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HFC23处置情况核查报告.doc

    • 资源ID:2813039       资源大小:923KB        全文页数:4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HFC23处置情况核查报告.doc

    报告编号: 2015-HFC-CEC-003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2014年度HFC-23处置情况核查报告核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报告批准人:张小丹报告日期:2015年5月28日HCFC-22生产企业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地理坐标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集团公司北纬28.9093°, 东经118.8810°本次核查的监测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适用的方法学及工具CM-010-V01 HFC-23废气焚烧 (第一版)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项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计算工具(第02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核查结论: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C”)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CM-010-V01 HFC-23废气焚烧(第一版)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相关要求对“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014年度的HFC-23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703和4-703两套HCFC-22生产装置分别于1993年和1997年投产,生产规模共计1.55万吨HCFC-22/每年。HCFC-22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副产品HFC-23,在实施本项目前,HFC-23直接排入大气。HFC-23具有破坏性温室气体效力,为了减少HFC-23排放,本项目采用从日本Tsukishima Kankyo工程有限公司引进的液中燃烧工艺技术,安装一套HFC-23分解装置,通过高温焚烧分解HFC-23,HFC-23分解装置的设计处置能力为560吨HFC-23/每年。本项目通过焚烧分解HCFC-22生产过程产生的HFC-23,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核证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计算等内容进行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评审。核证过程包括:1.合同签订;2. 核证准备;3.文件评审;4.现场访问;5. 核证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6.出具核证报告和核证意见。整个核证过程,从合同评审到给出核证报告和意见,均严格遵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和CEC内部程序执行。核证清单详见本报告附件1。经核证,CEC确认本项目核证过程无未覆盖到的问题及遗留问题,并且核证范围中所要求的内容已全部覆盖。CEC核查了本项目2014年度的HFC-23处置情况报告和减排量计算表,并将其中的信息与支持性文件进行了交叉校核,对其2014年度的HFC-23处置情况和减排量进行了核证,确认:1 所核证的减排量没有在其他任何国际国内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下获得重复签发;2 减排项目按照注册的CDM-PDD实施;3 监测活动基本按照方法学CM-010-V01实施。HFC-23纯度和尾气中HFC-23浓度的检测频次(每月一次)符合注册的CDM-PDD所采用的方法学-AM0001(第4版)的要求,但不符合CM-010-V01的要求(至少每周检测一次)。项目业主表示今后将按照方法学CM-010-V01要求的频次进行检测。核查报告对此进行了保守处理,详细情况见下表15;4 项目活动按照方法学CM-010-V01和国家相关标准对监测设备进行了校准;5 减排量计算是合理的,监测期内参数和数据完整可得,2014年度HFC-23处置情况报告中的信息与其它数据来源进行了交叉核对;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以及泄漏的计算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和方法学CM-010-V01的要求相一致;计算中使用的假设合理,使用的排放因子、默认值以及其它数值合理;根据2014年度HCFC-22实际产量和HFC-23副产率2%计算,经CEC核证的2014年度HFC-23产生情况及减排量声明如下:HFC-23销毁装置名称2CDM(PA0868)销毁能力560t/年HCFC-22生产线装置能力(万吨)1.552014年HFC-23产生量(吨) 552.881042014年HCFC-22生产量(万吨)1.7449262014年HFC-23销毁量(吨)552.825752014年HFC-23副产率3.17%2014年尾气排出HFC-23的量(吨)0.05529年度基准线排放量(tCO2e)项目排放量(tCO2e)减排量(tCO2e)2014年4,083,126.84994.364,082,132在HFC-23副产率变化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减排量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HCFC-22产量A副产率B基准线排放C=A*B*11700项目排放D减排量E=C-D2014年17,449.263.17%6,471,756.04994.366,470,7612014年17,449.263%6,124,690.26994.366,123,6952002-2004年最大值13708.93%4,811,823.90994.364,810,8292014年17,449.262%4,083,126.84994.364,082,132报告完成人刘清芝、崔晓冬、刘强、张欢技术评审人徐玲华、周才华报告发放范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目 