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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内容解析,马 楠2013年3月20日,交通安全设施定义,一、,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规则,二、,交通标志的法律效力,三、,安全设施设计,四、,交通工程是研究道路交通中,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探讨道路交通规律,建立交通规划、设计、控制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有关的设施、装备、法律和法规等,使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效、快速、舒适、环保、和谐的一门技术科学。交通安全设施是交通工程设计内容之一,指的是为保障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充分发挥道路的作用,在道路沿线所设置的护栏、标柱、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总称。,一、交通安全设施的定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34条)及联络线(37条)名称:由路线起讫点地名中间加连续符“”组成。全称:“”高速公路。简称:用路线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组成。如“沈海高速”;或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的简称表示,如“京哈高速”,“京藏高速”。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和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1、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二、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规则,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合阿拉伯数字组成。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G”表示。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90。,2、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规则,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应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保持一致。省级高速公路网的编号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数字编号应当尽可能避免与本省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数字编号重复,3、省级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国家高速公路出口编号一般为阿拉伯数字,其数值等于该出口所在互通式立交交叉中心桩号的整数值;桩号超过千位时,仅保留后三位中的有效数字。,4、国家高速公路出口编号规则,交通法规是向道路使用者提示必须遵循的交通法规或交通规则,一切违反交通法规标志和标线内容的行为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可以由此对其进行处罚。在多数情况下交通法规是靠交通标志和标线来实现的。交通路权是道路使用者(人、车)在某个时刻对道路的某个路段或冲突点具有不被其他交通者干扰的“优先通行权”。路权概念不仅应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更重要的是应用到交通控制措施中以正确的交通法规标志设置反映“路权”所属,来达到消除或减少冲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各类标志提出了法律适应性分析:禁令标表示禁止、限制的行为,指令标志表示强制、遵行的行为。二者在使用上是一致的。并明确了禁令标志、指令标志合并在一块标志上的含义,在白底无边框的底板上,含义同原先;在蓝底或绿底标志上,仅表示提供禁令、指示的信息。具体如下:,三、标志的法律效力,a)禁令标志和指令标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b)可变信息标志、临时性标志显示为禁令标志、指令标志,与相应的静态标志、永久性标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c)禁令、指令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具有相应法律效力;d)禁令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仅表示提供相关禁止信息,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e)使用小于规定尺寸的禁令、指令标志,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f)可变信息标志显示为单独的禁令标志、指令标志以及潮汐车道标志、可变导向车道标志时,具有法律效力。,a)两个禁令标志并设图例 禁令、指令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具有相应法律效力,b)指路标志示例 禁令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仅表示提供相关禁止信息,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c)绕行标志示例 禁令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仅表示提供相关禁止信息,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令5 和禁21 含义、法律效力相同。