娱乐功能。不得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清洗、医院等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行业。项目调整后建设具体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3-3 项目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内 容计量单位数量规划总用地m2201136.2总建筑面积m2319023.840计容建筑面积m2221207.837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214365.436商业建筑面积m2891.234其他面积m25951.167不计容建筑面积m297996.00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92896.968其它面积m25099.035容积率1.100首层建筑占地面积m244658.224建筑密度%22.203绿地率%40.7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10.415机动车总泊位辆1613地面停车率%47.295总户数户998居住人口人3794最大层(高度)层(m)31(98.30)水韵东方豪庭调整后规划建筑统计表:表3-3 调整后规划建筑统计表建筑编号栋数层数总建筑面积(m2)使用性质1号13126275.98住宅2号13126197.17住宅3号12923858.73住宅4号12923859.37住宅5号12812098.05住宅6号12814872.91住宅7号12814870.12住宅8号153396.91住宅9号162641.61住宅10号153398.36住宅11号152262.04住宅12号1-15133.38地下车库14号、16号233271.84住宅17号、19号232455.03住宅21号132086.49住宅20号、22号234119.98住宅24号、25号231698.68住宅13号、15号、18号、23号、26 -30号9314908.77住宅32号、34号231789.55住宅37-41号534473.89住宅35号、36号、42号333879.86住宅31号、33号、43号、44号435173.15住宅45号131722.45住宅46号132138.69住宅47-61号15314948.57住宅62-73号12312141.96住宅74-79号636070.98住宅80号、81号221501.37住宅84-86号331827.02住宅82号、83号、87-90号624210.86住宅91号、92号231232.95住宅96号、97号221515.3住宅93-95号、98-100号624223.24住宅101-111号1139393.53住宅112号133288.53幼儿园113号123579.25商务中心114号151747.1住宅115号11224.48商业116号11445.99商业117号1-246213.61地下车库118号1156.1管道燃气供应设施注:项目115号、116号商业建筑,由于项目内部与外部的高差原因, 115号、116号商业在项目内部上为地下商业,在外部为临街商铺。3.4项目配套基础设施(1)给水工程 水源:生活用水水源由市政供水管供给。小区从小区周围市政给水管上引入二条DN250进水管,在小区内部形成环状给水管网,供给小区内的室内外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室外给水管道为生活和消防共用管道系统。在最高楼顶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满足前10分钟消防用水。在小区内单独设置一地下消防水池和一水泵房,水泵房内设有消防水泵供全区室内消防用水,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水供应。小区内采用采用市政直接供水和加压供水相结合的方式供水,每户设独立水表计量。 给水系统:尽量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采用市政直接供水和加压供水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地下层至地上4层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供,5层以上由设备加压后经一级减压后供给,本项目所有变频增压供水设备均设于地下室专用泵房。(2)排水工程雨水系统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经指定的雨水排放口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室外场地采用坡度组织排水。项目地下室应设集水坑和潜水泵排水。污水系统生活污水沿道路布置,管径为DN300。项目区污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餐饮业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项目配套的公用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消防给水消防水量指标按设计范围内最大用水量要求的建筑单体取值。室内消火栓水量20L/s、室外消火栓水量20L/s,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均按1h计。水源:本工程拟从周边市政给水管上引入两路DN250给水管,室外给水管成环状敷设,供各单体室内外消防用水以及生活用水。本工程消防按一次火灾考虑,地下室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火栓水量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量。室外消火栓系统由室外给水的环状管网供给,室外消火栓布置按间距不大于120米原则,均匀布置,供地块内各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本项目各单体均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同层相邻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保护区域内任何部位。地下室消防泵房内设置独立的室内消火栓增压泵,均为一用一备。消火栓按钮及消防控制中心、泵房可手动启动主泵。屋顶消防水箱设置高度需满足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平时稳压要求,如不能满足,则需设置增压稳压装置。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水泵结合器。(4)供配电a、电负荷等级项目消防设施和部分重要负荷为一级负荷,客梯、生活泵等为二级负荷;其它用电设备为三级负荷。b、供电源与高压系统正常电源来自城市电网,引进10KV电缆线路环网供电。10KV电源以环网供电型式,连接本小区配电房,经高压配电后以放射式电缆线路馈电给10/0.4KV变压器。c、应急电源建设项目规划设有2个发电机房,位于113#商业中心地下室内,设置一台800KW备用发电机组,另一个设于7号住宅负一层,设置一台1000KW备用发电机。作应急供电电源,当市政电源停电时,备用柴油发电机启动投入运行,供给各区应急照明、电梯、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的一级负荷用电要求。(5)供气系统1、本项目从市政引入中压经埋地调压井降压后,提供低压天然气供住宅厨房与天然气热水器;2、天然气管线经外墙立管供气至各单元厨房。天然气表及热水器设于厨房阳台。(6)通风系统1、项目地下汽车库按防火分区设计机械排风系统;按6次换气/小时排风,5次换气/小时补风。2、所有卫生间均设排风系统。所有电梯机房均设排风系统。3、设备用房设送排风系统。4、另外餐饮业设置有专门餐饮油烟烟道,由专用油烟烟道将餐饮油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4项目污染源源强及变化情况分析4.1调整前项目污染源分析项目主体工程部份尚未建成,项目变更前污染源参照项目原有环评报告书中相关内容。4.1.1调整前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根据原有环评报告书,项目于2011年开始开发建设,建设期为3年,预计2014年完工交付使用(但经现场勘踏,目前项目主体工程部份尚未建成)。按每天滞留在现场的施工人员为200人为基数,并依此进行施工期污染源分析。一、水污染源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为开挖基础时排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施工材料被雨水冲刷形成的污水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随地表径流形成的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的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含有一定的油污,据类比调查,施工污水的悬浮物浓度约为15002000mg/L。项目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和清洗施工车辆水等,主要含有SS、微量机油等经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施工车辆水,不随意排放,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堵塞污水管道。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食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植物油和氨氮等。该项目共有施工人员约200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以0.1m3/d .人计,生活用水量为20m3/d。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16m3/d,一年以330日施工计,则全年共排放生活污水5280m3/a,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体生活污水及其中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详见表4-1。表4-1 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水量CODcrBOD5植物油氨氮日排放量16 m3/d8kg/d3.2kg/d0.16 kg/a0.16 kg/a年排放量5280 m3/a2640kg/a960kg/a52.8kg/a52.8kg/a二、大气污染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其次有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燃油废气等。 (1)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是本项目施工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扬尘排放方式主要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其产生量受风向、风速和空气湿度等气象条件的影响。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1、 建筑工程四周不围或围挡不完全,围挡隔尘效果差;2、 清理建筑垃圾时降尘措施不力;3、建筑垃圾及材料运输车辆不加覆盖或不密封,施工或运输过程中风吹或沿途撒漏,或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造成的扬尘;4、工地上露天堆放的材料、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