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石岩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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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石岩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石岩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评价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3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地点及建设背景31.2 项目概况31.3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相符性4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2.1 环境现状52.2 评价范围63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与效果83.1 工程分析83.2 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93.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3.4 法定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评价123.5 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123.6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153.7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53.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3.9 拆迁影响及相关措施173.10 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174 公众参与204.1 公众参与的目的204.2 公众参与方法与内容204.3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214.4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214.5 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22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46 联系方式25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地点及建设背景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建设背景:石岩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是石岩街道交通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包含黎光一路及兴泰路两条道路,其中黎光一路南北两侧用地均为深圳市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兴泰路则位于该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东侧。目前此处用地周边路网不完善,黎光一路及兴泰路作为石岩保障性住房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关系到保障房建成后能否投入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因此,为满足道路两侧用地开发的使用要求,完善该片区路网结构的需要,解决该片区的出行问题,须尽快推进黎光一路及兴泰路建设进度。1.2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等。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原包括顺达路、黎光一路及兴泰路,本次申报项目为黎光一路及兴泰路,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20km/h,双向2车道,红线宽度12m,其中黎光一路全长231.86m,兴泰路全长263.755m。施工工期:本工程建设期限为10个月,计划于2013年7月施工,完成时间为2014年5月。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19.413万元,设计中已有环保投资为97万元,环评增加的环保投资估算约30万元,总计1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37%。功能定位:根据深圳市宝安303-02&303-05片区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黎光一路及兴泰路均定位为级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标准,其建设对于满足道路两侧用地开发的使用要求,完善该片区路网结构的需要,解决该片区的出行问题、带动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其交通量预测结果见表1-2。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指标名称技术标准备注1道路等级城市支路2设计行车速度20km/h3单车道宽度3.5m标准路段4车道数双向2车道5道路横断面路幅整体宽度12m6最大坡度推荐值8%7路面标准轴载BBZ1008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0表1-2 项目各特征年高峰小时车流量预测表(pcu/h)道路名称2014年2020年2028年黎光一路6209451364兴泰路50083010201.3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相符性(一)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中鼓励类项目。(二)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但位于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项目,不属于生产类型企业,无工业废水产生,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深圳市宝安303-02&303-05片区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拟建道路为城市支路。项目用地已于2012年5月16日获得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BA-2012-0051号),并于2012年10月17日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市政字BA-2012-0018号)。其建设与城市规划相符。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环境现状生态:根据现场勘查及分析,项目选线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裸地及边坡,主要植被为林地杂草植被,区域内没有需保护的珍稀物种和古树名木。项目沿线环境良好,黎光一路地表覆盖硬化设施,兴泰路沿线覆盖各类植被和硬化设施,水土流失现状一般,总体来说,拟建道路用地及周边环境的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水土保持效果一般。地表水:本报告引用深圳市2011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石岩水库、铁岗水库监测结果可知,铁岗水库及石岩水库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优良。龙眼水监测的断面水质因子中除pH外,BOD5、CODcr、氨氮、总磷及石油类均超过地表水类标准,说明道路沿线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超标主要原因是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尚不完善,河流直接受纳了部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 环境空气:由项目区域大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沿线2个监测点的现状大气环境质量均能达到所属功能区的标准,NO2、CO的1小时浓度及TSP、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次监测结果表明,本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本次监测结果表明,本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在监测时段内,道路沿线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监测点噪声值仍相对偏高,根据现场勘查了解,噪声值偏高主要原因是昼间石岩公学教学活动、施工人员活动及项目东南面机荷高速车辆过往等共同引起,夜间偏高主要原因为机荷高速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引起。地下水:根据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2008年度石岩保障性住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2012.4),拟建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地下稳定水位以上的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有微腐蚀性。