禁令标志设置在指令标志上,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或指令标志。,四: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是公路的基础设施之一,其主要作用是通过管理、警告、引导和诱导交通,降低事故发生率,减轻事故严重度,疏导交通,提高道路服务能力和美化路容,从而充分发挥公路安全、快捷、经济和舒适的特点。完整的安全设施系统,包括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防落物网、防撞桶等。,一般规定1)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为其提供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服务对象)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在路网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路条件交通条件、气象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根据各种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功能、驾驶人的行为特征和交通管理的需要进行设置。(考虑因素)3)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与城镇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相互协调。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全面、系统、连续、均衡,避免信息过载、信息不足或内容相互矛盾、有歧义。(相互协调)4)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或去除。新建公路开放交通时,应根据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或养护期间,如开放交通,应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和标线。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撤除不再发挥作用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时限),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内容解析,标志设置位置1)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宜设置在车辆前进方向的右侧或车行道上方。当单向公路车道数3条、交通量较大、大型车辆较多或公路线形影响右侧标志的视认性时,可在车辆前进方向的左侧(即中央分隔带处)重复设置。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得影响公路的停车视距。(横向设置)2)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应考虑到公路宽度、车辆的运行速度、驾驶人的反应能力等因素。交通标志之间应保持合理的间距,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80km/h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60m,其他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30m。如需在保持最小间隔的标志之间增设新的标志,则宜采用互不遮挡的支撑结构型式。(纵向设置)3)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路侧柱式交通标志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其板面规格、所在位置的线形特点、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公路时,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小,但不宜小于120cm。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悬臂、门架式等悬空标志净空高度应预留2050cm的余量。(竖向设置)4)路侧标志应尽可能与公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其中,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45;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门架、悬臂、车行道上方附着式标志的板面应垂直于公路行车方向,并且板面宜前倾015。(标志安装角度),从行动点D到行动完成点F的距离成为行动距离(DF)驾驶人在这段距离必须安全的完成动作,如变换车道、改变方向,减速或停车等。从C点至标志S的距离,为阅读后距离(CS),从E点至标志S的距离,为消失距离(ES),如果CS小于ES,驾驶人不能从容读完标志。,标志版面布置1)交通标志的版面布置,设置于同一门架式、悬臂式等悬空支撑结构的各交通标志板宜统一高度和边框规格。(布置原则)2)公路的指路标志应采用汉字,可根据需要与少数民族文字或英文等其他文字并用。(文字选择)3)指路标志上使用的箭头应以一定角度反映车辆的行驶方向。(箭头选用)4)旅游标志中代表景点特征的图案,宜征求景点管理机构的意见。(旅游标志图案),交通标志宜单独设置,如因条件限制需要并列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交通标志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排序,优先保留禁令和指示标志。