录1 项目减排量核证概述51.1核证目的51.2核证范围61.3核证准则62 项目减排量核证程序和步骤62.1核查组和技术评审组安排72.2文件评审82.3现场访问82.4核证报告的编写92.5核证报告的质量控制93 核证发现93.1项目减排量的唯一性93.2 项目的实施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103.3 监测计划与方法学的符合性123.4 监测与监测计划的符合性123.5 校准频次的符合性193.6 减排量计算结果的合理性195 参考文献30附件3 核证清单31附件4 备案项目变更审定清单(适用时)36附件5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清单37附件6 公示期意见38附件7 人员能力证明391 项目减排量核证概述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C”)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委托,对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2014年度的HFC-23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本次核查的监测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2014年HCFC-22生产量1.744926万吨2014年HFC-23产生量552.88104吨2014年HFC-23销毁量552.82575吨本监测期核证减排量4,082,132tCO2e(按HFC-23副产率2%计算)所应用的方法学和工具 CM-010-V01 HFC-23废气焚烧 (第一版)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项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计算工具(第02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UNFCCC-CDM注册信息CDM注册号0868;CDM注册日期:2007年4月5日UNFCCC注册页面网址: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SGS-UKL1169224204.45/viewCER签发情况本项目共获得24次CER签发,监测期自2007年04月06日至2012年12月31日,签发的减排量共计28,231,658 tCO2e。HCFC-22生产企业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HFC-23处置企业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集团公司北纬28.9093°, 东经118.8810°本项目减排量核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以下简称通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以下简称指南)、CM-010-V01 HFC-23废气焚烧(第一版)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要求进行,本报告概述了核证过程中的所有发现。1.1 核证目的CEC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的相关要求,独立公正地对“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的减排量进行评估。通过核证项目的2014年度HFC-23处置情况报告、监测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计算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已识别的相关要求。核证活动将对本项目在2014年度的减排量形成核查结论。1.2 核证范围核证范围是根据通知、指南、CCER方法学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要求对2014年度 HFC-23处置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计算等内容进行独立、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核证。用于评审项目减排量的相关证据文件的来源不仅限于项目参与方。核证考虑了项目减排量的所有相关的定量、定性信息。核证过程遵守了准确性、相关性、可靠性、保守性和透明性的原则,核证结论是可再现的。核证活动未向项目参与方提供任何咨询建议。核证过程中所提出的不符合、澄清要求或者进一步行动要求是对监测报告中的信息不充分、错误和存在的风险进行纠正。1.3 核证准则核证过程中,CEC按照通知和指南的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公平、诚实守信、认真专业”的基本原则,执行和参考以下准则:u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u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u CM-010-V01 HFC-23废气焚烧(第一版)u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项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计算工具(第02版)u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u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2 项目减排量核证程序和步骤按照指南的要求,CEC核证程序的主要步骤包括:1.