2.2 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中的规定,结合本拟建道路影响环境的特点,沿线地形、气象特征,以及环境功能要求等,确定本工程大气、水、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1和图2-1(1)及图2-1(2)。表2-1 项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范围水环境项目西侧的龙眼水空气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社会环境道路沿线受影响的区域,主要是宝安区保障性住房一期、二期图2-1(1) 项目大气、声、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图图2-1(2) 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图3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与效果3.1 工程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废水。施工期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75t/d,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区,施工人员可借用目前道路两侧保障性住房施工营地,利用已建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市政排水设施。废水经处理后进入沙井污水厂处理达标可排放;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产生的水泥浆水。此外,还有少量的场地冲洗废水、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环节,不外排。废气:施工期扬尘排放量约为18.49t。此外,还有道路扬尘、沥青烟气及施工机械废气。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各设备噪声的噪声级在76-98dB(A)。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土、危险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拆迁的建筑垃圾约400吨,弃土约206997.4立方米,少量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约13.2吨。建筑垃圾及弃土单独收集并统一运到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并加强管理,送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部门处理。运营期废水:公路路面径流: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污染物随着雨水的冲刷带入附近的河流和沟渠,会导致水体中固体浓度过大,会改变植物、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的结构和生长。此外,公路径流中包含毒性物质会改变原有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且引发许多与河床底泥有关的问题,对水体产生长期的、潜在的影响。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影响因素包括降雨强度、降雨历时、降雨频率、车流量、路面宽度和产污路段长度等。降雨路面径流:本项目降雨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但仍应加强防护措施使得雨水中SS和石油类达标排放。为了降低地表径流的SS,项目建成后应加强清扫力度,由于事故、意外等造成路面污染时应即时清扫、清理。废气:根据类比分析可知,黎光一路及兴泰路的汽车尾气排放不会造成区域CO、NO2等污染物的浓度超标,不会对区域的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在不考虑路面与纵坡等因素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根据源强估算模式,本项目大、中、小三种车型7.5m处的噪声源强分别为76.65 dB(A)、68.59 dB(A)、63.90 dB(A)。固废: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本工程绿化带植被修剪的残枝败叶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3.2 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位于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的敏感点主要有宝安区保障性住房一期、二期(均在建)。图3-1 道路沿线敏感点分布情况3.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沙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议不设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区,现场人员少量生活污水通过生态厕所收集处理不外排。项目建设过程裸露地表受雨水冲刷将产生水土流失,当地表径流裹携的泥沙进入区域内的水体,将对这些水体或设施产生影响,在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后,施工期水土流失最附近水体影响较小。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此外,还有道路扬尘、沥青烟气及施工机械废气。本项目施工期沿线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主要是保障性住房一期和二期(均在建),施工期内无人入住,施工过程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大。项目应对施工扬尘采取防治措施,如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等,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多台设备同时运转的施工不同阶段,在不考虑其他衰减因素和叠加本底值作用的情况下,土建施工阶段在场址外100米噪声值为68.38dB(A),路面施工阶段在场址外100米噪声值为63.74dB(A)。项目施工期间道路沿线各敏感点昼夜噪声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的要求,而项目两侧敏感点在本项目施工阶段尚未入住,项目施工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相对较小。固废: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建筑垃圾在不能得到及时清运的情况下,在旱季垃圾中的比重较轻的和粒径稍小的尘埃随风扬起,污染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和环境卫生,在雨季,随暴雨和地表径流的冲刷,泥沙将堵塞下水管涵,污染地表水体等。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若管理不善,垃圾沥滤液在暴雨的冲刷下可直接进入施工场地周围的水体,可能最终污染周边河流,还可能对区域环境卫生及景观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少量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生态环境:占用土地影响分析:项目对沿线土地资源的影响主要为路基、道路建设等永久性占地对土地格局变化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原有的功能或转变为其他用途,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对沿线植被影响分析:本工程兴泰路沿线东面为山体植被,主要以杂草和一些季风常绿阔叶林。工程施工期间植被将受到破坏,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通过区域的绿化建设和植被的恢复,可弥补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损失。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为45.68t,新增水土流失量32.23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2.22t。工程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对临时用地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如在施工中确实落实这些措施,工程占用土地的影响将降低到最小。在对挖填方边坡等进行绿化,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景观:在施工期内会对周围自然景观造成负面的美学影响,因此在道路的建设中尽可能做好景观的建设,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进行治理和补偿。社会环境:在施工过程中会对区域交通造成一定影响,影响居民出行。