2、安装在同一支撑结构上的标志不应超过4个,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3、原则上应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同一支撑结构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a)禁令与指示标志并设(上下设置),b)禁令与警告标志并设(左右设置),反光膜材料要求1)公路交通标志板均应采用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要求的反光膜或其它逆反射材料制作。2)交通标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三、四级反光膜,四级公路宜采用四、五级反光膜。实际交通流量较大的公路,宜采用更高等级的反光膜。3)门架、悬臂型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光膜。标线材料要求1)交通标线所用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施工方便性和经济性,在白天和晚上均应具有良好的可视性。2)设置于路面的公路交通标线应使用抗滑材料,标线表面的抗滑性能不宜低于所在路段路面的抗滑性能。,警告、禁令和指示标志,1、警告标志根据需要警告驾驶人、行人引起注意的情况,警告标志大致可分为六类:1)与公路几何线形有关;2)与交叉路口有关;3)与路面状况有关;4)与沿线设施有关;5)与沿线环境有关;6)其他需要引起驾驶人注意的情况。除特殊规定外,警告标志的颜色均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或矩形,其中三角形顶角朝上。,基本设置距离要求,(1)与公路几何线形有关的警告标志(平面),1)在长直线末端、连续下坡等车辆实际速度较高路段,宜根据运行速度确定急弯路标志的设置标准。2)所设置急弯路标志的图案应与路线实际情况一致。3)急弯路标志可以和限制速度标志或建议速度标志联合使用。,(1)急转弯标志(时速小于60km/h),(2)连续转弯标志(时速小于60km/h),(1)与公路几何线形有关的警告标志(纵断面),(3)陡坡标志,(4)窄路标志,(5)窄桥标志,(1)与公路几何线形有关的警告标志(横断面),(6)双向通行标志,1)由双向分离行驶,过渡到临时性或永久性的不分离行驶时;2)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时。,(7)注意潮汐车道标志,(8)注意合流标志,(9)注意障碍物标志,(10)施工标志,(2)与交叉路口有关的警告标志,设置条件:1、当两相交公路间不能保证由停车视距构成的通视三角区,或存在辨识困难时,应设置交叉路口标志。如一条主要公路在平曲线路段与另一条次要公路相交,且次要公路位于平曲线外侧时,主要公路上的超高可能会遮蔽路面使次要公路上的驾驶人难于发现交叉口。2、已设置信号灯控制的平面交叉口,或已在交叉口设置大型指路标志、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的交叉口,可不再设交叉路口标志。,a、十字平面交叉,b、丁字平面交叉,(11)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2)与路面状况有关的警告标志,a、路面不平标志,b、路面高突标志,c、路面低洼标志,d、过水路面(漫水桥)标志,e、易滑标志,(3)与沿线设施有关的警告标志,a、注意信号灯标志,1)停车视距内不易发现信号灯。2)由高速公路驶入其他公路的第一个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前。3)因临时交通管制设置的活动信号灯。,无照明或者照明不足,L500m,b、隧道标志,c、隧道开灯标志,两者选其一即可,d、驼峰桥标志,e、渡口标志,f、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h、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g、叉形符号在无人看守的铁道口有两条以上铁道与公路相交时设置。,k、斜杠符号在无人看守的铁道口不能施划“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时设置。,l、避险车道系列标志当公路设置了避险车道时,应至少设置一块避险车道标志。条件允许时宜在1km、500m及其他位置设置避险车道预告标志。,(4)与沿线环境有关的警告标志,a、村庄标志,b、注意行人,d、注意残疾人,c、注意儿童,e、注意非机动车,f、注意野生动物,(4)与沿线环境有关的警告标志,h、注意落石标志,i、傍山险路标志,g、堤坝路标志,k、注意横风标志,(5)其他警告标志,(1)在弯道、出口、匝道等的适当位置,有必要提醒车辆驾驶人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时,可设置建议速度标志。(2)此标志不单独使用,宜与其他警告标志联合使用或附加辅助标志,以说明建议速度的原因或路段位置、长度。,a、事故易发路段,b、注意保持车距,c、慢行标志,d、建议速度标志,e、注意危险标志,此标志通常不单独使用,宜与其他辅助标志说明危险原因。,f、用于可变情报板的警告标志,2、禁令标志禁令标志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根据禁令标志的功能可将其分为三类:1)与交通管理有关的禁令标志,如禁止超车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等;2)与公路建筑限界及汽车荷载有关的禁令标志,如限制宽度标志、限制轴重标志等;3)与路权有关的禁令标志,如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等。除个别标志外,禁令标志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长方形。,a、禁止通行,b、禁止驶入,c、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3、指示标志表示指令车辆、行人行进的含义,公路使用者应遵循。根据指令标志的功能可将其分为四类:1)与行驶方向有关的指示标志,如指示某行驶方向的标志、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和环岛行驶标志等;2)指导驾驶人驾驶行为的指示标志,如最低限速标志、鸣喇叭标志等;3)与车道使用有关的指示标志,如车道行驶方向或专用车道标志等;4)与路权有关的指示标志,如交叉口优先通行标志或会车先行标志等。