合同签订;2. 核证准备;3.文件评审;4.现场访问;5. 核证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6.核证报告交付等6个步骤。核证过程按照指南中规定的标准审核方法进行;同时参考了其他公开可获得的信息;减排量计算的正确性和公式的合理性也根据方法学进行了核证。按照指南的要求,核查组在核证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时,应提出不符合:(1)监测和报告中存在与监测计划和方法学不一致,且项目业主没有将这些不一致充分记录或者提供的符合性证据不充分;(2)项目业主没有充分地记录项目活动实施、运行和监测中的修改;(3)在应用假设、数据或减排计算时出现了对减排估算产生影响的错误;(4)项目业主仍未解决的在审定期间或前一次核证期间提出的、需要在本次核证过程中确认的进一步行动要求。如果得到的信息不充分或者不足够清晰以至于无法确定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时,核证机构应提出澄清要求。如果在下一个核证周期需要对监测和报告进行关注和/或调整,核证机构在核证期间应提出进一步行动要求。本次核证过程中未开具不符合项、澄清要求和进一步行动要求。2.1 核查组和技术评审组安排根据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核证员的自身能力、避免利益冲突和项目特定技术领域的要求,CEC指派了拟议项目的核查组和技术评审组,组成如下:表1 核查组人员组成及任务分配表职责姓名资质专业领域任务分配核查组组长刘清芝核证员碳卤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撰写报告核查组组员崔晓冬核证员碳卤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撰写报告核查组组员刘 强核证员碳卤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撰写报告核查组组员张 欢核证员碳卤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撰写报告表2 技术评审组人员组成及任务分配表职责姓名资质技术领域任务分配技术评审组徐玲华技术评审员碳卤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现场访问×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组周才华技术评审员碳卤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现场访问×技术评审2.2 文件评审核查组于2015年05月26日完成了对本项目的文件评审,包括对:2014年度HFC-23处置情况报告、减排量计算表、HCFC-22产量记录、进入HFC-23处置装置的HFC-23的量记录、HFC-23浓度检测报告、监测设备的校准证书和校零记录、注册的CDM-PDD/MR/VR(文件清单详见报告第五部分),并将:2014年度HFC-23处置情况报告中提供的数据、信息与其它可获得的公开信息来源进行交叉核对。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访问的重点:1) 项目设计与运行情况;2) 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包括计量器具的校准;3) 监测计划和管理流程;4) 监测参数及数据;5) 数据的质量保证程序及不确定性;6) 处置报告与减排量计算;7) 测量人员能力。2.3 现场访问现场访问的目的是通过现场观察减排项目的实施和监测计划的执行、查阅项目实施和监测记录(比如运行日志,库存/销售记录或其他类似数据来源)、查阅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的信息流、评审减排量计算时所作假设以及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利益相关方的会谈,进一步判断和确认减排项目的实际减排量是否是真实的。CEC于2015年05月27日至2015年05月28日对项目活动进行了现场访问,受访谈的核证委托方代表,以及访谈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表3中所示。表3 受访对象及访谈话题日期:2015年05月27日05月28日核查组成员:刘清芝(组长)、刘强(组员)、张欢(组员)组织/单位人员/职务访谈内容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余国军/副总经理朱吟燕/监测经理杨雪锋/运行经理郑长敏/履约主管 项目设计与运行 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包括计量器具的校准 监测计划和管理流程 监测参数及数据 数据的质量保证程序及不确定性 测量人员能力 其它可能的问题 项目设计与运行 监测计划 监测参数与处置报告 减排量计算 其它可能的问题2.4 核证报告的编写基于文件评审与现场访问,核查组完成了核查报告的编写。2.5 核证报告的质量控制根据指南的要求和CEC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核查组将核证报告提交至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评审员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完成后,核证报告交给质量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完整性检查,之后经CEC应对气候变化部部长审核,最终由CEC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报告由核查组于2015年5月28日提交给核证委托方进行确认。核证委托方确认后,CEC将核查报告最终版本提交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 核证发现3.1项目减排量的唯一性核查组查阅了项目委托方提供的声明,项目委托方“声明在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产生的减排量未在其他任何减排机制下申请过签发,并承诺今后也不会对该部分减排量在其他任何减排机制下提出签发申请”。