同时施工过程中还会破坏现有的市政管线,造成供水中断、断电等事故,从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运营期水环境:本项目是市政道路,道路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全路段专人负责,在加强管理和清扫的情况下,本项目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较低,且本项目不跨越饮用水源等敏感水体,因此对项目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环境空气:根据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的汽车尾气排放不会造成区域CO、NO2等污染物的浓度超标,不会对区域的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噪声:近期:由预测结果可知,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近期昼间,保障性住房一期和二期第一排住宅楼及配套幼儿园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相对于现状噪声值有1.491.94 dB(A)的增加。近期,各敏感点夜间噪声均超过2类标准,超标量在1.311.75 dB(A)左右。中期:由预测结果可知,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敏感点保障性住房一期和二期及配套幼儿园昼间噪声均能达到2类标准,相对于现状噪声值有1.712.35 dB(A)左右的增加;中期夜间,各敏感点噪声均超过2类标准,超标量在1.882.24 dB(A)左右。远期:由预测结果可知,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一期和二期及配套幼儿园昼间噪声均能达到2类标准,夜间噪声均超标,超标量在2.162.89 dB(A)左右。远期,项目昼间道路运行不会导致保障性住房二期的幼儿园噪声超标,夜间少量超标。而规划的石清大道则会导致保障性住房二期的幼儿园昼间和夜间均超标;项目道路预测噪声与石清大道预测噪声叠加后,幼儿园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标。因此未来规划石清大道在建设时应考虑采取相关噪声防治措施,保证保障性住房二期幼儿园噪声达标。综上所述,本项目道路建成后车流产生的交通噪声对临路两侧敏感点夜间略微超标,有一定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噪声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总体来说,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两侧的敏感点影响较小。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以及少量车辆事故发生后遗漏于路面的机油、运载物等,若遇暴雨将对地表径流产生污染。景观:项目建成后在景观系统中出现新的景观要素和景观斑块,增加景观的碎裂度,植被的破坏使景观要素的比例发生变化。社会环境:本道路建设对加强组团内外联系,促进组团的发展;有效缓解区域交通压力,完善区域路网结构、缓解区域交通拥堵、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提高区域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提升区域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作用。3.4 法定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涉及。3.5 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开挖的表层土壤可以回用作绿化用土,不使用时应堆积并用加围堰保护以待用;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时,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及当地生态规划等因素;施工结束,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期料场等临时用地,均应利用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大大减少项目区地表植被损坏,保护土地资源;施工结束后,必须将路基、路面剩余的石料、沥青等清理干净。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包括截土地整治、排水工程、临时拦渣工程等;植物措施包括综合护坡、绿化美化、植被恢复措施等;临时措施主要临时拦挡防护、临时导流防护、临时堆土防护、临时沉淀池等。本项目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评价结合项目特点、参照同类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简要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最终需要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应以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为准。水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商品沥青和混凝土;高度重视施工期固废的处置,及时对其集中清运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环节;生活污水纳入沙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议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区,施工人员可借用目前道路两侧保障性住房施工营地,利用已建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市政排水设施;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保措施: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等作业;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使用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冲洗出场车辆,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等;铺沥青混凝土时最好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禁止在施工场地熬制沥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在12:0014:00、23:00次日7:00不得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机械,应建立简易的声屏障(如用塑料瓦楞板等)后放进行施工作业,使场地边界处的噪声低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将大大降低。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筑路垃圾、开挖出的根植土,用于绿化工程,植物根系、垃圾等应集中堆放、并在周围建立防护带,并尽快运送到指定的余泥渣土垃圾受纳场,施工完成后,此类垃圾须清理干净;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景观保护措施:项目应重视绿化的全面规划,边建设边绿化,保证环保验收时已采取了相应的植被恢复措施;对边坡景观重点防护路段建议采取“三维网”护坡或与台阶式结合的护坡形式,减少边坡高度,加强绿化,美化边坡景观;选择植物种类要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相结合,提高自然立体美感;对边坡、施工便道等,要综合安排尽快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消除其不良的视觉效果。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由于本项目建设所造成的景观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社会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方应在施工路段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在施工路段设专人负责指挥来往车辆通行;施工前管理部门应通知沿线居民,并安排好出行路线;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运往了国土部门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各种车辆均设置挡板,并密封;合理组织施工,避免爆破及多台机械同时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期间社会影响将大为降低。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公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的数量;严禁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保证雨污分流;制定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措施。大气环保措施:道路两侧小区加强绿化建设;施工前应设计好交通疏导;严格执行现有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是减轻废气污染的根本办法;加强机动车的检修与维修;大力推广使用清洁汽油、柴油,推行各类尾气净化装置;限制摩托车发展,发展公交交通和轨道交通等。另一方面,应从局部区域的规划,科学规划公路沿线新建项目可以减轻机动车辆废气污染。噪声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地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控制通行车型,控制车速,设立明显的警示牌,禁止行驶车辆鸣笛等。