,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处的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和地点方向标志已对出口方向、去往地点指示得非常清楚、明确时,可不设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单行路标志,1、与行驶方向有关的指示标志,典型指示标志示例,2、指导驾驶行为的指示标志,3、指出车道使用目的的指示标志,包含两类: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机动车行驶标志,非机动车行驶标志,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标志,机动车专用车道标志,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标志,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标志(有规定人数的),4、与路权有关的指示标志,a、路口优先通行标志b、会车先行标志c、人行横道标志d、允许掉头标志e、停车位标志,一般公路指路标志和其他标志,一般公路指路标志按照标志的功能可分为路径指引、地点指引、沿线设施指引、公路信息指引标志,其他标志包括旅游区标志及告示标志等。分类:1、路径指引标志:平面交叉预告标志,平面交叉告知标志,确认标志。2、地点指引标志:地名标志,著名地点标志,分界标志,地点识别标志。3、沿线设施指引标志:停车场(区)标志,错车道标志,人行天桥标志和人行地下通道标志,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观景台标志,应急避难设施(场所)标志,休息区标志。4、公路信息指引标志车道数变少标志,车道数增加标志,交通监控设备标志,隧道出口距离预告标志,线形诱导标,里程碑、里程牌,百米桩,公路界碑。,1、路径指引标志:,1、路径指引标志:,标志版面信息量不能超过6个,一个方向上不能超过两个。,1、路径指引标志:,1、路径指引标志:,1、路径指引标志:,信息选取:1)国道、省道的地点距离标志,宜采用三行排列:第一行的地点为近程目的地,应在沿线的A层、B层、(C层)信息中选取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一般情况下,宜优先选择沿线可到达的地区名称。第三行的地点为远程目的地,同时作为指示路线总体前进方向的基准地区,在一定距离内保持相对固定。沿线存在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A层信息时,应以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上述地区名称作为基准地区。临近基准地区时,再按照上述原则选取下一个A层信息作为新的基准地区。沿线不存在上述基准地区时,应按表7.1.3的顺序选取沿线距当前所在地最远的其他A层信息(高速公路、国道编号或其他重要地区)作为远程目的地。第二行的地点为中间远程目的地,宜选取上述两个目的地之间的最近的其他A层、B层信息(重要地区)。如无重要地区,则可按表7.1.3的顺序选取其他A层信息或B层信息(主要地区)。接近基准地区时,则选用基准地区作为第二行的地点。2)县道、乡道的地点距离标志,可根据需要采用两行或三行排列:第一行(第二行)可在沿线的(A层)、(B层)、C层信息中选用沿线最近的(次近的)目的地信息,并按本条第1款和表7.2.2的规定选取。最下一行可选取沿线较远处的B层信息(如县及县级市等)作为基准地区信息,并相对固定。临近基准地区时,可按表7.1.3的顺序选取沿线距当前所在地最远的其他B层信息(如省道编号等)作为基准信息。3)地点距离标志指示信息中至少有一个信息应与平面交叉告知标志中的信息相呼应。,1、路径指引标志:,2、地点指引标志:a、地名标志:市、镇、县、村等地名、宜有两个方向上的辨认。b、著名地点标志 大于1000m的桥梁、大于500m的隧道、大型枢纽、著名地点等。c、分界标志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分界标志。d、地点识别标志 飞机场、加油站、轮渡码头等重要地点的标识。3、沿线设施指引标志:服务区、停车区、停车场、错车道、观景台、应急避难设施(场所)、休息区、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旅游区等设施设置的指引标志(含预告及指示标志)4、公路信息指引标志a、车道数变少标志b、车道数增加标志c、交通监控设备标志d、隧道出口距离预告标志e、线形诱导标f、里程碑和百米桩h、公路界碑,5、旅游区标志:a、一般公路沿线旅游区(点)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指引标志。b、在旅游区(点)知名度较高、对交通流的吸引力较大时,可作为目的地名称使用。c、旅游区(点)的指引标志不得影响主要标志的设置。沿线旅游区(点)较多时,可以最多三个为一组,设置旅游区(点)地点距离标志,该标志与用于路径指引的地点距离间距应大于1km。d、在通往各景点或各活动场所的分岔口处,可设置旅游符号来指示旅游区(点)内的设施或活动场所。旅游符号下可附加辅助标志以指示前进方向或距离。6、告示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和其他标志,1、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按照标志的功能可分为路径指引、沿线信息指引、沿线设施指引标志。1)路径指引标志:入口预告标志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命名编号标志或路名标志下一出口预告/地点距离标志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或路名标志(根据需要设置)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标志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路径指引标志各版面信息之间应保持一致性和连续性。2)沿线信息指引标志和沿线设施指引标志:应在高速公路沿线根据需要设置,并与路径指引标志统筹考虑。2、其他标志包括旅游标志及告示标志等。高速公路旅游区(点)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指引标志,在高速公路入口或路段适当位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告示标志。