此外,核查组通过查阅UNFCCC、GS、VCS等网站,确认本项目在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减排量,未在其它任何减排机制下获得签发,是唯一的。3.2 项目的实施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1)项目设备安装与运行情况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703和4703两套HCFC-22生产装置分别于1993年和1997年投产,设计生产规模共计1.55万吨HCFC-22/每年。HCFC-22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副产品HFC-23,在实施本项目前,HFC-23直接排入大气。HFC-23具有破坏性温室气体效力,为了减少HFC-23排放,本项目采用从日本Tsukishima Kankyo工程有限公司引进的液中燃烧工艺技术,安装一套HFC-23分解装置,通过高温焚烧分解HFC-23,HFC-23分解装置的设计处置能力为560吨HFC-23/每年。本项目通过焚烧分解HCFC-22生产过程产生的HFC-23,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本项目安装一套HFC-23分解装置,主要设施包括:HFC-23焚烧炉、骤冷器、吸收器、中和槽和废气处理设备。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不对外销售,也不直接外排,通过一条输送管道全部输送至HFC-23分解装置进行处置。如果HFC-23分解装置停机,则HFC-23会临时存储在3只体积均为150 m3的缓冲罐内,待HFC-23分解装置重启时和新产生的HFC-23一并处置,因此HFC-23分解装置停机期间HFC-23不会直接排空。本项目HFC-23分解装置的主要工艺流程为:首先将HFC-23回收后,送至反应器,再充如雾化产生压缩空气,蒸汽和氢气,经过所需的燃烧温度进行燃烧。经过系列复杂反应后,HFC-23(含少量的HCFC-22)完全分解HF、CO2和HCl。酸性气体HF和HCl然后被送至骤冷器,吸收器,洗涤槽,中和槽。自骤冷器出来的酸性溶液将被送至公司的废氟液体处理中心。自洗涤槽出来的碱性溶液也被送至废氟液体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酸性溶液和碱性废水经过处理后以无害形式进行排放,产生的废渣拉至填埋场进行填埋。排放的气体和废水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经现场勘查,与设备铭牌及注册的CDM-PDD中的信息进行核对,核查组确认现场安装的设备信息如下:表4 HFC-23分解装置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表设备名称焚烧炉出厂编号2206301设计处置能力560吨HFC-23/每年套数1制造商Tsukishima Kankyo工程有限公司经文件评审与现场访问确认本项目的相关活动时间节点如下:表5 项目HFC-23分解装置相关活动时间节点时间事件证据文件2006年09月28日开工建设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会签的开工报告2007年04月06日投产运行已获得签发的CDM-MR/VR2014年度HFC-23分解装置的停车记录如下表所示:停车周期停车时间停车原因14/05/2014 13:0014/05/2014 17:514 小时51分钟停车原因:停氢气,703和4-703装置保持运行03/06/2014 17:2211/06/2014 21:01195小时39分钟停车原因:年度大修,703和4-703均停车检修19/10/2014 10:0119/10/2014 19:379小时36分钟停车原因:停氢气,703和4-703装置保持运行22/11/2014 08:4523/11/2014 08:1823小时33分钟停车原因:停氢气,703和4-703装置停车核查组确认:2014年度HFC-23分解装置运行正常,没有发生影响方法学CM-010-V01适用性的情况。2)测量设备安装根据监测方法学CM-010-V01,本项目主要的监测参数和测量设备如下表所示:表6 主要监测参数和测量设备信息表序号监测参数测量设备1HCFC-22产量流量计2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HFC-23气流流量计3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HFC-23浓度气相色谱仪5从HFC-23分解装置排出的尾气的HFC-23浓度气相色谱仪通过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项目业主已按照方法学的要求安装了相关监测设备。核查组通过查阅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校零报告,确认2014年度测量设备都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定/校准或校零。除了正常的检定切换和更换外,测量设备计量正常,没有出现异常或发生故障。3)小结现场核查时核查组查阅了项目活动的设备运行记录、检定/校准和校零报告、监测数据统计表、DCS屏拷等,并现场观察了设备铭牌、设备运转情况,核查组确认:1. 项目活动所有的物理设施均已安装并运行;2. 项目活动的实施与注册的CDM-PDD中描述的信息一致;3.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偏移或变更。3.3 监测计划与方法学的符合性项目业主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和CM-010-V01 HFC-23废气焚烧(第一版)的要求,建立本项目的监测计划,核查组对本项目的监测计划进行了评审,确认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包括所有CM-010-V01所要求的内容,包括:所需要监测的参数、监测机构及职责、监测设备及安装、校准及相关性能要求、数据收集和管理和质量保障程序等。