建议在南北两侧保障性住房小区第一排建筑前尽量种植枝叶茂盛的、高大的乔木,并尽量适当加宽路边的绿化带。此外,应定期对路面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固废处置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的成分稍复杂,数量较少,因此收集和运输的原则为分类处理或混合处理,按时清运;公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采取定期人力清扫的方法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不能就地焚烧处理;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措施。3.6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施工期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期边坡失稳、交通组织不当、管线破坏引起的环境风险。建设方应采取严格的边坡防护措施,以保证设计边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件。在道路开挖前应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在确认相应管道阀门均已关闭后方可施工开挖,避免造成管道破坏或其他损失。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运营期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交通事故引起的车辆泄漏污染或爆炸等风险等。为防治运营期交通事故发生造成的污染风险,一方面路段必须建设安全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加强道路管理。根据我国近年来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统计结果,致使车辆发生泄漏、翻车、着火或爆炸事故的主要可控因素是司机驾驶失误。显然,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减小司机的驾驶失误,因此必须加强道路运营期的司机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并有切实的管理措施。3.7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施工期环境影是多方面的,如生态、噪声、扬尘、污水等,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将有关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内容纳入标书,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约束。结合工程污染特点及环境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及环保对策的有关内容,初步估算,环保总投资约为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219.413万元的4.37%。具体项目见表3-1。表3-1 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单位:万元类别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声环境污染治理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5环境空气污染治理施工期设置围栏,配备洒水车、篷布等5地表水污染环境治理施工期车辆清洗、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池与沉淀池,设土工布围栏;物料堆放:配备草包篷布,挖设明沟等12运营期污水工程30施工期水保措施*设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石边沟,土沙袋挡墙,挡墙、边坡绿化,洗车池,彩条布等20交通事故防范措施警示标示、防撞栏、其他措施4环境管理及监测定期巡检、监测等8环境监理10环保竣工验收3合计97根据类比资料,项目拟实施的道路绿化、生态影响补偿等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估计水保措施增加约20万元,项目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增加投资约为5万元,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提出的各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增加投资约5万元。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实施后能起到较好的减噪效果。3.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能改善片区交通条件,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片区发展,降低运输成本效益,方便周边居民出行。项目的建设具有丰硕的社会效益和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但可以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将其影响降至可接受的范围内。公路建设同时实施绿化工程,区域生态得以恢复,因此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3.9 拆迁影响及相关措施本项目不涉及。3.10 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1、环境监测计划噪声监测 施工期在北侧石岩保障房一期地块及黎光一路与顺达路交汇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对其昼间的高噪声施工噪声进行监察。 声环境监测项目为20分钟Leq(A),监测频率在施工阶段每周监测一天,昼间一次。有投诉时应加强监测,并且确定超标是开采施工所造成的,则把监测频率增加至每3天1次,直至Leq(A)回复至行动水平值以下为止。如果超过了目标水平并且已确定这种超标是施工所造成,则把监测频度增加至每天1次,直至Leq 回复至目标水平值以下为止。废气监测 监察防护设施落实情况:是否有洒水车或类似设备,是否在各施工场地设置洗车设施等。 对于裸露工地监察是否进行洒水防止扬尘的产生。 在土石方阶段,应对施工车辆进行监察,检查其是否加盖加篷布。建议在宝安区石岩保障性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环境敏感点设置大气监测点对TSP进行监测。 大气监测时间为土建施工阶段,监测频率在土建施工阶段每月一次,有投诉时应加强监测,增加到每半月一次。生态环境 应对项目土石方工程、植被破坏段进行重点监察。 项目监察审核时段:重点监察暴雨前、后。平常进行例行监察。雨后必须对各裸露工地面进行现场监察,看是否落实了报告书及水土报告中内容。 监察审核内容:是否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及水土保持方案中所提出的措施。水土流失 针对路面开挖造成的裸露地表、物料临时堆放场、临时堆土场地所进行重点监测。 监测时段:在工程正式开工到作业完成后2个月,应按季节进行监测。建议以现场巡视为主,每周至少一次。 审核内容:本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措施是否落实。2、环境管理环境管理的必要性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汽车尾气及交通噪声等污染影响与环境事故,为了保证工程实施不对区域环境造成太大的不利影响,需根据工程产污特点和治理措施,将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纳入整个管理体系中,以保证正常的生产运营。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本工程需建成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监理人员,以落实和实施环境管理制度。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和环保基础知识,由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以便随时掌握工程实施状况和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也有利于环保措施的落实。环境管理职责本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主要是使各项环保措施在运营期能够得到长期、稳定、可靠的发挥。因此,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包括: 本报告中所提出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项目沿线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保证实体围墙等保护设备发挥作用; 监督沿线绿化情况及其维护管理情况; 监督挖方、填方边坡的复绿情况。4 公众参与4.1 公众参与的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就是使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更加民主化、公众化,让与该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广大民众也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自己对该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从自己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发表自己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观点,以达到评价工作的完善和公正。