,、信息分级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高速公路的服务对象和功能,各类信息可分为A层、B层和C层信息,几个概念的解释,、距离基准点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指路标志的设置,分别以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和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为前、后基准点。高速公路主线设置的指路标志所显示的距离应指其与相关互通式立体交叉或服务区、停车区、停车场等沿线设施的前基准点的间距。,1)路径指引标志:a、入口预告标志:在距离高速公路5km10km范围内,距离城市绕城环线和放射线2km5km的范围内设置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区域路网标志图)被交道路为一级、二级公路时,应距基准点500m、1km和2km处预告三次,其他公路可距基准点200m、500m预告两次。被交路为城市主干路时,应在距基准点500m、1km预告两次。被交路为次干路或者支路时,在距基准点200m处预告一次。应选高速公路最近的A层信息作为方向。选两个信息即可。如为两条高速共线段,最好包含两条高速公路的四个控制点。当被交路等级较高或者周边路网复杂时建议入口标志采用图形化标志。b、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注意保持与入口预告标志的信息一致且完整。如可以增加高速编号则更好。,1)路径指引标志:c、命名标号标志或路名标志行驶方向明确的采用“东、西、南、北”四个地理信息。方向不明确的选择有控制性意义的城市作为前进方向,设置为“XX方向”。一般两种方式不共用、只有一种方式不能完全说明时才采用两种方式。两个互通间距大于30km时加密一处设置。d、下一出口预告/地点距离标志第一行为近程目的地,下一互通可达的地区名称。第二行为中间目的地(第一行之外最近的重要或主要地区)第三行为远程目的地(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基准地区)距互通后基准点后1km以上、易被驾驶人员识别辨认的适当位置。,1)路径指引标志:e、出口预告标志第一行为出口被交路编号,如无编号可取路线名称。第二行为所连接道路一到两个地名信息。一般两种方式不共用、只有一种方式不能完全说明时才采用两种方式。两个互通间距大于30km时加密一处设置。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在出口500m或者前基准点处设置门架标志。f、出口标志在楔形段设置出口标志或者地点方向标志。保证出口标志与出口预告系列标志信息的连续性与一致性。如项目大货车比例较高或者出口与直行方向均存在A层信息,则可设置地点方向标志。直行第一行为下一出口信息,第二行为远程目的地。如因版面只能保证一个信息,则应出现预告系列标志中的第一个信息,2)沿线信息指引标志和沿线设施指引标志a、起、终点标志: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前2km,1km,500m 处设置预告标志,在距离200m处设置终点提示标志,在终点位置设置终点标志。当终点与其他高速连接时,可不设置终点预告、终点提示标志,终点标志的设置应弱化。b、交通信息标志:标志设置较少时设置。此标志不能影响其他标志的正常设置。c、里程牌与百米牌:可设置在道路两侧或双面设置在中央分隔带,中央分隔带注意不要遮挡。同一桩号处的数值一致。共线时采用行政等级高的高速公路,行政等级一致时采用编号小的。与城市环线相重合时,环线按照顺时针单独排列。离开环线后,里程牌应加重复路段。在两里程牌之间每100m设置百米牌。,2)沿线信息指引标志和沿线设施指引标志d、停车领卡标志:设置在收费站入口处。如有收费站标志且收费标志设置较密时可取消。e、车距确认标志:两互通间距大于10km时,可在无其他指路标志时设置车距确认标志。此标志不强制设置,两互通同一方向不宜超过两组。f、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在雨、雪、雾等特殊天气下路侧施划的白色半圆状车距确认线。此标线常常与特殊天气下的建议限速标志配合使用。g、其他信息指引标志:车道数变少标志 车道数增加标志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 隧道出口距离预告标志 线形诱导标 公路界碑 著名地点标志 分界标志,2)沿线信息指引标志和沿线设施指引标志h、沿线设施指引标志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应按35页表6.5.1的规定设置相应的指引标志,其他未提及的沿线设施可参照设置。表6.5.1不能作为高速公路设置上述设施的依据,只能作为在高速公路沿线存在上述设施时,设置相关交通标志的参考。,2、其他标志包括旅游标志及告示标志等。高速公路旅游区(点)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指引标志,在高速公路入口或路段适当位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告示标志。在旅游区(点)知名度较高、对交通流的吸引力较大时,可作为目的地名称使用,但当这些旅游区(点)位于城市内部时,在高速公路上的指引标志可仅出现城市名称即可。旅游区(点)的指引标志不得影响主要标志的设置。沿线旅游区(点)较多时,可以最多三个为一组设置旅游区(点)地点距离标志,该标志与用于路径指引的地点距离标志间距应大于1km。在不引起信息超载的条件下,高速公路旅游区(点)指引标志可与路径指引标志合并设置。在合并设置引起信息超载时,对AAAA级以上旅游区(点)可在距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前基准点1.5km处和前基准点处设置预告标志,其他旅游区(点)的预告标志可不设置。在通往各景点或各活动场所的分岔口处,可设置旅游符号来指示旅游区(点)内的设施或活动场所。旅游符号下可附加辅助标志以指示前进方向或距离。,2、其他标志包括旅游标志及告示标志等。告示标志主要用于解释、指引公路设施、路外设施、或者告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取消其设置不影响现有标志的设置及使用。,建议在进入主线之前或者进入主线后适当位置设置“系好安全带”的标志。在进入服务区或者停车区之前设置“严禁酒后驾车”的标志。在上坡路段设置“大型车靠右”的标志。