核查组确认:本项目的监测计划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和方法学CM-001-V01(第一版)及其工具的要求。3.4 监测与监测计划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189号)、方法学CM-001-V01(第一版)和监测计划的要求,本项目需要监测以下参数:表7 需要监测的参数表序号监测参数单位描述1QHCFC22,k,mt第m个监测期在HCFC-22生产线k上生产HCFC-22的量2QHFC23,gen, mt第 m 个监测期HCFC-22生产线产生的副产品HFC-23的量3BEHFC23,REG,mt根据相关法规在第m个监测期内排入到大气中的由HCFC-22生产线产成的HFC-23的量4QHFC23,dec, inlet,mt第m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生产线生产出的HCFC-22副产品HFC-23的量4.1q_HFC23,inlet, mt第m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气流的量4.2P_HFC23, inlet,m%第m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纯度5QHFC23,dec,outlet,mt第 m 个监测期由于不完全分解HFC-23在HFC-23分解装置出口排放出的HFC-23的量上述参数的测量数据核证与校核、相关测量仪器的校准等信息详见下表:表8 QHCFC22,k,m的核证参数QHCFC22,k,m单位t HCFC-22描述第m个监测期在HCFC-22生产线k上生产HCFC-22的量数据源监测数据统计月报表/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 物料互供单/DCS屏拷数据流的核证703生产线生产的HCFC-22通过一条管道输送至包装车间,输送管道上安装了一台质量流量计,用来计量HCFC-22产量。运行人员每天记录送前和送后读数,得到日产量,每月汇总形成月报表。4-703生产线生产的HCFC-22通过一条管道输送至TFE车间,输送管道上安装了一台质量流量计,用来计量HCFC-22产量。DCS系统定时读取并记录流量计读数,月末读数减去月初读数为当月产量。交叉校核通过监测数据统计月报表/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物料互供单/DCS屏拷交叉核对测量仪器校准质量流量计703生产线启用时间2014.01.01-2014.10.142014.10.14-2014.12.31SN766597 306917614228499 3174623精确度0.5%0.5%检定频次每年一次检定日期15/10/201314/10/2014有效期至14/10/201413/10/2015校准频次每月一次校准日期23/12/2013-23/01/2014-23/02/2014-23/03/2014-23/04/2014-23/05/2014-23/06/2014-23/07/2014-23/08/2014-23/09/2014-23/10/2014-23/11/2014-23/12/2014说明:序列号为766597 3069176的流量计于2014.10.14进行了检定切换,更换为序列号为14228499 3174623的流量计,切换前后的流量计都运行正常。测量仪器校准质量流量计4-703生产线SN14035348 3080312精确度0.2%检定频次每年一次检定日期22/02/201321/02/2014有效期至26/02/201425/02/2015校准频次每月一次校准日期23/12/201323/12/201323/01/201423/01/201423/02/201423/02/201423/03/201423/03/201423/04/201423/04/201423/05/201423/05/201423/06/201423/06/201423/07/201423/07/201423/08/201423/08/201423/09/201423/09/201423/10/201423/10/201423/11/201423/11/201423/12/201423/12/2014校准单位及其资质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国)法计(2014)0109号(有效期至:2014.7.23-2014.7.22)表9 QHFC23,gen,m/ BEHFC23,REG,m/ QHFC23,dec, inlet,m的核证参数QHFC23,gen,m/ BEHFC23,REG,m/ QHFC23,dec,inlet,m单位t HFC-23描述QHFC23,gen,m:第m个监测期HCFC-22生产线产生的副产品HFC-23的量;BEHFC23,REG,m:根据相关法规在第m个监测期内排入到大气中的由HCFC-22生产线产成的HFC-23的量;QHFC23,dec,inlet,m:第m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生产线生产出的HCFC-22副产品HFC-23的量。说明: 本项目现场共有2条HCFC-22生产线,为703生产线和4-703生产线,这2条生产线分别于1993年和1997年投产,生产记录完整,因此这两条生产线均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线。两条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不对外销售,也不直接外排,而是通过一条输送管道全部输送至HFC-23分解装置进行处置,并且只有一个入口。另外,国内没有法规强制要求HFC-23必须分解,因此QHFC23,gen, m、BEHFC23,REG,m和QHFC23,dec, inlet,m相等。数据源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HFC-23的量通过HFC-23气流质量和HFC-23纯度计算,计算公式为:QHFC23,gen,m=q_HFC23,inlet,m×P_HFC23,inlet,mq_HFC23,inlet,m:第 m 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气流的量。P_HFC23,inlet,m:第 m 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的纯度。