本工程属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对道路沿线居民区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直接涉及项目附近住宅区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让项目附近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积极为项目建设献计献策,同时反馈各种意见和建议,完善设计方案,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提高一个评价项目为消减负面影响所采取各种措施的公众可接受性;化解公民之间在环境问题上的不同意见或冲突,以及消除其对政府机构执行计划的阻力;满足公民法定的各种要求。希望通过对公众意见的调查,达到给本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的环保管理提供反馈,以便最大限度满足各方需要。4.2 公众参与方法与内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本次评价公众参与采用公示项目环境信息、公众意见现场调查、网上信息发布及意见反馈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具体过程如下:第一轮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于11月1日11月10日进行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在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第二轮公众参与在本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完成后,环评单位进行了第二轮公众参与。于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26日在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址:4.3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环评单位于2012年12月对评价区域进行了公众调查。本次公众调查于影响区发出个人调查表40份,收回有效表格40份,回收率100%,发出团体公众调查表2份,回收2份,回收率100%,符合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文。参与调查的人员主要为黎光村村民;参与调查的单位为黎光社区居委会(项目所在居委会)、深圳市石岩公学。4.4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团体意见黎光社区居委会和深圳市石岩公学均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改善本地交通状况,同时能提升项目周围房地产开发利用价值。个人意见(1)对于您居住或工作地与该道路的距离,10%的被访者位于50米以内,20%的被访者位于100米以内,45%的被访者位于100-200米,25%的被访者位于200以外。(2)对于对本项目的建设了解程度,15%的被访者表示了解,62.5%的被访者表示听说过,22.5%的被访者表示不知道。(3)对于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带来的影响,被访者中认为是施工噪声占62.5%,施工扬尘占47.5%,施工垃圾占20%,土地占用占2.5%,施工废水占5%,交通管理占27.5%。(4)针对本道路施工期间将严格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97.5%的被访者表示满意,2.5%的被访者表示不满意,建议为需加强边坡的建设。(5)针对减轻施工噪声和扬尘,施工垃圾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的环保措施,100%的被访者表示满意。(6)针对运营期减轻交通噪声污染的相关环保措施,100%的被访者表示满意。(7)对于项目运行后,认为应该注意和解决的问题,42.5%的被访者认为应该注意噪声影响,20%认为应该解决废气污染,17.5%的被访者认为应该注重生态绿化,60%被访者认为应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10%认为应该注意水质污染,5%的被访者认为应该加强风险防范。(8)对于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该项目的建设和选线的支持程度,82.5%的被访者表示支持,17.5%表示无所谓,无反对者。4.5 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本报告将公众的意见反映给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意见,对其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如下。对于公众关心的施工噪声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大的土方工程安排在白天,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靠近黎光村居民区附近施工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在12:0014:00、23:00次日7:00不得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机械必要时应建立简易的声屏障(如用塑料瓦楞板等),避免高噪音设备同时在相对集中的地点工作;对于必须进行的连续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必须先上报环保部门,同时告知附近黎光村村委,并通告周边相关人员;对于受施工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在靠近黎光村等环境敏感点一侧应设置临时围栏、隔声栏板等,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运输车辆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工作,若必须在夜间上路的,在行经敏感区时应严格落实禁鸣喇叭的规定;对车辆要加强维护。对于公众提到的扬尘问题,建设单位承诺: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等作业;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使用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冲洗出场车辆,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等。对于公众提到的保持道路畅通的问题,目前仅黎光一路为南北两侧保障性住房临时施工道路,兴泰路现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临时护坡及边坡,尚未对居民日常通行开放,故此路段建设期间本身车流量极少,不易引起交通堵塞。另外,项目施工时设有施工便道,方便周边交通。同时,建设方承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会加快施工进度,将项目建设对周边的影响降至最低。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拟建石岩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根据深圳市宝安303-02&303-05片区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黎光一路及兴泰路定位为级城市支路,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位于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准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项目,不属于生产类型企业,无工业废水产生,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受纳水体影响甚微,且项目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限制项目,项目建设不违反水源保护区相关条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为水土流失影响,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主要带来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影响,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后可以降低和避免其影响。建设单位在认真采纳相关单位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的意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本报告书所提的有关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石岩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782371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区新安二路53号邮编:518104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5-89724488通讯地址: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邮编:5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