,几种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指路标志,1、多个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同一城市时交通标志的设置 按照行政区分界标志,进入行政区域后,地点应改为“XX城区”,或者“XX市区”。在进入城区第一个互通前,地点距离标志变更为“城区(市区)出口组预告标志”。当两相邻互通间距大于10km时,重复设置,间距应为5km左右。,几种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指路标志,2、间距较近的互通式立体交叉交通标志的设置 第1个互通的后基准点与第2个互通的前基准点之间的距离为“L”,只要间距小于2000m取消两个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的下一出口预告或地点、距离标志。当1000mL2000m时,取消第二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2km出口预告标志。当500mL1000m时,在第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前基准点出口预告标志处,并设第二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预告距离应采用实际值。当L500m时,在第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500m出口预告和前基准点出口预告标志处,并设第二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预告距离应采用实际值。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国家高速公路可根据需要在距第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前基准点2.53km处,设置指示前方多个出口的图形标志。互通式立体交叉与服务区、停车区之间的基准间距L2000m时可参考上述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几种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指路标志,4、高速公路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指路标志的设置 在3km、2km、1km、500m及0km处分别设置出口预告标志及出口标志。如前进方向明确,则建议指出其方向。在前基准点处建议设置门架指明直行方向与出口信息。当单向超过3条以上车道时,建议增设图形化标志。,几种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指路标志,5、互通式立体交叉范围内或两侧设置有大型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时。,设置于隧道内的出口预告标志不得与通风、监控设施产生很大的影响,其版面内容可适当调整。文字和图案的规格可根据建筑限界的要求整体适当减小,但最大不得降低正常规格的50%。降低后的出口预告标志必须设置亮度均匀且不眩光的内部或外部照明。,隧道出口端紧接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减速车道或出口时,或高速公路在隧道出口端分岔时,在隧道的入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分别指向每个车道的地点、方向标志,并采用门架式或附着式支撑方式。隧道内相应位置处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几种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指路标志,6、互通式立体交叉与服务区或停车区合建 当服务区或者停车区设置在互通立交区内时,应将服务区或停车区应作为另一个重要信息,必须出现在出口预告及出口标志版面中。如因版面规格原因,服务区或停车区的名称和标识可取消,仅保留“服务区”或“停车区”的信息。,公路标线1)按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2)按设置方式可分为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其他标线。3)按形态可分为线条、字符、突起路标;D82-2009规范对标线按照: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其他标线、三种分类。同时增加了标线综合应用(包括平面交叉和互通式立体交叉等),1:纵向标线1)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潮汐车道线、车行道边缘线、左弯待转区线、路口导向线和导向车道线等指示标线;2)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和禁止停车线等禁止标线;3)路面(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接近障碍物标线和铁路平交道口标线等警告标线。,1)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单黄虚线:适用于双向双车道。允许跨越。单黄实线:适用于双向双车道。不允许跨越。双黄实线:适用于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不允许跨越。黄色虚实线:虚线一侧允许跨越。,2)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白色虚线:适用于单向双车道及以上。允许车辆变换车道和短时间跨越车行道分界线。白色实线:适用于单向双车道及以上。不允许车辆变换车道和短时间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超车的路段。往往需要配合禁止超车标志共同设置。(经常出现强侧向风的特大桥梁路段、宽度窄于路基的隧道路段、急弯陡坡路段、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交叉口驶入段、接近人行横道线的路段或其他需要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应设置白色实线),3)潮汐车道线车辆行驶方向可随交通管理需要进行变化时,可设置潮汐车道。