数据源见“表10 q_HFC23,inlet,m的核证”和“表11 P_HFC23,inlet,m的核证”数据流的核证见“表10 q_HFC23,inlet,m的核证”和“表11 P_HFC23,inlet,m的核证”交叉校核见“表10 q_HFC23,inlet,m的核证”和“表11 P_HFC23,inlet,m的核证”测量仪器校准见“表10 q_HFC23,inlet,m的核证”和“表11 P_HFC23,inlet,m的核证”表10 q_HFC23,inlet,m的核证参数q_HFC23,inlet,m单位t描述第 m 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气流质量数据源监测数据统计月报表/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 DCS屏拷数据流的核证703和4-703两条HCFC-22产生的HFC-23气流通过一条输送管道输送至HFC-23分解装置。在输送管道上共安装了两组质量流量计(每组各两只流量计串联,两组并联,可切换运行)来计量HFC-23气流的质量。DCS系统实时监测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HFC-23气流质量,每30分钟读取两只流量计的读数,并自动选取并记录2个读数中的较小值。DCS系统还实时监测两只流量计读数的差值,一旦差值超过流量计检测极限的2倍时,切换由另外一组流量计计量,以保证数据计量的准确度。交叉校核通过监测数据统计月报表/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 DCS屏拷交叉核对测量仪器校准质量流量计第一组流量计第二组流量计流量计1流量计2流量计3流量计4运行时间01/01/2014-26/05/201401/01/2014-03/06/2014SN14020921140220411402067414021782精确度0.35%校准频次每6个月检定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归零检验检定日期27/11/201304/12/2013有效期至26/11/201405/12/2014运行时间26/05/2014-31/12/201403/06/2014-31/12/2014SN14304709143067831430159914304374检定日期26/05/201403/06/2014有效期至25/05/201502/06/2015检定日期25/11/201402/12/2014有效期至24/11/201501/12/2015检定单位及其资质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国)法计(2014)0109号(有效期至:2014.7.23-2014.7.22)归零检验02/01/2014、09/01/2014、16/01/2014、23/01/2014、30/01/2014、06/02/2014、13/02/2014、20/02/2014、27/02/2014、06/03/2014、13/03/2014、20/03/2014、27/03/2014、03/04/2014、10/04/2014、17/04/2014、24/04/2014、01/05/2014、08/05/2014、15/05/2014、22/05/2014、29/05/2014、05/06/2014、12/06/2014、19/06/2014、26/06/2014、03/07/2014、10/07/2014、17/07/2014、24/07/2014、31/07/2014、07/08/2014、14/08/2014、21/08/2014、28/08/2014、04/09/2014、11/09/2014、18/09/2014、25/09/2014、02/10/2014、09/10/2014、16/10/2014、23/10/2014、30/10/2014、06/11/2014、13/11/2014、20/11/2014、27/11/2014、04/12/2014、11/12/2014、18/12/2014、25/12/2014表11 P_HFC23,inlet,m的核证参数P_HFC23,inlet,m单位%描述第 m 个监测期内进入HFC-23分解装置的由符合条件的HCFC-22生产线产生的HFC-23的纯度数据源监测数据统计月报表/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HFC-23纯度报告和GC谱图数据流的核证运行部每月第一个周四从HFC-23输送管道上采样,并送入内部实验室检测。内部实验室采用气相色谱仪检测HFC-23纯度。每个样品检测3次,取3次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纯度检测结果,并出具HFC-23纯度报告和GC谱图。HFC-23纯度的实际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不满足方法学CM-010-V01要求“至少每周检测HFC-23纯度”,但符合注册的CDM-PDD所采用的方法学AM0001(第4版)要求的检测频次。项目业主采用2014年度 12次纯度检测结果的最小值保守计算送入HFC-23分解装置的HFC-23的量,并且表示今后将按照方法学CM-010-V01要求的频次进行检测。核查组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确认该计算方法是合理和保守的,是可以接受的。交叉校核通过监测数据统计月报表/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HFC-23纯度报告和GC谱图交叉核对测量仪器校准 气相色谱仪SNUS10621017位置内部实验室型号Agilent 6890N (GC-TCD)精确度0.05%检定频次每2年一次检定标准GC检定规程(JJG 700-1999 GC检定规程)检定日期16/07/2012有效期至14/07/2014检定单位及其资质衢州巨化检测中心(衢)法计(2007)01号)(2014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7日)校准频次每月校准一次校准日期23/12/20132

    注意事项

    本文(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第二套HFC23分解项目HFC23处置情况核查报告.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