应使用相应的可变标志、车道行车方向信号控制设施来配合实现车道行车方向随需要变化的功能,可配合使用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4)车行道边缘线 车行道边缘线可分为白色实线、白色虚线、白色虚实线、单黄实线,应根据车行道边缘线所在的位置加以选择。5)左弯待转区线 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且辟有左转弯专用车道时应设置左弯待转区线。在有条件的地点,左弯待转区可设置多条待转车道。6)路口导向线 在平面交叉口面积较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或交通流交织严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7)导向车道线 由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构成,用以指示车辆应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的位置。分导向车道线和可变导向车道线。8)禁止停车线 设置在路缘石或者路面上的黄色实线或者黄色虚线,表示禁止停放车辆或者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9)路面宽度渐变段标线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路宽或车道数变化,应谨慎行车,并禁止超车。标线颜色为黄色。10)接近障碍物标线 当车辆靠近桥梁、分隔岛、导流岛、收费岛、大型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需要引起驾驶人注意时,应设置接近障碍物标线。11)铁道平交道口标线 前方有铁路平交道口时,应设置铁路平交道口标线。,2:横向标线横向标线按其功能可分为:人行横道线和车距确认线等指示标线;停止线、停车让行线和减速让行线等禁止标线;减速标线等警告标线。1)人行横道线 公路平面交叉和行人横过公路较为集中的路段未设置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应施划人行横道线;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公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人行横道标志。2)车距确认标线 车距确认标线视需要设于较长直线段、易发生追尾事故或其他需要的路段,应与车距确认标志配合使用。3)停止线 停止线可施划于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左弯待转区的前端、人行横道线前及其他需要车辆停止的位置。4)停车让行线和减速让行线 设有“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标志的路口,除路面条件无法施划标线外均应设置停车让行线和减速让行线。5)减速标线1)公路主线和匝道设置的各类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测站进口广场宜设置横向减速标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可根据需要设置纵向减速标线。2)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匝道,急弯陡坡、隧道入口等特殊路段及其他需要车辆减速或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行车处,可根据需要设置横向或纵向减速标线。3)设置减速标线处宜与警告标志或限速标志配合使用。,3:其他标线1)公路出入口标线、停车位标线、停靠站标线、减速丘标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标记、路面图形标记和突起路标等指示标线;2)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导流线、网状线、专用车道线和禁止掉头(转弯)线等禁止标线;3)立面标记和实体标记等警告标线。A、公路出入口标线:纵向标线和楔形端标线组成。B、停车位标线:为车辆停放设置的标线。C、停靠站标线:为车辆设置的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设置的标线。D、减速丘标线:路上设置减速丘时设置的预告及指示标线。E、导向箭头F、路面文字标记G、路面图形标记:路面上设置的起引导、警告、管制交通流的图案标线。H、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路面上设置的禁止非机动车辆进入的标线。i、导流线J、网状线:用于标示禁止以任何名义停车的区域。K、专用车道线L、禁止掉头(转弯)线M、立面标记N、实体标记O、突起路标,公路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路侧:B、A、SB、SA、SS五级;中央分隔带:Am、SBm、SAm三级。在综合分析公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 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70kJ或520kJ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安全护栏,一般规定:公路路侧安全净区的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路侧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中央分隔带护栏宜以公路中心线为轴对称设置。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路基护栏,设置原则1、路侧护栏:1:1.5坡 路堤高度(L):L3m 不设护栏 3mL3.5m 宜设置护栏 3.5mL应设置护栏,1:1坡 路堤高度(L):L2m 不设护栏 2mL2.5m 宜设置护栏 2.5mL4m 应设置护栏 4mL必须设置护栏,路基护栏,路基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路基护栏,2、中央分隔带护栏:当整体式断面中间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大于12m时,应分路段确定是否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行车方向左侧应按照路侧护栏设置;上、下行路基高差大于2m时,可只在路基较高一侧按路侧护栏设置。高速公路和禁止车辆掉头的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活动护栏。根据车辆驶入对向车道有可能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级,应按照上表的规定选取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因公路线形、运行速度、填土高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易造成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应在上表的基础上提高护栏的防撞等级。,路基护栏,路基护栏,路基护栏,(1)桥梁混凝土护栏与波形梁护栏的过渡方式,(2)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插 拔式活动护栏,1、根据碰撞后的变形程度,护拦可分为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柔性护栏。其主要代表型式分别为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和缆索护栏。钢背木护栏属于半刚性护栏的一种。2、选择护栏型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护栏的防撞性能受碰撞后的护栏变形程度护栏所在位置的现场条件护栏材料的通用性护栏的全寿命周期成本,路基护栏,型式选择,路基护栏,护栏养护工作量的大小和养护的方便程度护栏的美观、环境因素所在地区现有公路护栏使用的效果3、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可选择外观自然、与周边环境相融合的护栏型式,但不得降低护栏的防撞等级。缆索护栏1、缆索护栏由端部构造、中间端部结构、中间立柱、托架、缆索和锚具等组成。2、缆索护栏的端部结构由三角支架、底板和混凝土基础组成。,3、缆索护栏的中间端部结构由一对三角形支架、底板和混凝土基础组成,总长21(12)m。符合下列条件时,应设置中间端部结构:采用机械施工方式,路侧缆索式护栏的设置长度超过500m时;采用人工施工方式,路侧缆索式护栏的设置长度超过300m时。4、缆索护栏中间立柱的构造和尺寸应符合规定。在通过小桥、通道、明涵等无法打入的路段,有地下管线的路段或其他不能达到规定埋置深度的路段,中间立柱可设置于混凝土中;中间立柱的间距不宜大于7m,设置于混凝土中的中间立柱间距不宜大于4m。,路基护栏,路基护栏,5、缆索护栏沿公路横断面设置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路侧缆索式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护拦面可与土路肩左侧边缘线或路缘石左侧立面重合,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cm。中央分隔带缆索式护栏宜以公路中心线为轴对称设置。当公路中心线位置内有构造物、地下管线时,可适当调整护栏的横向设置位置。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路基护栏,6、路侧、中央分隔带内路基土压实度不能满足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中对路基基床压实度的要求时,或路侧缆索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厚度小于25cm时,宜设置加强板或混凝土基础。加强板为310mm200mm10mm的钢板,可与护栏立柱焊接或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路缘石顶面或路面以下50mm的立柱外侧,与交通流前进方向成015夹角。中央分隔带采用混凝土基础时,宜将同一断面的两个立柱基础联成整体采用加强措施。,波形梁护栏1、常用路侧波形梁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B、A、SB、SA、SS五级;常用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Am、SBm、SAm三级。2、路侧波形梁护栏的构造。3、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的构造。4、波形梁护栏沿公路横断面设置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路侧波形梁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护拦面可与土路肩左侧边缘线或路缘石左侧立面重合,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cm。,路基护栏,中央分隔带缆索式护栏宜以公路中心线为轴对称设置。当公路中心线位置内有构造物、地下管线时,可适当调整护栏的横向设置位置。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5、波形梁护栏横梁中心高度应符合的规定。6、从路面算起,波形梁护栏立柱的埋深应符合的规定。7、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讫点应进行端头处理。8、设置于中央分隔带起点、终点及开口处护栏的端头处理。9、交通分流处三角地带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10、路侧有紧急电话处,护拦应留有开口并进行端头处理。11、隧道出入口处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路基护栏,路基护栏,12、路侧、中央分隔带内路基土压实度不能满足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中对路基基床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